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安全要求》(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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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ICS43.120T47中华人民共和I家标准GB38031XXXX代替GB380312020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安全要求Electricvehiclestractionbatterysafetyrequirements(征求意见稿)在提交反馈意见时,请将您知道的相关专利连同支持性文件一并附上。XXXX-XX-XX实施XXXX-XX-XX发布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目次前言II引言III1范围12规范性引用文件13术语和定义14符号和缩略语35安全要求41.1 电池单体安全要求45. 2电池包或系统安全要求46试验条件55.1 一般条件55.2 测量仪器、仪表准确度66. 3测试
2、过程误差66.4数据记录与记录间隔77试验准备77.1电池单体试验准备77.2电池包或系统试验准备78试验方法88.1 电池单体安全性试验方法88.2 电池包或系统安全性试验方法109实施日期22附录A(资料性附录)电池包或系统的典型结构24附录B(规范性附录)电池包或系统绝缘电阻测试方法26附录C(规范性附录)热扩散分析与验证报告28参考文献33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本文件代替GB380312020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安全要求,与GB380312020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更改了范围(见第1章
3、,2020版的第1章);更改了泄漏的定义(见3.13,2020版的3.13);增加了热事件的定义(见3.14);增加了电池单体快充后安全的要求和试验方法(见5.1.7,8.1.8)增加了电池包或系统振动的安全要求(见521,2020版的5.2.1);增加了电池包或系统机械冲击的安全要求(见522,2020版的5.2.2);增加了电池包或系统模拟碰撞的安全要求(见5.2.3,2020版的5.2.3);更改了电池包或系统湿热循环的安全要求和试验方法(见5.2.5和8.2.5,2020版的5.2.5和8.2.5);一更改了电池包或系统热稳定性试验安全要求和试验方法(见5.2.7、8.2.7和附录C,
4、2020版的5.2.7、827和附录C);更改了电池包或系统温度冲击的安全要求和试验方法(见5.2.8和8.2.8,2020版的5.2.8和8.2.8);一更改了电池包或系统盐雾的安全要求和试验方法(见5.2.9和8.2.9,2020版的5.2.9和8.2.9):更改了电池包或系统高海拔的安全要求(见5.2.10,2020版的5.2.10);更改了电池包或系统过温保护的安全要求和试验方法(见5.2.11和8.2.11,2020版的5.2.11和8.2.11);更改了电池包或系统过流保护的安全要求(见5212,2020版的5212);更改了电池包或系统外部短路保护的安全要求(见5.2.13,20
5、20版的5.2.13);更改了电池包或系统过充电保护的安全要求(见5.2.14,2020版的5.2.14);更改了电池包或系统过放电保护的安全要求(见5.2.15,2020版的5.2.15);增加了电池包或系统或整车底部撞击的安全要求和试验方法(见5216和8.2.16);更改了测试过程误差、数据记录与记录间隔(见6.3和6.4,2020版的6.3和6.4);更改了加热的试验方法(见8.1.5,2020版的8.1.5);更改了电池单体挤压的试验方法(见8.1.7,2020版的8.1.7);更改了电池包或系统挤压的试验方法(见824,2020版的8.12.4);更改了电池包或系统外部火烧的试验方
