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_SY08312-2023滩海石油天然气开采安全规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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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O/SY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企业标准Q/SY083122023代替Q/SY083122016滩海石油天然气开采安全规程Specificationforsafetypracticeofbeachshallowwateroil&gasexplorationandproduction2023-12-27发布20240201实施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发布前言III1范围12规范性引用文件13术语和定义24资质与证书35评价与检验检测36设计47建造施工58设备设施管理69作业管理1710应急管理2211备案管理22参考文献23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
2、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本文件代替Q/SY08312-2016滩海陆岸石油设施安全规则,与Q/SY08312-2016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a)更改了标准名称,由滩海陆岸石油设施安全规则改为滩海石油天然气开采安全规程;b)更改了范围(见第1章,2016年版的第1章)。c)更改了规范性引用文件(见第2章,2016年版的第2章);d)增加了“石油人工高”“滩海石油设施”等术语(见第3章);e)更改了“发证检验”的术语(见3.5,2016年版的3.4)D增加了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要求和海洋石油安全中介机构资质要求(见4.I、4.2);g)增加了特殊作业的人员安全资格要求
3、和安全培训机构条件要求(见4.5);h)将“评价与检测”更改为“评价与检验检测”见第5章,2016年版的第5章);i)增加了安全验收评价的要求(见5.1)j)增加了安全风险评估的要求(见5.2);k)增加了工程建造阶段的发证检验要求(见5.4);1)更改了专业设备检验的要求(见5.6,2016年版的16.1);m)增加了检验检测服务合同的要求(见5.7);11)增加了生产系统设计、结构设计的要求(见611、6.1.2);o)增加了人工岛靠船设施的要求(见6.1.4);p)增加了安全警示标志的要求(见6.1.5);q)更改了分区布置的要求(见6.4.1.1,2016年版的6.4);r)增加了平面
4、布置特殊规定的要求(见6.4.2);s)更改了建造检验提交文件的要求(见7.1.1,2016年版的7.1.1);t)将“钻、修井系统”“油(气)生产工艺系统”“电气设备及电缆”“通信”“探测报警系统”“消防系统”“救生设备”“助航标志与信号”八个章节合并为“设备设施管理”(见第8章,2016年版的第8章至第15章);u)增加了远程控制台的设置要求(见8.L2.2);v)增加了油(气)生产工艺系统防护措施的要求(见8.2.2.2);w)增加了工艺运行参数的要求(见8.2.2.6);x)更改了地面安全阀、井下安全阀的设置要求(见8.2.3.3,2016年版的6.4.2);y)更改了井口槽仪表及控制
5、系统的设置要求(见8.2.3.4,2016年版的6.4.2);z)更改了输油管道安全防护设施的设置要求(见8.2.4,2016年版的9.3.6);aa)增加了注水压力保护的要求(见8.2.5.2);ab)增加了注天然气压力保护的要求(见8.2.5.3);ac)增加了加热炉、电加热器、蒸汽锅炉的安全要求(见8.2.7);ad)增加了火炬系统的安全要求(见8.2.10);ae)增加了潮汐对电气接地电阻影响防控措施的要求(见8.3.1.4);af)增加了冰凌对电缆挤压的防控措施的要求(见8.3.1.5);ag)增加了通信系统的设置要求(见8.4);ah)增加了仪表和控制系统的设置要求(见8.5);a
6、i)更改了消防系统的设置要求(见8.6,2016年版的第13章);aj)更改了救生设备的设置要求(见8.7,2016年版的第14章);ak)更改了助航标志与信号的设置要求(见8.8,2016年版的第15章);al)增加了“作业管理”“应急管理”(见第9章、第10章);am)更改了试生产、安全竣工验收的要求(见第11章,2016年版的第17章)。本文件由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标准化委员会健康安全环保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冀东油田分公司、大港油田分公司、辽河油田分公司、安全环保技术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东方地球物理勘探有限责任公司。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张玉楼、影联合、罗宇
7、鹏、郭瑞、周炜、张显富、李罡、王云鹏、王高杰、师鹏、苏晓迪、张永娟、韩开、张恩铭、冯再晨、李文杰、李涛、焦石、赵艳。本文件审查专家:杨光胜、王国成、孙德坤、于博、吕忠、宋志伟、景希余、尹超、杨学刚、曾勇、张新伟、岳宗杰、魏忠华、雷绿银、魏巍。本文件及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2010年首次发布为Q/SY18122010;2016年变更标准编号发布为Q/SY083122016;一本次为第一次修订。IV滩海石油天然气开采安全规程1范围本文件规定了滩海石油天然气开采作业活动的资质与证书、评价与检验检测、设计、建造施工、设备设施管理、作业管理、应急管理、备案管理的基本要求,本文件适用于中国石油
8、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所属企业在国内利用石油人工岛和滩海陆岸石油设施进行的石油天然气开采作业活动。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面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190危险货物包装标志GB2894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GB3836.1爆炸性环境第1部分:设备通用要求GB3836.14爆炸性环境第14部分:场所分类爆炸性气体环境GB/T4208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GB/T4302救生圈GB4696中国海区水上助航标志GB13348液体石油产品静电安全规程GB1
