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若干措施的通知》(粤府办〔2022〕16号).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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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若干措施的通知粤府办(2022)16号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广东省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若干措施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省教育厅反映。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2年5月14日广东省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若干措施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为大学生创新创业营造良好环境、创造有利条件,增强创新创业活力,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以下措施。一、落细落实创新创业资助政策充分发挥好广东省科技创新战略专项资金(大学生科技创新培育)的引
2、导作用,每年资助不少于1000个大学生团队开展科技创新项目研究。开展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对入选国家级创新训练项目和创业训练项目给予平均不低于2万元/项的经费支持,入选国家级创业实践类项目给予平均不低于10万元/项的经费支持。符合条件的自主创业大学生可申请1万元一次性创业资助,以及每年4000-6000元、最长3年租金补贴。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评定为省级优秀创业项目的,可按规定享受5-20万元资助。落实大学生创业帮扶政策,毕业后创业的大学生按政策规定缴纳五险一金,减少大学生创业的后顾之忧。加大对创业失败的大学生的扶持力度,按规定落实就业服务、就业援助和社会救助。(省教育厅、财政厅、民政厅、
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医保局,团省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二、落实创新创业税费减免政策落实国家现行有关减税降费政策,高校毕业生在毕业年度内从事个体经营,符合规定条件的,在3年内按一定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对销售额在免税标准以下的小规模纳税人免征阶段性增值税,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按规定减免所得税。对创业投资企业、天使投资人投资于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以及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型企业的投资额,按规定抵扣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对国家级、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和大学科技园以及国家备案众创空间按规定免征增值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省财政厅,
4、省税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三、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加大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支持力度,符合条件的大学生个人可申请最高3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创业带动5人以上就业的可申请最高5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对大学生创办的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可申请最高5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引导社会资金进入大学生创业投资领域,为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提供资金支持。(省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国资委,省税务局、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广东银保监局、广东证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四、提升大学生创新创业便利化服务水平鼓励各类孵化器、众创空间、大学科技园、创业孵化基地等孵化载体开放一定比例的免费孵化空间,降低大学生创新创业团队入驻条件,为入
5、驻大学生团队提供政务服务代理、补贴申请、创业辅导等服务。政府投资开发的孵化器等创业载体应安排30%左右的场地,免费提供给高校毕业生。有条件的地方可对高校毕业生到孵化器创业给予租金补贴。支持完善科技创新资源开放共享平台,鼓励各地、各高校和科研院所为大学生创新创业提供技术创新服务。鼓励国有大中型企业、行业企业面向高校和大学生发布技术创新需求、企业需求清单,采用“揭榜挂帅或军令状等方式,支持大学生精准创新创业。(省发展改革委、教育厅、科技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国资委,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五、促进大学生创新创业成果转化引导大学科技园设立大学生创新创业成果转化服务机构,建立相关成果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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