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渝地区矿山生态修复技术规范第一部分通则(征求意见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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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ICS13.020CCSZ06DB川渝区域地方标准DB50/TXXX-XXXXDB51TXXX-XXXX川渝地区矿山生态修复技术规范第一部分通则TechnicalspecificationsforecologicalrestorationofminesinSichuanandChongqingregionsPart1:Generalrule(征求意见稿)在提交反馈意见时,请将您知道的相关专利连同支持性文件一并附上。202X-XX-XX发布202X-XX-XX实施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目次前言III引言IV1范围12规范性引用文件13术语和定义24总则24. 1基本原则25
2、. 2总体目标26. 3工作流程35矿山修复分区47. 1川渝平坝丘陵区45.2川渝中低山区55. 3川西南山地区55.4川西高原区56调查分析66. 1基本规定66.1 2基础调查66.3 专项调查76.4 问题识别与评价76.5 成果资料77设计77. 1基本要求77.2修复利用方向分析87.3修复单元划分87.4设计内容87.5预算编制117.6设计成果资料118施工128. 1施工程序及内容128. 2施工材料一般要求128. 3施工技术一般要求129监理149. 1基本要求149.2 监理程序及内容149.3 监理资料1410验收1410. 1验收依据1410. 2验收时间1511.
3、 3验收内容1512. 4验收标准1513. 5验收结论1511管护1514. 1植被管护1511.2配套措施管护1612监测评估1612.1 基本要求1612.2 监测评估周期及对象1612.3 监测1712.4 评估1812.5 成果编制与保存19三nlDYrrrjrb1rrb1rrb1rrrjrrjrrb1录录录录录录录录A(规范性)矿山修复分区范围及特征表20B(规范性)矿山生态问题分级表21C(资料性)调查报告编制大纲22D(规范性)矿山生态重建措施24E(规范性)矿山植被重建植物参考25F(资料性)矿山生态修复设计方案提纲27G(资料性)矿山生态修复监测评估报告编制大纲32H(资料
4、性)监测评估成果资料存档参考33-.Z,I刖S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本文件为川渝地区矿山生态修复技术规范的第一部分。川渝地区矿山生态修复技术规范包括以下部分:第一部分:通则第二部分:建材矿山本文件由四川省自然资源厅、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提出、归口并解释。本文件起草单位:本文件起草人: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要求,切实筑牢长江黄河上游生态屏障,加快推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生态环境保护,规范川渝地区矿山开采前中后的全过程生态修复工作,提升川渝地区矿山生态修复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制订DB50/TXXX、DB5I
5、fTXXX川渝地区矿山生态修复技术规范。川渝地区矿山生态修复工作除应符合本文件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强制性标准和技术规范。结合川渝地区矿山实际,为满足矿山生态修复技术的通用性并突出不同矿种的特点,川渝地区矿山生态修复技术规范拟由五个部分构成。第一部分:通则第二部分:建材矿山 第三部分:金属矿山 第四部分:化工矿山 第五部分:能源矿山本文件是DB50/TXXX、DB51TXXX的第一部分,规范了矿山生态修复工作的基本原则、工作流程等通用内容,其他四个部分是本文件的延伸和细化,重点强调了不同矿种的矿山生态修复技术措施。川渝地区矿山生态修复技术规范第一部分通则1范围本文件规定了川渝
