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例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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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街道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模板为深入贯彻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要求,根据文件精神,决定从即日起至20XX年12月底,在全街道深入开展城镇燃气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现制定如下工作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认真落实有关安全生产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对照事故调查报告指出的八个方面突出问题,严格落实“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管三必须”要求,以问题为导向,汲取近年来燃气安全事故的经验教训,健全城镇燃气安全管理机制,强化行业监督和指导,有效预防城镇燃气安全事故,确保城镇燃气行业形势安全稳定。二、整治重点(一)全面排查城镇燃气设施安全隐患重
2、点对照XXX省城镇燃气安全检查标准要求,督促城镇燃气企业对天然气门站、调压站、液化天然气场站、液化石油气供应站、高压燃气管道、中低压燃气管道等设施开展全面自查,进一步排查燃气设施安全隐患,突出检查燃气管道隐蔽致灾隐患,交叉、穿越、管廊等重点部位,储罐安全阀、管道安全阀、压力表等监控设施。对检查中发现但尚未及时整改的老问题要挂牌督促整改到位;对检查中发现的新问题要采取有效措施即整即改;对暂时不能整改到位的要实行监控运行。(规划建设局)(二)坚决取缔非法生产经营液化石油气行为1、以村居为单位,开展前期的非法储存、非法经营液化石油气等违法行为的摸排工作。(规划建设局、综治科、各村居)2、合力重点整治
3、瓶装液化石油气市场乱象,依法打击瓶装液化气流动经营、跨区域经营、无证经营等非法违法行为。(市场监管口岸分局、各派出所)3、配合区住建部门负责排查治理液化石油气企业为无瓶装燃气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或个人违规提供经营性气源。(规划建设局、各村居)4、设立举报电话向群众公布,发动广大群众深入“查找身边事故隐患”,举报无证流动气贩及非法储存液化石油气场所,营造良好社会监督氛围,让违法行为无处遁形。(市场监管口岸分局、各村居)5、加强对运送钢瓶的卡车、面包车及厢式货车的关注和临检布控,依托区域警务合作平台,协力查处跨地区非法经营、运输瓶装液化气的违法犯罪活动。(综合执法局、各派出所、交警口岸中队)(三)深入
4、排查治理燃气使用环节事故隐患1、督促餐饮企业落实餐饮场所使用燃气基本安全要求,自查自改及时消除事故隐患。(三产服务科)2、深入开展餐饮场所燃气使用隐患专项治理,对酒店、饭店、火锅店、烧烤店、小吃店、大排档等各类餐饮场所燃气使用情况开展全面排查。具体排查治理餐饮场所等液化石油气用户使用超期未检瓶、达到报废使用年限钢瓶、不合格钢瓶;销售使用无熄火保护装置的燃气燃烧器具、不符合标准的减压阀和软管,超期使用燃气燃烧器具和软管等事故隐患;液化石油气钢瓶减压阀及接口处、软管与燃气燃烧器具连接处等易漏气部位事故隐患。(三产服务科、市场监管口岸分局)3、加大查处群租房、地下室、车库、高层建筑违规使用燃气行为,
5、消除燃气安全隐患。(综治科、建设科、各村居、各派出所)4、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媒体,广泛开展用气安全宣传教育,提升居民用户、非居民用户安全使用燃气的意识。通过多次组织燃气安全培训、燃气事故应急抢险演练等活动,使居民用户和非居民用户对燃气安全知识及应急方法进一步了解。(规划建设局、安监科、各村居)三、时序安排此次城镇燃气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从20XX年12月开始,20XX年12月底结束,为期一年时间,分三个阶段开展:(一)学习动员阶段(20XX年12月至20XX年1月底)。街道各部门和单位集中安排时间,深入学XX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深入学习常务会议精神和事故调查报告指
6、出的突出问题、整改意见,深入学XXXX书记、XXX省长在“XXX”特别重大爆炸事故警示教育大会上部署要求,认真对照安委会印发的督导XXX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方案,切实统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各部门广泛宣传发动,对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全面部署安排,督促行业领域内的城镇燃气企业、餐饮场所等做好自查自纠工作,营造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氛围。(二)排查整治阶段(20XX年1月至9月底)。在全街道组织开展全覆盖拉网式的城镇燃气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边排查边整治,边治理边完善,确保隐患见底、整治彻底、措施到底。重点把握三个时间节点:
