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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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舟山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舟政发(2024)8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功能区管委会,市政府直属各单位:现将关于进一步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舟山市人民政府2024年3月31日关于进一步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决策部署,有效承接浙江省人民政府进一步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浙政发(2024)4号),进一步提振市场信心,增强政策取向一致性,稳增长提质效、打基础利长远,制定以下政策。一、扩大有效投资政策(由市发改委牵头实施)实施扩大有效投资“千项万亿
2、工程,2024年聚焦推进市重点建设项目245个,年度计划完成投资885.7亿元,带动固定资产投资增长6%。(一)夯实重大建设项目稳投资。聚力攻坚“一岛一功能首发工程,深耕九大现代海洋产业链,聚焦八大高能级发展平台,集中力量推进扩大有效投资“千项万亿工程年度实施计划,支持重点建设项目审批能快则快、要素保障应保尽保,推动投资完成率和新建项目开工率达到100%。深化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重新修订出台舟山市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办法。(二)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围绕保障重大项目建设、激发全社会投资活力,市财政2024年预算安排46.24亿元。其中,教育领域资金2.97亿元,医疗卫生领域资金045亿元,法治建设领域
3、资金0.54亿元,交通建设领域资金3.66亿元,水网安澜提升领域资金1.28亿元,文化旅游融合领域资金0.07亿元,城镇有机更新领域资金047亿元,民生设施建设等资金4.14亿元,重大项目、重大产业发展等其他相关领域资金32.66亿元。(三)向上争取资金支持。积极争取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中央预算内投资等资金,充分发挥其对重大项目建设的拉动作用。积极争取政策性银行加大中长期项目贷款投放力度。(四)加强用地用林用海要素保障。2024年,全市供应建设用地1.3万亩以上。争取一批项目列入国家、省“千项万亿项目和重大产业项目,力争5个以上重大项目纳入国家、省级用地保障范围。多途径争取各类新增建设用地指标2
4、000亩以上。优化用地审批服务,全市各类建设用地审批时间不超过10个工作日,允许符合条件的重大项目用地用海报批容缺审查,对重点急需项目实行即报即批模式。计划完成项目用海保障面积800亩。林地保障规模达2500亩,争取市以上重大项目林地定额指标由省级统筹、省以上重大项目项目使用林地实行“边占边补等政策支持。(五)强化用能要素保障。2024年,保障新上重大项目用能100万吨标准煤以上,力争更多项目纳入国家能耗单列清单,确保新增能耗支持民间投资项目的比重不低于70%,支持重大建设项目用能应保尽保。加快推动传统产业集聚提升,加大节能技术改造、落后产能淘汰力度,全年腾出存量用能空间70万吨标准煤以上。推
5、动全市工商业用户进入电力市场,力争全年实现市场化用户稳中有升,扩大企业绿电交易规模。(六)加大对民间投资支持力度。全面落实“民营经济32条,执行好要素保障“3个70%、招投标“七个不准等政策。围绕重大工程和补短板、重点产业链供应链、完全使用者付费的特许经营项目等3张项目清单,常态化向民间资本推介重大项目。贯彻落实我省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的实施细则,执行特许经营方案相关规则范本,规范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充分调动民间资本积极性。(七)加快推进城市地下管网建设等5个领域补短板。支持城市地下管网建设、教育服务高质量供给、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优质医疗服务供给、养老服务供给等5个领域补短板,强
6、化项目谋划储备,推动项目实施建设,全力向上争取支持。二、科技创新政策(由市科技局牵头实施)强力推进“创新深化和省“315、市“156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工程深入实施,重点在推进高等教育发展、开展攻关转化、提升高能级科创平台、引育高层次科技人才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加速提升区域创新能力。力争全市规上工业研发增长9%,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规上工业增加值比重达到80%左右。(八)强化财政资金保障。围绕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推进,市财政2024年预算安排7.87亿元。其中,重大科创平台和新型高校建设等资金1.25亿元,科技项目攻关及协同配套经费等其他资金0.77亿元,政策兑现资金1.45亿元,人才发展专项资