6、地区矿山生态修复的总则、矿山修复分区、调查分析、设计、施工、监理、验收、管护、监测评估、信息管理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川渝地区矿山开采全过程的生态保护修复工作。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5084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15618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50007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11建造抗震设计规范GB50330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GB50433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GB51016非煤露天矿边坡工程技术规范GB51044煤矿采空区岩土工
7、程勘察规范GB/T15776造林技术规程GB/T15781森林抚育规程GB/T21010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ZT32864滑坡防治工程勘查规范GBZT37067退化草地修复技术规范GB/T38509滑坡防治设计规范GB/T38360裸露坡面植被恢复技术规范GB/T51360金属露天矿工程施工及验收标准CH/T3025倾斜数字摄影测量技术规程DZ/T0222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监理规范DZ/T0223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编制规范DZ/T0239泥石流灾害防治工程设计规范DZZT0286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规范DZ/T0287矿山地质环境监测技术规程DZ/T0392矿山环境遥感监测技术规范HJ
8、/T166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651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技术规范HJ1272生态保护修复成效评估技术指南HJ1311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调查与观测技术规范HJ710.1生物多样性观测技术导则陆生维管植物HJ/T91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1.Y/T3180干旱干热河谷区退化林地土壤修复技术规程1.Y/T3323草原生态修复技术规程TD-T1031.1土地复垦方案编制规程第1部分:通则TD/T1036土地复垦质量控制标准TD/T1048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技术规范TD/T1070.1矿山生态修复技术规范第1部分:通则DB51/T705四川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质量分级DB5133/T69高寒退化
9、草地生态修复技术规范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川渝地区矿山minesinSichuan-Chongqingarea四川和重庆行政区域内的建材,金属、化工、能源等矿山(放射性矿山除外)。3.2矿山开采全过程wholeprocessofmining矿山开采前、开采中、开采后的整个过程。3.3生产矿山productivemines是指依法取得采矿权正在实施建设或者正在组织生产的矿山。4总则4.1基本原则4.1.1 尊重科学,顺应自然,生态优先。遵循自然生态系统演替规律,坚持生态优先,自然恢复与人工修复相结合,最大限度发挥自然生态系统的自我恢复能力,避免过度工程治理和人工干预。4.
10、1.2 统筹协调,因地制宜,分类施策。统筹考虑川渝地区不同地貌类型矿山生态问题的多样性、复杂性、多因性和地域性特征,按照“宜林则林、宜耕则耕、宜园则园、宜草则草、宜水则水、宜建则建”的原则因时因地制宜、分区分类施策。4.1.3 源头控制,边采边复,末端治理。优先从矿山生态环境损伤的源头进行控制,牢固树立采复一体化的边开采边修复理念,将生态修复贯穿开采全过程,对无法在源头和过程控制中修复的生态环境,应从末端进行修复。4.1.4 保证安全,突出生态,兼顾景观。优先考虑影响人类生命财产安全的矿山生态问题,兼顾地形地貌、植被特点,构建矿山修复区与周边环境相融合的生态景观,促进生态价值转化。4.1.5
