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下沉式再生水厂技术标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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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备案号JXXXXX-20202四川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DBDBJ51/T-2024四川省下沉式再生水厂技术标准TechnicalStandardforUndergroundWastewaterTreatmentPlantinSichuanProvince(征求意见稿)2024-XX-XX实施2024-XX-XX发布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I总则39术语4Q基本规定6总体设计84.1 一般规定84.2 2平面设计94.3 竖向设计104.4 交通组织11工艺设计125.1 一般规定125.2 2进水单元155.3 3预处理单元165.4 二级处理单元175.5 深度处理单元185.6 消毒195
2、.7 污泥处理单元206配套专业设计206.1 建筑设计206.2 结构设计226.3 暖通设计256.4 除臭设计316.5 电气设计396.6 噪声控制457消防设计477.1 基本规定477.2 平面布置与安全疏散477.3 建筑构造与装修487.4 消防救援设施497.5 消防给水497.6 消防电气517.7 防排烟系统53fi智慧化管控551.1 一般规定551.2 控制系统基础要求561.3 数字化601.4 智能化控制611.5 智慧化决策62Q上部综合利用649. 1-一般规定649.2上部空间综合设计64绿色建筑与低碳6610. 1一般规定6610.1 降碳6610.2 资
3、源回用67Il施工与验收6911. 1一般规定6911.1 建筑结构施工7011.2 机电安装施工7211.3 防水防腐施工7211.4 景观绿化施工7311.5 调试7311.6 工程验收74i)运行与维护7712. 1一般规定7712.1 运行管理7812.2 维护保养79Iq安全生产与应急处置8113. 1安全生产8113.2应急处置82本标准用词说明84引用标准名录851.0.1为规范四川省下沉式再生水厂的建设和运行维护,做到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节能环保、管理方便,制定本标准。1.0.2本标准适用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城镇下沉式再生水厂的设计、施工、验收、运行维
4、护和上部综合利用。条文说明:本条规定了本标准的适用范围。具备再生水回用潜力的下沉式污水处理厂也应执行本标准。X.0.3下沉式再生水厂的设计、施工、验收、运行维护和上部综合利用,除应执行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有关标准的相关规定。2.0.1地下箱体undergroundstructuralbox部分或全部位于地下,形成半地下或地下的空间支撑结构,内部是污水、污泥处理的主要区域,同时具有设备和管道安置、人员巡检通道等空间。2.0.2下沉式再生水厂undergroundwastewatertreatmentplant主要处理构筑物部分或全部在厂区地面以下,构筑物采用集约化设计,箱体顶部以上进
5、行综合利用的再生水厂。2.0.3设计洪水位designfloodlevel建设项目所在河段或地区,设计防洪标准对应的洪水水位。2.0.4设施层管廊tunnelinfacilitylayer地下箱体储水构筑物之间的廊道,用于安装敷设管道、管件、阀门或水泵等设备设施的空间。2.0.5操作层operationlayer地下箱体内供管理人员日常巡检、操作和设施设备维护的空间,通常由构筑物池顶、连接渠道顶板、管廊顶部及楼梯、坡道、车道及设置在该区域的辅助生产功能用房等构成。2.0.6设备用房equipmentbuildingarea用于设备设施安置的合围或隔断空间,可位于地下箱体内或上部空间。2.0.7
6、污泥低温干化lowtemperaturesludgedrying一种利用低温热泵除湿原理,采用热风循环进行污泥水分蒸发的方式对污泥进行脱水干化的处理工艺。2.0.8有限空间limitedspace封闭或者部分封闭,与外界相对隔离,出入口较为狭窄,作业人员不能长时间在内工作,自然通风不良,易造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积聚或者氧含量不足的空间。2.0.9生物除臭biologicaldeodorization通过微生物的新陈代谢将具有臭味的物质加以转化,使目标污染物被有效降解去除的臭气处理方式。2.0.10智慧化管控平台系统intelligentcontrolplatformsystem基于云计算、
