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面引进社会资本投资耕地后备资源开垦工作的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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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全面引进社会资本投资耕地后备资源开垦工作的实施方案为加快推进我区补充耕地后备资源开发工作,科学开发利用全区耕地后备资源,努力破解耕地占补平衡难题,切实推动乡村振兴战略全面深化布局,促进区城乡统筹发展,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补充耕地项目管理严格新增耕地核实认定的通知、自治区自然资源厅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自治区耕地提质改造项目立项与验收规范(试行)的通知、自治区自然资源厅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引导和规范社会资本参与土地整治项目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自治区自然资源厅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引导和规范社会资本参与土地整治项目建设有关问题补充规定的通知等相关文
2、件精神,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关于自然资源管理的重要论述作为土地综合整治工作的指导思想,拓宽耕地后备资源开垦投资资金渠道,鼓励社会资本规范有序投资耕地提质改造,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构建全面规范、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的管理制度,营造良好市场环境,实现合作共赢。二、目标时间任务根据前期摸排,区2023年耕地后备资源潜力耕地提质改造潜力约1200亩(以实际踏勘调查设计论证批复为准),2023年10月30日前立项补充耕地后备资源项目不低于300亩,2023年12月30日前完成不低于3
3、00亩的新增补充耕地后备资源指标确认工作。如有超300亩的新增补充耕地资源,应在2024年完成后备资源指标确认工作。三、实施模式此次补充耕地后备资源项目的实施采取以政府主导和社会合作方参与的市场运作模式,由项目承担单位市区常兴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下称常兴产投公司)按有关规定采取向社会征集合作意向方和邀标、竞争性磋商、公开招投标等方式确定合作方开发建设、管理项目。1 .合作意向方单位需具备测量资质、土地整理类项目实施经验以及基层群众工作经验。公开征集时间为公示日起5日,采取报名、审核等方式确定意向方,由区自然资源局和常兴产投公司共同对合作意向方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合作意向方与常兴产投公司签订合作
4、意向书,需提交潜力调查、选点、土地租赁等相关报告及材料。提交的材料和要求包括:(1)对项目选址范围实施可行性进行分析,确保选址范围符合目前土地整治规范要求;(2)递交区自然资源局、区林业局、区农业农村局、区交通运输局、区生态环境局、区水利局以及项目所在地的镇(街道)政府、村委同意该项目实施的书面意见;(3)与项目所在地土地权属人签订的土地流转租赁协议;(4)与项目所在地土地权属人签订的土地流转租赁协议总面积不少于300亩;(5)每个单独选址的项目,不得跨越镇(街道)级行政区域,同时不得超出15个行政村范围。2 .前期进行项目潜力调查、选点、土地租赁等所有产生的相关费用由合作意向方自行负责。合作
5、意向方须在2023年9月28日前递交项目选址意向书及本条款上述材料,如超过此时限则不再接收材料并不予以审核;另外,合作意向方递交的选址可行性报告材料经区自然资源局、常兴产投公司审核不符合要求的,则材料作废,双方合作协议自行解除。3 .结合意向方提交的潜力调查、选点、土地租赁等相关报告及材料,采取邀标、竞争性磋商、公开招投标等方式确定该项目实施的社会投资合作方,社会投资方需以联合体形式进行投标,联合体包含投资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等。4 .意向方可通过邀标、竞争性磋商、公开招投标等方式获得项目实施的资格,也可以用前期潜力调查、选点、土地租赁等相关报告及材料自行与获得项目实施的社会投资方协商合作
6、。如意向方提交的潜力调查、选点、土地租赁等相关报告及材料无法通过邀标、竞争性磋商、公开招投标等方式落实项目实施的社会投资方,则视为项目流标,由意向方自行承担一切经济和相关责任。5 .以总承包形式由社会资本方(联合体)作为项目投资建设单位,项目投资建设单位自筹资金完成项目建设,项目建设所需全部资金由社会资本投资单位全额出资。总承包形式的主要工作内容包括:可研编制、申报立项、规划设计等前期工作,工程施工,群众协调补偿和施工资料编制,竣工验收和新增耕地指标确认等。6 .实行投资实施主体与验收确认管理分离工作制度。项目工程监理单位、工程复核单位、新增耕地质量等级评定单位、新增耕地核定单位由区自然资源局
7、按规定选定,工程结算审计单位、财务决算编制单位按区政府相关规定确定。四、利益分配与资金拨付方式(一)新增补充耕地后备资源指标归属。在项目通过验收报备系统审核指标入库后,按政策文件规定,在扣除上级规定应上缴部分指标后,剩余指标所有权归属区人民政府。(二)项目投资建设单位通过区政府给予奖励的形式获取投资收益。项目投资建设单位只有在完成项目各项工程建设任务,达到工程建设质量要求,经验收合格并完成土地整治项目信息备案后才获取奖励资金收益。奖励资金收益包含投资方投资成本、利息、应缴纳税费和节余利润。1 .奖补资金标准。(1)水田按4.28万元/亩奖补;(2)其他新增耕地,按以下标准奖补(单位:万元/亩)
8、新增耕地等别9等10等11等12等1每亩投资上限综合收益2.612.402.202.091奖励金额二确认指标面积奖补单价。2.完成合同任务支付约定。(1)在合同约定期限内完成前期设计、施工并提供相关资料的,按100%计算奖补金额;(2)超过合同期限并在一个月期限内完成前期设计、施工并提供相关资料的(不足30个自然日按30个自然日计算),按95%计算奖补金额;(3)超过合同期限并在二个月内完成前期设计、施工并提供相关资料的,按90%计算奖补金额;3 .奖励资金来源通过平台交易指标获得的收益资金。由项目投资建设单位负责推荐交易指标受让方,且交易价格不低于自治区自然资源厅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调整补充耕地
9、指标交易指导价格和调剂价格的通知(桂自然资发(2023)13号)规定的交易指导价。4 .资金拨付方式。投资收益按照对应完成每个立项批次的新增耕地开垦项目验收入库,对应取得该立项批次收益(即对应完成一个立项批次项目的验收入库,对应实现该立项批次项目的投资收益)。在收益的具体取得时间上,按入库指标是否完成交易,分两种不同的时间来实现:(1)入库指标未完成交易的,投资收益的实际取得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采购人在项目验收入库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向项目投资建设单位支付该批次项目30%的投资综合收益。第二阶段:采购人在项目验收入库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向项目投资建设单位支付至该批次项目投资综合收益的70%o
10、第三阶段:采购人在项目验收入库之日起90个工作日内向项目投资建设单位支付至该批次项目投资综合收益的90%,采购人扣留该批次项目投资综合收益的10%作为该批次项目的后期管护保证金,管护有效期结束后,采购人在接到项目投资建设单位返还保证金申请后,应于20个工作日内退回后期管护保证金到项目投资建设单位账户上。(2)入库指标完成或部分完成交易,且交易所得的收入已到区人民政府账户的,采购人优先将交易收入用于向项目投资建设单位支付其已完成(以指标入库为标准)的所有批次的投资综合收益(不超过90%,余下的10%作为管护保证金),即采购人在交易收入到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协调区财政将交易收入到账资金支付给中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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