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信银行深圳分行行长高森祥索贿受贿案”的案例分析参考答案.docx
《关于“中信银行深圳分行行长高森祥索贿受贿案”的案例分析参考答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关于“中信银行深圳分行行长高森祥索贿受贿案”的案例分析参考答案.docx(4页珍藏版)》请在课桌文档上搜索。
1、关于“中信银行深圳分行行长高森祥索贿受贿案”的案例分析参考答案1: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和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该案中被告人高森祥身为国家工作人员,无视国家法律,利用职务之便,在批准为企业贷款和为企业担保贷款中,收受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条规定的受贿罪。高森祥受贿数额特别巨大,犯罪情节特别严重,依照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惩治贪污罪贿赂罪的补充规定第五条、第二条第(1)项的规定,应予严惩。依照刑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对高森祥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
2、身。高森祥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依照刑法第六十条的规定,应当予以追缴。参考答案2:一、基本案情曾任中信实业银行深圳分行(简称“中信分行”)行长的副厅级干部高森祥,因在1986年6月至1990年7月间,利用职务之便受贿港币172.3万元,人民币63.03万元,美金5000元,创当时全国记录,被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1991年12月24日被执行死刑。高森祥,1941年出生,广东梅县人,毕业于厦门大学经济系,毕业后被分配到国家测汇总局任科员,后任中国银行综合局计划处干部,中国银行深圳分行办公室副主任、主任,中国农业银行深圳分行副行长、党组副书记,案发前担任中信分行行长,成为深圳
3、市一位炙手可热的金融大佬。1990年8月10日,他因涉嫌职务犯罪被逮捕。此案侦查终结后,由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向深圳市中院提起公诉。法院审理认定:1986年6月至1990年7月间,被告人在批准为企业贷款或为企业担保贷款过程中,受贿港币172.3万元,人民币63.03万元,美金5000兀O其中,1990年1月至3月,深圳市福兴珠宝金行经理林龙辉通过被告人高森祥在中信分行贷款港币3300万元、人民币700万元。同年7月24日,高森祥在香港收受林龙辉贿送价值3万港币的钻石戒指1枚。1989年9月,被告人高森祥的情妇孙某与他发生矛盾,向其索要人民币60万元分手费。高森祥让为其提供过贷款帮助的广东某公司董事
4、长梁思荣与孙某交涉,最后由梁思荣给孙某人民币23万元。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高森祥利用职务之便,受贿数额特别巨大,犯罪情节特别严重,应予严惩。1991年8月30日,深圳市中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高森祥犯受贿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被告人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予以追缴,上交国库。高森祥本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查明,原审判决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1991年9月18日,广东省高院对此案作出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将此案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同年10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裁定:核准广东省高院维持深圳市院以被告人高森祥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关于 中信 银行 深圳 分行 行长 高森祥 索贿 受贿案 案例 分析 参考答案

链接地址:https://www.desk33.com/p-133956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