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4条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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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4条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释1pD,2第2部分广告与样板间6第3部分户型空间8第4部分房屋面积9第5部分建筑设备14第6部分电气部分17第7部分供暖与燃气17第8部分房屋质量与施工18第9部分装修标准24第10部分室内环境27第11部分室外环境与绿化29第12部分社区及设施32第13部分价格付款与工期36第14部分房屋交付40第15部分初步验收43第16部分房屋保修45第17部分所有权证46第18部分前期物业管理49第19部分业主委员会52第20部分消费者权利保护55第21部分抵押担保58第22部分合同变更61第23部分合同终止与解除64第24部分退房程序65第25部分违约责任69第26部分买受
2、人损失71第27部分争议与其他错误!未定义书签。第28部分合同附件错误!未定义书签。第29部分法律法规及标准错误!未定义书签。第1部分合同背景第1条、合同原则:鉴于目前买卖双方因合同不明造成诸多争议,为充分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明确出卖人的合同义务,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的有关规定,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买受人购买出卖人商品房一事达成本合同0释义:这份合同依据了很多法律,但是我们在这里只说合同法,这是因为我自己认为合同法相对与其他几部法律来说,其质量最高、性能最稳定、寿命可能会最长,其实法律与其他商品一样,也是一种物品,只不过这种物品是由政府来生产制造,
3、而且可以不限次数的大量使用,其内容更为抽象罢了;但无论如何既然是一种物品,就会涉及到质量问题,法律的质量与商品不一样,电视好看不好看可以立即发现,但法律的质量却只有法律人才能感觉出来;好的法律可以救世救人,使天下由混乱归于太平,象刘邦的约法三章;坏的法律则能杀人不见血,我希望这份合同依据的是一部良法,希望那些本着善良的目的进行交易的人能够受到法律的保护。说到“受法律保护”,大家常说自己的合同是“受法律保护”,至于其中的含义是什么意思可能未必人人都理解,此话的本义是说:如果一份合同是合法的,那么他本身就是法律,只不过只能约束合同双方罢了;违反合同就是违反法律,所以要受到制裁。因此我们都希望自己的
4、合同,特别是对自己有利的合同都是受到法律保护的有效合同。第2条、文字定义:(1)、合同中所称“合同”、“本合同”、“约定”等系指目前出卖、买受双方所签订的补充合同,其他合同则冠以合同的具体名称;(2)、本合同中所称“房屋”、“本房屋”、“商品房”或“本商品房”等系指目前出卖人、买受人双方签订合同即将买卖的商品房;(3)、本合同所称“本楼”或者“楼房”系指买受人所购商品房所位于的楼座;(4)、本合同中所称“小区”、“社区”系指房屋所处于的社区;(5)、本合同中所指“退房”,是指买受人将房屋或者取得房屋的权利退还给出卖人,由出卖人退还买受人支付的购房款的行为。释义:合同中最复杂的就是文字的定义,在
5、签订合同以前,大家都知道房屋是指什么、楼房是指什么、第十六层是第十六层,因为那时交易还没有达成,弱者还不是弱者,强者也不是强者,一切还都是平等的;但是当合同签字后,特别是付款后,强弱之间的地方全部都确定了,这是就会有人想从中获得除了合同约定以外的其他利益,最好的就是又可以拿钱又不办事,这是一个比较常用的方法就是“混淆是非”,合同可以混淆的东西就是太多太多了(否则什么会有那么多的案件),其中最多的就是对概念的不同解释,你说十六层是从地面正负零的地方开始计数,我说的是从地基开始计数;虽然大家心照不宣,但是总有一方要达到自己的目的,这是最简单的方法就是在合同签字以前把大家主要想说的概念先解释一下,此
6、时多花一分钟,可能就会节省几个小时的法律辩论,我认为还是值得的。第3条、合同标的:本房屋位于市区(县)路号楼层室,目前处于正在施工(或已经完工)的状态,施工进度情况参照由出卖人提供的照片;房屋所在楼房共有一单元层,买受人所购房屋以自然习惯计数处于单元层,朝向为。释义:房屋合同最重要的首先就是房屋的地址,这本来是一句废话,但是不少人还是敢在这上面打主意的,此处写的明确一点,好象并不是一件很难的事情。第4条、居住目的:出卖人知道买受人购买商品房系为自己住用、通过出租获得利润或者在商品房升值时通过及时转让获得利润,或者行使相关的所有权或用益物权以获得利益。出卖人承诺在买受人购买此房屋后,本楼内其他房
