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文物全科人才定向培养实施办法.docx
《山东省文物全科人才定向培养实施办法.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山东省文物全科人才定向培养实施办法.docx(6页珍藏版)》请在课桌文档上搜索。
1、山东省文物全科人才定向培养实施办法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工作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根据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基层文物保护队伍和考古队伍建设,加快推动山东文物事业高质量发展,制定以下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文物全科人才是指为县(市、区)及以下文物保护事业单位定向培养的,具备本科学历,熟练掌握历史、考古、文物保护、文物与博物馆等方面的专业理论知识和一定实践操作技能的专业人才。第二条文物全科人才定向培养工作由省委编办、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和省文化和旅游厅联合组织,在山东大学面向全省实施,招生专业为考古学。文物全科人才在校学习期间免除学费、住宿费,
2、并给予一定的生活补助。第三条文物全科人才从我省范围内具备普通高考(夏季)报考条件的高中阶段毕业生中择优招录。由市级文物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统筹安排,定向在所属县(市、区)及以下文物保护事业单位工作。文物全科人才由山东大学按照山东省文物全科人才定向培养协议书进行教育培养,在校学习期间和毕业后须按照有关协议约定,履行相应的职责和义务。文物全科人才每年培养数量根据文物工作实际人才需求、文保事业单位空编情况确定,每年培养不超过60名,五年时间共计培养不超过300名,重点向9个文物大市、20个文物大县倾斜。第二章招生录取第四条每年10月底前,由市级文物主管部门会同机构编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根据所属县
3、(市、区)文物工作实际、人才需求和文物保护事业单位编制、岗位等情况,征集下一年度文物全科人才需求计划,经市级政府批准后统一报省文化和旅游厅。省文化和旅游厅会同省委编办、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统筹安排招生计划,确保招生培养与岗位需求有效衔接。第五条山东大学通过高考选拔招收文物全科人才,招生录取严格按照阅知协议、填报志愿、高校录取、签订协议的步骤,面向全省考生公平、公正、公开招生。山东大学、各市级文物主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政策公开宣传、招考报名发动工作。第六条凡热爱文物事业,毕业后志愿到县(市、区)及以下文物保护事业单位工作,在我省范围内具备普通高考(夏季)报考条件的高中阶
4、段毕业生均可报考。考生成绩需达到我省及招生高校相关分数要求,并承诺毕业后到县(市、区)及以下文物保护事业单位工作不少于5年。第七条文物全科人才招生计划分市安排,符合条件的考生可自愿填报文物全科人才招生志愿。山东大学按照分数优先原则,在招生计划限额内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被录取考生,须在入学注册前与山东大学及定向就业的市级文物主管部门、机构编制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共同签订山东省文物全科人才定向培养协议书,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山东大学对拒签协议的已录取考生,取消其入学资格。第八条在录取期间,若部分招生计划有缺额,在规定时间内采取公开征集志愿方式进行。第九条填报志愿的时间及要求根据省教育招生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山东省 文物 人才 定向培养 实施办法
链接地址:https://www.desk33.com/p-132587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