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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公示版)项目名称:污泥处理厂淮暹要理、建设单位(盖童):C庆才东随薪程仃1三飞歹编制日期:2024年3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重庆叶子花开市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关于同意对污泥处理厂效能提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公示版)进行公示的说明重庆市铜梁区生态环境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口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我司委托市庆环科源博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污泥处理厂效能提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告表(公示版)已删除涉及技术和商业机密的内容,删除内容包括附图、附件。报告表内容及附图附件等资料均真实有效,我公司作为环境保护
2、主体责任,愿意承担相应的责任。我司同意对报告表(公示版)进行公示.特此说明。重庆叶子打印编号117WM81481000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情况表项目旗号cznl38建设项目名称污涅处理厂效能提升珈目建设项目类别471(B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含污水处理污泥)、建筑薛工废弃物处置及综合利用环境影哨评价文件类型一、建设单位情况报告表单位名称(盗章)统一社公信用代码fe法定代麦人(签ID主要负责人(签字).王勇tj出接负费的主管人员(签字)朱光t%小%J二.单位情况单位名林(盖章)取庆环科中保胪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05U三.编制人员情况1.堀制主持人姓名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号信用修号签字刘阕谭2017
3、035550353013558080000398BH006298淋J善2主要娘制人员姓名主要编写内容侑用堵号签字刘留萍住设项目基本巾况、建设项目工程分析、区域环F髀懿海环境保护目BH006298翊吟甘强勇主要环畏影哨和保护指甚、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杳清单、结论、附表BIW08127m咫设项目环评文件公认表*(*)庆叶子电W.R公司系人及电培嘉光*】鹏目名林污泥处理厂效能提升及目环评机构庆环科源博达环保科技育及公司坏母类财*OMfrt姓认有无不予公开信。不彳公开内二O不予公开信息的内容不予公开内容的依第加理由1附图2一附图10.Mft1-附件10力及云机密,不予公畀Z/3/4/5!/建设项目环境影
4、响报告表编制情况承诺书重庆环科源博2月21的本单位重庆环科源博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05MA5U5P5431)郑重承诺:本单位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一款规定,无该条第三款所列情形,不属于(属于/不属于)该条第二款所列单位:本次在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提交的由本单位主持编制的污泥处理厂效能提升项且一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不涉及国家秘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编制主持人为刘丽萍(环境影枸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号2017035550352013558080000398,信用编号BHOO6298),主要编制人员包括刘
5、丽萍(信用编号BHOo6298)、甘强勇(信用编号BHOo8127)(依次全部列出)等/人.上述人员均为本单位全职人员;本单位和上述编制人员未被列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的限期整改名单、环境影响评价失信“黑名单”。编制单位承诺书本单位庆环科源博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05MA5U5P5431)郑重承诺:本单位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一款规定,无该条第三款所列情形,不定于(属于/不JS于)该条第二款所列单位;本次在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提交的下列第项相关情况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1.首次提交基本情况信息2 .单位名
