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进一步盘活存量资产扩大有效投资若干措施的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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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进一步盘活存量资产扩大有效投资若干措施的通知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力、局: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天津市进一步盘活存量资产扩大有效投资若干措施印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22年9月28日(此件主动公开)天津市进一步盘活存量资产扩大有效投资若干措施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充分挖掘本市存量资产的市场价值,拓宽社会投资渠道,有效盘活存量资产,合理扩大有效投资,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盘活存量资产扩大有效投资的意见(国办发(2022)19号),结合本市实际,制定如下措施。一、聚焦盘活存量资产重
2、点方向(一)重点领域。一是梳理交通、水利、清洁能源、保障性租赁住房、水电气热等市政设施、生态环保、产业园区、仓储物流、旅游、新型基础设施等领域可以盘活的存量资产,重点盘活规模较大、当前收益较好或增长潜力较大的基础设施项目资产。二是聚焦综合交通枢纽改造、工业企业进园区等领域,统筹盘活轨道交通上盖、搬迁企业原厂区、老旧小区改造、污水处理厂下沉、交通枢纽地上地下空间综合开发等存量和改扩建有机结合的项目资产。三是筛选老旧厂房、文化体育场馆和闲置土地等,特别是国有企业、行政事业单位各类闲置土地房产,有序盘活长期闲置但具有较大开发利用价值的项目资产。(二)重点区域。一是围绕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重大国家战略及
3、推动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支持滨海新区及其各开发区率先加大存量资产盘活力度,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二是推动武清区、西青区、河西区等建设任务重、投资需求强、存量规模大、资产质量好的区域,积极盘活存量资产,筹集建设资金,支持新项目建设,牢牢守住风险底线。三是推动地方政府债务率较高、财政收支平衡压力较大的区,加快盘活存量资产,稳妥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提升财政可持续发展能力,合理支持新项目建设。(三)重点企业。对参与盘活存量资产的各类市场主体一视同仁。国有企业要坚持示范带动,集中精力优先盘活闲置面积大、代表性强的土地房产。积极引导支持基础设施存量资产多、建设任务重的国有企业,通过参与城市更
4、新、老旧小区改造、引进产业项目落地、培育康养项目等方式盘活存量资产,减少存量债务,筹集建设资金,优化资产结构,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支持中央企业、民营企业参与盘活本市国有存量资产。鼓励民营企业积极盘活自身存量资产,将回收资金用于再投资,促进持续健康发展。二、统筹用好存量资产盘活方式(四)加快推进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工作。市相关部门加强与国家监管部门驻津机构的沟通衔接,共同争取国家支持,提高项目推荐、审核效率。强化协调服务,推动相关项目落实发行条件。及时将生态环保、仓储物流、交通运输、产业园区、保障性租赁住房等领域符合条件的基础设施项目纳入储备库,积极培育能源、市政、
5、新型基础设施、自然文化遗产等领域项目,形成滚动接续的项目储备机制。国有企业发行基础设施REITs涉及国有产权非公开协议转让的,按规定报同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天津证监局、市国资委、市金融局、各区人民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五)规范有序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推动张贵庄污水处理厂PPP项目、津沽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和积水片改造工程PPP项目等加快实施。加强财政承受能力动态监测,鼓励有条件的区合理利用财政承受能力空间,通过PPP方式吸引社会资本投资。储备一批城市供水、污水和垃圾处理、地下综合管廊、轨道交通等领域具有一定收益、投资回报机制明确的项目,扎实做好项
6、目前期工作,提高项目实施效率。(市水务局、市城市管理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交通运输委、市财政局、市金融局、市发展改革委、各区人民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六)积极推进产权规范交易。学习借鉴先进经验,鼓励天津产权交易中心充分发挥价值发现和投资者发现功能,创新交易产品和交易方式。开展全流程精细化服务,通过产权交易、并购重组、不良资产收购处置、混合所有制改革、市场化债转股、小宗资产线上交易等方式盘活存量资产,促进各类存量资产优化整合,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市国资委、人民银行天津分行、各区人民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七)发挥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功能作用。鼓励国有企业依托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整合
7、非主业资产,加快组建康养集团,统筹盘活土地房产资源,加快物业整体出租转让。加强与证券监管机构及交易所、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等单位的沟通协调,支持符合条件的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发行债券,为盘活存量资产提供中长期资金支持。(市国资委、人民银行天津分行、市金融局、天津证监局、市财政局、各区人民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八)探索促进盘活存量和改扩建有机结合。鼓励国有企业用活用好城市更新支持政策,城投集团、泰达控股主动对接城市更新责任主体谋划实施项目,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开发。重点推动金钟河大街南侧片区、金耀广场等项目盘活已整理土地、老旧厂房、商业综合体等闲置资源,加快导入产业资源。鼓励国有企业与所在区或相
8、关企业联动开发一批“TOD+”项目,重点推动轨道交通双林车辆段、梨园头车辆段等TOD试点。(市国资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水务局、市交通运输委、市规划资源局、各区人民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九)挖掘闲置低效资产价值。挖掘国有企业资源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精选适宜土地房产,集中改建或新建保障性租赁住房,支持河西区爱米斯地块加快开发建设。将完善住房保障制度与闲置保障性住房盘活有机结合,依法依规推动各区闲置公租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按照“一类一策”原则,分别转化为保障性租赁住房、共有产权住房、商品住房。改革培训疗养机构经营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加快转变培训疗养服务供给方式,支持具备条件的向健康养
9、老服务设施转变。鼓励支持闲置厂房、仓库、商业设施等存量资源加快出租转让,改造开发以实现创新研发、卫生健康、养老托育、体育健身、休闲旅游、社区服务等新功能。加快推动行政事业单位闲置资产盘活,提高闲置房产利用效益,有效增加财政收入。支持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金融资产投资公司以及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通过不良资产收购处置、实质性重组、市场化债转股等方式盘活闲置低效资产。(市国资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规划资源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民政局、市体育局、市教委、市文化和旅游局、人民银行天津分行、市金融局、各区人民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十)支持兼并重组等其他盘活方式。鼓励企业对
10、符合条件的资产通过资产证券化(ABS)等方式,充分挖掘持有存量资产的现金流价值,积极嫁接金融手段实现证券化。在符合反垄断等法律法规前提下,鼓励行业龙头企业通过兼并重组、产权转让等方式加强存量资产优化整合,提升资产质量和规模效益。通过混合所有制改革,引入战略投资方和专业运营管理机构等,提升存量资产项目的运营管理能力。(天津证监局、市国资委、市发展改革委、各区人民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三、强化盘活存量资产政策保障(十一)积极落实项目盘活条件。科学研判全市存量资产项目具体情况,分类施策落实各项盘活条件。对产权不明晰的项目,由产权单位进行梳理并分析原因,依法依规理顺产权关系,能够办理产权登记的做到“应
11、办尽办”。对项目前期工作手续不齐全的项目,由行业主管部门组织梳理补办所需程序和要件,相关审批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补办相关手续或者出具盘活项目资产所需的支撑意见。加快履行竣工验收、收费标准核定等程序。(市规划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国资委、市生态环境局、各区人民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十二)有效提高项目收益水平。完善公共服务和公共产品价格动态调整机制,以成本监审为依据,依法依规按程序适时合理调整污水处理收费标准、非居民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标准以及水利工程水价。对整体收益水平较低的存量资产项目,完善市场化运营机制,提高项目收益水平,支持开展资产重组,为盘活存量资产创造条件。研究通过资产合理组合等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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