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三年行动(2023—2025)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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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县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三年行动(20232025)实施方案为深入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加快推进全县老龄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十四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规划中共XX省委XX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实施意见XX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XX省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实施背景“十三五”期间,我县以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老龄工作重要讲话为统领,围绕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的总目标,从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老龄工作的实际出发,认真贯彻“党政主导、社会参与、
2、全民关怀”的老龄工作方针,健全机构,完善政策,增加投入,突出教育,使老年人合法权益得到维护,老龄事业有了较快发展。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初步建成。目前,我县公办养老服务机构已进行资源整合,按照1+4模式成立县养老服务中心和XX、XX、XX、XX四家分院,2022年10月重新启动XX敬老院运营,共6家敬老院,共有床位数XXX张,其中护理型床位XXX张,占比57%;管理及护理人员XX名,入住特困老年人XXX名,其中失能半失能XX名。老年医疗服务能力持续提升,医养结合稳步推进。二级及以上综合医疗机构设置老年医学科占比为50队“放管服”改革持续推进,老龄事业发展制度体系进一步
3、健全。老年文化、教育、体育事业持续发展,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日趋丰富,老年人参与社会活动的积极性进一步提高。老年人基本权益得到有效保障,老年友好型社会建设逐步推进,社会养老、孝老、敬老的氛围日渐浓厚。“十四五”时期,全县老龄化程度进一步加深,高龄化趋势将愈发明显,老龄工作呈现以下特点:新形势。通过2020年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显示:全县人口中,60岁及以上人口为XXXXX人,占全县总人口17.44%,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XXXXX人,占全县总人口12.77%;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3.69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2.86个百分点。在60岁以
4、上人口中:女性为XXXXXX人,男性为XXXXX人,其中65岁以上人口中:女性为XXXXXX人,男性为XXXXX人。新挑战。随着人口老龄化不断上升,劳动年龄人口数量持续下降,家庭和社会经济负担加重。人口老龄化社会对养老保险、医疗保障、养老服务和健康服务的需求持续增加,老年人口总量与结构变化将对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格局带来深刻影响。新需求。经历了低生育时期、子女数量明显减少的“60后”开始步入老年期,在家庭养老功能逐渐弱化和“上有高龄父母需要照顾,下有孙辈需要照料”的情况下,居家照料、上门服务等社会化服务的需求将进一步增大。XX正在打造具有世界影响力的国际旅游消费中心和生态XX、健康XX、长寿XX,
5、旅游养老的吸引力进一步增大,全县养老服务消费需求也将明显增强。新机遇。“十四五”时期是我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重要的过渡期和宝贵的窗口期。健康中国行动、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和建设具有世界影响力的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等国家战略的实施和推进,为我县老龄事业和养老服务体系高质量发展创造了条件。老年人收入水平稳步增长、消费能力日益提升,为扩大内需、拉动消费、促进经济增长带来契机。二、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新时代老龄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走中国特色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道路,紧紧围绕全省“一本三基四梁八柱”战略框架,锚定
6、“两区两县”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和“六个强县”建设目标任务,积极把老龄观、健康老龄化理念融入XX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促进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与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国家战略相契合,老龄事业、产业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推动我县新时代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不断迈上新台阶。(二)基本原则坚持整体推进,综合系统应对。按照“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全民行动”的老龄工作方针,强化顶层设计,不断推进老龄工作体制机制改革,完善生育、就业、养老等重大政策和制度,全面实施让老年人安享幸福晚年的系统工程。坚持政府主导,动员多方参与。聚焦老年人的“急难愁盼”问题,发挥政府在制定规划、出台政策、加强
7、监管等方面的主导作用,引导社会广泛参与,形成多元主体责任共担、老龄化风险梯次应对、老龄事业人人参与的局面。一一坚持以人为本,强化服务意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加快补齐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农村养老服务和照护领域人才短缺的短板弱项,大力发展普惠性养老服务。进一步整合服务资源、增加服务供给、拓展服务内容、创新服务方式、提升服务质量,提高养老服务可及性,让老年人享受到更多看得见、摸得着的实惠。坚持科技赋能、加强创新引领。把科学技术发展和服务模式创新作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重要引擎和战略支撑,依托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手段为全县老龄工作高质量发展赋能。坚持融合发展、促进共建共享。推动养老、健康、文化、旅游、
8、体育、教育、金融、地产等老龄事业和产业深度融合发展,建立健全社会共建共治共享机制,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在XX老年人。(三)发展目标到2025年,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制度框架基本建立,新时代老龄工作格局初步形成并释放效能,老年人的健康素养不断增强,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明显提升。社会保障制度不断健全。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障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老年社会福利和社会救助制度得到有效落实,逐步建立与本县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基本养老服务体系不断完善。兜底性养老服务更加健全,服务能力和质量水平进一步提升。普惠性养老服务供给有效增加,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网络不断健全,农村养老服务设施不