7、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先进技术,将厂区各类信息数据、流程、人员、资源等进行智能化整合,实现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协同化,提供全方位、一体化的管理服务平台。2.0.11数字挛生系统digitaltwinsystem由物理资产、虚拟镜像和用户界面组成的混合模型系统。2.0.12上部综合利用UPPerspacecomprehensiveutilization下沉式再生水厂箱体顶部以上结合相关规划及周边环境,进行利用。2.0.13导光管日光照明系统tubulardaylightingsystem采集室外自然光线,经导光管传输到箱体内部,再由底部的漫射装置进行照明的系统。2.0.14碳抖F放核算carbo
8、nemissionaccounting一种测量工业活动向地球生物圈直接和间接排放二氧化碳及其当量气体的综合核算方法。3 基本规定3.0.1下沉式再生水厂设计应以当地区域规划为依据,根据厂址所在地的功能定位、周边环境影响敏感程度、土地资源条件、卫生防护距离、地质条件、上部综合利用可行性及经济性等因素综合论证设计方案。条文说明:位于用地紧张地区、人口稠密地区或环境敏感区等的建设项目宜选择建设为下沉式,并应结合投资成本、可用地范围、当地地质情况、地面空间利用需求等综合考虑。下沉式再生水厂可独立建设,也可与城市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生态综合体等结合建设。下沉式再生水厂的埋深对工程造价影响较大,在地质条件
9、好、经济条件许可、环境敏感高、地面开发要求高时,埋深可适当加大,反之则可适当减少埋深。3.0.2应依据相关专业规划,根据城镇污水来水量或再生水原水量、当地水资源情况、再生水利用方式,以及再生水用户对水量、水质和水压的要求、用户分布位置和再生利用的经济性,合理确定下沉式再生水厂的建设规模及输配水系统。3.0.3应根据下沉式再生水厂进水水质、排放标准、回用用途及要求,合理确定处理工艺及出水标准。条文说明:下沉式再生水厂出水排放标准,应根据区域,满足现行国家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或现行地方标准四川省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1/23U的规定。3.0.4下沉式再生水厂
10、的建设规模应近远期结合,统一规划、分期建设,预留用地应尽量集中,公用设施宜一次建设;当污水量增长较快或受用地条件制约时,宜采用土建一次建成,设备分期安装的形式。条文说明:下沉式再生水厂一次投资较高、建设周期较长、实施难度较高,分期建设降低土地利用率,且不易实施。可根据当地的经济条件和建设水平合理确定分期建设规模,规划近远期规模相差不大时,经技术经济比较,也可采用土建一次建设,设备分期安装的方式,正确处理近期与远期规模的关系,而不能仅仅根据近期工程的经济性要求进行设计和建设。3.0.5下沉式再生水厂的设计,应满足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节能及海绵城市建设的要求。条文说明:下沉式再生水厂厂设计和建设
11、应根据厂区实际情况,结合项目区域特点、用地、布局、景观等因素选择合适的技术措施贯彻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节能、海绵城市建设理念。注重在项目建设中节约资源、减少资源消耗。3.0.6位于四川省寒冷、严寒地区的污水和污泥处理构筑物,可采用下沉式方式作为保温防冻措施。条文说明:下沉式再生水厂相比地面厂具有更好的保温能力。3.0.7下沉式再生水厂除臭应采用负压收集系统,并与有毒有害气体监测和报警系统联动。3.0.8通风工程及臭气收集风管所用材料应为不燃材料,应具有防潮、防腐、防蛀性能。条文说明:四川省空气湿度较高,在有水处理的地下箱体空间内更容易造成湿度增加、温度增加,因此需要进行防潮、防腐措施。而臭气
