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2023年度十大知识产权(商标、专利)行政保护典型案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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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江西公布2023年度十大知识产权(商标.专利)行政保护典型案例为深入贯彻江西省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加强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宣传,提高全社会的知识产权法律意识,江西省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公布2023年度江西省知识产权(商标、专)行政保护典型案例。此次公布的九江市彭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侵犯(北面)和(加拿大鹅)注册商标专用权案”等十件典型案例,从多方面展现了我省市场监管(知识产权)部门立足职责,加大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力度,多元化保护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维护市场经营秩序所取得的成效;并通过公布典型案例,加大对商标、专利法律法规的宣传,引导广大经营主体守法经营,维
2、护自身合法权益,共同营造良好营商环境,促进知识产权强省建设。典型案例1:九江市彭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侵犯册商标专用权案案件简介:第2018929号商标是诺思费思股份有限公司(THENORTHFACE,INC.)在第25类登山用羽绒茄克、鞋、帽等商品上的注册商标,专用权期限至2033年12月13日。该商标于2004年6月21日转让予北面服饰股份有限公司(THENORTHFACEAPPARE1.CORP.)o第29610204号商标是力口拿大鹅公司(CANADAGOoSEINC.)在第25类“服装、羽绒服装、鞋(脚上的穿着物)等商品上的注册商标,专用权期限至2030年04月20日。2022年7月
3、19日,九江市彭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根据举报线索对九江雪狼服饰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核查,发现当事人经营场所内正在加工制作北面牌羽绒服,并在现场另一暗藏加工区内堆放有大量的成品、半成品羽绒服,羽绒服及吊牌上标注有“口总经销:威富服饰(上海)有限公司THENORTHFACE(北面)CANADAGOOSE”$1095.00”等中英文字样,并有工人正在加工制作以上品牌羽绒服。现场共查获“北面牌羽绒服11782件、“加拿大鹅牌羽绒服1253件,相关羽绒服半成品、吊牌、拉链若干。当事人未能提供以上商标品牌授权许可及加工合同等证明文件。彭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认定,当事人的行为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
4、条第一项规定的商标侵权行为,且涉案金额巨大(非法经营额4339万余元),涉嫌犯罪,遂将本案移交公安机关处理。2023年3月31日,九江市濂溪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判处被告人何某(雪狼公司原法定代表人)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20万元,涉案物品予以没收。典型意义:该案是执行行刑衔接联动制度的一起典型案例。市场监管部门严格依法办案,商请公安机关配合,迅速固定证据;同时将庭审证据标准理念贯穿于案件办理始终,将证据做细做实,顺利将该案移交司法机关处理,有效维护了社会经济秩序;还通过以案释法,提高了企业和群众的知识产权保护和防范意识,营造齐抓共管、公平透明的法治化营商大环境。圈典型案例2:景德镇市市场监督管理
5、局查处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案件简介:第1299950号“丁”(景德镇及图)商标是景德镇陶瓷协会在第21类瓷制工艺美术品;瓷制茶具;瓷制酒具;日用瓷器;瓷器;瓷器装饰品;瓷制艺术品;咖啡具商品上的注册商标,系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专用权期限至2029年07月27日。2023年4月12日,景德镇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省督办专项行动中会同公安部门对珠山区九景陶瓷店进行联合检查,执法人员分别在其店内货架、仓库及物流点发现多款底款标识为“景德镇、景德镇制、景德镇彩”的陶瓷产品。因案情需要,景德镇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现场对该批产品进行了先行登记保存,共计747件。经审批,执法人员在4月19日对该批陶瓷产品进
6、行了扣押。经查,上述陶瓷产品是当事人从福建德化厂家成套订制购入,为提高利润,要求德化厂家加注景德镇制、景德镇、景德镇彩的底款,产品未在景德镇市有过任何加工程序。经统计,当事人共采购960件侵权陶瓷产品,销售213件,货值金额共计42400元,违法所得1022元。景德镇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认定,当事人销售侵犯地理标志证明商标近似的陶瓷产品,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三项规定的商标侵权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处以罚款16.96万元,没收侵权产品、违法所得。典型意义:本案为一起以外地瓷器冒充景德镇瓷器,侵犯景德镇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专用权的
7、典型案例。证明商标是用以证明该商品或者服务的原产地、原料、制造方法、质量或者其他特定品质的标志;商品并非来源于该地理标志所标示的地区,误导公众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查办此案,打击侵犯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违法行为,有利于保护区域商标品牌,促进重点产业发展。典型案例3:鹰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不以使用为目的恶意商标注册申请案案件简介:2023年4月6日,鹰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调查发现,当事人吴胜忠是鹰潭市华驰企邦财务有限公司、鹰潭市华驰商标代理有限公司的业务员。鹰潭市华驰企邦财务有限公司从事工商登记注册代理,税务咨询、代理,商标代理业务;鹰潭市华驰商标代理有限公司主要业务为商标代理。当事人为了推广业
