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政务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办法.docx
《2024年政务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办法.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2024年政务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办法.docx(7页珍藏版)》请在课桌文档上搜索。
1、2024年政务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区政务信息化建设项目投资、建设、管理、运营和维护,加强资源整合,避免重复建设,提高集约化建设水平和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根据国家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国办发201957号)、省政府办江西省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和市政府办关于印发“智慧九江”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政务信息化建设项目,指全部或部分使用财政性资金投资,以计算机技术、通信技术及利用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移动互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为主要手段的公共信息基础设施、信息网络、信息应用系统、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和信息安全等新
2、建、续建或改造升级项目(含云平台、数字政务、卫健、教育、民政、交通、城管、综治、文旅、农水、安全生产、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全区所有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的信息化项目。使用政府性资金建设的基建项目所含信息化子项目适用本办法。涉及国家秘密的项目管理,应遵从有关保密规定。1.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应遵循统筹规划、互联互通、资源共享和安全可靠的原则,项目建设应充分利用和整合现有的信息资源,可共享共用的软硬件和公共平台实行统一建设、集中部署,避免重复投资。2.第五条成立区政务信息化建设项目领导小组,统筹协调项目推进中的相关问题,组长由区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分管领导担任,成员由各单
3、位主要领导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数字经济发展中心(简称“区信息办”),承担日常工作。区信息办负责组织开展总体规划、年度计划、项目评审、运营考核、信息共享和运行维护等工作。区财政局负责项目预算安排、资金管理和政府采购管理;区发改委负责项目立项等相关工作;区行政审批局负责项目联审联批等相关工作。第六条凡列入本办法管理的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建立健全项目建设责任制,并严格遵守招投标、政府采购、合同管理以及知识产权保护等有关法律法规。第二章规划和审批区信息办组织项目年度申报工作,项目建设使用单位于每年9月底前须提交下一个年度项目申报表和项目建议书。项目规划应符合如下要求:3.(一
4、)符合本区政务信息化建设项目规划;(二)项目建设依据充分,需求明确,用途功能清晰;(三)符合信息资源共享要求,遵循统一数据交换标准和技术规范;(四)保障信息安全;(五)项目投资和运维经费估算合理。属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安排的信息化项目,项目建设使用单位在申报项目时应贯彻上述要求。第八条区信息办根据收集到的项目建议书编制下一年度本区信息化建设项目年度计划(草案),组织相关部门对信息化项目计划书(草案)进行初审,符合条件的,完成立项,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手续后,打包纳入“年度区本级政府投资项目计划(草案)报区政府批准。区财政局根据投资计划,合理安排所需项目资金,纳入财政年度预算。第九条对未纳入年度计划的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2024 政务 信息化 建设项目 管理办法
链接地址:https://www.desk33.com/p-131191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