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青海省抽水蓄能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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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青海省抽水蓄能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为建立健全我省抽水蓄能项目管理工作制度,推动青海抽水蓄能高质量快速发展,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青海实际,我们研究起草了青海省抽水蓄能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集时间为2022年8月9日-8月15日,通过青海省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互动交流-意见征集”栏目或电子邮箱等,提出意见建议。我委将及时梳理汇总征集到的意见建议,并在深入研究的基础上予以参考吸纳。望社会各界人士积极为我省抽水蓄能项目建设工作建言献策。同时,衷心的感谢大家对我们工作的支持。联系人:省发展改革委(能源局)新能源处何洋联系电
2、话:0971-6336436邮箱:304191187附件:青海省抽水蓄能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2年8月9日青海省抽水蓄能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第一条(总则)为推动青海省抽水蓄能健康有序发展,确保项目建设的安全、质量、进度和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监管条例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抽水蓄能中长期发展规划(2021-2035年)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划,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青海省境内所有抽水蓄能项目管理。第三条(总体要求
3、)抽水蓄能项目主要服务于电力系统和新能源基地外送。项目纳规、规划调整、项目配置、项目前期、项目核准、核准变更、开工要求、建设要求、改造退役、电网接入、电价形成、管控要求、水量调度、管理机制等阶段,必须遵守本管理办法。第四条(项目纳规)省级能源主管部门按照国家抽水蓄能中长期规划要求,统筹电力系统、新能源发展需求等,制定省级抽水蓄能中长期规划实施方案,提出总体目标、重点任务和项目布局,以及分阶段发展目标、项目布局和相应保障措施等。提出核准工作计划,将发展目标分解落实到年度,提出年度抽水蓄能的发展目标、重点任务、项目核准时序、保障措施等,统筹实施本省抽水蓄能项目建设。各市(州)政府按照国家中长期规划
4、和省级规划实施方案要求,做好纳入站址资源保护工作,有序开展项目管理工作。第五条(规划调整)省级能源主管部门综合考虑生态环保要求、电力系统需求、资源与建设条件及所涉主体情况,组织开展站点资源普查及滚动调整工作。对于满足要求的新增项目和规划调整项目,由省级能源主管部门征求行业主管部门的意见,取得项目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等环境限制因素的文件后,向国家能源主管部门提出规划调整建议,包括重点实施项目建设时序调整建议、储备项目调整为重点实施项目的建议、新增纳入规划项目的建议等。新增项目需在现场查勘基础上,提出项目初步分析报告。第六条(项目配置)抽水蓄能项目原则上应通过招标、市场竞价等方式确定投资主体,重点考
5、察投资主体相关业绩、技术实力和经济实力等,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建设抽水蓄能。支持水风光蓄一体化基地发展,在同等条件下,依托常规水电站增建的混合式抽水蓄能电站优先配置给原电站业主,外送电源基地周边的抽水蓄能电站优先配置给基地一体化开发业主。第七条(项目前期)抽水蓄能项目前期工作包括预可行性研究、可行性研究等,主要任务是查明建设条件,分析论证技术、经济、资源和环境相关情况,确定建设方案。预可研前应充分研究论证项目功能与定位,编制疏导路径专题报告。抽水蓄能勘察设计工作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抽水蓄能项目相关规范,国家规范出台前暂按照水电工程勘察设计阶段执行。预可行性研究阶段,按照水电工程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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