6、称、住所或者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变更的3 .出资人、举办单位、业务主管部门或者挂靠单位等变更的4 .未发生第3项所列情形、与童设项目环境影晌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的符合性发生变更的5 .编制人员从业单位巳变更或者已调离从业单位的6 .编制人员未发生第5项所列情形,全职情况发生变更、不再属于本单位全职人员的7 .补正基本情况信息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污泥处理厂效能提升项目项目代码2204-500151-04-02-461839建设单位联系人朱光林联系方式99*建设地点重庆市铜梁区侣俸镇凤飞村地理坐标(105度56分33.996秒,29度48分40.813秒)国民经济行业
7、类别N7820环境卫生管理建设项目行业类别四十七、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103般工业固体废物(含污水处理污泥)、建筑施工废弃物处置及综合利用中“其他”建设性质新建(迁建)口改建0扩建口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4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重庆市铜梁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2204-500151-04-02-461839总投资(万元)800环保投资(万元)20环保投资占比(%)2.5施工工期2个月是否开工建设0否U是:用地(用海)面积(m2)484.3m2(利用现有辅料车间及空地,不新增占地)
8、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本项目专项设置原则详见下表:表1-1专项评价设置原则表专项评价的类别设置原则本项目大气排放废气含有毒有害污染物I、二嗯英、苯并花、氟化物、氯气且厂界外500米范围内有环境空气保护目标2的建设项目本项目营运期废气污染物因子主要为氨气、硫化氢、臭气浓度,均不属于有毒有害污染物,故本项目不需开展大气专项评价地表水新增工业废水直排建设项目(槽罐车外送污水处理厂的除外);新增废水直排的污水集中处理厂本项目营运期不涉及工业废水直接排放,故本项目无需开展地表水专项评价环境风险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质存储量超过临界量3的建设项目本项目不涉及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质,故本项目无需开展环境风险
9、专项评价生态取水口下游500米范围内有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涧游通道的新增河道取水的污染类建设项目本项目不涉及取水,故本项目无需开展生态专项评价海洋宜接向海排放污染物的海洋工程建设项目本项目不属于海洋工程建设项目,故本项目无需开展海洋专项评价注:1.废气中有毒有害污染物指纳入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的污染物(不包括无排放标准的污染物)。2 .环境空气保护目标指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居住区、文化区和农村地区中人群较集中的区域。3 .临界量及其计算方法可参考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附录B、附录C。规划情况无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无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
10、无其他符合性分析1.1其他符合性分析1.1.I“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位于重庆市铜梁区侣俸镇凤飞村,通过与现有铜梁区生态保护红线及现有一般生态空间相对照,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及一般生态空间。本项目属于铜梁区“三线一单”一般管控单元中的铜梁区一般管控单元-琼江中和铜梁段(编码ZH50015130003),环境管控单元分类:重点管控单元3,本项目符合“三线一单”管控要求,项目与“三线一单”符合性见表1.1-1。表1.11建设项目与“三线一单”管控要求的符合性分析表环境管控单元编码环境管控单元名称环境管控单元类型ZH50015130003铜梁区-般管控单元琼江中和铜梁段一般管控单元3管控要求层级管
11、控类型管控要求建设项目相关情况符合性分析结论全市总体管控要求空间布局约束1 .严格执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重庆市产业投资准入工作手册、重庆市工业项目环境准入规定、重庆市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实施细则(试行)等文件要求,优化重点区域、流域、产业的空间布局。对不符合准入要求的既有项目,依法依规实施整改、退出等分类治理方案。2 .禁止在长江干流及主要支流岸线1公里范围内新建重化工、纺织、造纸等存在污染风险的工业项目,禁止在长江干支流1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5公里范围内除经国家和市政府批准设立、仍在建设的工业园区外,不再新布局工业园区(不包括现有工业园区拓展)。新建有污染物排放