7、一是20XX年1月15日前,基本完成前期城镇燃气大排查大整治发现隐患问题的整改。二是20XX年1月至3月底,结合年末岁初安全生产特点,聚焦重点区域、重点环节开展新一轮专项整治,确保元旦、春节、五一、国庆和及省“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形势平稳。三是20XX年4月至9月底,完成对城镇燃气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全覆盖,对排查出的问题隐患持续开展集中整治。在排查整治的同时,坚持问题导向,着眼长效机制,明确整治责任人和措施建议,及时作出制度性安排,不断夯实监管责任,切实消除监管盲区。专项整治工作组成员单位和各村居要及时梳理汇总专项整治行动进展情况,形成的隐患清单于每月2日前报送街道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S)
8、督查落实“回头看”阶段(20XX年10月至12月10日)。各部门和单位采取突击检查、明察暗访、随机抽查、回头检查等多种方式,加强对重点企业、重点场所的督查检查,特别是对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的整改实施跟踪督办、闭环管理,推动问题隐患整改落实。专项整治工作组依据隐患清单,集中进行督查督办,督促推进问题整改,建立有力有效抓落实的工作长效机制,巩固提升整治成效。专项整治工作组成员部门和各村居于20XX年11月6日前将城镇燃气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报告报送街道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四、工作要求(一)全面落实责任。成立城镇燃气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XXX副主任负总责,XXX委员、XXX副主任协助;
9、规划建设局牵头,XXX局长为第一责任人,XXX副局长具体负责,三产服务科、市场监管口岸分局、安监科、综治科、综合执法局、口岸派出所、XXX派出所、交警口岸中队各科室负责人,以及各村居组织书记为成员。各部门、单位、村居要认真贯彻落实全会精神,坚持以人为本,站在维护群众根本利益的高度,进一步提高对城镇燃气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认识。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好工作部署,将责任分解到每个层级、每个岗位、每个人员,强化责任落实,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二)强化督查执法。各部门、单位、村居要针对专项整治工作制定详细的监督检查计划,加强对城燃企业、餐饮场所、无证点的监督抽查巡查工作。要进一步严格执法,对发现的问题
10、和隐患,责令企业及时整改,对非法储存行为采取有效措施坚决取缔或上报区城建监察支队进行查处。(三)及时总结经验。各部门、单位、村居要加强宣传引导,采用座谈交流、媒体宣传、发放手册等方式广泛宣传城镇燃气安全生产工作,指导和督促城镇燃气各方责任主体认真将安全生产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对工作开展不力、流于形式的,要通报批评,对典型案例要予以曝光。对城镇燃气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情况进行定期分析、评估,总结好的做法,推广应用到城镇燃气安全监管工作中,切实巩固城镇燃气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成果。为进一步做好民生街道辖区城镇燃气经营、生产、存储、使用等各个环节的安全监管,突出城镇燃气重大危险源安全管控,有效防范
11、和遏制燃气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结合我街道实际,制定本方案如下:一、总体要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和理念,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行、重实效”的总要求,着力解决好目前燃气市场突出安全隐患,严厉打击影响燃气安全的非法违规行为,推动燃气市场安全、科学、规范运行,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二、整治范围和重点(一)整治范围瓶装液化石油气和天然气经营、送气服务、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新建、在建燃气工程和餐饮场所燃气使用安全。(二)整治重点内容1.查处非法经营液化石油气行为,坚决遏制参混二甲醒、擅自设点、倒灌倒卖、无证经营液化石油气等违规行为;2 .