7、金2.2亿元,其他重大项目资金2.2亿元。(九)促进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出台舟山市加快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4-2027年),支持推进“海洋技术与工程特色交叉学科和以“海洋科学学科为核心的一流学科建设,推进申博“一号工程。支持高职院校申报新一轮高职“双高计划建设项目,支持实施普通高校基础设施提质工程,进一步改善高校办学条件。(十)支持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加强国家、省科技重大专项与我市科技项目协同联动,以关键技术突破为重点凝练科研攻关任务,开展前沿引领技术和关键共性技术攻关。围绕重点产业,组织企业、高校院所等各创新主体协同实施市级产业重大科技项目10个以上,对项目绩效突出的给予重点
8、支持,优先支持承担或参与国家和省重大科技项目。(十一)推动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全面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减免、基础研究投入税收优惠等普惠政策。实施企业研发投入奖补,根据投入比例要求,对审核后的加计扣除研发费用予以奖励;国有企业的研发投入考核时视为企业利润。(十二)提升高能级科创平台建设质效。鼓励加大对科创平台的投入力度。支持高能级平台建设,高水平建设东海实验室,对新认定的重点实验室、新型研发机构等载体给予补助;支持企业研发机构建设,对新获批的省技术创新中心、省级(重点)企业研究院、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研发中心、省级国际科技合作载体、市技术创新中心等企业类研发载体给予补助。(十三)加
9、快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推动财政资金支持形成的非涉密科技成果向企业开放,鼓励高校院所、科研机构公开未转化的应用技术类科技成果、与企业需求相关的基础研究类成果的技术成熟度、市场估值、转化方式等信息。鼓励支持我市企事业单位申报国家、省科学技术奖。支持高等院校(含高校设立的研究院)、科研机构等实施专利转化,对每年度向我市中小微企业转让或许可专利20家以上,或当年累计成交到账金额50万元以上的,给予最高实际到账金额5%的奖励,全年每家最高奖励30万元。探索高校院所、科研机构以科技成果“先用后转方式实施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鼓励有条件的县(区)使用创新券给予保费兑付补偿。(十四)推动科技人才融合发展。鼓励科研机
10、构专家与企业共育共用,支持合作双方联合申报市级以上人才项目;鼓励人才项目互联互通,支持多部门联合申报人才工程、跨区域调配落户资源,对于落地成效突出的给予相关政策倾斜。择优遴选高校院所、链主企业、行业协会等重点平台下放人才评价认定权限,以实绩实效为导向自主评价一批科技人才。支持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优先申报“舟创未来海纳计划等,特别优秀的允许通过直接认定、人才举荐等方式入选。(十五)增强金融服务科技创新能力。强化央行再贷款和普惠小微贷款等政策工具支持,引导金融机构对科技企业给予专项授信额度、贷款期限、利率优惠等政策倾斜;优化科技型企业金融服务;积极推动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专精特新板挂牌、新三板挂牌、
11、上市等方式,对接多层次资本市场。(十六)完善政府采购相关制度。修订印发舟山市政府采购正面和负面清单(2024版),专门设置“政府采购扶持中小微企业类正面清单;加大支持创新产品和“专精特新产品采购力度,鼓励各采购单位通过优先采购、政府首购等方式采购创新产品。(十七)优化资源要素配置。择优推荐高新技术产业投资项目,对省级部门发文确认的高新技术产业投资项目,其高可靠性供电费用按收费标准的70%执行。三、“155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政策(由市经信局牵头实施)积极打造省绿色石化与新材料、船舶与海工装备特色产业集群核心区和协同区,全力建设市级“155海洋特色产业集群。2024年,力争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长8%,