12、的工业项目应进入工业园区或工业集中区,不得在工业园区(集聚区)以外区域实施单纯增加产能的技改(扩建)项目。3 .在长江鱼嘴以上江段及其一级支流汇入口上游20公里、嘉陵江及其一级支流汇入口上游20公里、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取水口上游20公里范围内的沿岸地区(江河50年一遇洪水位向陆域一侧I公里范围内),禁止新建、扩建排放重点重金属(辂、镉、汞、碎、铅等五类重金属)、剧毒物质和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工业项目。4 .严格执行相关行业企业布局选址要求,优化环境防护距离设置,按要求设置生态隔离带,防范工业园区(工业集聚区)涉生态环境邻避”问题,将环境防护距离优化控制在园区边界或用地红线以内。5 .加快布局分散的
13、企业向园区集中,鼓励现有工业项目、化工项目分别搬入工业集聚区、化工产业集聚区。6 .优化城镇功能布局,开发活动限制在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之内。科学确定城镇开发强度,提高城镇土地利用效率、建成区人口密度,划定城镇开发边界,从严供给城市建设用地,推动城镇化发展由外延扩张式向内涵提升式转变。精心维护自然山水和城乡人居项目位于重庆市铜梁区侣俸镇凤飞村,不在长江干流及主要支流岸线1公里范围内,项目满足产业政策要求,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重庆市产业投资准入工作手册、重庆市工业项目环境准入规定等文件限制和禁止产业,项目不属于重化工、纺织、造纸等;项目不在嘉陵江及其一级支流汇入口上游20公里范围内。项目不涉
14、及排放五类重金属、剧毒物质和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根据项目污染情况无需设置环境防符合环境,凸显历史文化底蕴,充分塑造和着力体现重庆的山水自然人文特色。护距离污染物排放管控7 .未达到国家环境质量标准的重点区域、流域的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制定限期达标规划,并采取措施按期达标。8 .巩固一小”(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小型造纸、制革、印染、染料、炼焦、炼硫、炼神、炼油、电镀、农药、涉磷生产和使用等企业)取缔成果,防止死灰复燃。巩固“十一大”(造纸、焦化、氮肥、有色金属、印染、农副产品及食品加工、原料药制造(生化制药)、制革、农药、电镀以及涉磷产品等)企业污染整治成果。9 .主城区及江津区、合川区、璧山区
15、、铜梁区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严格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并逐步将执行范围扩大到重点控制区重点行业。10 .新建、改建、扩建涉VOCS排放的项目,加强源头控制,使用低(无)VoCS含量的原辅料,加强废气收集,安装高效治理设施。有条件的工业集聚区建设集中喷涂中心,配备高效治污设施,替代企业独立喷涂工序。11 .集中治理工业集聚区水污染,新建、升级工业集聚区应同步规划建设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并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装置。组织评估依托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园区工业废水对出水的影响,导致出水不能稳定达标的,要限期退出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并另行专门处理。本项目位于铜梁区,不涉及二氧化硫、氮氧化
16、物、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项目污泥压滤废水经2个污水池收集后通过专用罐车运至重庆铜梁城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设备清洗废水依托现有生化池收集处理后用于厂区绿化或作农肥,不外排符合环境风险防控12 .健全风险防范体系,制定环境风险防范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开展涉及化工生产的工业园区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长江三峡库区干流流域、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涉及化工生产的化工园区等按要求开展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13 .禁止建设存在重大环境安全隐患的工业项目。严禁工艺技术落后、环境风险高的化工企业向我市转移。本项目主要是对污泥进行压滤脱水处置后送华新盐井水泥综合利用,在华新盐井水泥停窑期间,脱水后污泥依托现有绿化营
17、养土发酵生产线生产营养土,不属于存在符合重大环境安全隐患及化工项目资源利用效率14 .加强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实行能源、水资源、建设用地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推进节能、节水、节地、节材等节约自然资源行动,从源头减少污染物排放。15 .在禁燃区内,禁止销售、燃用高污染燃料,禁止新建、改建、扩建任何燃用高污染燃料的项目和设备,已建成使用高污染燃料的各类设备应当拆除或者改用管道天然气、页岩气、液化石油气、电或者其他清洁能源;在不具备使用清洁能源条件的区域,可使用配备专用锅炉和除尘装置的生物质成型燃料。16 .电力、钢铁、纺织、造纸、石油石化、化工、食品发酵等高耗水行业达到先进定额标准。17 .重点控制区