12、中含有硫化氢、氨气等腐蚀性物质,与废气接触的材料应考虑耐酸碱腐蚀,此类材料的应用能够提高臭气处理设备的使用寿命。3.0.9各类管道宜用抗震柔性支吊架的方式固定。条文说明:采用抗震柔性支吊架能提高管道抗震性能、减轻地震破坏,且能减少运行时各类管道产生的噪音。3.0.10下沉式再生水厂应进行机电工程抗震设计,相关抗震措施及要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与市政工程抗震通用规范GB55002、建筑机电工程抗震设计规范GB50981的规定。3.0.11下沉式再生水厂施工中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应有专项方案,且应符合国家和四川省安全管理的相关规定。条文说明:下沉式再生水厂施工中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应
13、符合四川省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3.0.12所有地面开孔应有防坠落措施及安全标识。3.0.13箱体内各类管线应按照现行行业标准城市污水处理厂管道和设备色标CJ/T158涂色,对可能影响人员安全与健康的设施和设备应依据现行国家标准图形符号安全色和安全标志GB2893涂色。3.0.14下沉式再生水厂的上部综合利用应与厂区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施工。条文说明:上部综合利用应与下沉式再生水厂相协调,当地面建构筑物位于箱体上方时,箱体与地面的结构柱网需要相互结合、相互协调;结构计算模型应上下整体建模计算,以满足结构整体各项计算指标要求。3.0.15下沉式再生水厂运营方
14、应根据四川省应急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结合下沉式再生水厂的特点,建立对应的应急体系,制定安全生产、职业卫生、环境保护、自然灾害等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4 总体设计4.1 一般规定4.1.1 下沉式再生水厂配套的办公楼、中央控制室等运行和管理人员集中的建筑物应设置于地面上。4.1.2 下沉式再生水厂建设不应低于当地城镇的防洪标准,且应具有防水淹的技术措施。条文说明:下沉式再生水厂易受洪水威胁、受洪水灾害产生的损失大,故防洪标准不应低于城镇防洪标准,且宜适当提高,一般不应在淹水区建设下沉式再生水厂,当必须在可能受洪水威胁的区域建厂时,必须采取防水淹措施。防水淹的技术措施包括防止各类雨污水进入
15、管廊层及操作层的措施及快速排水设施,包括进水设速闭闸、设置地下排水泵站等。4.1.3 下沉式再生水厂的设计流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乡排水工程项目规范GB55027及室外排水设计标准GB50014的规定。4.1.4 下沉式再生水厂的除臭设计及排放应满足环境影响评价的要求。条文说明:常见的除臭区域为预处理、生化池、污泥处理系统等。4.1.5 下沉式再生水厂地下空间应保证通行、通讯顺畅。条文说明:根据众多工程实例,下沉式再生水厂内部信号极差,特别是负二层基本没有信号,给运行人员带来极大安全隐患。为保证人员安全,应采取各种措施保证通讯顺畅。4.1.6 下沉式再生水厂应采用智慧化管控平台系统。4.2
16、平面设计4.2.1 箱体布置应以工艺需求为基础,结合结构柱网布置、伸缩缝设置、建筑防火分区设置、交通流线、防排烟、上部综合利用等因素综合确定。条文说明:箱体布置以工艺需求为主,综合考虑其他因素,柱网宜等间距规则布置。4.2.2 箱体结构柱网应与各专业协同设计,柱网间距宜统一、规整。条文说明:为保证箱体结构整体性,提高结构整体的抗震性能,结构柱网间距宜统一、规整。根据多年设计经验,考虑到经济性,建议结构柱网间距可设置为6.0m8.0m随着建筑工业化的发展,国家陆续颁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指导意见、“十三五”装配式建筑行动方案、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管理办法、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管理办法
17、等文件,鼓励装配式建筑的发展,统一、规整的结构柱网,为装配式建筑提供了基础支持。4.2.3 箱体应按处理单元分区分组,各构筑物应采用叠合、共壁等集约布置方式,构筑物间宜采用渠道连接。4.2.4 下沉式再生水厂需除臭的构筑物宜集中布置。4.2.5 辅助生产功能区宜布置在操作层。4.2.6 臭氧发生间、二氧化氯制备间、粉末活性炭投加间等火灾危险等级为甲、乙类的设施不应设置在地下,并应符合相关规范要求。4.2.7 地下箱体顶部吊装孔设计应与上部综合利用相协调,且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条文说明:下沉式再生水厂箱体封闭,不利于大型设备的安装,应考虑设置吊装措施,部分无条件设置的情况,可在结构封顶前将设备放
