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土地综合整治全过程管理办法(试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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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土地综合整治全过程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浙自然资规(2023)21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级有关单位:浙江省土地综合整治全过程管理办法(试行)已经省政府同意,现予以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浙江省自然资源厅2023年12月29日浙江省土地综合整治全过程管理办法(试行)为进一步规范有序开展土地综合整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浙江省土地管理条例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严守底线规范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匚程的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我省实
2、际,制定本办法。一、总体要求(一)基本定义。本办法所称土地综合整治,是指以科学合理规划为前提,以乡镇或部分行政村为基本实施单元,通过“全域规划、整体设计、综合治理”方式,统筹开展“山水林田湖草”全要素治理,整体推进农用地整治、村庄整治、低效工业用地和城镇低效用地整治、生态环境优化提升,促进城乡空间形态、产业发展、生态和人居环境、基础设施、乡风文明、乡村治理系统性重塑的空间治理活动。(二)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经省政府批准的土地综合整治项目,以及列入自然资源部试点的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三)阶段划分。土地综合整治包括前期谋划、方案审批、项目实施、竣工验收和后期管护等五个阶段;从方案审批通过至整
3、体验收为实施期,一般为3-5年;整体验收交付后为管护期,根据项目管理规范或实际情况通过签订管护协议、合同约定等方式落实管护期限和责任,其中土地整治类项目不少于3年。(四)各级责任分工。实行省、市、县、乡(镇)分级管理负责制,省级成立省土地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自然资源厅,各级相应建立工作协调机制。省自然资源厅负责统筹协调、指导、管理和监督全省土地综合整治工作,牵头制定相关政策措施、管理办法和考核办法等,下达全省土地综合整治年度目标任务,组织实施方案省级联合审查,负责年度绩效评价和综合评定等。市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协调、督促、指导和监管所辖市域范围内的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分解落实市级土地
4、综合整治年度目标任务,组织审查项目计划,负责实施方案市级审核、年度绩效评价市级复核、年度阶段性验收市级复核和项目整体验收等。县级人民政府是土地综合整治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组织编制县级土地综合整治年度计划、项目计划、实施方案并上报市级,负责年度阶段性验收、整体验收的县级初验,对发现的问题限期整改,开展年度绩效评价县级自评、督促落实后期管护等,由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日常管理工作。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的具体实施,做好政策处理等前期工作,按照经省政府批准的实施方案,统筹推进各类子项目进度,按要求落实后期管护责任等。(五)有关部门职责。各有关部门按照“渠道不乱、各负其责、集中投入
5、、形成合力”的原则,共同参与土地综合整治工作,推进土地整治共同富裕基本单元建设。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土地综合整治日常管理工作,研究制定市场化推进政策,负责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审核、实施指导、新增耕地数量认定、永久基本农田布局调整方案编制和审核、推进存量建设用地盘活、办理搬迁农房不动产权证书注销、实施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发展改革部门负责项目区投资项目审批(核准、备案)工作;经信部门牵头负责项目区低效工业企业整治、工业企业亩均效益提升等工作;财政部门负责项目财政资金的统筹安排和使用监督工作;生态环境部门负责做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配合做好受污染耕
6、地安全利用和严格管控,配合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建设部门负责城乡风貌整治提升、城市有机更新、未来社区建设、美丽城镇建设、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传统村落及历史建筑保护工作;交通运输部门负责公路、水运、民用机场等交通基础项目建设工作;水利部门负责水土保持、水系整治、灌溉建设的实施指导、监督等工作;农业农村部门负责高标准农田建设和认定、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和美乡村建设、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盘活等工作,指导耕地后期种植,进行未利用地等耕地后备资源污染状况调查;文化和旅游部门负责乡村文化、旅游事业发展工作;林业部门负责林地保护管理工作,实施林业生态保护修复和国土绿化、生物多样性保护、古树名
7、木保护等工作;文物保护部门负责指导项目区涉及考古挖掘、文物保护等工作。二、前期谋划阶段(一)开展潜力调查。根据各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深入分析当地土地综合整治的需求;以国土“三调”成果和最新经确认的国土变更调查数据、国土空间规划“双评价”和最新土壤调查成果为依据,结合相关统计数据,对区域内的自然条件、资源禀赋、土地利用状况、经济社会状况、生态环境状况等情况深入开展调查,厘清资源现状本底、布局优化需求、存在问题及工作基础,进行潜力评估,综合判断开展土地综合整治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建立土地综合整治储备库。(二)确定项目选址。项目区应选择发展需求明确、规划实施统筹性强、