18、域新建高耗能项目单位产品(产值)能耗要达到国际先进水平。18 .水利水电工程应保证合理的生态流量,具备条件的都应实施生态流量监测监控。项目实行了能源、水资源节约措施,不涉及销售、燃用高污染燃料,不属于高耗能项目符合铜梁区总体管控要求空间布局约束第一条保护好巴岳山、毓青山等自然生态环境,形成以生态功能区为支撑,国家禁止开发区域为重要组成部分的生态空间体系。小企业基地规划范围不得侵占生态空间。第二条铜梁高新区白土坝片区采取“腾笼换鸟”的方式,推动现有产业提档升级,发展环境影响小、风险可控的产业。拟建项目位于重庆市铜梁区侣俸镇凤飞村,不属于以上限制区域符合污染物排放管控第三条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全面达
19、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9-2002)一级A排放标准,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处置率达到85%。第四条持续推进企业大气污染防治。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VOCS严格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鼓励辖区内水泥、烧结砖瓦窑企业错峰生产。第五条新建、改建、扩建涉VOCS的项目,要加强源头控制,使用低(无)VOCS含量的原辅料,加强废气收集,安装高效治理设施。第六条持续推进小安溪综合整治,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加快农村分散污水有效处理,推进农村生活垃圾进行集中收集并转运统一处置。第七条严格落实畜禽养殖规划,取缔或搬迁小安溪流域禁养区畜禽养殖场。拟建项目不涉及二氧化硫、氮氧化物、
20、颗粒物、VOCS等排放,废气均能达标排放符合环境风险防控第八条生产、存储危险化学品及产生大量废水的企业,应配套有效措施,防止因渗漏污染地下水、土壤,以及因事故废水直排污染地表水体拟建项目位于重庆市铜梁区侣俸镇凤飞村,属于环境卫生管理,不涉及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及产生大量废水的企业,且已采取相应防渗措施符合资源利用效率第九条推行节水措施和中水回用提高水资源回用率,鼓励工业企业提高中水回用率拟建项目不新增用水符合铜梁区一般管控单元-琼江中和铜梁段(ZH50015130003)污染物排放管控完善污水管网建设,提高污水收集处理率拟建项目不涉及/资源开发效率要求推行节水措施和中水回用提高水资源回用率拟建
21、项目不涉及/其他符合性分析1.1.2 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本项目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淘汰类,属于允许类,因此,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2021年3月29日,重庆市铜梁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出具项目用地性质说明文件,地块为“工业用地”,同时,重庆市铜梁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颁发重庆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备案编码:2204-500151-04-02-461839)的形式同意该项目备案建设。综上所述,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和重庆市的产业政策要求。1.1.3 与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产业投资准入工作手册的通知(渝发改投资(2022)1436号)符合性分
22、析表1.12重庆市产业投资准入工作手册符合性分析编号准入规定项目符合性二不予准入类(一)全市范围内不予准入的产业1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的淘汰类项目符合,本项目为允许类项目,不属于淘汰类项目2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明令不予准入的其他项目符合,项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二)重点区域不予准入的产业1在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投资建设旅游和生产经营项目符合,本项目位于重庆市铜梁区侣俸镇凤飞村,不涉及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二限制准入类(一)全市范围内限制准入的产业1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产能置换要求的严重过剩产能行业的项目。新建、扩建不符合要求的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符合
