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经营的合同(30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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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委托经营的合同(30篇)委托经营的合同(精选30篇)委托经营的合同篇1合同编号:甲方:身份证号码:乙方:【封面盖章】合同条款内文商铺地址:号(即甲方购买“恒隆汇商业广场”签订的商铺购销合同的“层”号铺,购铺合同编号:号)第一条:条款具体内容甲方在签订商品房购销合同时,已充分了解甲方统一运营的经营策略。甲方自愿将下列所购产权商住楼的使用权交给乙方,并可由乙方委托专业公司作统一经营商业运营。1、合同期: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共计年。2、甲方委托乙方对其购买的商铺层号铺进行经营,建筑面积为平方米。3、甲方同意乙方统一对商铺实行经营管理,在合同期内全权委托乙方对商铺租金价格进行定价和收取,甲方在反租期内享受
2、乙方返祖政策,租金反租期内租金收益归乙方所有,反租期过后,甲方按照当时租金价格享受相应铺面租赁收益。4、甲方购铺用于自营目的的,且不参加乙方返祖政策的,其自营品牌需符合项目整体商业落位布局要求,自营品牌统一报审甲方批复,符合业态要求审批同意后方可入场经营;并服从甲方委托的专业公司统一管理。第二条:权益归属:1、甲方拥有该产权商铺的收益权;参与返祖政策的其商铺收益权从返祖年限完结后日的.第一个年度开始产生。2、甲方同意将该产权商铺交由乙方作统一经营。第三条:经营权归属:1、该产权商铺经营权归乙方,甲方不以任何形式参与经营管理,由乙方用作统一经营管理。2、乙方拥有该产权商铺经营权和租赁权。3、乙方
3、拥有该产权商铺经营权以及交给第三方经营管理的权利。第四条:权利及义务1、乙方拥有该产权商住楼的经营管理权。乙方有权自行决定其经营使用范围。2、甲方有义务保证乙方的合法的经营权,切实维护双方利益。3、由租赁所产生的税费,由甲方负责。第五条:违约责任在合同期限内,甲乙双方如有一方提前终止合同,违约方应向对方双倍返还合同期限内的租金收益,并赔偿商铺经营户的经营损失和装修投入。第六条、水、电、物业管理等费用的交纳:委托经营期间甲方不负责所发生的水、电、物业管理费等费用,对物业管理的相关规定按开发商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的规定执行,并由乙方向租户代收。第七条、委托经营期满,乙方对商铺设施有做好设施保全的责任
4、;第八条、委托经营期内,商铺配套设施的正常折旧和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坏,乙方概不承担责任。由于不可抗力所造成的损失,如地震、战争等,乙方不承担责任;第九条、在本合同有效期限内,为维护项目整体经营形象,实现统一管理,甲方对所拥有的商铺进行产权转让时,本合同规定的全部权利和义务,随之转移给商铺产权的受让方。受让方必须遵守委托经营合同之规定,否则视为违约,按本合同第六条之约定处理。第十条、为保障恒隆汇商业广场经营品质,提升商铺的商业价值,租赁过程中,为吸引实力雄厚、经营能力强、市场信誉好的经营户进驻经营,甲方应对经营户提出的租赁年限、装修等有利于经营的相关问题给予配合。第十一条、甲乙双方因本合同所发生
5、的一切争议,应由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争议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则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双方友好协商解决争议或在人民法院审理期间,双方均应继续履行各自在本合同中所规定尚未到期的的义务和责任。第十二条、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时,本合同自动解除,双方均不承担责任:1、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执行时;2、本合同有效期届满;3、经双方同意的其他情况。第十四条、其它约定第十五条、甲方(委托经营户)的身份证及商铺的产权证明复印件及房屋基础资料表经双方共同与原件核对确认无误后作为本合同的附件;第十六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七