12、加强液化石油气钢瓶的充装监管,重点打击非法从事液化石油气充装、液化石油气钢瓶未按规定定期检查或使用报废钢瓶、擅自排放残液等危险行为;3 .纠正和规范送气服务行为,杜绝未持有效资格证上岗(无证、证件失效、证件未变更)的现象;4 .严厉打击无资质安装维修、资质挂靠(出卖)、个人名义承揽业务等燃气器具安装维修违规行为;5 .加强对灰口铸铁管、燃气老旧管网、管道占压等燃气管网安全隐患整治情况的监督检查。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为切实加强燃气行业管理,规范燃气市场经营秩序,充分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省安委会办公室决定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特制订工作方案如下:一、工作目标深入贯彻关
13、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到及省委、省部署要求上来,坚持标本兼治,坚持条块结合,把排查整治与建章立制贯穿全过程。进一步厘清并落实属地和部门监管责任,健全信息化监督管理体系,发挥网格化社会治理机制作用,着力建立完善长效监管工作机制,努力消除各类燃气安全风险隐患,力争不发生燃气供应安全生产伤亡事故,减少燃气安全使用事故总量,有效防范餐饮场所燃气爆炸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切实提升城镇燃气安全水平。二、整治时间20XX年5月至12月三、整治范围全面排查城镇燃气供应场站设施;整治供应违规违法经营、使用环节的安全风险隐患;严厉打击充装非自有钢瓶、超期未检钢瓶、违规检验钢瓶等行
14、为;加强液化石油气、气瓶及调压阀、连接管等配件产品质量管理;全面排查各类餐饮场所燃气使用安全风险隐患;建立气瓶安全信息追溯系统、推动燃气泄漏监控信息平台建设提升安全监管能力。四、整治重点(一)燃气经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1.各类场站、天然气管道等设施设备是否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安城镇燃气恐防范工作标准XX省城镇燃气安全检查标准XX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安徽省消防救援总队关于加强城镇燃气消防安全管理的通知等规范要求。2,是否按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制定完善各类应急预案,落实应急救援、安保防范工作各项要求。3,是否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员工安全、消防和安保教育培训,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持证上岗
15、的是否100%持证上岗。(二)瓶装液化气市场经营秩序。4 .瓶装液化气企业是否加强对供应站(点)、送气车辆、送气人员的管理,统车辆及人员标志标识。5 .瓶装液化气企业是否落实用户实名制购气登记,建立健全用户服务信息系统,统配送、统管理、统标准、统服务。6 .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出入道口运送钢瓶车辆的关注和临检布控,依法打击“黑气点”、流动“黑气贩”等违法犯罪行为。7燃气经营企业是否制定用户安全用气规则,通过向用户发放安全用气手册、公众号推送等方式,对用户进行燃气安全使用宣传和指导。(三)气瓶充装、检验单位(机构)行为及产品质量。8 .气瓶充装单位是否建立气瓶安全信息追溯系统,实现充装数据与地方监管
16、部门的实时联网传输。9 .气瓶检验机构是否建立气瓶安全信息追溯系统、建立本单位检验气瓶的电子技术档案,实现检验机构的气瓶检验数据信息与气瓶充装单位、地方监管部门互联互通。10 .严厉打击无资质充装二甲暇、在民用液化石油气中掺混二甲酰或其他不明化学添加剂的行为;是否充装非自有产权气瓶、超期未检气瓶、非法改装气瓶、报废气瓶和无信息标识气瓶。I1.气瓶检验机构是否建立相关制度,检验和管理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是否按照检验规范标准开展检验工作;是否存在出具虚假检验数据、检验报告和检验标志行为;是否存在非法改装气瓶、翻新气瓶,或者擅自销售报废气瓶等违法行为;是否冒用其他检验机构名称进行检验。12 .对辖区内
17、销售的液化石油气钢瓶、角阀、减压阀、灶具、热水器等产品质量开展专项整治,依法查处无证经营、销售不合格钢瓶、阀门、灶具和热水器等违法行为,及时向社会公布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测结果。(四)餐饮场所燃气安全使用管理。13 .餐饮用户是否与合法供气企业签订供用气合同,使用符合标准的燃气器具以及连接管、调压阀等配件;14 .餐饮用户是否每月对户内燃气设施设备使用情况进行一次全面自查;是否在餐饮场所显著位置张贴公示燃气安全使用信息公示牌。15 .餐饮场所是否存在违规储存、使用瓶装液化气的行为;用气场所、燃气设备设施、用气操作是否符合要求。五、整治措施(一)严格隐患销号。督促燃气经营企业建立“滚动排查、
18、清单管理、动态销号”制度;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要责令制定详细可操作的整改计划,落实整改责任人、整改费用、整改措施、整改期限,实行挂牌督办,同时采取必要措施,确保安全,有效完成隐患治理的工作闭环。(二)明确配送标准。贯彻落实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管理办法,使用货车运送液化气的,应当申请许可;使用三轮车、电动车开展城市内“最后一公里”配送的,可以不申请许可。县级以上地方要研究制定本地区瓶装液化气配送服务管理办法,制定钢瓶配送的小型运输工具技术标准和行为规范,确保配送安全。(S)严格市场准入。严格安全准入,做好燃气经营许可证和气瓶充装许可证的核发,把好市场准入关。对己经进入市场的液化气企业,要加强充装、销