9、5599石油与石油设施雷电安全规范GB40554.1海洋石油天然气开采安全规程GB5001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57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8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74石油库设计规范GB50150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GB50151泡沫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169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93二氧化碳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257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370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T50493石油化工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监测报警设计标准GB50974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SH/T3
10、029石油化工排气筒和火炬塔架设计规范SY0031石油工业用加热炉安全规程SY/T0060油气田防静电接地设计规范SY/T0310滩海石油工程仪表与控制系统设计规范SY/T0311滩海石油工程通信技术规范SY/T5262火筒式加热炉规范SY/T6044浅(滩)海石油天然气作业安全应急要求SY/T6345海洋石油作业人员安全资格SY/T6432浅海石油作业井控规范SY/T6500滩(浅)海石油设施检验规程SY/T6503石油天然气工程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系统安全规范SY/T6505浅海石油设施涂色规定SY/T6608海洋石油作业人员安全培训要求SY/T6671石油设施电气设备场所I级0区、
11、1区和2区的分类推荐作法SY/T6680石油天然气钻采设备钻机和修井机出厂验收规范Q/SY1379滩海油田人工岛生产系统设计规则Q/SY08805安全风险分级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导则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滩海beachshallowwater海图水深不足5m(含5m)的海域来源:GB40554.12021,3.23.2滩海陆岸石油设施beachshallowoilandgasfacilities采用筑路或者栈桥等方式与陆岸相连接,从事石油作业活动所修筑的滩海通井路、滩海井台及其他石油设施。来源:GB40554.12021,3.63.3滩海通井路theroa
12、dtothebeachpetroleuminstallations在滩海区域内,修筑的陆地与滩海陆岸井台或滩海陆岸井台间连接的通道。3.4石油人工岛petroleumartificialisland在滩海水域内,以砂、石、混凝土等为主要材料建成的与陆岸无连接的岛式构筑物及与勘探开发配套的石油设施。其中岛式构筑物包括岛体、靠船设施、连接通道(路、桥)。来源:SY/T67772017,3.13.5发证检验Certifyinginspection由发证检验机构根据国家主管机关颁发、指定或认可的安全规则对海洋石油生产设施实施旨在保证海洋石油生产设施安全生产技术条件的检验工作,并出具证书的活动。来源:A
13、Q20792020,3.23.6滩海石油设施beach-shallowwateroilandgasfacilities在滩海区域内,从事石油作业活动所修筑的包括石油人工岛、滩海陆岸石油设施等石油设施。4资质与证书4.1 从事海上采油(气)、钻井、物探、测井、录井、井下作业、管道储运、海油工程的单位(以下简称“海洋石油企业”)应具备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4.2 从事海洋石油安全评价、生产设施发证检验,专业设备检测检验、勘察设计等服务的机构应取得相应的资质证书。4.3 从事钻井、物探、测井、录井、井下作业等作业的队伍,应具备中国石油天
14、然气集团有限公司颁发的有效资质。4.4 海洋石油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经培训考核合格。4.5 从事油气消防、井控技术、硫化氢防护等特殊作业的人员及出海作业人员,应具备SY/T6345规定的安全资格。安全培训机构的师资条件、措训管理及考核评估,应符合SY/T6608的规定。4. 6特种作业人员应按照应急管理部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4.7 滩海石油天然气开采活动中的安全风险防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应符合Q/SY08805的规定。4.8 海洋石油企业主要负责人应组织建立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机构,建立健全并督促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
15、制和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所需的资金投入。5评价与检验检测5. 1滩海石油开采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安全评价。建设项目在可行性研究阶段或者总体开发方案编制阶段应进行安全预评价。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或者试生产完成后应进行安全验收评价。5.7 石油人工岛和滩海陆岸石油设施出现以下情况应开展专门的安全风险评估,符合GB40554.12021中5.3.1、5.6、13.1.3的规定;a)滩海石油生产设施试生产前b)滩海石油生产设施弃置前;c)超过设计年限的海洋石油生产设施d)作业者和承包者组织编制应急预案前;e)其他国家海洋石油安全生