9、断完善,满足老年人的多层次、多样化养老服务需求。-老年医疗服务设施方便可及。老年健康服务资源配置趋于合理,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规范设置老年医学科数量明显提升,养老机构普遍具备医养结合能力,老年人健康保障水平不断提升。要素保障能力持续增强。老龄事业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加快发展,规划、土地、住房、财政、投(融)资、人才等要素保障有力,多部门联动格局基本形成。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家庭养老照护等制度更加完善。银发经济多业态融合发展。具有“世界长寿之乡”自然禀赋优势的XX医疗旅游、森林康养、气候康养、中医康养等健康产业影响力进一步扩大,产业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大健康产业推动老年健康领域多业态创新融合,银发经济
10、得到社会认可和推动。一一老年友好型社会稳步推进。人口老龄化国情教育深入普及,社会环境更加适老宜居。老年人社会参与程度不断提高,老年人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老年社会组织作用得到发挥和认可,敬老爱老社会氛围日趋浓厚。(四)主要指标类别序号指标2025年指标类型牵头单位社会保障1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96预期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退休职工基本养老金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稳定增长预期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养老服务3特殊困难老年人月探访率(%)100预期性县民政局4养老机构护理床位占比(%)60约束性县民政局5乡镇范围具备综合功能的养老服务机构覆盖率(%)60预期性县民政局健康服务66
11、5岁及以上老年人城乡社区规范健康管理服务率(%)270预期性县卫生健康委765岁以上老年人中医药服务健康管理覆盖率(%)275预期性县卫生健康委8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中医院设立老年医学科的比例分别达到(%)60约束性县卫生健康委精神文化生活9新增老年教育机构(所)1预期性县教育局10经常性参与体育活动的老年人口比例(%)239预期性县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社会参与11XX志愿者网上注册60岁以上老年志愿者人数(万人)0.05预期性县民政局12开展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培训社区覆盖率(%)60预期性县教育局宜居环境13新建市政道路无障碍设施覆盖率(%)100预期性县住房城乡建设局14特殊困难老年人家
12、庭适老化改造户数(户)641约束性县民政局15新建城区、新建居住区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达标率(%)100约束性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民政局16老年友好型社区创建(个)24预期性县卫生健康委三、完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五)健全社会保障制度完善老有所养的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制度。进一步改革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不断扩大基本养老保险覆盖面,落实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按照国家部署,稳妥实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到2025年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96%。全面实施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制度。大力发展企业年金,鼓励有条件的用人单位建立企业年金,扩大企业年金覆盖面。促进和规范发展第三支柱养
13、老保险,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支持商业保险机构加强产品供给,强化监督检查,规范商业养老保险市场秩序。探索通过资产收益扶持制度等增加农村老年人收入。(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各镇政府负责。以下任务均需各镇政府负责,不再列出)健全老有所医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落实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落实可持续筹资和报销比例调整政策,落实缴费参保政策。落实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门诊用药保障政策,推进高血压、糖尿病早诊早治、医防融合。落实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和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政策。落实医疗救助办法,将支出型贫困对象纳入救助范围,适度提高救助标准,降低救助门槛,对医疗救助后基本
14、生活仍然难以保障的对象予以倾斜救助。鼓励发展补充医疗保险和商业健康保险,逐步扩大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覆盖范围。到2025年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县医保局、县卫健委、县财政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完善弱有所扶的社会福利和社会救助制度。认真落实高龄长寿补贴制度。完善社会救助制度,加大对符合条件的经济困难的空巢、留守、失能、残疾、高龄老年人以及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以下统称特殊困难老年人)的救助力度。优先保障特殊困难老年人需求,重点安排与老年人生活照料、康复护理等密切相关项目。(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卫健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建立满足多元化需求的长期照护保障制度。研究制定长期护理需求等级评
15、估标准,开展失能等级评估。建立和完善多渠道筹资机制,做好养老服务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与长期护理保险之间的有效衔接,为长期失能老年人的基本生活照料及基本生活密切相关的医疗护理提供资金或服务保障。鼓励商业保险公司开发与长期护理社会保险制度相衔接的长期护理保险产品和服务。“十四五”期间,力争初步形成适应本县经济发展水平和人口老龄化发展趋势的长期照护保障制度。(县民政局、县卫健委、县财政局、县医保局、县残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四、健全养老服务体系(六)深入推进基本养老服务实施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根据全国统一的老年人能力评估标准,开展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评估结果作为接受基本养老服务的依据。科学评估服务
16、对象身体能力和服务需求,根据评估结果提供专业服务,提升服务精准化、科学化水平。(县民政局、县卫健委、县残联、县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各乡镇、各相关单位对照XX县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并结合本地实际优化细化清单内容,清单覆盖范围和实现程度不得低于县级基本养老服务清单要求,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动态调整。根据老年人能力等级和服务需求,对老年人进行分级分类管理,提供基本养老服务。(县民政局、县卫健委、县财政局、县市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七)强化公办养老机构兜底保障作用。坚持公办养老机构公益属性。公办养老机构履行好保基本、兜底线职能,强化对特困老年人和特殊困难老年人的服务和保