6、法(见8.2.7.1,2020版的&2.7.D。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提出并归口。本文件及其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2020年首次发布为GB380312020;本次为第一次修订。本引言旨在介绍本文件的要求所依据的原则,理解这些原则对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单体、电池包或系统的设计和应用是很有必要的。需要注意的是本文件仅考虑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单体、电池包或系统最基本的安全要求以提供对人身及财产的安全保护,不涉及生产、运输、维护和回收安全,也不涉及性能和功能特性。随着技术和工艺的进一步发展将会要求修订本文
7、件。在本文件范围内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单体、电池包或系统导致的危险是指:泄漏,可能导致电池系统高压、绝缘失效间接造成人员电击、电池系统起火等危险;起火,直接烧伤人体;爆炸,直接危害人体,包括高温烧伤,冲击波伤害和爆炸碎片伤害等;电击,由于电流流过人体而引起的伤害。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单体、电池包或系统的安全性与其材料选择、设计及使用条件有关。其中使用条件包含了正常使用条件、可预见的误用条件和可预见的故障条件,还包括影响其安全的环境条件诸如温度、海拔等因素。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安全要求1范围本文件规定了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以下简称电池)单体、电池包或系统的安全要求和试验方法。本文件适用于电动汽
8、车用动力蓄电池。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2423.4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2部分:试验方法试验Db交变湿热(12h+12h循环)GB/T2423.17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2部分:试验方法试验Ka:盐雾GB/T2423.43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2部分:试验方法振动、冲击和类似动力学试验样品的安装GB/T2423.56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2部分:试验方法试验Fh:宽带随机振动和导则GB/T42082017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GB/T1
9、9596电动汽车术语GB/T28046.4-2011道路车辆电气及电子设备的环境条件和试验第4部分:气候负荷3术语和定义GB/T19596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 1电池单体batterycell将化学能与电能进行相互转换的基本单元装置。注:通常包括电极、隔膜、电解质、外壳和端子,并被设计成可充电。3.2电池模块batterymodule将一个以上电池单体按照串联、并联或串并联方式组合,并作为电源使用的组合体。3.3电池包batterypack具有从外部获得电能并可对外输出电能的单元。注:通常包括电池单体、电池管理模块(不含BCU)、电池箱及相应附件(冷却部件、连接线缆等)。
10、电池系统batterysystem一个或一个以上的电池包及相应附件(管理系统、高压电路、低压电路及机械总成等)构成的能量存储装置。3.5电池电子部件batteryelectronics采集或者同时监测电池包电和热数据的电子装置。注:电池电子部件可以包括单体控制器和用于电池单体均衡的电子部件。电池单体间的均衡可以由电池电子部件控制,或者通过电池控制单元控制。3.6电池控制单元batterycontrolunit控制、管理、检测或计算电池系统的电和热相关的参数,并提供电池系统和其他车辆控制器通讯的电子装置。3.7额定容量ratedcapacity以制造商规定的条件测得的并由制造商申明的电池单体、模