16、产监督管理机构认定的重要事项5.8 在滩海石油生产设施的设计、建造、安装、生产全过程实施发证检验。发证检验包括建造检验、年度检验、生产过程中的定期检验和临时检验。5.9 建设项目在设计阶段,滩海石油生产设施的重要设计文件及安全专篇,应经海洋石油生产设施发证检验机构(以下简称“发证检验机构”)审查同意。滩海石油生产设施在工程建造阶段的发证检验,应符合GB40554.12021中5.2的规定。5.10 滩海石油生产设施试生产前,应经发证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取得最终检验证书或者临时检验证书。5.11 在生产阶段,滩海石油企业应制订专业设备检测检验计划,对锅炉与压力容器、起重和升降设备、火灾和可燃气体探
17、测、报警及控制系统、安全阀、救生设备等专业设备开展检测检验,符合SY/T6500的规定。5.12 海洋石油企业委托发证检验机构及专业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开展技术服务时,应签订委托服务合同,明确服务对象、范围、权利、义务和责任。5.13 检验检测机构应与海洋石油企业共同制订检验检测方案,检验检测方案、检验检测结果应向国家海洋石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报告,并接受监督检查。检验检测机构提出的事故预防、隐患整改意见,海洋石油企业应及时落实。5.14 发证检验机构对生产设施的最终检验证书(或者临时检验证书)和检验报告负责。5.15 海洋石油专业设备应依据海上固定平台安全规则中19.3.3对设备检验的规定,分
18、类进行取证检验。6设计6.1 一般规定6.1.1 滩海石油设施的设计应符合Q/SY1379的规定6.1.2 结构设计应根据使用要求、施工条件、环境条件和荷载条件等,采用适合海上环境的材料、结构和防护措施。6.1.3 采用新设备、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的应开展安全评估,施工方案中应编制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6.1.4 石油人工岛靠船设施应根据环境条件、地质条件、承载力、靠泊要求选择结构型式、靠泊方式及防碰撞措施。6.1.5 滩海石油设施的重要设备设施及危险区域,应根据其可能出现的事故模式,设置符合GB2894的安全警示标志。6.2 环境要求6 .2.1滩海石油设施结构设计应充分考虑所处海域的环境条
19、件,包括但不限于水文、气象、海冰、地震、海生物、腐蚀及地质构造和地貌特征C用以确定设计环境条件的资料应以国家主管部门或具有资质的单位所提供的实测资料为基础,原始资料应可靠、连续和有代表性。7 .2.2滩海石油设施结构设计的环境条件重现期,应根据滩海石油设施的用途、重要程度、油气田生产寿命等因素综合考虑确定。6.3 开发设计要求油(气)田开发工程的主要设计条件为:a)油(气)田地理位置;b)油藏特性及开发方案;c)油藏流体物理性质及化学成分;d)钻井方案,完井方式及修井方式;e)井口流压和静压、井口流体温度、油气比、油水比及油田生产压降;O油田生产寿命,逐年油、气、水产量及注水量;g)油井的最大
20、油、气、水日产量;h)环境条件。6.4 设施布置及危险区划分6.4.1 一般规定6. 4.1.1油气开采、油气处理、油气储存、油气输送、配电、消防、控制中心、生活设施应分区布置,并将火灾危险类别相同的厂房和设备集中布置,减少单体数量。分区布置符合SY/T6777-2017中6.L3的规定。7. 4.1.2应按照GB3836.14、SY/T6671进行危险区划分,危险区划分图、防火控制图应根据实际情况变化及时更新。8. 4.1.3平面布置应遵循以下原则,并符合SY/T67772017中6.2的规定:a)应对潜在的泄漏源进行安全分析,确定防火墙、气密墙、防燥、水幕等措施的设计;b)满足安全、防火、
21、消防、人员逃生和救生的需要;c)满足生产作业及外输的需要;d)满足维修及事故处理的需要;e)满足结构合理性的需要:f)满足海上施工的需要;g)满足职业卫生防护的要求h)满足钻井、井下作业、采油和油气集输工艺的设备安全距离的要求;i)顶面高程应在极端高水位以上,并在设施上设置混凝土挡浪墙。6.4.2 特殊规定6.4.3 .1油气生产区应满足采油(气)井口、注水井口、钻井设施、修井设施布置及作业场地的需求,与存储大量燃料的区域分开布置,并满足通风要求。6.4.2.2有火处理区的设备应远离井口、无火处理区和原油储罐。6.4.2.3原油储存区应远离井口及潜在的着火源,罐区应采取防渗措施。6.4.2.4
22、生活区应布置安全区,并处于设施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卜风侧。6.4.2.5设施的平面布置图应经发证检验机构认可。6. 4.2.6设备的布置应留有合适的通道和照明以便于操作人员进行操作、监视、检查和维修。7建造施工6.1 施工前准备6.1.1 建造单位应向发证检验机构提交AQ20792020中附录C规定的有关文件。7.1. 2滩海石油设施应由符合规定资质或者能力的专业单位按照发证检验机构审查同意的设计方案或者图纸施工和建造。7.1.3建设项目工程开工前,应根据工程特点、施工方法、资源配置和作业环境,编制海上施工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并进行审批。施工设计或专项施工方案的内容应至少包括施工工艺、技术措施、
23、安全技术措施、进度计划和质量计划等。海上施工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的安全技术措施需要经过发证检验机构审查同意。7. 1.4施工单位应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配备必要的个人劳动防护用品、救逃生用品,并组织进行应急演练。8. 1.5使用的施工船舶、设备应证件齐全,并满足施工要求。7.2施工作业7.2.1在施工中,应按质量检验计划(或检验程序表)要求及时向发证检验机构报验。未经检验或检验未通过工序的不得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7. 2.2施工期间所在海域发布台风、风暴潮等气象预警时,施工单位应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8设备设施管理7.1 钻修井系统7.1.1 一般要求8.1.1.1钻机和修井机应具备S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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