23、,本项目属于N7820环境卫生管理行业,项目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不属于严重过剩产能行业及高耗能高排放项目,不属于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制浆造纸等高污染项目,因此,项目不需要进入工业园区2在合规园区外新建、扩建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制浆造纸等高污染项目(二)重点区域范围内限制准入的产业1长江干支流、重要湖泊岸线1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长江、嘉陵江、乌江岸线1公里范围内布局新建纸浆制造、印染等存在环境风险的项目符合,本项目属于N7820环境卫生管理行业,不属于以上限制准入产业由上表可知,项目的建设符合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产业投资准入工作
24、手册的通知(渝发改投资(2022)1436号)要求。1.1.4 与重庆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中相关要求符合性表1.1.3与重庆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符合性分析序号准入条件要求实际情况符合性重庆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市人民政府发布产业禁投清单,控制高污染、高耗能行业新增产能,压缩过剩产能,淘汰落后产能。新建排放大气污染物的工业项目,除必须单独布局以外,应当按照相关规定进入相应工业园区。本项目属于N7820环境卫生管理行业,项目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属于条例中需要单独布局项目,因此,本项目不需要进入工业园区,项目不属于严重过剩产能行业及高耗能高排放项目,不属于产业禁投清单,不属于“两高”行业、过剩产能,落后产能
25、符合市人民政府划定大气污染防治重点控制区域和一般控制区域。在重点控制区域内禁止新建和扩建燃煤火电、化工、水泥、采(碎)石场、烧结砖瓦窑以及燃煤锅炉等项目;在般控制区域限制投资建设大气污染严重的项目。项目不属于禁止类项目符合有机化工、制药、电子设备制造、包装印刷、家具制造等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和服务活动,应当在密闭空间或者设备中进行,并按照规定安装、使用污染防治设施,保持正常运行;无法密闭的,应当采取措施减少污染物排放;项目不涉及有机废气产生符合由上表可知,项目的建设符合重庆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中的相关要求1.1.5 与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关于印发四川省、重庆
26、市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实施细则(试行,2022年版)的通知(川长江办(2022)17号)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不新增占地,项目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项目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源保护区、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国家湿地公园等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对照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四川省、重庆市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实施细则(试行,2022年版)的通知(川长江办(2022)17号),本项目的建设符合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四川省、重庆市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实施细则(试行,2022年版)相关要求。1.1.6 与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2021年3月
27、1日起施行)符合性分析对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以及2017年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注释,本项目行业类别属于“N7820环境卫生管理”,不属于化工项目。项目与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的符合性分析见表表1.1.4与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符合性分析序号相关规定本项目情况符合性1第二十六条国家对长江流域河湖岸线实施特殊管制。国家长江流域协调机制统筹协调国务院自然资源、水行政、生态环境、住房和城乡建设、农业农村、交通运输、林业和草原等部门和长江流域省级人民政府划定河湖岸线保护范围,制定河湖岸线保护规划,严格控制岸线开发建设,促进岸线合理高效利用。禁止在长江干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
