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工作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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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工作方案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以下简称目录)及国家16部委关于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产业(2017)30号)(以下简称意见)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要求,确保整改问题立行立改,落到实处,依法依规推动全区落后产能有序退出,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步伐,促进工业转型升级,实现工业经济低碳绿色发展,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一、政策依据(一)节约能源法环境保护法产品质量法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强制性标准、规定。(二)目录淘汰类的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落后产品O(三)
2、国家16部委意见规定:“严格常态化执法和强制性标准实施,促使一批能耗、环保、安全、技术达不到标准和生产不合格产品或淘汰类产能(以上即为落后产能),依法依规关停退出,产能过剩矛盾得到缓解,环境质量得到改善,产业结构持续优化升级;通过落实部门联动和地方责任,构建多标准、多部门、多渠道协同推进工作格局。”二、目标任务以钢铁、水泥、有色金属、建材、石材(碳酸钙)等行业为重点,结合国家、自治区、市及区关于环保督查、行业整治提升等相关工作的要求,通过完善综合标准体系,严格常态化执法和强制性标准实施,促使一批能耗、环保、安全、质量、技术达不到标准和生产不合格产品或淘汰类产能依法依规关停退出,环境质量得到改善
3、,产业结构持续优化升级。三、工作措施和责任分工淘汰落后产能是一项动态的管理工作,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家16部委意见要求,各司其责,联合推进全区落后产能依法依规有序退出。(一)区经贸局:负责指导督促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加大节能监察力度,按照行业会业能耗标准开展全面排查,严格执行节约能源法,对达不到强制性能耗限额标准要求的产能,应在6个月内整改;确需延长整改期限的,可提出不超过3个月的延期申请;逾期未整改或经整改仍未达标的,依法提请关停退出。(二)区发展改革局、经贸局:负责指导督促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按照有关产业政策开展排查,淘汰相关工艺技术装
4、备,须拆除相应主体设备、具备拆除条件的应立即拆除,暂不具备拆除条件的,应立即断水、断电,拆除动力装置,封存主体设备(生产线),企业向社会公开承诺不再恢复生产,同时在区级人民政府或区级主管部门网站公告,接受社会监督,并限时拆除。(区发展改革局牵头指导各乡镇(街道)按照有关产业政策开展排查,并提出落后产能名单;区经贸局牵头制定淘汰方案,并组织关停淘汰)。(三)生态环境局:负责指导督促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按照环保标准进行排查,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对超过大气和水等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污、违反固体废物管理法律法规,以及超过重点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排污的企业,责令采取限制生产、停产整治等措施
5、;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四)区市场监管局:负责指导督促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按照产品质量、技术标准以及无证无照等进行排查,严格执行产品质量法,对相关产品质量达不到强制性标准要求的产能,依法查处并责令停产整改;在6个月内未能整改或经整改仍未达标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依法关停退出。(五)区应急局:负责指导督促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按照安全标准进行排查,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对安全生产条件达不到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要求的产能,立即责令停业整顿;经停产停业整顿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提请关闭,有关部门应当吊销其相关证照。(
6、六)区财政局:负责在区本级年度预算中安排相关工作专项经费,联合有关部门监督经费使用,保障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有序开展。区直各单位按职责分工,结合各乡镇(街道)开展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时间安排,分别指导督促各乡镇(街道)相关部门摸底排查梳理出淘汰落后产能的企业名单、类别和产能数量等详实情况,并结合本单位职责制定淘汰落后产能工作方案,工作方案要明确重点任务、时间节点、工作措施和完成时限。区直各单位提出的淘汰落后产能企业名单和制定的淘汰落后产能工作方案报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备案,如经摸底排查,未发现落后产能,区直各相关单位也要向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正式反馈书面材料。(七)各乡镇(
7、街道)要切实担负起本行政区域内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职责,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各项政策措施,全面开展排查,制定淘汰落后产能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组织督促企业按要求淘汰落后产能、拆除落后设施装置,防止落后产能转移;对未按要求淘汰落后产能的企业,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责令停产或提请关闭。辖区内各工业园区管委要积极主动配合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协调小组开展淘汰落后产能工作,按照区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四、工作时间安排(一)安排部署阶段:2021年5月底前各乡镇(街道)要组织辖区部门、企业等召开动员会,宣传淘汰落后产能的重要意义,指导各有关企业认真对照目录等有关政策依据,对标对表,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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