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X大学高等职业教育学生学籍管理规定.docx
《XXXX大学高等职业教育学生学籍管理规定.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XXXX大学高等职业教育学生学籍管理规定.docx(11页珍藏版)》请在课桌文档上搜索。
1、XXXX大学高等职业教育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行为,维护普通高等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保障学生合法权益,培养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2017年2月4日发布),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第二章入学与注册第二条按照国家招生规定,经我校正式录取的新生,应凭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来校报到,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报到入学者,必须事先以书面形式向学生所在学院教学科、学校教务处请假。未经请假或请假后逾期两周不报到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外
2、,视为放弃入学资格。第三条在报到时,我校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审查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学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提交校长办公会或校长授权的专门会议研究决定,取消入学资格。第四条新生因以下情况,可以申请保留入学资格一年(应征入伍新生除外):(一)身体患有疾病或心理状况不适宜在学校学习的新生,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含精神专科医院)诊断,需要在家休养的:(一)在入学前进行社会实践或创业的;(三)在入学前进行境外学习的:(四)其他家庭困难等原因;(五)新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保留入学资格至退役后两年。
3、保留入学资格期间不具有学籍。新生应在保留入学资格期届满前且新学年开学两周之前向学校申请入学,经学校审查合格后,办理入学手续。审查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且未有因不可抗力延迟等正当理由的,视为放弃入学资格。第五条学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复查。复查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一)录取手续及程序等是否合乎国家招生规定;(二)所获得的录取资格是否真实、合乎相关规定;三)本人及身份证明与录取通知、学生档案等是否一致;(四)身心健康状况是否符合报考专业或者专业类别体检要求,能否保证在校正常学习、生活;(五)艺术类等特殊类型录取学生的专业水平是否符合录取要求。复查中发现学
4、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提交校长办公会或校长授权的专门会议研究决定,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学校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复查中发现学生身体和心理状况不适宜在校学习,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含精神专科医院)诊断,需要在家休养的,可以按照第五条的规定保留入学资格。在保留入学资格期内经治疗康复,可以向学校申请入学,由学校指定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含精神专科医院)诊断,符合体检要求,经学校复查合格后,重新办理入学手续。复查不合格或者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者,提交校长办公会或校长授权的专门会议研究决定,取消入学资格。第六条每学期开学时,学生应当按学校规定办理注册手续。不能如期注册者
5、,应当履行暂缓注册手续。超过学校规定期限未注册而又未履行暂缓注册手续的,学校可予退学处理。未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或者有其他不符合注册条件的,不予注册。学生缴费成功后,方可注册。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贷款或其他形式资助,办理有关手续后注册。第三章学制、学习年限与学分第七条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学制三年,学生在校最长有效修业年限为四年,超过最长有效修业年限者,不予注册。第八条符合我校学生就业创业工作有关规定进行创业的高职学生应办理保留学籍手续,学生在校最长有效修业年限为六年。第九条学分累计须达到所在专业培养方案的总学分是学生取得毕业资格的必要条件之一,各专业需达到毕业的总学分数由各专业培养方案规定