18、入安装,但同时也应保证后期具备充分的检修、拆装条件。吊装孔尺寸较大,往往凸出地面,因此需要与地面设计综合考虑,且要通过设置围栏等方式,防止安全事故产生。4.3 竖向设计4.3.1 下沉式再生水厂的下沉深度应结合地形地貌、上部综合利用方式,兼顾经济节能综合确定。4.3.2 操作层、管廊层的梁下净高应满足设备运输、检修、管线敷设、人行、操作的要求,主要车辆通道净高不应小于4.0m、且不宜大于6.0mo4.3.3 各处理单元操作层标高宜按区域统一。条文说明:为便于通行,操作层标高变化不宜过多或过大,在变标高衔接段应根据通行的需求设置人行梯步或车行坡道,坡道坡度不宜过大。4.3.4 处理构筑物应留有安
19、全超高,并有防外溢措施。条文说明:下沉式再生水厂操作层、管廊层发生液体外溢时,可能会对运行及生产造成很大影响,因此需要有足够的超高及防止外溢的措施,例如在细格栅渠道内设置溢流口,令多余的污水回流至提升泵池内。4.3.5 各处理构筑物和连接管渠的水头损失,应按最不利情况下的过流量计算。4.3.6 总排水口应保证在设计洪水位条件下正常排放,排水存在倒流回灌的风险时,应设置防倒流设施。4.4 交通组织4.4.1 下沉式再生水厂厂区、上部综合利用部分的车道、通道的布置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并应满足当地有关部门的要求。4.4.2 下沉式再生水厂生产区的交通组织应与上部综合利用相互独立。4.4.3 设
20、置在箱体顶部的生产管理建筑物宜设置垂直通道与地下箱体操作层相连。4.4.4 下沉式再生水厂主要机动车车行道应符合下列规定:1单车道宽度不宜小于4.0m,双车道宽度不宜小于6.0m;2车行道净高不宜小于4.0m;3转弯半径不宜小于6.0m;4坡道转弯段坡度不宜大于8.0%,直线段坡度不宜大于10%o条文说明:下沉式再生水厂主要机动车车行道的宽度、净高、转弯半径等应满足运输、管理、维护等功能需求。4.4.5 下沉式再生水厂箱体内部应根据运行期间的设备、材料、药剂、栅渣和污泥运输等要求设置车行通道。当设置车行通道的条件受限时,可采用叉车转运并设置叉车通道。条文说明:下沉式再生水厂箱体一般需要根据实际
21、情况考虑设备材料、药剂、污泥等运输车辆的出入,当条件受限时可利用叉车转运,也可通过管道运输、吊装等其他方式来实现。4.4.6 雨水可汇入的通道,应在通道前端设置驼峰,且不应低于0.5m,坡道上应设置雨棚,并在通道中部和末端设置截水沟及雨水排除设施。4.4.7 下沉式再生水厂应合理设置日常巡视路线,并根据需求设置参观路线。S工艺设计5.1 一般规定5.1.1 下沉式再生水厂应采用成熟可靠、低碳环保、高效节地的处理工艺,且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室外排水设计标准GB50014和城镇污水再生利用工程设计规范GB50335的有关规定。条文说明:下沉式再生水厂的各类建(构)筑物集约的组合拼装在一个箱体内,改建
22、难度大,在工艺选择上应留有一定的设计冗余度或采用模块化布置等应对提标的手段,同时应选择成熟可靠的处理工艺,并在此基础上采用低碳环保、高效节地的技术。5.1.2 下沉式再生水厂的设备选择应坚持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的原则,坚持省空间、少维护、自动化的技术方针。5.1.3 应设置不少于2条可独立运行的生产线。条文说明:处理构筑物及设备配置的数量应满足检修维护需要,设计规模较大或区域水环境状况敏感时,宜通过适当增加生产线数量、提高设计冗余度等手段。5.1.4 箱体内各处理构筑物放空应采用重力放空与设备放空相结合的方式,当设置放空泵池时,其池顶标高应高于所服务处理构筑物的最高水位。条文说明:为避
23、免重力放空时污水从放空泵池顶部溢流,放空泵池的池顶标高应高于所服务处理构筑物的最高水位。当采用设备放空时,构筑物的放空设备也应与放空泵池内液位计连锁,超警戒水位时控制放空设备停止运行。5.1.5 采用有废液产生的工艺时,应设置独立的废液池接纳相应处理单元的废液排放,废液池容积应满足最不利工况下的存储要求,废液宜根据水质特性排至相应的前序处理单元进行处理。条文说明:常见排放废液的处理单元有:污泥处理单元、深度处理单元、过滤单元、加药单元等。废液池可服务一个或多个处理构筑物,当存在同时有若干排水进入的情况,应按最不利情况进行核算,避免最不利情况时溢流。除非能保证各处理构筑物放空时的废水排放,否则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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