6、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执一份;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甲方(委托经营户)签章乙方:电话:电话:委托经营的合同篇2甲方:乙方:丙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项目房屋的经营管理等事宜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第一条项目房屋基本情况1、项目房屋坐落于南京市鼓楼区管家桥9号199号华新商业广场层号商铺,建筑面积为m2o2、项目房屋经营收益权由甲方从乙方处受让,受让期为8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第二条委托经营管理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第三条项目房屋的委托经营管理收益的支付与承担方式1、在委托经营管理期限内,乙方须按如下约定向甲方支付经营管理收益:、年月日至年
7、月日乙方每年向甲方支付经营管理收日,乙方每年向甲方支付经营管理收日,乙方每年向甲方支付经营管理收日,乙方每年向甲方支付经营管理收益为:元整(大写:)。、年月日至年月益为:元整(大写:)。、年月日至年月益为:元整(大写:)。、年月日至年月益为:元整(大写:)。(5)、本合同终止,乙方另行向甲方一次性支付经营管理收益:元整(大写:)o(7)、本合同期限内,上述经营管理收益乙方每年度支付一次,分别为每年月日前支付。其中20_年的经营管理收益自签订本合同之次日计算。(8)、经营管理收益所产生的相关服务税费由甲方承担,乙方按国家标准从应付支付甲方的经营管理收益中代扣代缴。2、乙方除以现金方式支付上述经营
8、管理收益外,应将上述费用付至以下账户:户名:开户银行:账号:3、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委托经营管理期限届满之日止,因项目房屋所产生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推广费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甲方无须承担上述费用。第四条项目房屋的.管理1、委托经营管理期限内,乙方对项目房屋拥有独立的经营自主权,并有权按照统一管理、统一形象、统一动作原则适时调整经营方式。乙方有权决定项目房屋的使用方式,并有权将房屋转租给第三方使用,甲方对乙方的决定不得干涉。甲方同意乙方或实际承租客户根据经营需要在场内统一设计、变更项目房屋之间的尺寸或合作,分割出租、装修等。但不影响甲方的经营管理收益。2、委托经营管理期限内,甲方不得以任何形式
9、参与或干涉乙方对项目房屋的经营管理。非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与任何第三方就项目房屋达成任何形式。任何内容的协议或文件,且不因乙方自身债务或责任影响项目房屋的委托经营管理。3、委托经营管理期限内,经乙方、丙方书面许可,甲方有权将本合同中的权利义务一并转让给第三方,具体按照甲方与丙方签订的商铺经营收益权转让合同之相关约定执行。第五条违约责任1、乙方应当按本合同第三条约定向甲方支付经营管理收益;否则,每逾期一日,须按应付金额的千分之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2、甲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第四条约定,否则,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同时丙方按与甲方签订的商铺经营收益权转让合同中所载条款收回该商铺的经营收益权,若因
10、甲方的上述违约行为造成乙方或招商客户经济损失的,所有损失(包括因此支付的律师费、诉讼费)概由甲方承担。3、如甲方因债务等原因被他人追索而导致目标房屋无法正常使用和经营的,则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若因此造成乙方或招商客户损失的,所有损失(包括因此支付的律师费、诉讼费等)概由甲方承担。4、甲方与丙方签订的商铺经营收益权转让合同解除的,本合同自动解除。5、本合同解除已发生的经营收益由乙方以日为单位进行计算支付给甲方,未发生的经营收益不予支付,具体的收益金额乙方按公式:年收益总额/年实际天数已发生天数进行计算并支付。第六条担保条款丙方为乙方履约提供担保,如乙方未能依约履行合同义务,则由丙方承担连带责任
11、。第七条争议处理如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房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八条送达及其他1、甲、乙、丙三方在本合同中所提供的通讯地址及电话系三方确认的送达及联系方式,如有变更,应及时通知;否则,任何一方按照未变更的地址向其中一方或双方邮寄书面函件,无论何种情形自函件邮寄之日起第七日均视为收件方收悉,所寄函件即具送达之效力。2、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三份各执一份,自三主签字、盖章后之日起生效。3、本合同签订地为南京市号。甲方:乙方:丙方:年月日委托经营的合同篇3甲方:乙方:为更好地整合教育优势和资源,使之更有利于孩子的教育、成长,甲方将其所属的“北京师
