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2024-2026年水利法治建设规划.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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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烟台市2024-2026年水利法治建设规划依法治水管水兴水是贯彻全面依法治国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进水利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由之路,是水利事业高质量发展和国家水安全的根本保障。为大力推进依法治水管水兴水,突出制度优势,加强顶层设计,充分发挥水利法治建设规划的引领和推动作用,不断推进水利事业高质量发展,编制本规划。以习近平赢彳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准确领悟新时代治水主要矛盾从改变自然征服自然转向调整人的行为和纠正人的错误行为的客观必然,贯彻落实新时代十六字治水思路,坚持“法规
2、制度定规矩、监督执法作保障”的工作思路,以加快推进水利重点领域立法、提升水行政执法效能、深化“放管服”改革、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为重点,统筹做好水利法治建设各项工作,为烟台市水利事业的高质量发展提供高水平法治保障,推进水利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二、基本原则一是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用法治定的规矩、划的界限约束水行政权力,规范行政决策程序,加快转变职能,完善水法规制度体系,强化水行政执法,全面提升水法治观念,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防洪保安全、优质水资源、健康水生态、宜居水环境、先进水文化的需求,提供更加有力的法制保障。二是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人民。全面
3、依法治国最广泛、最深厚的基础是人民,水利法治建设必须牢固树立人民群众利益本位、政府义务本位的思想,始终坚持服务发展、服务基层、服务人民群众,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在水利改革发展中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坚持以人为本,围绕人民群众对水生态、水环境、水文化、水安全等不同需求,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新要求新期待,研究谋划和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水利法治问题。三是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按照中央、省、市委和市政府的统一部署要求,坚持水利法治建设与水利改革相统一、相衔接,在法治下推进改革,在改革中完善法治。适应依法治水管水兴水新形势新要求,以上位法为基准,统筹兼顾不同法规体系之间的相互衔接、重细化、重可操作性,围
4、绕水利监督、农村供水、水资源管理、河湖管理、水土保持等方面业务,全面推进、重点突破,为水利事业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O四是坚持远近结合、有序推进。立足解决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对不具备条件、条件尚不成熟或上级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正在制定或制定规范的,将其列入调研项目,合法调整立法项目布局,加快配套规范性文件的制定,把工作重点放在对已有规定的修改完善和细化上,根据先急后缓、先单行后综合的原则,把立法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有机统一起来。五是坚持多措并举,多方联动。始终坚持对水利法治建设提前筹划、精心组织,立足实践、紧抓问题、凝聚合力,综合治理。坚持水利立法、执法、普法、守法、用法环环相扣,多方联动、多措并
5、举,协调促进,营造水利事业发展的良好法治环境。三、主要目标到2025年底,初步建立起适合我市水利工作实际的有重点的水法规体系,使主要涉水事务有法可依。到2026年底,建立内容完整、配套协调、层级完善的水法规体系,基本满足水利社会管理、公共服务和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完善适合我市市情和时代要求的水利法规制度体系。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进一步加强重点领域立法,逐步解决水法规制度存在的“少而不够用、老而不适用、粗而不实用、软而不管用”的问题。-完善水利行政权力运行监督体制机制。完善依法行政、严格执法、程序法定、过程透明、救济畅通、监督有效的体制机制建设。优化水行政决策、行
6、政执行、行政监督机制,落实水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创新监督监管方式,健全强有力的水利法治监督体系。-完善水行政执法体制机制。进一步加强水行政执法,全面推行水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水行政执法责任制,完善水行政执法信息沟通协调机制,强化水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加强执法能力建设,提升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水平。加强水行政执法的监督,建立健全日常监督、专项监督、综合监督全方位立体化监督体系。-完善水利普法宣传体制机制。加强水利法治文化建设,落实水利普法责任制,推进水利普法工作与水利法治实践相结合,提高水利普法针对性实效性。积极开展以案释法、旁听庭审活动,增强水法治意识,维护水利制度权威,努力提高
7、人民群众对水利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满意度,使尊法守法成为全体人民的共同追求和自觉行动。-完善水利法治保障体制机制。加强水利法治建设组织领导,成立由主要负责人牵头的水利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加大水利法制干部和执法人员培训力度,提高专职执法人员比例,为全面依法治水管水兴水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理顺不符合法治规律、不利于依法行政的行业体制机制,基本建立起责任明确、措施到位、齐抓共管的水利法治保障体制机制。四、主要任务(一)全面推进水利依法行政1.切实加强党对水利法治建设的领导。局党组切实履行法治建设领导职责,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对接“一规划两纲要”,制订
8、本部门水利法治建设规划、年度工作要点或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研究解决本部门水利法治建设重大问题并及时向市委市政府请示汇报。落实局领导班子成员水利法治建设责任,主要负责人要履行推进水利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水利法治建设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其他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在其分管工作领域内履行推进水利法治建设职责。要将水利法治建设纳入本单位年度工作绩效考核评价体系,领导干部述法纳入述职内容,加强对领导班子和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履职情况的考核评价。2 .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范其他行政决策程序。除依法应当保密或者为了保障公共安全、社会稳定以及执行上级机关的紧急命令需要
