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公路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实施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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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甘肃省公路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实施细则(修订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依据】为规范本省公路工程施工分包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公路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相关规定,结合本省公路工程建设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第二条【适用范围】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新建、改(扩)建公路工程施工分包活动,适用本细则。第三条【术语界定】本细则所称施工分包,是指承包人将其所承包公路工程中的专业工程或部分单位工程、分部工程或者分项工程发包给其他专业施工企业,整体结算,由分包人自行编制施工方案和组织完成全部施工作业并能独立
2、控制分包工程质量、施工进度、生产安全等的施工活动。第四条【分包实施及连带责任】公路工程中实行施工分包的,承包人与具有相应资格条件的专业施工企业签订专业分包合同,由分包人承担承包人委托的单位工程、分部工程或者分项工程,分包工程完成后分包人向承包人申请完工验收,在工程总体通过交工验收后分包人承担缺陷责任期内分包工程的维修,并与承包人共同就所分包工程对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第五条【依法分包】公路工程分包必须依法进行,实行专业工程施工分包并鼓励专业化施工分包,推行标准化施工。承包人可依法进行劳务合作,但禁止以劳务合作的名义进行施工分包。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六条【监督管理职责】省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本
3、省行政区域内公路建设项目进行监督管理;制定本省行政区域公路工程施工分包管理相关规章制度,负责本省行政区域内国家高速公路、省级高速公路、普通国道和普通省道一级公路工程施工分包活动的监督与管理工作。市(州)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普通省道二级及以下公路工程施工分包活动的监督与管理工作。县(市、区)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履行本行政区域农村公路管理的主体责任并负责其施工分包活动的监督与管理工作。第七条【发包人及监理人职责】发包人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和合同约定,加强对施工分包活动的管理,建立健全本项目分包管理制度,制订项目专用的分包合同和劳务合作合同的示范格式文本、施工分包合同报审的具体规
4、定,负责对分包工程的合同签订与履行、质量与安全管理、计量支付等活动监督检查,并建立分包人信息库和管理台账,及时制止承包人的转包或违法分包行为。监理人受发包人委托,负责对施工标段的分包监理,按照本细则规定和合同约定,其合同管理专业监理工程师对承包人提交的分包人资格、签订的分包合同进行审查,核实分包人的资格条件、承包人与分包人的本单位人员身份,并依据合同约定对分包工程的施工进行监理。发现承包人违法分包的,监理人应当及时制止,并报发包人处理。第八条【承包人职责】承包人设立的项目部和分包人设立的项目分部,分别对承包工程、分包工程的施工活动实施管理,并应具有与工程规模、技术复杂程度相适应的技术、经济管理
5、人员,其中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财务、质量、安全、计量等主要管理人员应当与承包人、分包人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人事、工资及社会保险关系的本单位人员。分包人应当在其项目分部中设立施工安全管理专职人员。承包人设立的工地试验室统一开展试验检测工作,其中分包工程的试验检测费用由分包人承担;工地试验室无法实施的特殊检测,其中的分包工程外委试验费用由分包人承担。第三章分包条件第九条【资格条件】公路工程按照设计施工总承包或者施工总承包发包的,取得施工总承包资质的承包人可以对所承接的施工总承包工程内各专业工程全部自行施工,也可以将中标项目中负面清单以外的单位工程依法进行分包。对设定有资质要求的单位工程进行
6、分包时,应分包给具有相应专业承包资质的分包人。公路工程施工按照单位工程单独发包时,设定有资质要求的单位工程应当由取得相应专业承包资质的承包人承担施工。取得施工专业承包资质的分包人可以承接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承包人依法分包的单位工程。分包人应对所承接的分包工程全部自行组织施工,不得再进行施工分包,但可将劳务作业分包给具有施工劳务资质的劳务合作企业。分包资格条件的具体要求,应当执行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承包工程范围和业务范围的相关规定。第十条【允许分包的其他三类工程】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或者经发包人书面同意,可以将中标项目中负面清单以外的部分单位工程、分部工程或者分项工程分包给
7、满足相应条件的其他专业施工单位完成。其中,单位工程设有资质要求的,单位工程及所含分部工程、分项工程的分包人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相应专业承包资质条件;其他单位工程及所含分部工程、分项工程的分包人应当具备的条件由发包人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确定,但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发包人不得在招标文件中设置对分包的歧视性条款。第十一条【分包具体条件】分包人应当具备如下条件:(一)具有经依法登记的法人资格;(二)具有从事类似工程经验的管理与技术人员;(三)具有(自有或租赁)分包工程所需的施工设备和辅助设施;(四)单位工程设有资质要求的,单位工程及所含分部工程、分项工程的分包人,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相应专业承包资质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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