7、屋仅可作为住宅使用外;为保持居住环境的安静与安全,除非经过买受人书面同意,本楼内其他房屋绝不作为公司办公用房。如不能达到此标准,则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如买受人暂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则出卖人每日向买受人支付相当于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释义:从95年开始,中国消费者协会、中国消费者报、中国法学会就在不停的进行讨论,大家的目的三个,一是确定商品房买受人的消费者身份,二是确定商品房买卖关系应当受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调整,三是当商品房消费者受到欺诈时,能够获得双倍的赔偿;现在八年已经过去,大家还在讨论与呼喊,但是这个目的仍然没有达到。此条的目的虽然无法直接说明买受人的消费者身份,但是可以说明我为
8、什么要购买此处的房屋,是对合同目的的解释;为什么要说合同目的呢?因为在合同的履行中,可能会出现因合同解除而退房;有时判断是否解除合同的依据,就是看合同目的是否能够实现:如果实现了,就是有违约可能也不会导致合同解除;如果没有实现,就是一方把大部事情都做好的,也要解除。此条还涉及一个赔偿责任的问题,中国的合同法有一个预期损失的规定,是说如果因为一方的原因导致一方受到损失应当进行赔偿,这种赔偿有时是针对直接的损失,有时则是针对简接的损失,例如购买房屋以后进行出租获得的房租,就是间接的损失;过去法庭对简接的损失赔偿请求支持的比较少,但是我看到今年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已经明确了这一点。第5条、协商地点:
9、本合同目前的签订地点为市区(县)路号楼层室,合同的履行地点为房屋所在地;考虑到本合同的签订及履行过程可能较为漫长,在签订及履行过程中,由各方依次选择谈判地点,分别为出卖人销售场所巾区(县)路号)或者为买受人及买受人的代理人指定的场所市区(县路号),各方应在会面协商时准备好应当提供的文件资料,以节省双方时间与成本。释义:有的合同履行起来非常方便,今天签字付款明天就可以入住,好象没有什么太多的协商,但是有时事情却没有这么简单,北京的一些开发商在距离城内的郊县注册,付款时在城里,谈判时却要提前三天预约然后开车两个多小时到城外,最后买受人往往坚持不下去而不了了之。我还注意到中国目前房地产营销的一个特点
10、,就是一切以开发商为中心,从谈判地点就可以体现此点;比较一下:目前在北京如果你要发布广告,那怕就是200元的广告费,广告公司也会派人到你的办公室签订合同、提供报样、收款;但是你就是购买100万元的房屋,销售员也约不会到你指定的地方进行谈判;这种营销方式根本没有考虑到客户的需求,没有体现出对客户的尊重;说明房地产业存在的暴利,证明中国的地产营销水平的初级化与竞争的不充分,所以在这种情况下我认为暂时可以不用买房,等待一段时间,当销售员开始到你的住处协商合同的时间,价格自然就会降下来了,而且随着价格的下降住宅的质量也会不断的提高。第6条、土地权利:木项目由本市政府有关机构批准立项,项目的批准文号为:
11、;批准文件的主要内容为:o本宗土地原所有权人为:,原土地使用权人为:,国有土地出让合同编号为:;土地使用证号码为:土地使用权期限为:年(自一年一月日至一年月日),土地使用权性质为:(商业或住宅)。释义:中国的土地法是世界上最复杂的土地法:国家拥有所有权可以进行房地产开发、集体也有所有权但是却不能直接开发、个人只能有土地使用权但是房屋却可能随时被拆除、七十年的土地使用权不知道依靠什么保隙,人类历史上积累几千年的物权概念、所有权概念、出租与转让、物权变动等成熟的理论在中国都出现了问题,从这一点来看,虽然我们没有为世界的土地制度解决什么问题,但是却提出了问题。此条的思想是对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的部分内容
12、的重复,因为很多买受人只是看了一眼,以为一切都是真的了,等最后发现对方根本没有土地使用权证时却无法证明对方的欺诈,如果能够将这些写出来,总是一份不错的证据。第7条、权利担保:考虑到目前出卖人无法提供正式国有土地使用证,为保证买受人的权利,出卖人承诺于年一月日前向买受人提供正式国有土地使用证,并且在他项权利记载中不会有任何担保抵押记录;如到期不能提供符合无担保抵押记录的土地使用权证书,则买受人有权要求退房,出卖人则应当承担全部违约责任;如出卖人不同意退房,或者同意退房但没有同意之日起日内使买受人取回全部房款以前,则出卖人都将因缺少国有土地使用证而每日向买受人支付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释义:-一
