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通州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支持低效产业空间提升改造的实施方案》的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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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北京市通州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支持低效产业空间提升改造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通发改(2024)5号各相关单位:为进一步推动我区低效产业空间提升改造,我委制定了关于支持低效产业空间提升改造的实施方案,现予以印发,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特此通知。附件:关于支持低效产业空间提升改造的实施方案通州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4年5月22日附件关于支持低效产业空间提升改造的实施方案为落实关于加快推进北京城市副中心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有关要求,充分发挥政府投资引导带动作用,调动市场主体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推动低效产业空间改造利用升级、功能优化、提质增效,释放高品质产业承载空间,进一步承接中心城区非
2、首都功能疏解,推动主导产业聚能成势,结合我区低效产业空间资源实际,特制定本方案。一、基本原则(一)落实城市副中心控规以北京城市副中心战略定位为统领,立足“3+1主导功能,统筹存量空间资源,有序推进低效产业空间更新改造,服务壮大以六大产业为代表的实体经济。(二)发挥市场主导作用发挥政府投资的激励和撬动作用,鼓励多元参与、共建共享的更新模式,切实有效带动社会资本参与低效产业空间改造。(三)加强改革创新探索创新片区整体综合更新、同步更新模式,做好产业空间与公共空间的衔接和联动,促进城市功能织补,打造多类型产业空间更新组团,推动产业集群发展。(四)坚持效果导向打造绿色建筑和智慧园区等优质产业载体,提高
3、载体服务产业绿色化升级和数字化转型的能力,为主导产业集群落地提供空间要素保障。二、支持政策在符合北京城市副中心战略定位和控规前提下,项目实施单位可通过自主、联营、租赁等方式对低效产业空间开展绿色低碳改造、数字基础设施提升以及片区基础设施改造等,带动区域产业升级。区政府固定资产投资对于符合条件的项目给予支持。(一)支持类型1 .低效楼宇改造项目。重点支持整栋空置、正在使用但入驻率偏低或单位面积年区级税收低于200元/平方米、现状功能定位或经营业态不符合城市发展功能需求,且建成时间10年以上的存量商务楼宇和商业设施改造。改造面积需超过2万平方米。2 .老旧厂房改造项目。重点支持由于疏解腾退、产业转
4、型、功能调整以及不符合区域产业发展定位等原因,原生产无法继续实施的老旧工业厂房、仓储用房、特色工业遗址及相关存量设施改造。改造面积需超过3000平方米。3 .片区统筹改造项目。重点支持连片区域内低效楼宇、老旧厂房等产业空间以及道路、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整体改造,促进形成产业空间组团。项目需由单一实施主体开展并打捆申报,需达到低效楼宇改造总规模超过2万平方米或老旧厂房改造总规模超过3000平方米。(二)支持条件改造项目需产权清晰、有明确产业定位及准入标准、建立运营管理机制,并满足以下条件。1.改造后引入的业态应为数字经济、现代金融、先进制造、商务服务、文化旅游、现代种业,以及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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