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质量推进成都国际空港商务区建设若干政策(征求意见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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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高质量推进成都国际空港商务区建设若干政策(征求意见稿)为充分发挥成都双流国际机场航空门户枢纽优势,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以多种形式参与成都国际空港商务区(以下简称“空港商务区”)建设,高质量建设环港经济区,加快打造中国航空经济之都,结合我区实际及公共利益需求,制定本政策。本政策适用于空港商务区内(北临龙渡路,西靠星空路,南至机场一跑道,东到西航港大道,规划总面积约8平方公里)从事开发建设、经营活动且符合相关条件的企业和社会组织。一、优化土地利用政策1 .优先保障重大产业化项目用地。空港商务区内新增商业、办公楼物业自持比例不低于50%。经认定的重大产业化项目,优先安排建设用地指标,土地出让起始价可按
2、不低于地块所在级别商服用地基准地价的70%确定。二、支持项目快建快投2 .支持项目加快开工。项目于本政策颁布实施起12个月内开工并纳入固定资产统计库的,按照建筑面积每平方米140元给予奖励;18个月内开工并纳入固定资产统计库的,按照建筑面积每平方米110元给予奖励;24个月内开工并纳入固定资产统计库的,按照建筑面积每平方米70元给予奖励。以上奖励在项目竣工验收后1个月内一次性兑现。单个项目最高奖励3000万元。3 .支持项目提前竣工。对入库投资达到协议约定且竣工时间提前30天(含)以上的项目,竣工验收后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在此基础上,每多提前1天竣工,对应增加2000元奖励。单个项目最高奖
3、励30万元。三、激活存量转型升级4 .鼓励低效用地再开发。开发经认定的低效产业用地用于新建符合产业规划的项目,且需全部拆除具有合法手续原建筑物重建的,对于新建部分按照报规报建面积给予60元/平方米补助,每宗土地补助上限为200万元。补助款项在项目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表后支付。5 .支持存量载体转型升级。在不变更存量载体不动产权证上的土地使用、房屋用途及使用权人的前提下,申请人通过对土地老旧厂房及其他非住宅性空闲房屋内部装修及改造,从事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的行为,由空港商圈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统一研究后出具意见,作为二次装修报规报建及竣工消防验收的依据。四、支持优质企业集群发展6 .支持企业
4、上规上限。对首次“上限”的批发企业、零售企业和首次“上规”的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给予企业经营管理团队12万元一次性奖励。以上奖励仅针对入库次年前两季度每月均实现正增长的企业。对月度入库企业,在上述奖励基础上,额外给予企业经营管理团队4万元一次性奖励。7 .支持知名商务服务机构落户Q对新引进的国际国内知名(后附参考榜单)法律服务、会计审计服务、知识产权服务、人力资源服务、金融服务、咨询服务、管理服务、市场调查服务、信息服务、供2应链管理服务、会展服务、评估认证服务、设计服务等专业服务机构在空港商务区落户,正常经营满一年后,给予30万元一次性落户奖励。8 .支持引进优质商务服务企业Q对新引进的法
5、律服务、会计审计服务、知识产权服务、咨询服务、管理服务、市场调查服务、信息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会展服务、评估认证服务、设计服务等专业服务机构在空港商务区落户,自企业在双流区完成工商登记之日起三年内,年度营业收入达500万元、100O万元、2000万元、5000万元及以上的,分别给予15万元、30万元、60万元、150万元奖励,奖励从初次达到营业收入标准年度起持续三年,三年内未达到标准的年度不享受奖励。9 .给予引进高能级企业中介奖励。引进世界500强、中国500强、中国民营企业500强、中国服务业企业500强、新经济500强、央企、大型金融机构注册到空港商务区的,按每家企业100万元给予引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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