28、、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禁止在长江干流岸线三公里范围内和重要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尾矿库;但是以提升安全、生态环境保护水平为目的的改建除外。本项目属于N7820环境卫生管理,不涉及上述禁止内容符合2第四十七条长江流域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统筹长江流域城乡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并保障其正常运行,提高城乡污水收集处理能力。长江流域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对本行政区域的江河、湖泊排污口开展排查整治,明确责任主体,实施分类管理。在长江流域江河、湖泊新设、改设或者扩大排污口,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经有管辖权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者长江流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机构同意。对未达到水
29、质目标的水功能区,除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污口外,应当严格控制新设、改设或者扩大排污口。本项目污泥压滤废水经2个污水池收集后通过专用罐车运至重庆铜梁城区污水处理厂处理,不设置直排排污口;设备清洗废水依托现有生化池收集处理后用于厂区绿化或作农肥,不外排符合3禁止在长江流域水上运输剧毒化学品和国家规定禁止通过内河运输的其他危险化学品。本项目原辅料不涉及剧毒化学品,运输均为陆路运输符合由上表可知,本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1.1.7 与重庆市城镇生活污泥无害化处置“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与重庆市城镇生活污泥无害化处置“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的符合性分析
30、见表1.1-5。表1.15与重庆市城镇生活污泥无害化处置“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符合性分析序号文件要求项目情况符合性1提升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率。坚持“专业为主、协同为辅的原则,推动专业无害化污泥处理处置设施建设,提升污泥处置能力,满足2025年全市生活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需求6710吨/天。全市城市生活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率基本达到100%,乡镇生活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率基本达到80%。项目主要是对污泥进行压滤脱水处置后送华新盐井水泥综合利用,在华新盐井水泥停窑期间,脱水后污泥依托现有绿化营养土发酵生产线生产营养土,项目的建设有利于提升污泥无害化处置率符合2优化污泥处理处置工艺结构。优化
31、污泥处理处置技术路线,丰富处理处置工艺,推广节能环保新技术,形成以热电联产、协同焚烧、好氧发酵、热干化、厌氧消化等处理处置技术协同发展的多元化工艺格局。项目污泥脱水处理后主要送华新盐井水泥进行协调焚烧,在华新盐井水泥停窑期间污泥用于好氧发酵符合3构建污泥处理处置韧性系统。构建源头减量、场区暂存、区域调度、应急保障的污泥处置韧性系统。设计处理能力大于10万吨/天的污水处理厂污泥含水率逐步降低至60%以下,新建城市污水处理厂同步建立污泥减量化处理设施。新、扩建污水处理厂因地制宜同步建设污泥暂存设施。建立污泥区域联动机制,推动区域污泥处置中心建设。建立污泥处置应急项目库,提升污泥处置应急能力。项目的
32、建设有利于提升铜梁区污泥处置能力,提升污泥处置应急能力符合4第三节搭建多维保障体系,全面提升污泥处理处置系统韧性。1、因地制宜推进污泥就地减量。按照“处置决定处理、厂内减量与后续处置相匹配”的原则,推进污水处理厂厂内减量设施建设,进一步降低污泥含水率。推动大中型污水处理厂污泥减量。设计处理能力大于10万吨/天的污水处理设施污泥含水率要逐步降低至60%以下,新建污水处理设施要同步建设污泥减量化处理设施。采用减量化处理技术应与后续污泥处理处置技术相适应,不应影响污泥后续处理处置本项目主要是对污泥进行压滤脱水减量化处置后送华新盐井水泥进行协调焚烧综合利用,在华新盐井水泥停窑期间,脱水后污泥依托现有绿
33、化营养土发酵生产线生产营养土符合5完善污泥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十四五”期间,重庆市形成以专业无害化处置为主、水泥窑协同焚烧为辅,以填埋作为污泥应急处置的系统模式。结合现状填埋设施,建立应急处置项目库。如遇突发情况,需启动应急处置模式时,应由相关部门启动应急处置预案,从应急项目库中确定污泥处置点,保障污泥稳定处置6推动专业无害化设施建设。考虑污泥产量波动,在污泥预测产量的基础上按1.1-1.2倍韧性系数进行处置能力预控,满足峰值阶段下处置需求。按照“专业为主、协同为辅,查漏补缺、适度超前的原则,加快推进专项目污泥处置能力为120吨/天,可满足铜梁区污泥处置105/天的需求符合业无害化设施建设,“
34、十四五”期间,新扩建15个处置项目、新增处置能力3170吨/天,全市无害化处置能力达9007吨/天,满足6710吨/天的污泥无害化处置能力需求。其中2025年江津区生活污泥预测产量为95td,污泥处理处置需求量为105td.7推动高质量低碳环保处理技术发展。“十四五”期间,积极推动污泥处置行业从处置能力“增量建设”向“质量提升“转变,推广节能环保处理处置技术,促进污泥处置行业专业化、资源化发展。推动专业无害化处置技术发展,逐步减少水泥窑协同焚烧技术的使用,形成热电联产、协同焚烧、好氧发酵、热干化、厌氧消化等处理处置技术协同发展的多元化格局。鼓励污泥产品资源化利用,推动污泥通过热电联产、生活垃圾
