规范权力运行防止权力失控让公权在阳光下运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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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规范权力运行防止权力失控让公权在阳光下运行安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李子升权力,是一柄无形的双刃剑,当你拥有一定权力时,你如果能正确行驶权力,在法律的框架内游刃有余,权力就可以造福社会,你的人生价值也将升华。当你私欲膨胀,人生观,价值观扭曲,不能正确行驶权力,一味追求权力寻租,以权谋私,用权力交换金钱、美色,这时权力的双刃剑就祸害社会,最终毁灭自己。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必须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要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就我县规划建设工作而言,建立和规范科学、系统、全面、严格的权力运行制度,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
2、会的需要,是转变干部作风,以民为本发展规划建设事业的要求。根据省、市、县关于推进规范权力运行制度建设的要求,我局围绕构建“配置科学、制约有效、程序严密、裁量规范、运行公开、监督到位、权责统一、追究严格”的权力运行机制,实现监控权力运行和建设廉洁高效行政机关为目的。局党组对规范权力运行制度建设高度重视,召开专题研讨会,抽调精兵强将,历时2个月,将规划、建设、公用事业等相关职能通过梳理、归纳、总结、整理各项住建系统的文件、规章制度,汇编形成了安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规范权力运行制度汇编。安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规范权力运行制度汇编,汇集了规划、建设、公用事业工作有关的政策、法规,住建系统依法行政的依据
3、和职责,规划、建设、公用事业工作所有办事流程和办事程序,以及规划、建设、公用事业工作绩效评估、查究问责、监督管理等内容。该资料汇编是规划、建设、公用事业工作者的行动依据,是服务对象的办事指南,是提高办事效率、规范办事行为的标尺,是预防腐败的良药。“给权力这匹野马套上辔头”,让我们通过建立健全规范权力运行制度,进一步推进住建系统权力运行规范化、程序化、科学化建设,提高行政效能和服务质量,努力促进安化规划建设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为安化县社会经济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二。一一年H一月十六日一、机构设置和工作职责81、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2、主要工作职责3、内设机构及职能职责4、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5、
4、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职责、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6、局机关内设机构及所属事业单位联系电话二、各站(股)室行使权力依据及规范权力运行制度19(-)办公室1、公文处理制度202、文书档案管理制度253、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制度294、公务接待管理制度335、车辆管理制度36(-)政工股1、干职工调配管理制度382、干部调配管理制度413、干部职工工资管理制度444、干部档案管理工作制度47(三)法制监察股1、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登记制度502、行政执法案件审查制度543、法制宣传与普法教育制度574、信访工作制度595、有错无为问责实施制度616、行政效能监察实施制度66(四)计财股1、财务会
5、计管理规定69(五)建设股1、建设股(加挂安化县小城镇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77(六)政务服务股1、安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程报建窗口流程图822、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制度83(七)公用事业股1、公用事业股主要职能职责892、因施工设备维修等停止供水审批903、安化县特种车辆行驶城市道路、桥梁许可92(A)科技股1、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审批管理制度942、勘察设计单位资质认定(初审)管理制度983、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管理制度1024、建筑节能产品(材料)备案管理制度105(九)安化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1、对城乡规划区的规划、建设、建筑市场的监察管理制度1082、城乡规划区的规划,建
6、设,建筑市场方面违法违章行为查处的制度I1.O(+)安化县城乡规划管理办公室1、规划设计方案审批制度1132、建筑设计方案审批制度1163、建设项目选址审批制度1194、村乡建设规划许可审批制度1235、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审批制度1276、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审批制度1317、规划综合验收制度1358、行政辖区内总规、控规报审批制度138(十一)安化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1、安化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规范行政权力管理制度1392、建设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制度1613、建设工程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工作制度1654、省、县“安全文明工地”及“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程”评选管理制度1725、湖南
7、省优质工程、益阳市优质工程和湖南省建设工程芙蓉奖评选管理制度179(十二)安化县城建档案馆1、城建档案验收管理制度1852、城建档案利用服务费管理制度1883、城建档案综合服务费收取管理制度191(十三)安化县给排水处理工程管理站1、安化县城镇排水许可证核发制度1942、安化县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监督管理制度201(十四)安化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与造价管理办公室1、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制度2092、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审核报告副本备案制度2163、建设工程材料价格编制管理制度2194、建设工程造价纠纷调解管理制度221(十五)安化县建筑业企业管理站(加挂安化县建筑装饰装修管理办公室牌子)1、二级注册建
8、造师资格认定管理制度2262、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核管理制度2313、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管理制度2374、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制度242(十六)安化县燃气管理办公室1、新建燃气企业网点资质核准制度250(十七)安化县城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所1、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办理制度2532、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审批办理程序2573、关闭、闲置、拆除生活垃圾处置设施,场所核准办理制度2624、安化县城市道路挖掘(占用)报批手续办事程序2655、城区户外广告、霓虹灯及桥梁上大型户外广告、悬挂物设置审批管理制度2686、临时占道审批、临时摊点审批管理制度272(十八)安化县