11、块、电池包或系统的容量值。注:额定容量通常用安时(Ah)或亳安时(mAh)来表示。3.8实际容量practicalcapacity以制造商规定的条件,从完全充电的电池单体、模块、电池包或系统中释放的容量值。3.9荷电状态State-Of-Charge当前电池单体、模块、电池包或系统中按照制造商规定的放电条件可以释放的容量占实际容量的百分比。3.10爆炸explosion突然释放足量的能量产生压力波或者喷射物,可能会对周边区域造成结构或物理上的破坏。3.11起火fire电池单体、模块、电池包或系统任何部位发生持续燃烧(火焰持续时间大于IS)o火花及拉弧不属于燃烧。注:火焰持续时间大于IS是指单次
12、火焰持续时间,而非多次火焰的累计时间。外壳破裂housingcrack由于内部或外部因素引起电池单体、模块、电池包或系统外壳的机械损伤,导致内部物质暴露或溢出。3. 13泄漏leakage有可见物质从电池单体、模块、电池包或系统中漏出至试验对象外部的现象。注:可见物质应在不拆卸试验对象的情况下通过目视判断。3.14热事件thermalevent温度显著高于制造商定义的最高工作温度的现象。3.15热失控thermalrunaway电池单体放热连锁反应引起电池温度不可控上升的现象。3.16热扩散thermalpropagation电池包或系统内由一个电池单体热失控引发的其余电池单体接连发生热失控的
13、现象。3.17充电终止电压end-of-chargevoltage电池单体、模块、电池包或系统正常充电时允许达到的最高电压。3.18放电终止电压end-of-dischargevoltage电池单体、模块、电池包或系统正常放电时允许达到的最低电压。4符号和缩略语4.1 缩略语下列缩略语适用于本文件。BCU:电池控制单元(batterycontrolunit)FS:满量程(fullscale)PSD:功率谱密度(PoWerSPeCtraldenSity)RMS:均方根(rootmeansquare)SOC:荷电状态(SuHeof-charge)4.2 符号下列符号适用于本文件。Zlh率放电电流(
14、八),其数值等于额定容量值。/3:3h率放电电流(八),其数值等于额定容量值的1/3。5安全要求5.1 电池单体安全要求5.1.1 电池单体按照8.1.2进行过放电试验,应不起火、不爆炸。5.1.2 电池单体按照8.1.3进行过充电试验,应不起火、不爆炸。5.1.3 电池单体按照8.1.4进行外部短路试验,应不起火、不爆炸。5.1.4 电池单体按照8.1.5进行加热试验,应不起火、不爆炸。5.1.5 电池单体按照8.1.6进行温度循环试验,应不起火、不爆炸。5.1.6 电池单体按照8.1.7进行挤压试验,应不起火、不爆炸。5.1.7 电池单体按照8.1.8进行快充循环后安全试验,应不起火、不爆
15、炸。5.2 电池包或系统安全要求5. 2.1电池包或系统按照8.2.1进行振动试验,应无泄漏、外壳破裂、起火或爆炸现象,且不触发异常终止条件。试验后的绝缘电阻应不小于100Q/V。若有交流电路,绝缘电阻应不小于500C/V。6. 2.2电池包或系统按照8.2.2进行机械冲击试验,应无泄漏、外壳破裂、起火或爆炸现象。试验后的绝缘电阻应不小于100C/V。若有交流电路,绝缘电阻应不小于500Q/V。7. 2.3电池包或系统按照8.2.3进行模拟碰撞试验,应无泄漏、外壳破裂、起火或爆炸现象。试验后的绝缘电阻应不小于100Q/V。若有交流电路,绝缘电阻应不小于500Q/V。5.2.4电池包或系统按照8
16、.2.4进行挤压试验,应不起火、不爆炸。5.2.5电池包或系统按照8.2.5进行湿热循环试验,应无泄漏、外壳破裂、起火或爆炸现象,且不触发异常终止条件。试验后30min之内的绝缘电阻应不小于100Q/V。若有交流电路,绝缘电阻应不小于500V1,5. 2.6电池包或系统按照8.2.6进行浸水试验,应满足如下要求之一:a)按方式一进行,应不起火、不爆炸;b)按方式二进行,试验后需满足IPX7要求,应无泄漏、外壳破裂、起火或爆炸现象。试验后的绝缘电阻应不小于100Q/V。若有交流电路,绝缘电阻应不小于500Q/V。5.2.7按照8.2.7进行热稳定性试验(银氢电池包或系统除外),应满足以下要求:a
