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车合同(十二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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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抵押车合同(十二篇)伴随着社会整体发展水平的日趋良好,合同可以有效地约束违约行为,如何又快又好的写好一份合同呢?对于“抵押车合同”相关的知识点小编编辑为您推荐了这篇文章,祝愿您在浏览本网站时能够学习新知识和有用的信息!抵押车合同(篇1)土地使用权被当做贷款的担保,如果抵押人在借款合同期满后仍不能归还贷款,土地使用权将转归抵押权人所有,或者由抵押权人按法定程序处置。更多2022最新个人土地抵押合同请点击“场地抵押”查看。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有关规定本着自愿、互利、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土地使用权抵押事项进行充分协商特订立以下合同以资共同遵守。一、甲
2、方为清尝债务以合法拥有的座落在镇(乡)路(村)巷(组)号土地使用权作抵押向乙方提供经济担保。其四至为东至;西至;南至北至;抵押土地面积平方米现用途为_用地。地上建筑物平方米;地上附着物平方米。1、抵押借款的贷款本息。2、处分抵押物所需费用。三、抵押期限及抵押额甲方以上述土地使用权抵押于乙方期限年(月)时间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抵押地块经评估年月日土地使用权抵押出让总价为人民币万元大写元。乙方同意以土地使用权总地价的%折合人民币万元大写元为最高额贷款付给甲方。1、甲方对产权的责任抵押期间甲方应维护抵押地块土地使用现状的完好。乙方有权按抵押合同约定检查由甲方占管的抵押物使用状况。2、甲方占管期间未征
3、得乙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将抵押的土地出租、变卖、赠与、调换不得任意改变其用途和再次抵押。本宗地土地使用权原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抵押期满抵押人不能履行债务抵押权人占有或处分土地使用权时处分土地使用权所得价款双方一致同意首先向政府交纳抵押人与国土资源局签订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所规定应交的出让金处分抵押物的费用。1、抵押合同如发生变更甲、乙双方应在变更之日起向市国土资源局申请办理抵押变更登记。2、抵押关系终止甲、乙双方应在终止之日起二十日(港、澳、台地区或境外当事人在三个月)内向市国土资源局申请注销抵押登记。八、本合同若有未尽事宜双方议定补充如下。九、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并经国土资源局办理登
4、记后生效。十、本合同及补充协议、附件一式一份甲、乙双方、登记机关有关部门各执一份。合同及补充协议、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委托代理人(签章):不少房地产开发商因为资金不足会选择将自己拥有的土地使用权向银行进行抵押贷款,将土地使用权抵押贷款存在不少的法律风险,但如果了解土地抵押程序并多加小心是可以避免这些风险对自己造成的损害的。土地使用权抵押是指以政府有偿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且土地上尚未建造房屋的土地使用权设定抵押。在中国,土地所有权不能抵押,以行政划拔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不能单独抵押。土地使用权抵押的一般流程为:第一步,债务合同(主合同)依法成立,为履行债务合同,抵押人提供其依法拥有的土地使用权
5、作担保,房地产经纪人在从事土地使用权抵押经纪活动中要注意区分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方式。以出让或转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设定抵押,应符合以下条件:1、该土地使用权的出让金必须全部付清,并经登记取得土地使用权证;2、该土地使用权所担保的主债权限于开发建设该出让或转让地块的贷款;3、所担保的债权不得超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款额。4、土地使用权设定抵押不得违反国家关于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的规定和出让合同的约定。第二步,抵押人与抵押权人签订土地使用权抵押合同(从合同),将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设定抵押第三步,抵押双方将抵押合同、债务合同及房地产权属证书等有关资料到房地产登记机关办理抵押登记。第四步,领取房地