9、立即作出决定的情形外,重大行政决策工作应遵循有关程序规定,切实做到重大行政决策履行法定程序全覆盖、无遗漏,确保合法有效。对有关决策事项中直接涉及相关群众切身利益或者公众普遍关注的问题,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可能对企业切身利益或者权利义务有重大影响的,要充分听取有代表性的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的意见;对有关决策事项中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问题,组织专家论证论证其必要性、可行性、科学性;有关决策实施可能对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公共安全、生态环境等方面造成不利影响的,组织风险评估;对重大决策事项进行合法性审查;重大决策事项进行合法性审查后,由集体讨论决定。各科室要明确涉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及时提报年度重大行
10、政决策事项目录。组织起草涉水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制定重要水利规范性文件,决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等具体行政行为,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办理。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对重大行政决策进行调整。决策事项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变化或因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决策事项全部或部分不能实施的,实施科室应当及时提出停止执行、暂缓执行或者修改决策建议。完善重大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各科室应当根据档案管理规定,将重大行政决策过程记录和实施过程中的相关材料及时归档,对违反规定造成决策严重失误,或者依法应当及时作出决策而久拖不决,造成重大损失、恶劣影响的,严肃追究责任。3 .进一步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完善公平竞
11、争有关制度,明确凡涉及市场准入、产业发展、招商引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经营行为规范、资质标准等有关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其他政策性文件以及“一事一议”形式的具体政策措施,均要纳入公平竞争审查范围。各科室结合工作实际,从制定主体、公文种类、管理事项等方面,进一步明确和细化纳入公平竞争审查范围的政策措施类别,确保全面覆盖、应审必审。4 .扎实推进政务公开。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系列部署,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以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为重点,以推进政务公开与水利业务融合为抓手,全方位做好信息公开、政策解读、舆情回应、
12、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等各项工作,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把政务公开贯穿水利依法行政全过程,依法依规明确政务公开内容、标准、方式,在权责清单公示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行政处罚、行政许可“双公示”力度,推进“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公开,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注重公开实效。按照“以公开为常态、以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推进行政决策公开,深化“放管服”信息公开,强化执行和结果公开,推动各类水利规划、水利项目建设批准和实施等领域信息公开,突出公文管理和公开,突出水旱灾害防御、河湖管理、水资源节约管理、水利建设管理等信息公开。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管理,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对水利部12
13、314监督举报服务平台转送的监督举报,明确分管领导、办理机构和人员,认真研究答复。开辟电话、网络等水利监管渠道,建立健全水利舆情监测、研判、决策、处置机制,及时应对、科学处置,积极回应群众关切。规范依申请公开,注重公开的程序规范和实体规范,做好依申请公开接收、登记、办理、调查、答复等各个环节工作,推动依申请办理的程序化、规范化、标准化。5 .推进简政放权优化服务。按要求积极推进水行政权力下放。根据国家、省、市关于“放管服”改革部署,贯彻落实关于深化制度创新加快流程再造的指导意见打造精简高效政务生态实施方案等文件提出的“全面减权放权授权”的任务目标,落实行政许可事项取消或下放要求,依法压减水行政
14、许可事项。按照“下放是原则,不下放是例外”的要求和“应放尽放、减无可减、放无可放”原则,对水行政审批职责梳理,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下放、取消、整合审批事项,充分向区市放权。认真做好“证照分离”改革和“减证便民”行动。积极推进“一窗受理、一次办好”,不断提升政务服务能力和水平。严格执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根据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暂行),构建公平竞争市场环境,建立动态清理影响公平竞争政策文件制度,做到按照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的原则,保障各种所有制经济平等受到法律保护。持续清理压减各类变相审批,有效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对确需保留的实行清单管理,并向社会公开。进一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监
15、管方式,推行“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等,努力做到该管的管好管到位。6 .认真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全面加强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设。进一步提升法律顾问工作覆盖面,充分发挥法律顾问职能作用,拓展法律顾问参与水行政决策和行政管理事务的广度深度,确保法律顾问制度建设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涉法事务或者专业领域的作用,为法规规章草案和规范性文件的起草论证、水行政执法、重大行政决策、政府信息公开、重大疑难信访案件、普法宣传、诉讼复议等方面提供法律意见和服务支撑,有效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二)不断健全水法规制度体系1 .完善水利立法体制机制。健全水利立法项目立项、起草的咨询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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