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整治项目整体评价制度.docx
《土地整治项目整体评价制度.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土地整治项目整体评价制度.docx(8页珍藏版)》请在课桌文档上搜索。
1、土地整治项目整体评价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XX农村土地整治项目管理,确保项目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XX土地开发整理条例、XX省XX关于推进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的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结合实际,制定土地整治项目整体评价制度。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省以上财政投资、省人民XX或省国土资源厅批准立项的农村土地整治项目,包括土地整理、开发和复垦项目。第三条农村土地整治要统筹规划,聚合资金,集中连片开展田、水、路、林、村”综合治理,优化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增加有效耕地面积,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促进现代农业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推动城乡统筹协调发展。第四条省国土资
2、源厅负责项目年度计划制定、项目立项审查、项目设计与预算审查、项目实施监督检查、项目设计重大变更批复、项目验收备案和质量检查、项目报备信息审核确认等工作。市级国土资源部门负责项目安排、组织项目选址踏勘、项目立项初审、项目汇总申报、项目设计和预算初审、项目实施监管、项目设计一般变更批复、项目验收等工作。县级国土资源部门负责项目选址、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项目申报、项目设计和预算编制、项目实施组织、项目初验、项目区土地权属管理和土地利用现状变更登记发证、项目信息报备等工作。各级土地整治机构在同级国土资源部门领导下,承担项目管理中的相关事务性、技术性工作。直接由市级国土资源部门及其土地整治机构承担实
3、施的项目,县级国土资源部门及其土地整治机构负责的工作相应由市级承担。第五条项目所在地县级人民XX应按XX、省XX的规定,切实担负起项目立项、实施的主体责任,组织国土资源、财政、农业、水利等相关部门抓好项目管理,确保项目质量。项目所在地乡镇人民XX应切实抓好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宣传发动、组织协调和矛盾调处等工作。第六条承担项目测绘、可行J性研究报告和设计与预算编制、工程监理、审计、招标代理的中介机构和工程施工单位,必须进行备案。省土地综合整治局负责备案管理和诚信考核工作。第七条对中介机构和工程施工单位的选定,按规定应公开招标的,必须采取招标方式确定。对项目主要设备和预制件实行集中采购的,应按XX采购
4、规定执行,达到招标数额标准的,应按规定招标。第二章项目申报立项第八条省国土资源厅根据土地整治规划和土地整治专项资金收入预算,制定年度项目计划,发布项目年度申报指南。第九条项目立项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促进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二)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提高粮食产能;(三)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集约节约用地;(四)坚持农民自愿,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五)利用先进科学技术,达到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的统一;(六)聚合相关部门涉农资金或社会资金共同参与土地整治。第十条项目申报应符合以下条件:(一)一般条件1、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整治规划、村镇建设规划、产业
5、发展规划、农田水利规划、环境保护规划等;2、项目区应相对集中连片;3、项目区土地权属关系清楚,没有土地权属纠纷;4、项目涉及地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5、县市区人民XX高度重视,组织实施能力较强。(二)具体条件1、土地整理项目整乡整村推进;自然条件与农业生产条件等基础条件较好;具备一定新增耕地潜力,应保证项目实施后耕地面积不减少;有相关配套工程和资金,与相关部门工程建设计划充分衔接。2、土地开发项目新增耕地率原则上要达到建设规模的百分之六十;项目区坡度、开发前地类、土质等条件符合要求。3、土地复垦项目项目区为因历史原因土地复垦义务人灭失的生产建设活动损毁的土地,以
6、及自然灾害损毁的土地;项目原则上从历史遗留和自然灾害损毁土地调查评价数据库中选取。第十一条土地整理项目应优先安排在基本农田保护区、粮食主产区、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示范县、基本口粮田等重点区域。禁止在法律法规规定和土地整治规划划定的禁止开垦区域内开垦耕地。因地制宜开展土地复垦,优先安排复垦方向为耕地的损毁土地复垦。第十二条项目申报按以下程序:(一)市级国土资源部门根据项目年度申报指南的要求,制定项目安排计划。(二)县级国土资源部门初步拟定申报项目报市级国土资源部门。(三)市级国土资源部门组织所辖县级国土资源部门进行项目选址踏勘,初步确定项目区后,由市级国土资源部门统一报省国土资源厅。(四)省国土资
7、源厅组织实地核实后,确定申报项目区。(五)县级土地整治机构按规定选取具有资质的专业技术单位,编制项目可行tt研究报告(省XX已立项的重大工程项目除外,下同)。(六)县级国土资源部门提请同级人民XX组织国土资源、财政、农业、交通、水利、林业、环保等相关部门及项目所在地乡镇人民XX,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充分论证。对通过论证的项目,由县级人民XX出具项目立项申请。(七)县级国土资源部门将项目申报相关资料报送市级国土资源部门,市级国土资源部门对相关县市区项目申报资料进行审核汇总后,以市州为单位上报省国土资源厅。省土地综合整治局统一受理项目申报资料。第十三条项目申报需提交以下资料:(一)县级人民XX
8、立项申请;(二)市级国土资源部门汇总情况说明;(三)项目可行J性研究报告及摘要书;(四)项目区位置图、项目区所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用红线标注项目实施范围)、万分之一国际分幅土地利用现状图(用红线标注项目实施范围)、基本农田保护图(用红线标注项目实施范围,土地开发项目和不涉及基本农田的复垦项目除外);(五)可研报告附件资料。第十四条项目申报资料受理后,省土地综合整治局按规定从专家库中抽取专家,依据有关技术规范和要求对项目可行性和投资估算进行技术审查,并将审查结论报省国土资源厅。第十五条省国土资源厅组织项目立项审查,通过审查的项目,批准立项。第三章项目设计和预算编制与审查第十六条项目立项后,
9、县级土地整治机构应依据立项批复和相关技术标准,按规定选取具有资质的测绘单位和设计单位,分别进行项目区现状测绘,编制项目设计和预算。第十七条项目设计方案应广泛征求项目涉及乡镇人民XX、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和村民的意见。项目设计编制完成后,应当将设计方案在项目区公示。第十八条项目设计确定后,设计单位应当依据预算定额标准和有关规定编制项目预算。第十九条项目设计和预算应满足编制施工招投标文件、设备材料采购和指导施工的需要。具有较强专业特点的桥梁、渡槽、塘坝等单体工程,应由具有专业资质的设计单三行设计。第二十条市级国土资源部门组织对项目设计和预算进行初审后,汇总上报省国土资源厅。省土地综合整治局负责项目
10、设计文本、预算文本、相关图件和附件资料的统一受理。第二十一条项目设计和预算资料上报后,由省国土资源厅组织对设计成果进行实地核查。在实地核查中,发现项目测绘或设计成果资料不真实、不准确或不符合要求的,取消项目安排或核减建设规模。同时,对存在问题但予以保留的项目责令改正,进一步完善相关资料。第二十二条省国土资源厅委托省土地综合整治局组织相关专家对项目设计和预算进行审查。通过审查的,由省国土资源厅向省财政厅申请下达项目资金预算。第二十三条省国土资源厅依据省财政厅下达的项目资金预算,下达项目建设任务书。第四章项目实施第二十四条县级国土资源部门应提请同级人民XX成立项目实施组织领导机构,建立相关制度,明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土地 整治 项目 整体 评价 制度

链接地址:https://www.desk33.com/p-137177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