6、产其他权利证明及经登记的房地产权属证书。按国家有关规定,房地产其他权利证明交抵押权人保管,而房地产权利证书经登记后应归还给产权人,抵押权人不能擅自扣押房地产权利证书。第五步,债务履行完毕,抵押双方向房地产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抵押注销手续。土地使用权抵押是指土地使用者(抵押人)以其合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作为抵押财产向债权人(抵押权人)履行债务作出的担保行为。抵押权人不对抵押土地使用权直接占有使用,继续由抵押人使用并收益。土地使用权被当做贷款的担保,如果抵押人在借款合同期满后仍不能归还贷款,土地使用权将转归抵押权人所有,或者由抵押权人按法定程序处置。由于土地开发时间长、贷款数量大且风险
7、较大,因而银行往往要求借款人将土地使用权或房地产作抵押,以规避贷款风险。土地使用权抵押除了具有一般财产抵押权的法律特征,如抵押权是一种担保物权,以清偿债务为目的,具有不可分性、附属性以外,还具有其特有的法律特征。(1)用于抵押的土地使用权必须是通过有偿出让或转让方式取得的合法土地使用权,并且是已办理土地登记手续的土地使用权。(2)土地使用权抵押设定本身并不发生土地使用权转移,即土地使用权抵押后,土地使用者可继续对土地进行占有、收益,只有在债务不能履行时,抵押权人才能依照法定程序处分土地使用权,此时土地使用权才发生转移。(3)土地使用权抵押时,其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随之抵押。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
8、着物抵押时,其使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也随之抵押,也就是说,土地使用权与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必须同时抵押。(4)土地使用权抵押不得违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规定。(5)土地使用权人将土地抵押后,并不丧失转让权,但在转让土地使用权时,应告知抵押权人。土地抵押看似简单,其实也涉及到了方方面面的问题。而因为我国的土地性质特殊,只属于国家或者集体经济组织,因而在抵押土地的时候,往往行为人都是将自己在一定期限内对土地的使用权、承包权进行抵押。实践中以土地抵押还需要办理抵押手续,这个时候抵押的土地情况不同,那么办理手续的部门也不一样。抵押车合同(篇2)抵押人(以下简称甲方):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兹因甲
9、方为担保乙方对于其所有的债权,将由甲方提供抵押物,为乙方设定抵押权,并约定条款如下:一、所担保的债权:包括本金元(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得分次循环动用,但在同一时间,其动用总额以上开金额为最高限额)及其利息,逾期利息,既违约金以及债务不履行致乙方蒙受损害的赔偿。至债权实际金额及各种利息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以及债务的清偿期,另立借据,透支约据、本票、约定书、委任保证合同为凭,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各该附件所规定事项的效力与本合同同。二、抵押物:牌型汽车辆,车辆牌号为:,发动机号为:,车架号为:o上述用于抵押的车辆为所有。三、本合同所担保的债务纵未届清偿期,乙方亦可以随时通知甲方清偿其全部或一部,甲方愿即
10、照办,绝无异议。四、抵押物于登记后如有粘贴标签或烙印的必要时,甲方应协助乙方或登记机关办理。其因此而支出的费用,全部应由甲方负担。五、甲方及抵押物提供人切实声明:上述抵押物完全为甲方或抵押物提供人合法所有,并与任何第三人的权利无关。如日后发生任何纠葛致使乙方遭受损害时,纵其事由非可归责于甲方及担保物提供人,亦愿负连带赔偿责任。六、本合同存续期间,甲方及抵押物提供人保证抵押物占有人对于抵押物必尽妥善保管的责任所有因抵押物支出的税费、修理、保养等一切费用,亦与乙方无涉。七、抵押物的现状发生变动时,不论其原因如何,甲方及抵押物提供人应及时通知乙方。其因抵押物现状的变动或价值的抵落致不能或不足使本合同
11、第一条开列的全部债权获得清偿时,乙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甲方及抵押物提供人愿负连带赔偿责任。八、抵押物应按乙方指定置于省市路号,甲方保证决不擅自迁移。抵押物为交通工具,经乙方同意得由甲方或抵押物提供人或其他第三人使用者,一经乙方通知,甲方或抵押物提供人应即负责将抵押物停放于指定处所。九、抵押物应向乙方同意的保险公司投保乙方所指定的保险,并应以乙方为惟一受益人,保险金额及条件应商得乙方的同意,一切保险费用均由甲方负担,所有保单及保费收据均交由乙方保管;乙方如为代为垫付保费,经通知甲方限期偿还,甲方未如限办理时,乙方得将垫款径行列入甲方借款金额,依例计金,甲方绝无异议。但乙方并无代为投保或代垫保费的
12、义务。十、遇有下列情形之一时,乙方得占有抵押物。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章)年月0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章)年月0签订合同地点:抵押权人(以下称乙方)为确保年字第号合同(以下称主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自有财产作抵押。乙方经审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财产抵押。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按以下条款订立本合同:第一条甲方用作抵押的财产为(详见抵押财产清单)第二条本合同项下抵押财产共作价(大写)万元整,抵押率为机实际抵押额为万元整。第三条抵押财产的保管方式和保管责任如下:Io抵押财产中的待甲、乙双方封存后,由甲方自行保管。抵押财产中的由甲方自行保管。甲方应妥善保管抵押财产,在抵