12、范大学南奥实验学校”已建成的小学(以下简称“小学”)全权委托乙方经营管理(以下简写为“托管”)。为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特订立以下合同:一、小学简况小学占地m2,建筑面积为m2,可办班个,可容生名。于年月日开学,现有个班名学生、位教职员工。二、托管期限甲方委托乙方经营管理30年,即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到期如需继续托管,则另订合同。三、托管方式甲方将业已投入小学的所有资产(见明细附表)在托管期间无偿移交乙方,由乙方行使权属所有者的全部权利进行经营管理。四、双方责任甲方:1、在托管期内继续提供必要的支持和相关条件。2、在托管期内不干预乙方的经营管理。3、在托管期内不调减已投入小学的资产。4、在必
13、要时,应乙方要求积极配合乙方解决须甲方到场的问题。乙方:1、全面履行所有者的经营管理权,小学的学费及其它一切费用的收入归乙方所有,小学教职员工的工资、福利、办学经费等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负责,乙方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2、承认托管前甲方和有关办学单位签订的有关合作办学的协议、合同,并履行其中应由甲方履行的责任与义务。3、对甲方已投入的资产负责维护、保养,如因教育实际需要而作变动,应通报甲方。4、负责托管期内新的教育投入。5、努力整合有关资源,把学校办出特色,使之具有较高知名度和品牌效应。6、积极配合甲方塑造品牌、促进销售的宣传活动,为甲方企业形象的提升和经济效益的提高多作贡献。五、未竟
14、事项的续办甲方原报批的“北京师范大学南奥实验学校”含初中部和高中部,日后如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兴办初中、高中部,则由甲方提供必要的土地,乙方负责土地以外的资本投入并负责兴建和经营管理。六、附则1、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执份,签字盖章后生效。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或以补充协议形式予以补充完善。甲方:代表:乙方:代表:委托经营的合同篇4甲方:(一饭店)乙方:V(饭店管理公司)甲方与乙方经过认真协商,就保店委托经营管理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甲方(饭店)硬件设施、规模等投资概况第二条委托经营管理项目甲方委托乙方经营管理的内容包括:坂店的客房经营、餐饮经营、娱乐设施经营等业务。第三条甲方责任1
15、、负责提供饭店营业所必需的一切条件,包括完好的设备、用品用具、材料和必要的流动资金。2、负责提供饭店章程、营业执照和有关批准开业的手续和文件。3、负责提供饭店筹建、开办和工作人员培训期间的各种费用。4、负责饭店对外的一切债权债务和饭店的经营风险。第四条乙方责任1、负责提供饭店经营管理的先进方法和技术,以确保饭店的软件管理达到国家规定的“三星级水平。2、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饭店的章程,开展合法经营致力于提高饭店的经营设备。3、派出执行总经理1人、总经理助理1人和部门经理、高级技术人员510人,负责饭店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4、本着培训甲方各类专业人员的宗旨,乙方应培训甲方推荐的总经理人选2-3人
16、和其他专业人员若干人。5、除正常耗损和不可抗的事件或不能归咎于乙方责任的意外因素,乙方应保证甲方所提供的饭店固定资产的完好,确保饭店设备的正常运转。6、按时间向饭店董事会及政府有关部门提供各种报表。包括资金平衡表、利润表、成本表及其附表的月、季、年报。第五条管理方(乙方)的权限1、板店所有管理人员以及高级职员的任免(财务部经理由甲方委派)。2、板店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3、根据劳动合同,决定职工的聘用、辞退、奖惩等。4、为了甲方的利益和经营的需要,经甲方认可,有权出租、变卖、转让闲置或报废的固定资产。5、乙方有权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抵制不承担经济责任的外部机构或外人的任何干预,有权拒
17、绝占用、挪用、平调饭店财产等不合理的摊派行为。第六条下列事项,乙方应报请甲方批准1、饭店的主要规章制度,包括财务制度、工资福利制度等;2、试营业开业计划及开办费计划;3、年度营业计划和财务收支计划;4、坂店与其他经济组织的合作、联营、合并等;5、饭店任何价值超过人民币5000元的固定资产的添置及任何超过人民币2万元或等值外汇(按当时调剂价)的开支;6、举借超过3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汇(按当时调剂价)的债务;7、经营饭店章程所规定的业务范围以外的事项;8、坂店任何资产的抵押、典质;9、坂店任何固定资产的租出、变卖、销毁及本合同第五条第五款规定的处理;10、饭店名称、店徽、商标等的任何改变。第七条委