8、整治需求强、群众意愿高的区域,符合以下条件的优先选择:1 .国土空间规划实施重点区域,如和美乡村、未来社区、城乡风貌样板区等共同富裕现代化基本单元;2 .空间布局优化、耕地连片整治、资源盘活和生态修复提升潜力大,产业发展需求大的区域;3 .资源禀赋好,各类子项目集成度高,具备成片推进条件的区域;4 .乡村产业、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项目所在区域,且资金筹措保障到位。(三)做好规划衔接。各地应根据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明确的发展定位、指标分配、刚性管控要求以及各类规划建设任务,按需编制土地综合整治专项规划。在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中,提出土地综合整治的目标、主要方向和重点区域;在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中,落实
9、土地综合整治的目标和主要方向,明确空间安排,提出整治项目并落实到空间分区;在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中,落实县级规划提出的整治目标、空间安排和项目安排,有条件的,细化用途分区,可以落实到区块、图斑地块;在详细规划中,明确土地综合整治所涉地块用途,提出对应区块和地块的具体规划技术指标,直接指导整治实施方案、工程设计方案的编制。(四)确定整治目标。以高质量落实国土空间规划、助力乡村振兴、新型城镇化及城乡融合发展战略实施,促进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为要求,确定土地综合整治总体目标。结合项目区实际,提出优化生产、生活、生态空间格局,促进耕地保护和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推动低效工业整治和城乡有机更新,保障农村一二
10、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改善生态和人居环境等方面的具体整治目标。三、方案审批阶段(一)编制和申报项目计划。省自然资源厅每年依据全省国土空间规划和全省国土空间生态修复专项规划等相关专项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综合各设区市上报的年度计划,统筹下达全省土地综合整治年度目标任务。市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每年依据全市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省级下达的土地综合整治年度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市级土地综合整治年度目标任务。县级人民政府每年依据县级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市级分解的土地综合整治年度目标任务等,确定县级土地综合整治年度计划,结合土地综合整治储备库编制项目计划。市级领
11、导小组批准项目计划后,将批准文件、项目计划及情况汇总表等相关材料报省领导小组。(二)编制和申报实施方案。县级项目计划经市级批准并报省后,县级人民政府按照浙江省土地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编制要求,规范编制实施方案,组织县级相关部门初审论证并取得一致性意见后,通过省域空间数字化治理平台的土地综合整治场景(以下简称“土地综合整治场景”),报市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市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组织市级相关部门论证审核并取得一致性意见后,将实施方案、县级有关部门意见、市级审核意见等材料,通过土地综合整治场景报省自然资源厅。实施方案应统筹安排“百千万”永久基本农田集中连片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村庄整治、低效工业用地整治、
12、城镇低效用地整治再开发、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美丽田园、未来乡村、美丽河湖等各类子项目,并明确各子项目的空间布局、建设内容,建设时序、实施主体、投资总额、资金来源、主管部门等。实施方案应内容完整,表述准确,图数一致,落实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要求,按照规划确定的用途分区分类安排整治子项目,并符合以下基本要求:1 .方案应公示并取得整治区域所涉的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同意。2 .整治后耕地数量质量有提升,集中连片度有提高、零星分散图斑有减少,新增耕地可以长期稳定利用。3 .涉及永久基本农田调整的,按照自然资源部、省人民政府等有关文件要求,按程序稳妥有序实施。4 .涉及耕地流出的,在项目区内落实耕地“进出平衡”。
13、5 .方案中所涉规划新增建设用地不得增加,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不得增加,同时充分考虑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农村建设用地总量原则上不再增加,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盘活利用,应优先用于保障农民居住需求。6 .涉及农民补偿安置的,要充分尊重农户意见,积极探索多渠道的安置方式,严格限制安置周期并按有关规定落实相应补偿,按补偿安置协议的约定安置到位。农村安置回迁任务必须纳入“阳光征迁”场景实行全过程监管。7 .不突破生态保护红线管理要求,符合零散林地调整规定,生态空间布局更加优化,对历史文脉有效保护,涉及古树名木的,制定古树名木保护方案并经专家论证。8 .明确各子项目资金落实途径,资金投入和产出平衡。9
14、.科学布置农田灌排设施,水土保持方案经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后纳入实施方案水土保持专节,涉及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的,应开展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不可避让论证。涉及水域空间调整的,确保水域面积不减少、功能不减退。(三)同步编制相关方案。各地应根据实际,同步编制永久基本农田、零散林地、权属等相关调整方案,与实施方案同步报批,不涉及的,应在实施方案中明确。1 .涉及永久基本农田布局调整的,由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牵头编制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实施方案,明确永久基本农田调整的布局、规模、时序安排,并根据经批复的实施方案,组织实施“百千万”永久基本农田集中连片整治、耕地功能恢复、建设用地复垦等子项目。城镇开发边界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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