13、般都认为开发商的土地使用权最后会分给多个买受人,但是越来越多的事实证明买受人有时根本得不到土地使用权,也就得不到房屋所有权,是因为土地使用权证一开始只是让买受人看的,一旦看完了就会立即抵押给银行,银行不但拥有了土地使用权,而且还根据法律的规定获得了房屋所有权,当出卖人破产的时候,买受人即得不到房屋也拿不回房款,更有甚者还要将现在的房屋给银行抵帐用。第8条、相关许可:用地规划批准机构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号码1.施工许可机构,施工许可证号码开工证号码一建筑企业:总设计单位建筑师姓名一注册建筑师号码:总施工单位,总监理单位:。释义:对于房屋来说,最重要的应当是质量,而房屋的质
14、量的决定因素可以说由设计、施工和建筑材料三者来决定,买受人不但有权知道房屋设计、施工和建筑材料的详细情况,而且有权在利益受到侵害的情况下向他们要求赔偿,但是目前很少有买受人关注这些问题,大家对质量还没有什么敏感性,普遍认为所有的房屋质量都是一样的,我们在这里只不过做最简单的说明罢了。目前买受人所受到欺诈还有一种,房屋开始销售时先提供一个规划设计,一般来说这个规划设计比较好,绿化、会所、停车场样样俱全,而且都经过的有关机构的批准,可等到买受人付了钱,有人就会拿着新的规划设计去进行变更,因为我们的法律不禁止这种变更,不过变更之后,情况就发生了变化,好的东西都没有了,绿化、会所、停车场都有可能成为永
15、远的回忆,买受人欲告无门,因为后来一个规划设计也是经过批准的,这个程序将欺诈合法化了,本条不过是将最开始的规划证明进行初步的登记。第9条、销售许可:房屋销售许可机构房屋预售(销售)许可证号码一出卖人承诺己经依照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可以提供、办理并具备办理销售许可的全部文件;如不能达到此标准,则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如买受人暂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则出卖人每日向买受人支付相当于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释义:中国目前的期房销售大概有几种许可呢,或者说明他们的程序应当是什么样的呢?很多都有可能糊涂,其实我也经常糊涂,但是从理想状态来看,其许可内容及程序可能如下:1、立项批准:-般是先由开发商
16、或者投资商向计划委员会申请,要在某地建设住宅一处,或者说与某某公司合同,利用原来的职工宿舍修建住宅一处,其中多少分给职工,多少进行销售,这种申请大部都可能获得批准。2、建设用地许可证:开发商拿着立项证明到规划局,说我的这块地已经批了可以建设某个项目了,你看从城市规划角度行不行;规划局根据各地的城市发展规划,说可以,那么就再发一个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证明此宗土地可以用于住宅建设。3、土地使用权证:开发商凭着建设用规划许可证到土地管理局,说是否可以将此宗土地的使用权出售给我(其实这是一开始就说好的,如果此时不批前面的工作不就无白费了吗),土地管理局一般也会说可以,你交了土地出让金后,我就给你一个国
17、有土地使用权证。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开发商取到了地,然后就要进行住宅设计,将这个设计的内容再交给规划局,说你看我的这个工程项目符合规划要求吗?(当然,这一定是先设计好了,让某人认可的),规划局说可以批准,这样就再发一个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此证与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内容是不一样的,后者是证明此宗土地可以进行住宅建设,前者则证明这项工程的设计内容符合规划要求,不要以为只有一个人在这个地方容易犯糊涂,99%的人(包括很多开发商)都和你一样,所以别因为看不懂这个而感到自己弱智。5、施工许可证:开发商拿着上述前几套手续,然后和与建筑承包商签订的合同,到建设委员会进行登记,取得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细心一
18、点的人分析一下,都可以发现,上述五个证件的取得可不是直线顺序下来,每个许可证取得之前,不仅需要另外一个或者几个许可,还需要其他的工作内容,更重要的是为什么批准、为什么不批准,都在于某些人的一念之间,开发商为了达到自己的目标,在没有明确规定的情况下,他会怎么办呢?我想普通人一想都会明白的,如果换成是你,你也会这样;做这些事情只要认识到中国国情的人才能去办,所以中国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多由港台参与,却很少由美欧企业,就是因为他们不了解中国的国情,当然我希望这样的国家越少越好,因为它使开发商象不得不保持与有关机构的关系,而这种维持成本最终都要有买受人来承担。第10条、商品房标准:商品房将适用标准为:作为