12、“155先进制造业集群规上企业营业收入突破3700亿元。(十八)统筹集成各类财政资金支持。聚焦新型工业化和先进制造业集群高质量发展,积极推动制造业发展方式转型、鼓励企业研发创新、推动企业梯度壮大、大力发展数字经济、全面提升公共服务等,市财政2024年预算安排2.96亿元。其中,推动企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等转型发展投资项目资金0.47亿元,支持企业梯度培育资金0.23亿元,制造业政策兑现资金1.91亿元,增强企业创新能力、推进制造业小微园区建设、做好企业公共服务和大力发展数字经济等其他资金0.35亿元。2024年,在符合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前提下,从土地出让收入中落实0.5%以上作为“腾笼
13、换鸟专项经费,优先保障“155先进制造业培育工程。(十九)落实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国家先进制造业、集成电路、工业母机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国家集成电路和工业母机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引导大中型企业创建未来工厂、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支持中小企业开展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加大研发投入,并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税收优惠政策。(二十)强化政府产业基金引导。发挥政府产业基金引领作用,坚持市场化运作,完善考核评价机制,参照制定尽职免责细则,带动社会资本支持“155先进制造业集群建设。推动绿色石化与新材料基金投资运作,搭建工作专班机制,推进我市绿色石化与新材料产业强链延链补链,确保投向民间投资项
14、目比重达到60%以上。(二十一)持续加强制造业金融支持。2024年,力争制造业中长期贷款占全部制造业贷款的比重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引导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对企业节能技术改造项目简化审批流程、缩短审批时间、降低综合融资成本,优先对清洁能源、节能环保等领域的企业提供低息贷款支持。引导金融机构增强对船舶产业支持力度,积极推进船舶保函开立业务,鼓励金融机构探索银团贷款等方式,为船东提供多元化买方信贷融资服务。积极探索建造中船舶与海工装备抵押融资制度,拓宽船企融资渠道。完善全过程全链条的上市工作服务体系,积极推动企业对接多层次资本市场,力争新增上市公司1家。(二十二)强化工业用地供应服务保障。2
15、024年,全市出让土地总量中工业用地比例不低于40%。支持“155先进制造业重大项目申报省重大产业项目,符合条件的特别重大和引领性产业项目可提前预支用地奖励指标。支持工业用地带条件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租赁)。支持混合产业用地供应,单一工业用地中可突出主导用途(其中工业建筑面积占比不得低于50%),兼容仓储、物流、研发、办公、商业等混合用途。促进工业用地有机更新,2024年完成低效工业用地再开发800亩,盘活存量建设用地4500亩。深化“空间换地,在符合相关技术规范要求的前提下,工业用地容积率一般不低于1.5,建筑系数达到40%以上。鼓励有条件的项目,容积率提高至2.0以上。在符合详细规划、不改变
16、土地用途的前提下,在自有工业用地上新建、扩建生产性用房或利用地下空间,提高容积率的,不再增收土地价款。(二十三)支持数字经济创新提质发展。培育壮大数字产业集群,对数字经济企业营收首次达到一定规模的,当年给予IOTOO万元一次性奖励。支持有条件的县(区)、功能区建设省级数字经济产业园和数字楼宇。实施中小企业数字化赋能专项行动,争创省级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财政专项激励试点。2024年新增未来工厂、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3家(个)以上,力争规上工业企业数字化改造覆盖率达到85%以上。鼓励企业申报省级数字贸易高质量发展重点项目,支持公共服务平台、关键技术研发、标准化建设和产品服务创新,培育建设普陀数字贸
17、易示范区。(二十四)支持企业高质量发展。完善优质企业梯度培育机制,强化“链主企业引领,做大做强“雄鹰企业、”专精特新企业等优质企业群体。完善工业企业亩均效益综合评价机制,原则上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省级以上“专精特新企业、推广目录有效期内的省级以上首台(套)产品企业不列入D类企业,落实制造业企业资源要素优化配置政策。强化产业园区平台建设,推动产业项目和优质企业向园区集中。深化个体工商户分型分类精准培育机制,开展“个转企直接变更便利化登记。(二十五)强化制造业人才支撑。支持市级人才计划向“155先进制造业集群倾斜,“155先进制造业集群相关人才入选比例不低于60%。支持我市特色企业和工程师协同
