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生态环境局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实施办法(试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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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附件长沙市生态环境局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实施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第一条为推进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中践行宽严相济、罚教结合、包容审慎的现代监管理念,优化法治营商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办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湖南省优化营商环境规定湖南省生态环境保护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规定(2021版)(湘环发(2022)8号)关于印发长沙市打好优化发展环境持久仗工作任务清单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2023年度重点任务清单的通知(长优化发(2023)2号)湖南省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免罚事项清单(第一批)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结合我市生态环境行政执法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2、第二条长沙市生态环境局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对当事人根据法律规定应当或可以不予行政处罚、从轻或减轻行政处罚、免予行政强制的案件适用本办法。长沙县生态环境行政执法参照执行。第三条实施行政处罚,应当遵循公正公开、过罚相当、综合裁量、罚教结合等基本原则。第四条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不予行政处罚的规定:(一)在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发生的环境违法行为;(二)以拖延、围堵、滞留执法人员等方式拒绝、阻挠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者其他依法行使监督管理权的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在接受监督检查时弄虚作假的;(三)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超标排放大气污染物的;(四)在生态
3、环境保护督察及整改期间顶风作案的;(五)其他不适用不予行政处罚的环境违法行为。第五条违法行为情节显著轻微或者没有明显社会危害的,可以不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第六条当事人对受损生态环境进行了修复或者对无法修复的进行了替代修复或赔偿,已履行全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义务,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依法将其作为从轻、减轻或者不予行政处罚的情节。第七条办理不予行政处罚、从轻或减轻行政处罚、免予行政强制案件,执法部门应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履行陈述申辩、听证、集体讨论或案件审议等法定程序。第八条长沙市生态环境局包容审慎监管执法清单内容根据法律法规和生态环境执法的具体情况实施
4、动态调整,并通过官方网站对外发布。第九条本办法由长沙市生态环境局负责解释,自2024年月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附件:1.长沙市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2 .长沙市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从轻处罚事项清单3 .长沙市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减轻处罚事项清单4 .长沙市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免予行政强制事项清单附件1长沙市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序号类别违法行为违法行为法律依据行政处罚法律依据适用条件(同时满足)备注1建设项目管理建设单位未依法备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第四款国家对环境影响登记表实行备案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第三款建设单
5、位未依法备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的,由县级以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备案,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1 .初次违法2 .经责令备案后五个工作日内完成备案3 .未造成环境污染后果或环境污染已主动消除、主动恢复原状2建设项目管理(D建设单位未依法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擅自开工建设的;建设单位未按照规定重新报批或者报请重新审核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擅自开工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笫一款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由建设单位按照国务院的规定报有审批权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批。笫二十四条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
6、、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建设单位未依法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或者未依照本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重新报批或者报请重新审核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擅自开工建设的,由县级以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根据违法情节和危害后果,处建设项目总投资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的罚款,并可以责令恢复原状;对建设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1 .责令停止建设后一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立即停止建设并启动整改的2 .未造成环境污染后果3 .在规定期限内取得环评批复或在责令停止建设之日
7、起30日内自行拆除序号类别违法行为违法行为法律依据行政处罚法律依据适用条件(同时满足)备注建设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未经批准或者未经原审批部门重新审核同意,建设单位擅自开工建设的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原审批部门重新审核;原审批部门应当自收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之日起十日内,将审核意见书面通知建设单位。第二十五条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依法经审批部门审查或者审查后未予批准的,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第二款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未经批准或者未经原审批部门重新审核同意,建设单位擅自开工建设的,依照前款
8、的规定处罚、处分。3建设项目管理编制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未落实污染防治措施及环保投资概算、未将环境保护设施建设纳入施工合同,未依法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价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六条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应当按照环境保护设计规范的要求,编制环境保护篇章,落实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措施以及环境保护设施投资概算。建设单位应当将环境保护设施建设纳入施工合同,保证环境保护设施建设进度和资金,并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同时组织实施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中提出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违反本条例规定,建设单位编制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未落实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9、的措施以及环境保护设施投资概算,未将环境保护设施建设纳入施工合同,或者未依法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价的,由建设项目所在地县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处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1 .初次违法2 .经责令改正后限期内改正违法行为3 .未造成环境污染后果或环境污染已主动消除、主动恢复原状序号类别违法行为违法行为法律依据行政处罚法律依据适用条件(同时满足)备注第十九条笫二款前款规定的建设项目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后,应当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价。4理设项目管理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建设项目即投入生产或
10、者使用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建设项目,其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经验收合格,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违反本条例规定,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建成、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建设项目即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或者在环境保护设施验收中弄虚作假的,由县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处10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或者生态
11、破坏的,责令停止生产或者使用,或者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关闭。1.建设单位已按相关要求建设完成污染防治设施并正常运行2 .责令限期整改后,建设单位自行停止生产和使用3 .未造成环境污染后果4 .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在规定期限内验收合格5污染防治未按照规定对所排放的污染物自行监测、未保存原始监测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笫二十三条第一款实行排污许可管理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监测规范,对所排放的水污染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笫八十二条第一款笫(一)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二万元以上二