11、经济合理,技术可行,凸显效益。按照经济可能、技术可行的原则,科学合理确定生态修复方向、模式和措施,提高投入产出效率,降本增效,最大限度发挥川渝地区矿山修复后的长期效益。4.2总体目标将矿山开采破坏的生态系统看作一个整体,统筹考虑矿山及周边区域自然地理条件、生态系统功能、矿山生态问题、社会经济状况等因素,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冰是生命共同体的理念,充分发挥生态系统的自我恢复能力,结合必要的人工修复措施,对川渝地区矿产资源开发造成的生态破坏进行系统修复与综合治理,提高川渝地区社会、经济、自然复合生态系统韧性和承载力,促进矿山及周边生态系统协调发展、良性循环和永续利用。4.3工作流程矿山生态修复工作包括
12、调查分析、设计、施工、监理、验收、管护、监测评估、信息管理等内容,工作流程详见图U调查分析设计修复利用方向分析修复单元划分提前防护地质环境治理地形地貌重塑土壤重构植被垂建配套措施T设计成果资料预算编制矿山生态修复工作矿山开采前、矿山开中、矿山开采后管护管护记录资料监测评估监测评估资料矿山生态问题矿山生态修复信息管理图1矿山生态修复工作流程图5矿山修复分区5.1 川渝平坝丘陵区由龙门山、大凉山、乌蒙山、大娄山、七曜山、大巴山环绕而成,包括龙泉山和龙门山、邛味山之间的盆西成都平原,龙泉山和华釜山之间的盆中丘陵,华釜山以东的盆东平行岭谷区。5.2 川渝中低山区指川渝平坝丘陵区东缘巫山、七曜山,东南和
13、南缘大娄山、武陵山,西缘龙门山、大凉山,北缘米仓山和大巴山等涉及区域。5.3 川西南山地区小凉山、大凉山、小相岭以西以南,包括安宁河谷平原区、金沙江干热河谷区、锦屏山等区域。5.4 川西高原区位于青藏高原东南缘和横断山脉中段,龙门山以西,大凉山、小凉山以北高原高寒地区。川渝地区矿山修复分区范围及特征详情见附录Ao川渝地区矿山修复分区详见图2o川西高原区川渝平坝丘陵区川西南山地区川渝中低山区200400图2川渝地区矿山修复分区图6调查分析6.1 基本规定6.1.1 应按矿山生态修复工程要求,正确反映矿山自然生态和地质环境条件,查明矿山生态问题,提交资料完整、评价正确的调查成果。6.1.2 以基础
14、调查为主,地下采空区、地面塌陷、露天矿坑边坡、含水层破坏等对矿山生态系统产生重大影响的地质环境问题应开展专项调查。6.1.3 调查比例尺不应小于1:5000。专项调查比例尺不应小于l:1000o6.1.4 调查记录应准确、条理清晰、文图相符。典型生态问题应附素描图、柱状图、剖面图和影像资料等。6.1.5 调查统一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和1985国家高程基准。6. 2基础调查6.2 .1调查范围以矿山采矿登记范围和矿业活动影响范围为主,适当扩展到周边区域。6.3 .2调查内容6.2,2.1调查内容包括矿山基本情况、自然生态状况、矿山生态问题、公众意愿。6.2,2.2矿山基本情况a)矿山名称、
15、地理位置、矿区范围、矿种、开采规模、服务年限、开采方式、开采历史。b)生产矿山应结合矿山开发利用方案、矿山开采初步设计等重点调查矿山功能分区布设、开采现状、开采计划;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制及实施情况;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提取和使用情况等。c)关闭矿山应调查闭坑或废弃时间、生态修复现状等。6.2,2.3自然生态状况a)调查气候、水文、土壤、植被,土地利用现状,生态系统类型、功能,生态功能定位、生态保护红线等区域自然生态条件。b)调查地形地貌、地层岩性、地质构造、水文地质、工程地质、人类工程活动等矿山地质环境条件。c)调查水体、土体、动植物等矿山生态状况。具体参照TD/T1070.
16、1相关要求执行。6.2.2.4 矿山生态问题调查包括因矿业活动引起的矿山地质安全隐患、土地损毁、水资源破坏、生态退化等。具体可参照TD/T1070.1相关要求执行。6.2.2.5 公众意愿调查包括公众对矿山生态修复意愿、修复利用方向的意见和建议。调查对象应包括矿山生态修复义务人、土地使用权人等。6.2.2.6针对川渝不同分区,调查应侧重以下内容:a)川渝平坝丘陵区,应重点调查矿山区位条件、人口密度、社会经济、产业现状等。b)川渝中低山区,应重点调查矿山地质安全隐患、生物多样性。c)川西南山地区,应重点调查干热河谷气候分带特征、植被分布地带性及适应性、生态用水水源。d)川西高原区,应重点开展高原
17、、高寒地区立地条件、适地物种以及水土来源调查,泥炭资源分布及保护现状。6.2.3调查方法以收集资料、遥感解译和地面调查为主,并根据矿山生态问题的严重性及修复措施特点,补充开展地球物理勘探、监测、样品采集与测试等工作。调查方法和技术要求应按照TD/T1070.KHJ131KDZf0392标准规范执行。1.3 专项调查1.3.1 在基础调查成果基础上,辅以山地工程、钻探、原位测试等手段。1.3.2 专项调查技术要求按照GB51044、GB50021GB/T32864标准执行。1.4 问题识别与评价6. 4.1建立参照生态系统依据当地自然地理和生态功能分区,在区域尺度的自然生态系统、开采破坏前的生态