17、障,在满足有意愿的特困老年人集中供养需求的前提下,重点为特殊困难老年人提供服务。在优先保障上述老年人外,公办养老机构床位仍有空余的,逐步扩大保障范围,面向本地的其他老年人提供普惠性养老服务。引导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等养老机构优先接收特殊困难老年人和为社会作出重要贡献的老年人。(县民政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提升公办养老机构服务水平。加大现有公办养老机构改造力度,提升失能老年人照护能力,在满足政策保障对象入住需求的基础上优先安排失能老年人入住。支持公办养老机构增加护理型床位。针对公共卫生、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增设隔离功能,改造消防设施,配备必要的物资和设备,加强人员应急知识培训,提升
18、公办养老机构应急保障能力。发挥公办养老机构作用,辐射带动周边各类养老机构完善突发事件预防与应急准备、监测与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等机制。(县民政局、县卫健委、县应急管理局、县消防救援大队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专栏1公办养老机构提升行动提升覆盖能力达标率。县级、乡镇级重点支持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建设,改造升级护理型床位,开辟失能老年人照护单元,到2025年,县级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建有率达到100%。提升服务质量安全达标率。加强公办养老机构规范化建设,使其符合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等标准。依据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标准,评定为一级至二级服务等级的乡镇级养老机构、评定为二级至三级服
19、务等级的县级公办养老机构建有率均达到80%以上。提升机构入住率。改善公办养老机构服务,优化供给结构,公办养老机构入住率明显提升,用好用足现有资源。公办养老服务机构能力提升项目。申报“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工程和托育建设”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支持公办养老服务机构(含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项目建设。(八)加快补齐农村养老服务短板。提升农村养老服务水平。通过支持县级养老服务机构能力提升、将具备条件的乡镇级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升级为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改造升级护理型床位,拓展居家上门服务、老年人能力评估、康复护理、职业培训、养老服务指导等功能,将专业养老服务延伸至居家老年人。构建镇牵头,村委会、
20、老年人协会、低龄健康老年人、农村留守妇女、村干部、党员、志愿者广泛参与的农村互助养老服务格局,为农村老年人提供多样化的关爱服务。鼓励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为农村有一定经济基础的老年人提供个性化服务。大力培育农村为老服务社会组织,强化农村老年人社会支持体系建设。加强农村养老服务和管理人才队伍建设,提高职业化、专业化水平。(县民政局、县乡村振兴局、县人社局、县委组织部、县妇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九)建设普惠性养老服务网络完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大力推进镇综合性养老服务机构建设,提升社区嵌入式护理型机构和老年人日间照料机构覆盖面。加大对专业化、连锁化、品牌化养老机构的扶持力度,支持养老机构运营居家社区
21、养老服务设施,提升社区养老服务品质。推行“党建+社区+物业+养老”服务模式,支持物业服务企业发挥贴近住户的优势,与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合作提供居家养老服务。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有效结合,提高社区层面健康养老服务水平。到2025年,乡镇综合养老服务机构建有率达到60%,与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功能互补,共同构建“一刻钟”居家养老服务圈。鼓励发展家庭养老床位,提升居家照护能力。(县民政局、县住建局、县卫健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积极推进公办养老机构改革。积极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通过公建公营、公建民营、委托管理、联合经营等方式参与公办养老机构的建设、运营,提高专业化养老服务质量。加快推进养老机构实
22、施“公建公营”“公建民营”,完善公办养老机构运营管理机制。(县民政局、县发改委、县财政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支持建设专业化养老机构。通过新建、改造、租赁等方式,推动专业养老服务机构将服务向社区、家庭延伸,支持社会力量建设专业化、规模化、医养结合能力突出的养老机构。盘活闲置的厂房、医院、校舍、办公用房、培训设施、疗养设施等用于护理型养老机构建设,满足失能(智)老年人长期照护刚性需求。加大投入力度,补齐护理型养老设施短板,满足失能(智)老年人长期照护刚性需求。到2025年,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不低于60队完善对护理型床位的认定办法,探索建立长期照护服务的项目、标准、质量评价等规范。(县民政局、县卫
23、健委、县财政局、县医保局、县市监局、县国有资产管理中心、县教育局、县发改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十)支持普惠性养老服务发展完善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套。各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人均用地不少于0.1平方米的标准分区分级规划设置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合理安排用地需求。严格落实新建小区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建设、验收、交付“四同步”,对缓建、缩建、停建、不建和建而不交的,在整改到位之前建设单位不得组织竣工验收。推进老旧城区、已建成居住(小)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开展城镇配套养老服务设施专项治理,到2025年,基本补齐社区、新旧小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设施达标率达到100%。鼓励各镇探索对相邻居住区的配套养老服务设施进行资
24、源整合、统筹利用,统一管理运营,支持在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开辟空间用于养老服务。定期组织开展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使用状况检查。(县资规局、县住建局、县民政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积极性。用足用好城企联动普惠养老等政策,综合运用规划、土地、住房、财政、投资、融资、人才等支持政策,引导各类主体提供普惠型养老服务,扩大服务供给,提高服务质量,提升可持续发展能力。进一步完善市场原则下的普惠价格形成机制,各镇、各相关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综合考虑企业建设运营成本、政策支持情况、老年人承受能力等因素,推动普惠型养老服务价格在合理区间运行,价格水平应当明显低于当地同等服务水平的市场化养老服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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