35、协同焚烧发电实现能源利用;推动污泥通过焚烧制陶、焚烧灰渣利用实现建材利用;逐步控制堆肥技术使用,适度拓展污泥土地利用,防止土地利用产能过剩。逐步探索将污泥产品用于矿山修复;探索中温碳化、低温干燥、热水解及湿式氧化等新技术,逐步由协同处理模式向专业处理模式转变;探索“生物质利用+焚烧”、“干化+土地利用”等优势互补的污泥处理处置模式应用项目位于铜梁区,属于规划中的“铜梁区污泥无害化处置设施”,采取好氧发酵工艺,本次在这基础上增加污泥脱水工艺,脱水污泥主要去向变为送华新盐井水泥进行协调焚烧综合利用,在华新盐井水泥停窑期间,脱水后污泥仍然依托现有发酵生产线生产营养土,满足区域规划污泥处置工艺符合8合
36、理优化污泥处理处置工艺格局。中心城区以热电联产为主,热干化、协同焚烧、好氧发酵为辅。.主城新区以协同焚烧为主,好氧发酵、厌氧消化为辅。渝东北、渝东南城镇群以好氧发酵、厌氧消化、协同焚烧等多元化技术协同发展符合9推动污泥处置设施系统升级。新建污泥处置设施需提高设计标准,满足不同含水率(60%-80%)的污泥处置要求。对于规划接收含水率60%的现状污泥处置设施,需进行技术改造,以满足接收不同含水率(60%-80%)的污泥,保障减量污泥得到稳定处理处置项目能处理含水率为60%80%的污泥符合由上表可知,本项目属于规划中的“铜梁区污泥无害化处置设施”,符合重庆市城镇生活污泥无害化处置“十四五”规划(2
37、021-2025年)相关要求。1.1.8与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大气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渝环(2022)43号)符合性分析根据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大气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二)深化工业炉窑废气综合治理。在国家出台相关规定前,重点区域从严控制新增火电、水泥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污泥等项目,企业需确保稳定达到超低排放标准”。本项目位于铜梁区,属于重庆市城镇生活污泥无害化处置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中的“铜梁区污泥无害化处置设施”,采取好氧发酵工艺生产营养土,用于建设单位下属多家花卉苗圃基地、景区施肥;本次在这
38、基础上增加污泥脱水工艺,脱水污泥主要去向由原来全部生产绿化营养土变为送华新盐井水泥进行协调焚烧综合利用,在华新盐井水泥停窑期间,脱水后污泥仍然依托现有发酵生产线生产营养土,并进行外售,不涉及处置危险废物,不属于火电、水泥行业,因此,项目与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大气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渝环12022)43号)相关规划不冲突。1.1.9与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渝府发(2022)11号)符合性分析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渝府发(202
39、2)11号)“第一节改善水环境质量。.到2025年,全市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98%以上,建成区城市污水基本实现全收集、全处理,建制镇污水处理实现全达标排放,城市生活污水厂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率达到98%以上。.第三节防范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风险。推进一般工业固废和生活垃圾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处置。全面摸底调查和整治现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堆存场所,新建、扩建一批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场。.鼓励水泥窑或生活垃圾焚烧厂协同处置污泥”。本项目属于重庆市城镇生活污泥无害化处置“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中的“铜梁区污泥无害化处置设施”,采取好氧发酵工艺生产营养土,用于建设单位下属多家花卉苗圃基地
40、、景区施肥;本次在这基础上增加污泥脱水工艺,脱水污泥主要去向由原来全部生产绿化营养土变为送华新盐井水泥进行协调焚烧综合利用,在华新盐井水泥停窑期间,脱水后污泥仍然依托现有发酵生产线生产营养土,并进行外售,属于通知中鼓励的推进一般工业固废和生活垃圾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处置,因此,本项目符合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渝府发2022)11号)。1.1.10污泥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实施方案(发改环资(2022)1453号)符合性分析表1.1-6与“发改环资20221453号”符合性分析序号实施方案要求项目情况1(三)规范污泥处理方式。根据本