9、自来水公司1、安化县自来水公司权力运行管理制度275三、规范权力运行配套保障制度2811、关于印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规范权力运行制度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2822、安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规范权力运行制度的实施方案2833、安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廉政建设制度2904、安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会议制度2915、安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民主生活会制度2936、安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务会议制度2957、安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服务承诺制度2968、政务公开制度2879、党务公开制度30110、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廉政风险防范规范管理工作制度30311、县住建局廉政风险点防范管理和规范权力运行制度责任追究
10、办法(试行)310第一部分机构设置和工作职责一、安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安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最早名为安化县基建办,成立于1977年5月,后几经易名,1995年1月7日,由县建设局委员会更名为安化县建设局,为县人民政府综合管理全县规划建设事业,城镇建设管理和公用事业管理的工作部门,2011年政府机构改革设立安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并将原县建设局、规划局的职责整合划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同时将原东坪镇政府管理的环卫、城管和自来水供给职责划入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现设有办公室、政工股、计财股、建设股、法制监察股、公用事业股、政务服务股、科技股八个内设股室。下设安化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安化县城乡规划
11、管理办公室、安化县城建档案馆、安化县排水处理工程管理站、安化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安化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与造价管理办公室、安化县建筑业企业管理站(加挂安化县建筑装饰装修管理办公室牌子)、安化县燃气管理办公室、安化县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安化县规划勘测设计院、安化县城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所、安化县自来水公司等十二个二级机构,共有干职工200多人,直属企业一家、安化县建筑工程公司。多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认真履行职责,正确行驶权力,始终坚持以建设为第一要务,围绕“抓建设、强管理、树形象、谋发展”的工作方针,不断开拓进取,为推动安化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了较大贡献。
12、二、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城镇规划、村镇规划、城乡建设、新型城镇化、建筑业、勘察设计咨询业、园林绿化、风景名胜区建设、市政公用事业、市容环境卫生等行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拟订相关发展战备、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县域村镇体系规划、县城总体规划、建制镇、集镇与村庄规划的年度计划安排和审查报批工作,参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与审查;负责指导全县城乡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二)负责县城总体规划的编制;负责县城规划区内控制性详细规划、重要地块修建性详细规划和城市交通、供水、燃气、热力、市政设施、消防设施、地下空间(含地下管线)、风景名胜区等专业规划的编制、报
13、批工作。(三)参与县域规划区内建设项目的可行性论证和选址定点;负责县域城镇规划区内建设项目、用地和建设工程的规划管理工作,核发“一书两证”即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负责核发乡、村庄规划区乡镇企业、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性事业建设及农村村民住宅建设项目的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工作;负责确认建设工程用地红线;负责实施和监督建筑工程放线和验线。(四)负责县城市规划区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城镇规划区域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的申报、立项和实施;根据授权作为业主单位,负责指导、组织、协调、督促县城规划区域内重点工程建设和市政设施的建设维护工作。(五)承担县城市规划区城市管理的责任,负责
14、城镇市政公用事业和公用设施建设、运营安全和应急管理;负责指导城镇供水、排水、燃气、热力、市政道路、城镇桥梁、社会灯饰、市容环境卫生等工作;负责户外广告、城市空间使用权、公用设施冠名和城市地下空间(含地下管线)建设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城镇规划区内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规划、建设执法监察工作。(六)拟订全县建筑业、勘察设计咨询业的行业发展战备、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建筑市场、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指导监督建筑市场准入、劳保统筹、工程监理、质量检测、装饰装修等;组织协调建筑企业和勘察设计咨询企业跨地域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七)组织或主持全县建设项目(含民用建筑、工业建筑、市政设施、
15、公用建筑、园林绿化工程)初步设计的评审和报批工作;负责城镇规划区域内市政工程建设项目的申报、立项和组织实施;负责施工图审查;实施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城镇市政市政设施建设工程的抗震设防工作。(八)承担建立科学规范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的责任,组织贯彻执行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国家标准、全国统一定额和行业标准及相关的管理制度,执行省、市发布的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工程建设立法、寺方定额;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指导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评价办法、经济参数的实施。(九)承担全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和竣工验
