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新闻热点事件报道中人物隐私权保护探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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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网络新闻热点事件报道中人物隐私权保护探究【摘要】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传统的媒介环境也在发生着巨大变化,网络不仅跃升为继报纸、电视、广播之后的第四大媒体,它更是在新兴传播领域“独领风骚”,成为一种新媒介环境下不可或缺的传播渠道。与传统媒介不同,网络环境是一种更为开放的传播环境,这种开放性既体现在对信息传播渠道的开放,也体现在对信息报道形式的开放,其传播具有双向性、平民化、虚拟性、互动性特征,使得网络在报道新闻热点事件时具有更大的传播力和催化性。一个网络热点事件可能在一夜之间就“红”遍全球,火速爆炸,其信息传播之快、传播范围之广使人难以想象。在网络热点新闻事件报道中,几乎每一个案例都具有隐私权侵
2、犯属性,新闻热点人物隐私权保护亟待提升。因此拟从隐私权保护谈起,探究隐私权保护在网络传播环境下的重要性。【关键词】网络新闻;热点事件;隐私权;隐私权保护一、热点网络新闻现存的社会问题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媒介环境正在发生着翻天覆地的变化,网络不仅成为一种新型的传播媒介,更是目前不可或缺的传播渠道之一。因其传播速度和传播方式的快速便捷,它是比传统大众媒介更易被普通群众接受的一种新型传播媒介。在网络传播环境的持续开放之下,网络热点事件不断涌出,甚至有些事件成为网络新闻的爆点,不仅引发全民关注,更成为被集中关注的社会问题。在网络新闻热点事件被高度关注的背后,存在的社会问题也不可忽视。(一)伪原创化现
3、象严重,重“娱乐”轻事实当步入网络传播时代,网络的开放性、虚拟性、互动性、平民化特征,迎合了民众的媒介消费观和娱乐性。无论是作为传播主体的媒介一方,还是作为受众群体的网民大众,两者的媒体使用成本和消费成本均大大降低,随着受众群体不断扩大,继而催生出网络粉丝经济。当网媒受众在享受“消遣化娱乐”的同时,网络传播者不断片面制造热点新闻,大挖“流量经济”,以低俗化传播博取大众眼球。当前,我国正处于发展转型期,人们的思想也在发生着变化,尤其是在网络虚拟世界,网民们无论在思想上还是行为上,都更加渴望彰显自我。在网络虚拟世界里,人们追求各种新奇事物刺激感官,导致网上娱乐八卦盛行。为了迎合网媒化市场消费需求,
4、不少网络媒体也在效仿自媒体,不断制造网络热点新闻事件1。有些网络媒体甚至通过漂洗、复制、造谣、深挖等形式跟踪热点、放大新闻事件,导致一个事件被来回炒、反复炒,通过制造“伪原创”新闻,获取最大流量效应。(二)哗众取宠,缺失正确的价值导向当前,网络新闻热点事件报道的一个通病就是哗众取宠,缺失正确的舆论价值导向。为追求热点,网络传播者可谓各显神通,其不仅对新闻事件进行刻意包装,甚至还通过煽动炒作、蓄意夸大事实、放大细节、引发热点等方式大做热点文章,哗众取宠,抛弃媒体的社会责任,迎合部分网民受众娱乐化、低级性趣味,导致网络媒体缺失正向价值引导。(三)跟踪报道盛行,信源公信力不足跟踪热点做文章,不劳而获
5、获取“流量收割”。目前,在网络新闻热点事件传播领域,跟踪“热点”炒新闻的做法曾一度盛行。为了迎合网民的消遣心理,网络传播者在跟踪热点新闻的同时,往往不核实新闻源,有些传播者甚至无限扩大新闻事实、描摹新闻细节,导致网络新闻信源失实,使信源公信力不足,新闻事件的可信度下降,对新闻传播的客观性、真实性造成了严峻挑战。二、网络热点事件报道侵犯隐私权现状随着网络环境的逐渐开放,网络媒体侵犯公民隐私权的案例也日益增多。在网络热点新闻事件报道中,通常是一个案例被反复报道,挖掘式报道,每一家媒介机构都想独家披露新闻热点,以此增加传播流量。殊不知,采访越深入,挖掘越具体,对新闻事件中人物隐私权的侵害就可能越多2
6、。更有甚者采取“人肉搜索”模式,不放过新闻人物丝毫的细节,甚至公布新闻事件中热点人物的家庭地址、手机号码、婚姻状况、服装饰品等,使被报道者不堪重压,甚至做出损害生命的过激行为。(一)网络成为隐私权被侵权主战场在网络新闻事件中,报道者为追求事件的热点和热度,常常不惜泄露新闻人物的隐私权。这集中表现在个人未经授权在网络上宣扬、公开、传播他人的私人信息,或未经授权截取、泄露他人的信息资料、隐秘信息甚至商业秘密等3。随着网络传播队伍的扩大,当前网络已成为隐私权被侵权的主战场。(二)暴露隐私易对传播客体造成精神困扰在网络热点新闻报道中,侵害隐私并不直接与财产利益挂钩,甚至有时财产利益并不受到损失,但极易
7、对传播客体造成精神困扰,使被报道者遭受精神上的痛苦及精神利益受损。事实上,网络热点新闻只要存在事件中人物被侵害的法定事实,即使侵害后果没有具体显现或被证明,仍可构成民法典中的受损害事实和受侵后果。(三)隐私权侵权范围被扩大且追责困难由于隐私权被侵犯后不易量化受害人受损指标,在现实生活中,一旦新闻人物隐私权遭遇侵犯或泄露,若想维权和追责非常困难。在网络新闻报道中,新闻工作者的采编自由与新闻事件中人物的隐私权是对立和统一的关系,二者之间既有追求保护采访对象隐私权的同属性,又有采访主体追求更多采访细节和采访深度的需要,因此,在网络新闻事件的采访和传播中,采访主体和采访对象之间存在既对立又统一的关系。
8、近年来,随着网络传播环境的逐渐开放和传统媒体生存环境不断缩小,越来越多的传统媒体加入网络新闻生产队伍,有些媒体为了扩大新闻事件的知名度、点击率,采取深度报道的形式报出新闻猛料,迅速获得大量的点击和吸粉。在此情况下,另一些网站迅速跟风蹭热度,想方设法挖掘细节中的细节,捕风捉影报道与新闻事件或新闻人物有关的种种个人信息、资料,以此获取自己媒体平台的点击流量。在“地毯式”报道中,网络新闻热点事件中的人物早已没有隐私可言,他们像“玻璃人”被置于大众视野之中,热点信息不断被转载、评论,人物内心遭受极大舆论创伤,生活被严重打扰。若侵权问题产生,公众人物很难告赢传播者,法律追责变得十分困难。(四)网络传播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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