19、本商品房的设计和建筑标准。本商品房验收由负责,由负责进行质量评价。释义:目前买受人普通认为房屋的质量是一样的,这是因为大家对房屋质量不了解,其实房屋质量的差异要比人与人之间的差异还大,好的房屋可以良好使用几百年,差的房屋连十年都无法保证;但是我国的质量标准却只有两个,要么合格、要么不合格,但是房价却不一样,很有可能出现这样的问题:买受人用宝马车的价格购买了一处仅仅符合夏利车标准的住宅。中国过去实行的房屋质量评价制度是许可证或者说是合格证制度,由开发商发在竣工后向建委申请房屋合格证,但是后来发现这样做的问题很多,就是很多取得质量合格证的项目最后是不合格的项目,例如比较著名的彩虹桥案件;所以目前政
20、府采取了备案制度,就是在工程竣工后,由建设单位(一般多是开发商)、设计事务所、建筑施工公司、工程监理公司和勘察公司共同就房屋质量进行一下评价,大家都认为质量可以了,就在竣工验收备案表上签字,然后将这个表拿到各地的工程质量监督站进行备案,取得经过备案后的竣工验收备案表。这种备案的效力是怎么样的呢?能否认为经过备案的工程质量就是合格的?我想显然不能,这种程序只是让政府从质量责任中开脱出来;而且从现有的法律来看,即使备案以后发生了质量问题以后,备案表上签字的各方也不直接向买受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律师不是人大代表,我不能要求人大创立一部住宅质量保证法,也不能要求政府创立一部住宅质量分组评价法,只做律师
21、目前能做的事情,就是写写合同而已。第2部分广告与样板间第11条、销售广告:买受人根据出卖人于年月一日刊登在报第版的广告,参考出卖人提供广告(包括文字、图片、音像资料、电子出版物、网络),与出卖人就购买商品房一事进行协商;出卖人承诺商品房及周边环境符合广告所描述之内容,双方就可预见的内容进行约定,如双方没有在涉及房屋质量、装修、周边环境等细节作出说明时,则出卖人提供或发布的广告及宣传品可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出卖人承诺提供房屋符合广告宣传品中文字及图案的描述。释义:木来房地产广告不经约定就可以直接做为合同或者合同的要约,在诉讼中成为支持买受人签订合同的重要依据,但是建设部的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却剥夺
22、了买受人的这种权利,规定:广告不写入合同不得做为合同的内容;现在没有办法,我们只能将用更杂的文字将一幅幅美丽的广告画写出来,只是为了想实现广告中所描述的美好理想;有人说:通向地狱的道路上往往布满了鲜花,我想有时广告就是通向这大道的指路牌。第12条、广告解释:广告平面图中所列面积如无特别说明均为套内使用面积,广告中关于绿化园林的面积应当与房屋具有相同的比例;如实际情况与广告数量误差超过3船如果此等误差显然不利于买受人,则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要求退房;暂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的,则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释义:不仅广告中的内容要写到合同里,而且广告的语言也要写到合同中,特别是对广告
23、中明确表明的数字,我们希望在合同中明确约定这些内容的含义,希望买受人能够关注这一点,我看到的广告欺诈都是从这里开始的。第13条、样板间:考虑到目前出卖人制作的样板间是促使买受人购买房屋的重要原因,出卖人承诺在未来向买受人提供房屋质量、面积与装修标准不低于样板间,对于足以影响质量的瑕疵,买受人可以选择以下二种方式要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1)、两倍赔偿:出卖人根据质量导致的价格变化,以物品价格与安装、重作价格的两倍向买受人承担违约责任,且在入住之日起一个月内支付;(2)、解除合同: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要求退房;暂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的,则出卖人应当将房屋修复,修复前视为未交房,并按日向买受人支付总房
24、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释义:目前样板间的制作过程不仅流水线化了,而且专业化了,样板间的设计、装修、灯光、内饰已经到了很难复制的程度,开发商在进行样板间的设计时考虑的因素可以已经超过了对户间和房屋本身,因为除了广告以外样板间是最能打动人心的了,只是买受人在看到豪华无比的样板间时,一定要想一想:我得到的房屋真的这样美丽吗?第14条、保存时间:出卖人承诺在买受人入住后三年内保存样板间,并且承诺在拆除样板间时征得买受人的同意,否则将向买受人支付5万元赔偿金。释义:既然样板间这样重要,而且既然它这样难以复制,有人就会想能不能只让它在签订合同时使用,合同签字付款后就把它拆了,省去太多的麻烦;但是做为买受人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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