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人社发〔2024〕306号.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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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印发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省外来粤人员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确认的暂行方法的通知粤人社发(2024)306号各地级以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人力资源)局,顺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单位:为做好省外来粤人员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确认工作,现将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省外来粤人员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确认的暂行方法印发你们,请依据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和建议,请迳向我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反映。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二0一0年十月十九日广摊入会保障厅关于省夕!来粤人员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大力实施人才强省战略,增创吸引人才新优势,规范省外来粤人员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确认管理,依据国家有关
2、职称政策和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吸引培育高层次人才的看法,制定本暂行方法。其次条省外来粤人员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是指通过单位调入、军队转业安置和个人来粤自主创业择业的专业技术人员,在来粤前取得的省外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第三条省外来粤人员依据本方法,申报确认广东省相应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确认的资格应与其在省外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系列、专业、级别相同。第四条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简称省人社厅,下同)为省直单位省外来粤人员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确认机关,并托付各地级以上市人社局负责对本市省外来粤人员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确认,由省人社厅核实颁发通过确认人员的广东省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其次章确认
3、条件第五条申报确认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应同时具备如下条件:1 .原省外取得的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必需是依据国家的职称政策规定经评审通过并被核准的专业技术资格。2 .来粤后,在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半年以上或在企事业单位担当并阶段性完成了专业技术工作一项以上,经单位考核表明其具有所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相应档次的任职实力和水平。3 .与现工作单位依法签订一年以上的劳动(聘用)合同,或在我省企事业单位缴交了社保。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确认:1 .来粤后不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或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岗位与原专业技术工作岗位不一样的;2 .未经省人社厅同意和办理托付评审手续(含本人户口在省外的),自行在
4、省外申报评审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3 .提交确认材料不完整、不真实的;4 .违反国家、省职称政策和不符合确认其他情形的。第三章确认程序第七条省外来粤人员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确认程序:(一)个人申请。个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确认申请,提交符合规定的确认材料;(一)申报人所在单位核实。申报人所在单位应对申报人提交的确认材料仔细核实,并将其提交的省外来粤人员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确认申报表(附件1)置于单位显著位置,公示7个工作日,填写公示状况表。公示无异议的,连同确认材料上报。(三)主管部门核实报送。所在单位属省直的,经省直主管部门核实报送省人社厅;属地级以上市直的,经市直主管部门核实后,报送市人社局;属县(县
5、级市、区)的,经本级主管部门、人社局核实后,报送地级以上市人社局。非公有制单位的人员,须由其档案挂靠管理或负责其人事代理的县以上政府人社部门批准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核实。经核实符合条件的按管理权限报送。(四)资格确认机关核实确认、发证。(五)确认结束后,确认材料按原报送渠道退回。第四章确认材料第八条申报确认提交的材料:(一)申报人须提交如下材料:1 .省外来粤人员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确认申报表(附件1),或成建制划归广东省管理的国家部委(军队)驻粤单位人员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确认申报表(附件2);2 .省外来粤人员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确认信息录入表(附件3);3 .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人事档案保存的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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