12、十万元以下的罚款;1 .初次违法2 .经责令改正后限期内改正违法行为3 .未造成环境污染序号类别违法行为违法行为法律依据行政处罚法律依据适用条件(同时满足)备注记录等物自行监测,并保存原始监测记录。重点排污单位还应当安装水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与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监控设备联网,并保证监测设备正常运行。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规定。2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二十四条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监测规范,对其排放的工业废气和本法第七十八条规定名录中所列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进行监测,并保存原始监测记录。其中,重点排污单位应当安装、使用大气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
13、,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控设备联网,保证监测设备正常运行并依法公开排放信息。监测的具体办法和重点排污单位的条件由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规定。3 .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排污单位应当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和有关标准规范,依法开展自行监测,并保存原始监测记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产整治:(一)未按照规定对所排放的水污染物自行监测,或者未保存原始监测记录的。2.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条笫一款笫(二)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整治:(二)未按照规定对所排放的工业废气和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进
14、行监测并保存原始监测记录的。3.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五项违反本条例规定,排污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整治:(五)未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制定自行监测方案并开展自行监测;后果或环境污染已主动消除、主动恢复原状序号类别违法行为违法行为法律依据行政处罚法律依据适用条件(同时满足)备注录。原始监测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5年。6污染防治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和服务活动,未在密闭空间或者设备中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五条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和服务活动,应当在密闭空间或者设备中进行,并按照规定安装、使
15、用污染防治设施;无法密闭的,应当采取措施减少废气排放。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一)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整治:(一)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和服务活动,未在密闭空间或者设备中进行,未按照规定安装、使用污染防治设施,或者未采取减少废气排放措施的;1 .初次违法2 .当场改正违法行为3 .未造成环境污染后果或环境污染已主动消除、主动恢复原状4 .已按照规定安装、使用污染防治设施的7应急管理未按照规定制定环境污染事故的应急方案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七条可
16、能发生水污染事故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制定有关水污染事故的应急方案,做好应急准备,并定期进行演练。2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笫八十五条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单位,应当依法制定意外事故的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并向所在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监督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企业事业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一)不按照规定制定水污染事故的应急方案的;2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笫(十二)项违反本法规定,
17、有下列行为之一,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1 .初次违法2 .经责令改正后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违法行为3 .未造成环境污染后果或环境污染已主动消除、主动恢复原状序号类别违法行为违法行为法律依据行政处罚法律依据适用条件(同时满足)备注管理职责的部门备案;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进行检查。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责令停业或者关闭:(十二)未制定危险废物意外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的;第二款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第五项、第六项、第七项、第八项、第九项、第十二项、第十三项行为之一,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8应
18、急管理未按规定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第十三条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规定,在开展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的基础上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按照分类分级管理的原则,报县级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第(三)项企业事业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三)未按规定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的。1.初次违法2 .已按规范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3 .经责令改正后五个工作日内改正违法行为4 .未造成环境污染后果或环境污染已主动消除、主动恢复原状序号类别违
19、法行为违法行为法律依据行政处罚法律依据适用条件(同时满足)备注9应急管理未按规定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培训,如实记录培训情况突发环境本件应急管理办法第十九条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培训纳入单位工作计划,对从业人员定期进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知识和技能培训,并建立培训档案,如实记录培训的时间、内容、参加人员等信息。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笫(四)项企业事业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四)未按规定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培训,如实记录培训情况的;1 .初次违法2 .经责令改正后五个工作日内改正违法行为3 .未造成环境污染后果
20、或环境污染已主动消除、主动恢复原状10废染治固污防未按照规定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七十七条对危险废物的容器和包装物以及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设施、场所,应当按照规定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一)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责令停业或者关闭:(一)未按照规定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的;第二款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第五项、第六项、第七项、第八项、第九项、第十二项、第十三项行为之一,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
21、下的罚款;1.初次违法2 .经责令改正后限期内改正违法行为3 .未造成环境污染后果或环境污染已主动消除、主动恢复原状序号类别违法行为违法行为法律依据行政处罚法律依据适用条件(同时满足)备注11信息公开管理(1)企业未按照准则要求披露环境信息;企业未在规定时限内披露环境信息;企业未将环境信息上传至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系统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二款企业应当按照准则编制年度环境信息依法披露报告和临时环境信息依法披露报告,并上传至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系统。第十九条企业应当于每年3月15日前披露上一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的环境信息。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企业违反本办法
22、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设区的市级以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并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一)披露环境信息不符合准则要求的;(二)披露环境信息超过规定时限的;(三)未将环境信息上传至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系统的。1 .初次违法2 .经责令改正后五个工作日内改正违法行为3 .未造成环境污染后果或环境污染已主动消除、主动恢复原状12信息公开管理(1)企业不披露环境信息;(2)企业披露的环境信息不真实、不准确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第四条企业是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的责任主体。第五条企业应当依法、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环境信息,披露的环境信息应当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有虚假记载、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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