41、地污泥来源、产量和泥质,综合考虑各地自然地理条件、用地条件、环境承载能力和经济发展水平等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合理选择污泥处理路径和技术路线。鼓励采用厌氧消化、好氧发酵、干化焚烧、土地利用、建材利用等多元化组合方式处理污泥。除焚烧处理方式外,严禁将不符合泥质控制项目属于重庆市城镇生活污泥无害化处置“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中的“铜梁区污泥无害化处置符合指标要求的工业污泥与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混合处理设施”,采取好氧发酵工艺生产营养,用于建设单位卜.属多家花卉苗圃基地、景区施肥;本次在这基础上增加污泥脱水工艺,脱水污泥主要去向由原来全部生产绿化营养土变为送华新盐井水泥进行协调焚烧综合利用,
42、在华新盐井水泥停窑期间,脱水后污泥仍然依托现有发酵生产线生产营养土,并进行外售,属于实施方案中鼓励的处理方式2(四)积极推广污泥土地利用。鼓励将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污泥经厌氧消化或好氧发酵处理后,作为肥料或土壤改良剂,用于国土绿化、园林建设、废弃矿场以及非农用的盐碱地和沙化地。污泥作为肥料或土壤改良剂时,应严格执行相关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用于林地、草地、国土绿化时,应根据不同地域的土质和植物习性等,确定合理的施用范围、施用量、施用方法和施用时间。对于含有毒有害水污染物的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混合处理的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污泥,不能采用土地利用方式符合3(七)推广能量和物质回收利用。遵循“安全环保
43、、稳妥可靠”的要求,加大污泥能源资源回收利用。积极采用好氧发酵等堆肥工艺,回收利用污泥中氮磷等营养物质。鼓励将污泥焚烧灰渣建材化和资源化利用。推广污水源热泵技术、污泥沼气热电联产技术,实现厂区或周边区域供热供冷。推广“光伏+”模式,在厂区屋顶布置太阳能发电设施。积极推广建设能源资源高效循环利用的污水处理绿色低碳标杆厂,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探索建立行业采信机制,畅通污泥资源化产品市场出路。符合4(十一)强化运输储存管理。污泥运输应当采用管道、密闭车辆和密闭驳船等方式,运输过程中采用密封、防水、防渗漏和防遗撒等措施。推行污泥转运联单跟踪制度。需要设置污泥中转站和储存设施的,应充分考虑周边人群防护
44、距离,采取恶臭污染防治措施,依法建设运行维护。严禁偷排、随意倾倒污泥,杜绝二次污染。项目污泥运输采用密闭车辆,运输车辆设置有渗漏措施和喷洒除臭剂,满足实施方案要求符合根据上述分析,拟建项目符合污泥无害化处,改环资2022453号)的相关要求。1.1.ll与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产物园林利用表1.1-7与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产物园用和资源化利用实施方;指南符合性分析林利用指南符合性及粲(发卜析序号文件要求项目情况1在选择园林利用为污泥最终处置方式前,应综合分析污泥的泥质,以及处理工艺对污泥处理产物质量的影响,以确保污泥处理产物满足标准要求。污泥的泥版分析可参考现行国家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
45、园林绿化用泥质(GB/T23486)中重金属、有机污染物和养分指标。处理工艺对污泥处理产物质量的影响需要结合处理产物的质量进行分析。项目属于重庆市城镇生活污泥无害化处置“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中的“铜梁区污泥无害化处置设施”,采取好氧发酵工艺,本次在这基础上增加污泥脱水工艺,脱水污泥主要去向变为送华新盐井水泥进行协调焚烧综合利用。在华新盐井水泥停窑期间,脱水后污泥仍然依托现符合2选择园林利用处置方式的污泥处理产物质量须满足现行国家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园林绿化用泥质(GB/T23486)的外观和嗅觉、理化指标和养分指标、生物学指标和污染物指标、种子发芽指数指标的要求。污泥处理产物的外观、理化指符合标和养分指标对污泥园林用产品的利用优势和利用价值的影响较大,污泥处理过程应保持或加强污泥中的养分优势和改良土壤结构等有益功能。现行国家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园林绿化用泥质GBZT23486中的稳定化要求主要针对处理工艺过程,可参考标准要求进行处理工艺控制,不作为质量判定依据。有发酵生产线生产营养土,项目营养土产品控制标准为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园林绿化用泥质(GB/T23486)综上所述,拟建项目符合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产物园林利用指南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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