8、务,把其个人注册的商标印制在上述两公司的宣传页内,在名称为“华驰企邦”的宣传页中宣称其拥有糕点类精品商标、眼镜类精品商标共224件,经当事人确认其中71件商标系其本人申请注册。经查,当事人以其名义共申请注册商标130件,其中已注册商标117件,涵盖29个类别。当事人能提供证明材料证明注册商标有使用的仅3件,超过三年未使用的共94件。当事人利用其从事商标代理的职业优势,大量申请商标注册,既无实际使用的行为,也无准备使用的意图。当事人对其大量申请商标注册的行为无法作出合理说明,意图将大量申请的注册商标转让给他人牟利,当事人的行为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条所指的不以使用为目的的恶意商标注册申请”之
9、情形。鹰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认定,当事人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条第一款规定的“不以使用为目的的恶意商标注册申请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罚款0.2万元。典型意义:该案是一起不以使用为目的恶意商标注册申请的典型案件。对不以使用为目的的恶意商标注册申请行为进行严厉打击,有利于规范商标申请注册行为,保护正常申请商标注册市场主体和商标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并教育警示商标代理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依法经营,营造良好市场环境。典型案例4:上饶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生产销售侵犯“德高等注册商标权商品案案件简介:第1524749号尊商标、第1084
10、2980号净商标、第25884605A号德高”商标、第22096740号TTB商标是德高(广州)建材有限公司在第19类在建筑灰浆;砂浆;防水卷材;非金属建筑材料;制砖用粘合料等商品上的有效注册商标。2023年3月8日,上饶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举报对上饶市卓润建材有限公司进行检查,发现该公司生产车间存放了骏润德高TTBII型大板瓷砖胶100包、骏润德高GJ008型超强力瓷砖胶213包。经商标权利人授权杭州万泽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人员作为委托代理人现场辨认,确认涉案产品未得到权利人的商标使用许可。对扣押的“骏润德高超强力瓷砖胶(型号/规格:GJ008)及该公司自有品牌“骏润超强力瓷砖胶(型号/规格
11、:II型20kg包)两款产品进行了现场抽样送检,经检验两款产品均不合格。经查,当事人自2021年至今,共生产销售的“骏润德高瓷砖胶2950包。上饶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认定,当事人生产销售与权利人的注册商标近似的“骏润德高瓷砖胶,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产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作出行政处罚,责令改正违法行为、没收侵权产品,罚款12.38万元。典型意义:市场监管部门聚焦重点商品、重点领域和重点行业,重拳出击,深入持续开展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彳亍
12、动,严厉打击“傍名牌等侵犯知识产权行为,以及制售不符合国家标准,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违法行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典型案例5:抚州市南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生产销售侵犯“、“悦泰海龙和“Q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案案件简介:第7735718号,商标、第11650852号“悦泰海龙商标分别是天津悦泰石化科技有限公司在第1类“气体净化剂.等商品上的有效注册商标。第2016357号商标是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在第1类油;郛七化学品;发动机燃料化学添加剂;降凝剂;尿素”等商品上的注册商标,注册公告时间为2002年10月21日,商标专用权有效期至2032年10
13、月20日。2023年2月27日,南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根据中国石化南丰石油分公司举报,检查发现南丰县敬民南杂店及南丰县市山才凤车用尿素液店正在销售的柴油车尾气处理液及润鑫车用尿素,尾气处理液外包装标注了注册商标悦泰海龙、;车用尿素外包装上标注了与注册商标算。族近似的标识。两家店的供货商为南城润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2月28日,该局联合抚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南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南丰县公安局赶赴南城县调查,在南城县天井源乡发现当事人南城润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涉案产品生产窝点,依法对该场地及生产设备、涉嫌侵权物品进行了查封、扣押。经商标权人辨认,涉案物品假冒侵权商品。经查,当事人回收柴油车尾气处
14、理液”的旧桶后,未对旧桶的上的注册商标“勿、”悦泰海通及浮雕文字进行有效遮挡,灌装自己生产的车用尿素对外进行销售。当事人在生产的润鑫车用尿素外包装上标注的标识,与注册商标G在视觉上基本无差别,足以对公众产生误导。至案发时,当事人销售给上述两店的侵权产品货值共75611.5元。南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认定,涉案产品标注的标识分别与注册商标能和冬、悦泰海通相同,当事人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一项规定的侵权行为,依法将案件移送至南丰县公安局,并抄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典型意义:本案是一起商标侵权行为认定的典型案例。一方面,回收带有他人注册商标的容器进行再利用,往往是与权利人商品相同或类似的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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