18、托管理、承包期限及酬金支付1、试营业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正式经营承包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2、合同期内,甲方从经营总收入中提取3%的金额作为乙方酬金,从饭店的经营成本中列支,此款自年度报表提供数字后1个月内付清;3、承包经营期间,以年度会计报表中的纯利润总额为基数,递增15%作为乙方承包指标;4、乙方承包经营内达不到承包指标,不足部分,双方各负担50%,同理,超出承包指标部分,双方按1:1分成;5、坂店试营业前的筹备开办阶段,甲方应付给乙方管理费人民币5万元,作为乙方人员工资、差旅费等费用,并负责乙方派出人员的食宿;6、坂店营业过程中,乙方人员的工资、住宿、福利等由甲方承担,从经营成本
19、中列支,总经理工资不超过人民币5000元,部门经理不超过20_元,其余按饭店规定执行。第八条违约责任1、若双方就本合同旅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则双方应互相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则交由司法部门裁决,裁决期间,本合同仍继续执行;2、本合同书若需要改动或补充,双方协商一致后应另行订立书面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3、本合同书自双方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合同规定的承包期满,本合同自行终止;4、本合同书打印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甲方:乙方:日期:(代表签字)委托经营的合同篇5委托机构:(简称甲方)服务机构:(简称乙方)经甲、乙双方协商,就食堂委托经营事宜签订以下合同。第一条:委托经营为甲方职工提供物美价廉的
20、伙食,甲方委托乙方代为经营管理甲方所属食堂。第二条:设备甲方向乙方提供食堂经营所必要的设施、场地、器物。第三条:经费各种经费的负担划分为:甲方负担:食堂设施费、食堂备用品费、水、电、暖气费和消费品费。乙方负担:劳务费、材料费及相应杂费、保健卫生费、交通费、电话费和营业费。第四条:供餐由乙方印制餐券,甲方职工凭餐券就餐。餐券由甲方销售或发放。第五条:支付乙方将回收的餐券交给甲方,甲方于每月日向乙方支付等额现金。第六条:食谱乙方以周为单位确定食谱。食谱的制定应以职工饮食调查结果为依据,并需经甲方总务部门审查。第七条:规格乙方向甲方职工提供的三餐价格为:早餐元,中餐元,晚餐元。第八条:供餐时间乙方向
21、甲方职工的供餐时间为:早餐时分至时分;中餐时分至时分;晚餐_时一分至时分。第九条:合同变更乙方在变更食品种类、质量、分量规格、价格及供餐时间时,必须征得甲方同意。第十条:管理监督甲方对乙方的供餐内容、服务态度和供餐业务负有监督责任。第十一条:经营人乙方更换食堂经营人时,必须向甲方提交其本人的履历表。第十二条:损失赔偿乙方应妥善管理各种设施,因乙方责任造成有关设施损坏时,应以甲方要求,赔偿损失。第十三条:卫生乙方应努力保持环境卫生、食品卫生和从业人员个人卫生。乙方从业人员应持有卫生防疫部门认可的健康证明。第十四条:卫生责任因乙方供餐不卫生造成甲方职工食物中毒或患病时,由乙方负责。甲方:乙方:年月
22、日委托经营的合同篇6甲方:(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诚信合作、平等自愿的原则,经谈判并友好协商,甲方将本校食堂(以下简称食堂)交由乙方负责整体经营。双方就食堂委托经营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合作协议:第一条:合作原则甲、乙双方本着维护学院的稳定,确保食品卫生安全,提高餐饮服务质量的原则,解决甲方师生员工的用餐需求。通过双方共同建设,达到食堂布局合理、环境整洁、安全卫生,菜品丰富、服务优质、管理有序。第二条:投资约定1、甲方负责食堂内部装修、大厅、舍餐区的设施设备及广告等。主要包括:给排水和水电气安装等基础装修,食堂烟道等消防系统
23、安装,食堂餐桌椅、空调、照明等设施设备(除后厨炊餐设备及低值易耗品外的其他设备),食堂广告制作及安装等。2、乙方一次性投入万元用于食堂后厨的炊餐设备、低值易耗品的添置,实际投资金额以甲乙双方最终核定为准、乙方投入设备的资金由甲方每月从乙方上缴的管理费用中返还、乙方投入到食堂的设施设备的所有权归甲方,所采购设备发票复印件(加盖乙方公章)、使用说明书等相关资料交甲方保存。3、甲方负责食堂房屋结构及屋面、设施设备的大型维修及大厅、管餐区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维修、乙方负责食堂后厨炊餐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维修、第三条:经营范围1、食堂主要经营大锅菜,保障学校学生的基本伙食,解决不同层次学生的就餐需求,同时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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