6、。第四章考勤第十条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课堂讲授、考试、实验、实习、社会调查、军事训练、时事政治学习,都要进行考勤,学生因故不能参加的,事先必须请假。未请假或请假未准而擅自不出勤者,均以旷课论。教师可以根据本规定的原则、所授课程的特点和学生人数多少等情况制定课程的考勤办法(如点名、签到等),并将学生出勤情况按所占成绩的比例评定学生的平时成绩。对一学期内旷课累计达到或超过10学时的,分别给予下列处分:(一)旷课1019学时,给予警告处分:(一)旷课2029学时,给予严重警告处分;(三)旷课3039学时,给予记过处分;(四)旷课40学时及以上,给予留校察看处分;(五)未经批准连续两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
7、学活动的,予以退学处理。第H一条学生请假需填写XXXX大学学生请假审批表。请假三天以内,由辅导员审批,教务员备案;三天以上的须由学院主管学生工作领导、主管教学领导审批。一学期内因各种事由累计请假超过一个月的,应报学校教务处备案,累计超过本学期总学时三分之一以上的,按留级处理。因请假导致某门课程学习缺课超过三分之一以上,该课程无考试资格。学生因病请假应有校医院证明;有特殊原因必须请事假时,须说明详细事假原因,事假不得超过两周。第十二条原则上学生不能在大一、大二的教学周内参加非学校组织的实践活动,在大三学年参加非学校组织的实践活动时,必须向学院提交XXXX大学学生请假审批表及实践活动组织单位证明(
8、需注明实践活动内容,时间,学生承担任务,学生人身安全责任等)。请假三天以内,由辅导员审批,教务员备案;三天以上的须由学院主管学生工作领导、主管教学领导审批。一学期内累计请假超过一个月(包含一个月),应报学校教务处备案,累计超过本学期总学时三分之一以上的,按留级处理。因请假导致某门课程学习缺课超过三分之一以上,该课程无考试资格。第十三条请假期满,请假学生须及时向辅导员、班主任、学院主管学生工作领导销假。需要续假时,其手续与请假手续相同。续假批准与否,应回复学生本人。第五章考核与成绩记载第十四条学生应当参加学院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包括学校认可的开放式网络课程)和各种教育教学环节(以下统称课程)
9、的考核,考核成绩记入成绩册,并归入本人档案。第十五条凡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或者学生选定的课程必须完成按时听讲、提交作业、参加考试等各教学环节。原则上一学期内学生缺课超过某门课程学时数的三分之一或缺交课程作业、实验报告超过三分之一者(含因病假、事假缺课),将被取消参加该门课程的考试资格,须另行重修O第十六条考试成绩的评定可采用百分制或五级分制(优、良、中、及格、不及格)。原则上除实习、毕业设计(论文)等实践环节可采用五级分制外,其他均按百分制记录成绩。学生成绩单采用学分、考试分数并行记录的方法。五级分制换算百分制如下:优一95,良一85,中一75,及格一60,不及格一50:重修、重考通过的课程成绩
10、一律按60分计入平均分。第十七条课程的考试一般在课程结束后或期末进行,取得及格及以上成绩即可获得相应学分。课程的成绩由课程考试成绩与平时成绩共同组成,两者具体比例由教研室或任课教师根据课程性质确定,开课前报学院教学办公室备案,并由教师向学生宣布。学生体育课的成绩根据考勤、课内教学和课外锻炼活动的情况综合评定。第十八条学生必须遵守考试纪律和学术规范,考试违纪、作弊及违反学术规范者,按照我校学生考试与学术违纪处理有关规定执行。考试违纪学生受警告、严重警告、记过及留校察看处分的,该课程总成绩按零分处理。-84-第十九条学校健全学生学业成绩和学籍档案管理制度,真实、完整地记载、出具学生学业成绩,对通过
11、重考、重修获得的成绩予以标注。学生因退学等情况中止学业,其在校学习期间所修课程及已获得学分,予以记录并保留两年。学生在此期间重新参加入学考试、符合录取条件,再次入学的,其己获得学分,根据考入专业的专业培养方案,学校予以认定,并按实际学分获得情况安排到相应年级学习。第二十条学校开展学生诚信教育,以适当方式记录学生学业、学术、品行等方面的诚信信息,建立对失信行为的约束和惩戒机制;对有严重失信行为的,可以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对违背学术诚信的,可以对其获得荣誉等作出限制。第六章期末考试、重修、重考与缓考第二十一条学生须按培养方案规定参加所有课程的考核。笔试课程考试由教学办公室统一安排,并在学院网页上公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XXXX 大学 高等职业教育 学生 学籍 管理 规定
链接地址:https://www.desk33.com/p-131471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