13、押期内负有维修、保养,保证完好无损的责任,并随时接受乙方的检查。2o抵押财产中的由甲方交乙方保管,并由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收取抵押价额%的保管费。乙方应妥善保管抵押财产,不准挪用抵押财产。第四条抵押财产中的必须由甲方办理财产保险,并将保险单交乙方保存。第五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出售和馈赠抵押财产;甲方迁移、出租、转让、再抵押或以其它任何方式转移本合同项下抵押财产的,应取得乙方书面同意。第六条抵押财产意外毁损的风险承担:第七条本合同项下有关的公证、保险、鉴定、登记、运输及保管等费用由甲方承担。第八条本合同生效后,如需变更主合同条款,应经抵押人同意并达成书面协议。第九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如发
14、生分立、合并,由变更后的机构承担或分别承担本合同项下义务。甲方被宣布解散或破产,抵押财产不列入破产清算范围,乙方并有权提前处分其抵押财产。第十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依法定方式处分抵押财产:Io主合同约定的还款期限已到,借款人未依约偿还借款本息或所延期限已到仍不能偿还借款本息;2o借款人死亡而无继承人履行合同;3o借款人被宣告解散、破产;处理抵押财产所得价款,不足以偿还贷款本息和费用的,乙方有权另行追索;价款偿还贷款本息还有余的,乙方应退还给甲方。第十一条抵押权的撤销:主合同借款人按期偿还借款本息的,抵押权即自动撤销,由乙方保管的甲方财产和财产保险单应退还给甲方。第十二条本合同生效后,甲
15、、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协议未达成前,本合同各条款仍然有效。第十三条违约责任:1。按照本合同第三条第1项的约定,由甲方保管的抵押财产,因甲方保管不善,造成毁损,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恢复抵押财产原状,或提供经乙方认可的抵押财产。2o按照本合同第三条第2项的约定,由乙方保管的抵押财产因乙方保管不善造成毁损,甲方有权用主合同中尚未偿还的借款与被毁损的抵押财产相抵销,并可追索剩余价款。或者要求乙方恢复抵押财产原状;或者要求乙方赔偿其因此而遭受的损失。3o甲方违反第五条约定,擅自处分抵押财产的,其行为无效。乙方可视情况要求甲方恢复原状,提前收
16、回主合同项下贷款,并可要求甲方支付贷款总额外的违约金。4o甲方因隐瞒抵押财产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经设定过抵押权等情况而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给予赔偿5。甲、乙任何一方违反第十二条约定,应向对方支付主合同项下贷款总额%的违约金,并应赔偿对方因此而遭受的经济损失。6o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未经抵押人同意,变更主合同条款或转让主合同项下权利义务的,甲方可自行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退回由乙方保管的抵押物。第十四条争议的解决方式:第十五条双方商定的其它事项:第十六条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自主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第十七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
17、份。附:抵押财产清单一式份。甲方:公章法定代表人:年月日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年月日抵押车合同(篇3)合同编号:出质人名称(以下简称甲方):地址:联系方式: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联系方式: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联系方式:质权人名称(以下简称乙方):地址联系方式: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联系方式: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联系方式:保管人名称(以下简称丙方):地址:联系方式: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联系方式:回购人名称(以下简称丁方):地址:联系方式: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联系方式:甲、乙、丙、丁四方在遵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自愿及平等互利的原则,就甲方将其名下的货物质押给乙方,用以担保甲方能够按
