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规范(修订征求意见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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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规范(修订征求意见稿)(注:增的内容使用“黑体”标注,删除内容使用“口”标注)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落实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定本规范。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所有等级汽车客运站(以下简称汽车客运站)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第三条汽车客运站经营者应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政策和标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业务操作规程和
2、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健全风险防范化解机制,提高安全生产水平。鼓励汽车客运站转型发展,拓展服务功能,实现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第四条汽车客运站经营者应当接受交通运输等相关部门对其安全生产工作依法实施的监督管理。第五条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管理的总体目标是把住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源头关,有效预防和减少因汽车客运站源头管理不到位引发的生产安全事故。第二章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第六条汽车客运站应当实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落实“一岗双责”。汽车客运站的主要负责人(包括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下同)为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汽车客运站的安全生产工作;
3、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协助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职责I,对安全生产工作负组织实施和综合管理及监督的责任|;其他负责人对各自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管理责任。第七条汽车客运站经营者应当不断完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I保障安全生产投入,落实各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规范各岗位的工作程序。第八条汽车客运站经营者应当对进出汽车客运站客运功能区的人员和行李物品、车辆进行严格检查,确保“三不进站”和“六不出站”。“三不进站”是指:危险品不进站、无关人员不进站(发车区)、无关车辆不进站(发车区)。“六不出站”是指:超载或违规装载营运客车不出站、安全例行检查不合格营运客车不出站、旅客未系
4、安全带不出第十五条汽车客运站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汽车客运站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经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具体按照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考核管理办法执行。第十六条汽车客运站经营者应当制定安全生产业务操作规程,对从业人员有关安全生产的活动予以规范。第十七条汽车客运站经营者应当制定对所属从业人员特别是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年度及长期的继续教育培训计划,明确培训内容和年度培训时间,确保相关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汽车客运站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次安全生
5、产教育培训时间不少于24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少于12学时。汽车客运站接收实习学生的,应当将实习学生纳入本单位从业人员统一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汽车客运站采用新技术、新设备,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汽车客运站经营者可自主开展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也可委托对外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业务的机构或者其他汽车客运站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应当有记录并建档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36个月。第十八条汽车客运站经营者应当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安排部署阶段性安全生产工作;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例会,通报和布置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分析查找安全生产管
6、理制度的缺陷和安全生产管理的薄弱环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可与安全生产例会一并召开。发生重、特大道路客运生产安全事故、本单位发生站内人员伤亡事故或者在本单位发出的营运客车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汽车客运站经营者应当及时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或者安全生产例会进行分析通报,并提出针对性的事故预防措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和安全生产例会应当有会议记录并建档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36个月。第十九条汽车客运站经营者应当将安全生产管理指标进行细化和分解,制定阶段性的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并根据安全生产责任进行考核和奖惩,定期公布考核和奖惩情况。第二十条汽车客运站经营者应当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管理登记台账和档案,妥善保管备查。
7、第二十日条汽车客运站经营者应当保障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I可参照国务院财政、应急管理部门制定的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胺照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第二十日一条汽车客运站经营者应当积极采用新技术、新设备,推行现代化科学管理方法、信息化管理技术,不断改善安全生产条件。第二十Il二条汽车客运站经营者应当为客运驾驶员和乘务员提供必要的服务设施和临时休息场所。第二十三条汽车客运站经营者应当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畅通,按国家有关规定配备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确保齐全有效。第二十国四条汽车客运站经营者应当制定质关运灰害I客运量突增、公共卫生、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以及突发事件
8、阚应急预案,每年至少开展一次综合或者专项应急演练。应急预案应当包括报告程序、应急指挥、通信联络、应急设备的储备以及处置措施等内容,并根据需要及时修订。第四章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第二十因五条汽车客运站经营者应当建立还囿禁止、限制携带和托运物品(以下简称“禁限运物品”)查控或I制度,按照道路客运车辆禁止、限制携带和托运物品目录开展检查工作快取以下措施防止易燃、易爆和易两I等危险品进站上用I:(一)制定迹团禁限运物品检查工作程序,规范庭窝两查控工作。营运客车安全例行检查技术规范1范围本规范规定了营运客车安全例行检查的设施设备条件、检查项目、方法及要求、结果判定及处理、工艺组织及流程。本规范适用于营运客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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