16、收备案的政策、法规、规章制度;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指导城镇地下空间的勘察设计、工程质量安全及开发和利用。(十)负责城镇规划区域内的绿化管理工作,指导城镇规划区域内的绿化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对全县重点风景名胜区的规划、建设和审查报批、建设管理和保护监督工作。(十一)实施建筑节能政策,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指导建设行业科技项目的开发和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材料的推广应用;负责指导管理行业重大技术改进和创新。组织实施城镇污水、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和重大减排项目实施推进城镇减排。(十二)人同有关部门筹措与管理城市维护建设资金及其他城建专项资金;负责年度城市维护建设项目
17、资金计划草案的编制,指导与监督各项城建经费的使用;指导和检查建设行业企、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管理。(十三)负责建设系统各行业夫才队伍建设和系统内职工队伍的岗位培训、继续教育工作;负责本系统工程专业队伍职称评定和执业资格管理有关工作;负责指导建筑领域各行业学会、协会的工作。(十四)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三、内设机构及职能职责(一)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全局政务工作;起草本局工作计划、总结、报告;承担全县城乡建设工作信息的收集、分析、综合、督查与督办;负责机关文秘、档案、后勤、保卫等工作;负责综合协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等。(二)政工股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组织、人事、劳动
18、工资管理和干职工教育、培训、技术职称评聘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工作;负责计划生育工作;负责工会、女工工作。(三)法制监察股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建设和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建设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培训工作;指导全县建设系统推进依法行政、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行政复议、应诉工作;负责信访、维稳、综合治理和应急管理工作;负责纪检监察工作。(四)计财股负责城市维护建设资金年度计划的编制与审核,并下达计划资金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落实;负责直属单位拨款经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专项资金的审计监督;负责编制机关年度财务预算,审核收支和处理财务;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财务报
19、告和固定资产清产核资工作;负责政务窗口行政审批后的经费收缴管理。(五)建设股(加挂安化县小城镇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制订城乡建设发展计划;负责组织村镇建设试点,指导村镇统一开发和综合建设;负责县城、建制镇、集镇、村庄的建设管理;负责全县城乡建设情况综合、业务统计和档案管理;指导协调全县建设领域重点工程建设;负责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和市政设施的申报、立项工作;负责城市规划区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市政工程建设项目的综合管理;负责指导组织和协调督促重点项目建设和市政设施的建设维修。(六)公用事业股拟订并组织实施城市规划工公用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编制城市规划区供水、节水、排水、热力、园林绿化、
20、公厕、管线、广场、下水管道等市政公用设施的专业规划并指导监督实施;负责城市规划区的排渍和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和监督全县有关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公用设施冠名权拍卖工作;负责城市供水、排水、园林绿化、公厕、管线等市政公用企业资质认定的监督管理;指导全县城镇供水、污水处理和计划节约用水管理等工作。(七)政务服务股负责建设工程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及服务性项目的受理、审核、办结和综合协调;负责政务窗口的管理工作;协助作好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八)科技股综合管理全县建设科技、勘察设计工作;制订和实施全县建设、勘察设计行业的发展规划及改革方案;监督建筑市场准入;承办全县建设科技成果(产品)鉴定、登记和
21、科技奖励工作;组织建设科技项目攻关,指导建设科技成果转让、引进和推广应用;负责本系统科技统计;负责组织指导初步设计审批和勘察设计资质等级的初审和呈报工作;指导监督施工图技术审查工作;指导和管理城镇建设及工业民用建筑的抗震、设防加固和人防工程建设技术工作;负责土木建筑学会、工程质量鉴定委员会办公室工作;纪检(监察)、工会组织按有关规定设置。四、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定行政编制15人。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纪检组长1名,总工程师1名,工会主席1名;股级领导职数8名。机关后勤服务全额拨款事业编制2名。五、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职责、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1、安化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
22、队副科级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定事业编制18名。其中大队长1名,教导员1名,副大队长1名。主要职责:履行城乡规划区的规划、建设、建筑市场等方面的监察管理职能,依法对城乡规划区的规划、建设、建筑市场等方面的违法违章行为进行查处。2、安化县城乡规划管理办公室副科级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定事业编制20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主要职责:负责城乡规划的编制和实施管理;负责全县城乡规划区内修建性平面图规划的审批;参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与审查;参与建设项目工程的初步设计审查;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县重点风景名胜区、旅游开发区规划、建设的审查报批工作;指导城乡规划设计和全县村镇规划、城镇勘察及市政工程测量
23、工作;负责县域范围内建设项目的规划咨询业务;负责全县城乡规划区内建设项目的定点放线、规划管理和竣工验收工作。3、安化县城建档案馆股级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定事业编制3名。其中馆长1名。主要职责:负责接收和保管全县重要的需永久和长期保管的城市建设各类档案资料;负责对接收进馆的档案资料进行科学的管理,积极利用,为城市建设各项工作服务;根据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和科研工作的需要,研究、整理、汇编有关技术资料;负责对全县形成城建档案的单位进行技术指导、检查和监督,并参加重点工程的竣工验收;完成省市城建档案主管部门和县档案局交办的其它任务。4、安化县给排水处理工程管理站股级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定事业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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