18、创新中心开展初、中级职称自主评价,推进卓越工程师实践基地建设。四、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政策(由市发改委牵头实施)深入贯彻实施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百千万工程,着力通过服务业重点平台提能、领军企业培育、信息服务业发展等,推动服务业高质量发展。2024年,服务业增加值增长7.5%左右。(二十六)落实财政资金保障。以生产性服务业和生活性服务业为重点领域,聚焦商贸金融服务、现代物流、文体旅游、海事服务等方面,市财政2024年预算安排18.82亿元。其中商贸服务类政策兑现资金17.01亿元,文化和旅游发展建设资金0.85亿元,现代航运和海事服务业资金0.79亿元,促进企业融资、两稳一促发展建设资金0.17亿
19、元。(二十七)支持打造服务业重点平台。支持高质量发展的省级现代服务业创新发展区、冷链物流园区内的服务业项目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政策性金融工具等。(二十八)支持培育服务业领军企业。着力培育现代物流、软件和信息服务、现代商贸等领域服务业领军企业,支持符合条件的服务业领军企业纳入省“雄鹰行动培育库,支持申报各类政府产业基金、创新基金以及重大科技专项,支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政策性金融工具等,支持参与相关国际、国家、行业标准制定和推广。(二十九)推进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打造海洋经济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加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引育力度,出台我市人力资源服务业专项政策。(三十)支持信息服务业稳进提质。符
20、合条件的信息服务业企业可享受软件企业所得税“两免三减半和重点软件企业所得税“五免后减按10%优惠政策。鼓励信息服务业企业基于自主开发软件产品开展信息技术服务并申报省首版次软件产品。被纳入浙江省首版次软件产品应用推广指导目录的,可享受省首版次软件产品推广应用政策。(三十一)推动工业设计产业提升发展。鼓励符合条件的制造企业、工业设计企业积极申报省级工业设计中心(企业),举办“舟山市优秀工业设计大赛等各项赛事活动,对参赛企业和项目进行适当奖励补助。(三十二)推进文化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加大对文化企业的支持力度,支持打造各级重点文化企业、成长型文化企业、文化产业园区、文化创意街区。扶持培育数字文化企业
21、,支持打造海洋特色节庆品牌,鼓励文化企业创新开发海洋特色文创产品。推进影视产业发展,支持影视产业基地(园区)发展、影视企业注册落户、影视精品创作和影视拍摄服务发展。推进体育产业发展,支持体育企业积极申办各类高规格体育赛事。(三十三)推进文旅融合发展。鼓励城市转型退出的工业用地,根据相关规划用于发展文化旅游产业。对符合条件的重大文化旅游项目,加快用地审批流程。探索建立产业复合发展、符合海岛特征和用地需求的差别化土地利用途径。创新旅游项目用地管制方式,确有需要的允许选址在城镇开发边界外。五、世界一流强港和交通强市建设政策(由市港航和口岸局、市交通局牵头实施)深入推进交通、港航基础设施和集疏运体系建
22、设,发展壮大现代航运、江海联运,助力世界一流强港和交通强市建设取得积极成效。2024年,全年完成港口货物吞吐量6.75亿吨、集装箱吞吐量335万标箱,江海联运量3.35亿吨,海运运力950万载重吨。(三十四)增强财政要素保障能力。围绕世界一流强港和交通强市建设,统筹安排专项资金,重点支持现代航运服务业和自贸试验区国际海事服务产业高质量发展。市财政2024年预算安排14.50亿元。其中,世界一流强港建设投入3.77亿元,交通强市建设投入4.26亿元,公共交通和机场补助等领域投入3.17亿元,其他重大项目资金3.3亿元。(三十五)加快交通强市重大项目建设。深入实施交通强市建设,允许列入省市一流强港
23、和交通强省重点基础设施项目在工可阶段提前开展勘察设计招投标或以全过程咨询服务试点方式招标。积极探索交通项目投融资模式创新,争取将甬舟高速复线戚家山至金塘段纳入交通强国建设收费公路政策创新试点项目。重点推进交通强省重大项目和“十四五规划实施类项目建设,2024年,确保开工5个项目,建成2个项目,力争完成综合交通投资165亿元以上。(三十六)加快世界一流强港建设。积极争取纳入省级规划的沿海公共航道锚地项目获得省级补助。落实省级层面制定的宁波舟山港集装箱海铁联运发展、无水港和海外物流节点布局、国际班轮航线和外贸滚装航线开拓等方面政策,配合设立一流强港建设发展基金。(三十七)强化港地协同要素保障。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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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舟山市 人民政府 印发 关于 进一步 推动 经济 质量 发展 若干政策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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