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省级森林公园总体规划审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
《安徽省省级森林公园总体规划审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安徽省省级森林公园总体规划审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4页珍藏版)》请在课桌文档上搜索。
1、安徽省省级森林公总体规划审批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省级森林公园总体规划的编制审批工作,推进规划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充分发挥总体规划指导森林公园科学发展的重要作用,依据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指导意见和安徽省森林公园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笫二条森林公园总体规划的编制、修编(订)、审批,适用本办法。第三条森林公园总体规划是森林公园建设经营和规范管理的重要依据。未按规定审批或者已超期的总体规划,不能作为工程立项、资金安排和办理使用林地的依据。第四条县级林业主管部门组织森林公园管理机构按照安徽省森林公园管理条例和省级森林公园总体规划规范(DB
2、44/T3971-2021)及相关规定,编制总体规划。第五条森林公园应当自批准设立或者范围调整之日起12个月内,完成总体规划的编制。森林公园总体规划的规划期一般为10年,规划期届满前18个月内,森林公园管理机构应组织对总体规划进行修编,并按程序完成报批。第六条森林公园总体规划应符合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有关要求以及生态保护红线相关管理规定,并与当地社会经济发展规划、林业发展规划、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旅游发展规划等相衔接。第七条县级林业主管部门组织征求发展改革、财政、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农业农村、水利、文化旅游等相关部门、公众及利益相关者意见,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安徽省 省级 森林公园 总体规划 审批 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
链接地址:https://www.desk33.com/p-130320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