18、照合同的约定及时归还贷款等事宜,四方经充分协商,订立本合同。第一条本合同项下质押物位于丙方项下仓库的甲方在质押期限内存放的全部货物。第二条质押期限从年月日到年月日。第三条甲方保证,在质押有效期限内,甲方在丙方仓库所存货物的总价值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整(大写伍佰万元整),乙方享有的折扣率为%o第四条为了充分保证乙方到期能收回贷款/顺利行使质权,甲、丁方保证,在甲方到期不能按照主合同约定归还贷款/利息,丁方将按照乙、丁双方所签订的回购协议,全面收购甲方在丙方仓库所存货物,并且收购的货物总价值不低于500万人民币。第五条甲方的权利义务甲方在本合同签订之日,应向乙方提交甲方当日在丙方仓库所存货物清单
19、,并在有效期限内及时向乙方更新存货清单。在质押有限期限内,甲方可以根据公司经营的需要,可以从丙方仓库中提出货物,但必须事先向乙方提供提货清单以及其他必要的材料和单据,并在征得乙方的书面同意且取得有乙方盖子/签字的提货清单/共同授权提货书后,才可按照清单提货;甲方在提货后,应向乙方提交有丙方盖章/签字确认的提货清单和在库货物清单;甲方应保证在每次提出货后,其在丙方仓库中所存货的总价值不得低于500万元人民币。在质押有效期限内,甲方在丙方存入货物的,应该提前通知乙方;存货后应及时向甲方提供含有丙方盖章/盖章的存货清单和在库货物清单。甲方不得利用虚假资料等方式其咋、骗取乙方出具同意提货清单/共同委托
20、提货清单,不得伪造、变造乙方盖章/签字,更不得与丙方共同串通、欺诈损害乙方的利益。主合同规定还款期限期满后,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相关事项归还贷款、利息等相关费用,甲方不得无故拖延,否则乙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的规定行使质权,并要求甲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第六条乙方的权利义务在质押的有限期限内,乙方在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合同约定,不妨碍甲方的正常经营的情况下,有权随时对甲方在丙方所存货物进行清查,丙方应予以积极配合,丙方不得予以拒绝/阻扰/无故拖延。乙方发现所存货物总价值低于合同约定的数额时,有权要求甲方在追加存货/提供价值相当的担保;如若甲方积极履行提供担保或者追加存货的,乙方可以保留追究甲方承担
21、违约责任的权利;否则乙方有权提前收回贷款,并要求甲方承担相关的违约责任。在质押有限期限内,甲方向乙方提交提货申请书/共同委托提货书应提交必要的材料和单据,且应给予乙方必要的时间进行审查和签发。倘若由于甲方的原因造成乙方错误签发提货申请书/共同委托提货书而受到一切损失,均由甲方承担。在质押的有效期限内,甲方向丙方仓库存入货物的,应事先通知乙方,并在存货入后向乙方提交有丙方盖章/签字的存货清单和在库货物清单。在甲方到期不能归还贷款、利息等相关费用时,乙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的约定,行使质权要求丁方按照回购协议的约定,回购货物。第七条丙方的权利义务在质押有效期内,丙方应负责妥善保管质物,并负有监督甲方所提
22、/存货物和及时通知乙方的义务,丙方因此所需保管费等其他支出全部由甲方承担。丙方保证,在任何情况下,只有甲方提存货符合合同约定的要求时,丙方才会允许甲方提存货物;在乙方有正当理由核查甲方存货时,丙方将会予以积极的配合。在质押有效期限内,甲方如需提货,丙方应认真核实甲方所提交的材料和单据,在确认甲方确有乙方盖章/签字的提货清单/共同委托提货书后,方可允许甲方提货;甲方如需存货,丙方应认真核查所存货物是否与存货清单一致,并在存货清单和在库货物清单上盖章/签字。丙方有权在甲方提/存货的过程中进行监督;在甲方提/存货后,丙方应认真核查甲方的提存货物情况,确认无误后在甲方的提货清单和在库货物清单上盖章/签
23、字;若丙方发现甲方提/存货物出现有损乙方利益的行为,丙方应及时予以阻止,并在第一时间内通知乙方。丙方应定期的核查甲方的在库货物情况,并向乙方报告;倘若丙方发现甲方提货后/其他时间内,甲方在丙方仓库的在库货物总价值低于500万元人民币时,丙方有义务在第一时间内通知乙方。第八条丁方的权利义务丁方应在甲方到期不能按照主合同约定归还贷款/利息,丁方应在收到乙方通知之日起,按照甲、乙、丁三方所签订的回购协议,全面收购甲方在丙方仓库所存货物,并且收购的货物总价值不低于500万人民币(详见附件乙丁双方签订的回购协议)。第九条费用承担本合同项下有关公证、保险、签定、登记,运输及保管等费用均由甲方承担。第十条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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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抵押 合同 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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