17、)电池包或系统按照8.271进行外部火烧试验,应不爆炸;b)电池包或系统或整车按照827.2进行热扩散分析和验证,应满足以下要求:1)不起火、不爆炸;2)提供热事件报警信号,且报警信号的发出时间应不晚于触发单体热失控之后的5min;3)对于整车级别测试,在发出热事件报警信号之前,以及发出热事件报警信号之后的5min内无可见烟气进入乘员舱;对于电池包及系统级别测试,应按照附录C35e)提供在发出热事件报警信号之前,以及发出热事件报警信号之后的5min内无可见烟气进入乘员舱的技术说明文件。5.2.8电池包或系统按照8.2.8进行温度冲击试验,应无泄漏、外壳破裂、起火或爆炸现象,且不触发异常终止条件
18、。试验后的绝缘电阻应不小于100Q/V。若有交流电路,绝缘电阻应不小于50OC/V。5.2.9电池包或系统按照8.2.9进行盐雾试验,应无泄漏、外壳破裂、起火或爆炸现象,且不触发异常终止条件。试验后的绝缘电阻应不小于100C/V。若有交流电路,绝缘电阻应不小于500C/V。5.2.10电池包或系统按照8.2.10进行高海拔试验,应无泄漏、外壳破裂、起火或爆炸现象,且不触发异常终止条件。试验后的绝缘电阻应不小于100Q/V。若有交流电路,绝缘电阻应不小于500C/V。5.2.11电池系统按照8.2.11进行过温保护试验,应无泄漏、外壳破裂、起火或爆炸现象,且不触发异常终止条件。试验后的绝缘电阻应
19、不小于100Q/V。若有交流电路,绝缘电阻应不小于500Q/V。5.2.12电池系统按照8212进行过流保护试验,应无泄漏、外壳破裂、起火或爆炸现象,且不触发异常终止条件。试验后的绝缘电阻应不小于100c/V。若有交流电路,绝缘电阻应不小于500C/V。5.2.13电池系统按照8.2.13进行外部短路保护试验,应无泄漏、外壳破裂、起火或爆炸现象。试验后的绝缘电阻应不小于100Q/V。若有交流电路,绝缘电阻应不小于50OC/V。5.2.14电池系统按照8.2.14进行过充电保护试验,应无泄漏、外壳破裂、起火或爆炸现象,且不触发异常终止条件。试验后的绝缘电阻应不小于100C/V。若有交流电路,绝缘
20、电阻应不小于500C/V。5.2.15电池系统按照8.2.15进行过放电保护试验,应无泄漏、外壳破裂、起火或爆炸现象。试验后的绝缘电阻应不小于100V0若有交流电路,绝缘电阻应不小于500Q/V。5.2.16电池包或系统或整车按照8.2.16进行底部撞击试验,应无泄漏、外壳破裂、起火或爆炸现象。试验后的绝缘电阻应不小于100c/V。若有交流电路,绝缘电阻应不小于500Q/V。6试验条件6.1 一般条件6.1.1 1.1除另有规定,试验环境温度为225,相对湿度为10%90%,大气压力为86kPa106kPaO6.1.2 8.1的试验对象为电池单体,若电池单体无法独立工作,可采用电池模块进行试验
21、,安全要求仍按照5.1执行。6.1.3 对于由车体包覆并构成电池包箱体的电池包或系统,可带箱体或车体测试。6.1.4 电池包或系统试验交付需要包括必要的操作文件,以及和测试设备相连所需的接口部件,如连接器,插头,包括冷却系统接口,电池包或系统的典型结构参见附录A。另外,额外配备的传感器、导线和夹具应不影响试验结果。制造商需要提供电池包或系统的安全工作限值。6.1.5 电池包或系统在所有测试前和部分试验后需进行绝缘电阻测试。测试位置为:两个端子和电平台之间。要求测得的绝缘电阻值除以电池包或系统的最大工作电压不小于100Q/V。若有交流电路,则应不小于500V.具体测试方法见附录B。6.1.6 如
22、果电池包或系统由于某些原因(如尺寸或质量)不适合进行某些测试,那么制造商与检测机构协商一致后可以用电池包或系统的子系统代替作为试验对象,进行全部或部分测试,但是作为试验对象的子系统应包含和整车要求相关的所有部分(如连接部件或保护部件等)。6.1.7 调整SOe至试验目标值的方法:按制造商提供的充电方式将电池包或系统充满电,静置1h,以3恒流放电,放电时间为T,7按照公式(1)计算得到,或者采用制造商提供的方法调整SoC。每次SOC调整后,在新的测试开始前试验对象应静置30min或按照制造商规定的条件静置。(1)T=3100式中:T放电时间,单位为小时(三)试验目标值的百分数值。6.1.8 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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