18、系统、附近具有相似生物多样性和非生物环境条件的未受损生态系统状况的分析基础上,结合矿区自然环境特点、土地损毁类型与程度、矿山生态修复方向和修复规模,建立矿山生态修复不同类型的参照生态系统。7. 4.2划分矿山生态问题等级根据矿山生态问题分布、规模和特征,划分损毁单元,评价其严重程度和危害,按照附录B划分矿山生态问题等级。6.5成果资料6.5.1 调查成果应包括调查报告、附图和附件。附图包括遥感影像图;土地利用现状图;实际材料图;生态问题图;工程地质剖面图;物探成果图(可选):钻孔柱状图(可选);山地工程图(可选)等。附件应包括调查数据表;公众参与调查表;岩芯、标本或样品影像资料(可选):岩土测
19、试报告(可选);专项调查报告(可选)等。调查报告编制大纲参照附录C。7设计1 .1基本要求1.1.1 在调查成果的基础上进行,结合矿山实际情况,确定修复利用方向,合理划分修复单元,布置相应修复措施。1.1.2 鼓励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方法,提高矿山生态修复质量,降低成本。1.1.3 设计编制应依据充分,所采用的措施合理可行,工序与工期安排得当,工程量计算准确,预算合理,保障措施完善。符合相关规范和技术标准。1.1.4 矿山生态修复措施使用年限按GB50007、GB50330、GB/T38509、DZ/T0239等相关规范规定的年限执行。涉及施工的设计深度应满足施工要求。2 .2修复利用方向分
20、析2.1.1 依据矿山自然生态状况、矿山生态问题等级,科学确定自然恢复、辅助再生或生态重建等修复模式,因地制宜、分类施策确定修复利用方向。2.1.2 结合国土空间规划、地方产业规划、土地用途和公众意愿调查,综合分析确定生态服务、农业生产、科普教育、旅游度假、工业仓储、养老福利设施、殡葬设施、森林消防、环卫设施等修复利用方向。3 .3修复单元划分3.1.1 依据矿山类型、功能、地形地貌、土地利用类型、土地损毁情况、公众意愿等,划分修复单元,通过土地复垦适宜性评价,确定拟复垦土地的最佳利用方向(按GB/T21010明确至二级地类)。3.1.2 土地复垦适宜性评价方法与步骤参照TD/T1031.1-
21、2011附录C。4 .4设计内容7 .4.1基本内容根据川渝地区各分区矿山特点、矿山生态地质环境问题的差异及修复措施的特点,采取以下一项或几项设计内容:提前防护、地质环境治理、地形地貌重塑、土壤重构、植被重建、配套措施等。矿山生态重建措施见附录Do8 .4.2提前防护9 .4.2.1表土剥离a)矿山开采及场地占用前,应先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表土剥离,应剥尽剥,为后期复垦预留足够耕植土。b)表土剥离后,应及时运往固定地点进行堆放、储存。c)表土储存区应综合考虑堆放安全、覆土便利、排水条件好、运输成本低等因素。应做好水土保持措施、撒播草种和培肥活动。且不宜设置在冲沟中。d)表土储存区堆放高度应符合堆体
22、稳定性设计要求。e)表土堆放完成后,土堆上坡面处开挖截排水沟,堆放场所内做好截、排水设施,防止雨水对堆土场下方的土壤造成水力侵蚀。f)针对川渝不同分区,表土剥离厚度及可剥厚度根据不同区域实际情况进行。1)川渝平坝丘陵区,表土可剥离厚度不宜小于20cm。当剥离厚度较大涉及不同土层时,应分层剥离,单次剥离不超过30cm。2)川渝中低山区及川西南山地区坡地表土可剥离厚度不宜小于IOcmo土层厚度在IOCm20Cm之间,宜采用人工剥土或机械辅助人工剥土,避免基底碎石混入土壤中。3)川西高原区海拔较低、气候条件较好区域,表土可剥离厚度不宜小于10cmo海拔较高,降雨量较少,表土层厚度在5cm15cm,宜
23、根据土层厚度、利用方向等进行论证后剥离;海拔高、降雨量小、气候较恶劣的区域,表土层厚度小于5cm,在设计时可不进行剥离。10 4,2.2截排水措施a)露天矿山开采前,应根据矿山开发利用方案或开采设计做好采场、渣土(石)场、临时堆土场等外围截排水措施,防止地表水对以上场所造成安全隐患及水土流失。b)地表截排水设计宜参照GB/T38509执行。c)地下矿山开采前,在地下水调查、分析基础上,合理设计排水设施,或采用超前注浆、封填裂缝等方法,减少地下水漏失的影响,保护含水层。d)川渝平坝丘陵区及川西南山地区等缺水区域,在设计截排水措施时,应考虑与蓄水措施相连接,充分利用水资源。7.4.3地质环境治理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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