19、售、配送和入户安检等环节经营检查,对没有健全的经营方案、自有产权气瓶数量与经营规模不匹配的,未建立配送服务体系、气瓶安全信息追溯系统、客户服务系统确保产品与服务质量安全责任可溯源的,要限期停业整改,整改后仍不达标的,坚决予以清出市场。(四)实施智能管控。加快推进非居民用户,特别是餐饮场所安装带有燃气泄漏监测报警及自动切断功能的装置,建立燃气泄漏报警远程监控系统,实时分析采集的燃气浓度,及时预警,同步推送,利用手机APP实时动态查看燃气浓度。(五)强化监督执法。对检查发现的违法行为和隐患,严格依法责令“三停”、行政拘留和临时查封等处罚和强制措施。定期检查餐饮用户自查情况和隐患整改情况,对整改不到
20、位或拒不整改的,燃气经营企业应采取停止供气措施,由属地街镇和餐饮行业主管部门责令停业整顿。六、责任分工(一)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城镇燃气、城管执法):依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XX省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等法规、规章,负责具体实施本地区燃气行业的管理工作,并按规定实施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负责督促燃气经营企业按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合同的约定,承担用户燃气设施巡检、燃气使用安全技术指导和宣传责任;负责督促燃气经营企业安全生产、瓶装液化石油气实名制销售、建立客户服务平台等工作。负责查处燃气违法经营行为,依法取缔非法经营站(点);对违反法律、法规和标准、行业标准使用燃气的行为进行查处。(二)市场监管部门:依据特
21、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气瓶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等法律、安全技术规范,对液化气气瓶充装、检验单位、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实施行政许可和监督检查;对液化气储罐、罐车等压力容器及其它特种设备实施使用登记和安全监管;对充装非自有气瓶、超期未检(报废)钢瓶等行为进行查处,加快建立气瓶安全信息追溯系统,确保溯源管理。依据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对未办理营业执照的液化石油气企业、餐饮场所进行查处。依据产品质量法,排查整治“灶、管、阀”等燃气燃烧器具及配件市场,建立健全燃气器具市场准入机制,对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燃气器具及液化石油气、充气过程中缺斤少两、掺混二甲醍等行为进行查处。(三)商务部门:负责组
22、织餐饮场所开展燃气使用安全自查工作,对自查情况及隐患整改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督促餐饮场所经营者与合法的供气企业签订供用气合同,安全用气,安装可燃气体泄露报警装置。鼓励引导瓶装液化石油气用户逐步改用天然气。(四)公安治安: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配合燃气管理、城市管理、市场监管等部门对非法储存、倒罐、销售液化气的行为和窝点进行查处;对阻碍执行公务等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由公安治安部门负责处理;对构成非法经营、销售伪劣产品、非法储存、运输、携带、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危及公共安全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交警: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
23、例等法律、法规、规章,负责瓶装液化石油气道路运输车辆交通安全管理。会同燃气主管部门、城管执法部门依法打击跨区域运输经营等违法行为。(五)应急部门:依据有关部门申请,对在燃气使用方面存在重大隐患的场所以安委办名义实行挂牌督办。对于有关燃气安全的举报,依据XX省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有关规定依法处理。对涉及燃气安全的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和个人纳入安全生产“黑名单”管理。(六)消防部门:依据消防法XX省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对燃气经营、使用方面存在火灾隐患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查处;负责对餐饮场所的消防安全实施专项监管;依法查处餐饮场所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七)交通运输管理部门:依据危险化学
24、品安全管理条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等法规的相关规定,负责道路、水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车辆、船只、从业人员、港区装卸管理人员、申报人员的资质管理,对危化品运输车辆非法运输瓶装液化石油气等违规行为依法进行处罚。(A)旅游、教育、卫生、民政部门:负责组织本行业管理的燃气用户开展燃气使用安全自查工作,对自查情况及隐患整改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督促其与合法的供气企业签订供用气合同,安全用气,安装可燃气体泄露报警装置。鼓励引导瓶装液化石油气用户逐步改用天然气。(九)其他有关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燃气管理工作。七、工作步骤(一)动员部署阶段(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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