肌酸激酶检测试剂注册审查指导原则(2024年修订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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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附件29肌酸激酶检测试剂注册审查指导原则(2024年修订版)本指导原则旨在为医疗器械注册申请人进行肌酸激酶检测试剂的注册申报提供技术指导,同时也为医疗器械监督管理部门对注册申报资料的审评提供技术参考。本指导原则是对该类试剂注册申报资料的一般要求,申请人应依据产品的具体特性确定其中内容是否适用,若不适用,需具体阐述理由及相应的科学依据,并依据产品的具体特性对注册申报资料的内容进行充实和细化。如注册申请人认为有必要增加本指导原则不包含的研究内容,可自行补充。本指导原则是供注册申请人和技术审评人员使用的指导性文件,但不包括注册审批所涉及的行政事项,亦不作为法规强制执行,如果有能够满足相关法规要求的其
2、他方法,也可以采用,但需要提供详细的研究资料和验证资料。需在遵循相关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前提下使用本指导原则。本指导原则是在现行法规、标准体系以及当前认知水平下制定的,随着法规、标准的不断完善和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本指导原则相关内容也将适时进行调整。一、适用范围肌酸激酶检测试剂是指用于体外定量测定人血清或血浆中肌酸激酶的活性的试剂,临床上主要用于心肌梗死、病毒性心肌炎的辅助诊断。从方法学考虑,本指导原则主要适用于采用分光光度法原理,利用全自动、半自动生化分析仪或分光光度计,在医学实验室进行肌酸激酶活性检测的临床化学体外诊断试剂。本文不适用于干式肌酸激酶检测试剂。不包括用于单独注册的校准品和质控品
3、。其他方法学的肌酸激酶检测试剂注册可参考本指导原则,但应根据产品的具体特性确定其中内容是否适用。二、注册审查要点注册申报资料的撰写应符合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申报资料要求及说明的相关要求。(一)监管信息1 .产品名称产品名称应符合体外诊断试剂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及相关法规的要求。产品名称一般有三部分组成。第一部分:被测物名称为肌酸激酶;第二部分:用途,如测定试剂盒;第三部分:方法或者原理,如磷酸肌酸底物法。2 .分类依据根据体外诊断试剂分类子目录,肌酸激酶检测试剂管理类别为114用于酶类检测的试剂,分类编码为6840o(二)综述资料综述资料主要包括概述、产品描述、预期用途、申报产品上市历史及其他需说明
4、的内容。其中产品描述中应详述检测原理、产品主要研究结果的总结和评价、与同类和/或前代产品的比较等。与同类和/或前代产品的比较,应着重从方法学、检验原理、产品主要性能等方面详细说明申报产品与目前市场上已获批同类产品之间的主要区别。1 .概述根据体外诊断试剂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和体外诊断试剂分类子目录的要求,应当描述肌酸激酶检测试剂通用名称及其确定依据;描述产品管理类别为H类,分类编码为6840,明确所属分类子目录名称为11-4用于酶类检测的试剂;描述申报产品预期用途;描述有关申报产品的背景信息概述或特别细节,如:申报产品的历史概述、历次提交的信息,与其他经批准上市产品的关系等。2 .产品描述应提供
5、产品所采用的技术原理,产品组成,原材料的来源及制备方法,主要生产工艺,检验方法,质控品赋值情况,供校准品溯源情况。应提供产品主要研究结果的总结和评价,包括分析性能评估、参考区间、稳定性以及临床评价等。提供不同包装规格之间的差异。提供产品中使用的生物材料或衍生物(如适用),包括生物学来源(如人、动物、病原体、重组或发酵产物)和组织来源(如血液)。人源性材料须对有关传染病(HIV、HBV.HCV等)病原体检测予以说明,其他动物源及微生物来源的材料,应当说明其在产品运输、使用过程中对使用者和环境是安全的,并提供相关的文件。描述有关产品包装的信息,包括包装形状和材料。阐述申请注册产品的研发背景和目的。
6、如有参考的同类产品或前代产品,应当提供同类产品和/或前代产品的信息,并说明选择其作为研发参考的原因。3,预期用途用于体外定量检测人血清或血浆中肌酸激酶的活性。应明确适用仪器及使用方法(自动/半自动),样本采集及保存装置和/或添加剂(如抗凝剂)使用情况。明确临床适应证,描述其发生率、易感人群、分析物的详细介绍及与临床适应证的关系,相关的临床或实验室诊断方法。明确适用人群。明确预期使用者。4 .提供申报产品上市历史情况(如适用)5 .其他除申报产品外,检测系统的其他组成部分,包括但不限于:样本处理用试剂、适用仪器、独立软件等基本信息,及其在检测中发挥的作用,必要时应提交相应的说明书。对于已获得批准
7、的检测系统的其他组成部分,应当提供注册证编号和国家药监局官方网站公布的注册证信息。(三)非临床资料1.产品风险管理资料申请人应考虑产品生命周期的各个环节,从产品设计开发、原材料的采购控制、生产、预期用途、可能的使用错误、与安全性有关的特征、已知和可预见的危害等方面的判定以及对患者风险的估计进行风险分析、风险评价和相应的风险控制基础上,综合评价产品风险可接受程度,形成风险管理资料。应符合GB“42062医疗器械风险管理对医疗器械的应用的要求。2 .体外诊断试剂安全和性能基本原则清单说明产品应符合体外诊断试剂安全和性能基本原则清单各项适用要求所采用的方法,以及证明其符合性的文件。对于其中不适用的各
8、项要求,应当说明理由。3 .产品技术要求及检验报告产品技术要求应按照体外诊断试剂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医疗器械产品技术要求编写指导原则的相关规定进行编写。同时结合产品具体适用的指导原则或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产品的特点,明确保证产品安全、有效、质量可控的各项性能指标和检验方法。产品技术要求建议不低于行业标准YY/T1243肌酸激酶测定试剂(盒)的要求。3.1 适用的产品标准产品应当符合适用的强制性标准。对于强制性行业标准,若申报产品结构特征、技术原理、预期用途、使用方式等与强制性标准的适用范围不一致,申请人应当提出不适用强制性标准的说明,并提供经验证的证明性资料。3.2 产品技术要求3.2.1
9、 主要性能指标该产品作为定量检测试剂主要包括以下性能指标:外观、装量、试剂空白吸光度、试剂空白吸光度变化率、分析灵敏度、准确度、线性、重复性、批间差、瓶间均匀性(干粉或冻干试剂适用)等性能指标。如试剂盒内含有校准品和质控品,应包含校准品、质控品的均匀性、质控品可接受区间/值。322检验方法产品的检验方法需根据技术性能指标设定,检验方法需优先采用公认的或已颁布的标准检验方法;可参照YY/T1243肌酸激酶测定试剂(盒)中的试验方法。3.3 产品检验报告在保证产品原材料和生产工艺稳定可靠的基础上,采用在符合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体系相关要求的条件下生产的产品进行检验。有适用的国家标准品时,应当使用国家标
10、准品对产品进行检验。可提交以下任一形式的检验报告:3.3.1 申请人出具的自检报告。3.3.2 委托有资质的医疗器械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4 .分析性能评估资料分析性能评估主要包括样本稳定性、适用的样本类型、校准品的量值溯源和质控品的赋值、正确度、精密度、空白限、检出限及定量限、试剂空白(空白吸光度、空白吸光度变化率)、分析灵敏度、分析特异性、测量区间及可报告区间、反应体系等项目的研究资料。如申报产品适用不同的机型,需要在不同机型上分别进行分析性能评估。应采用一个或多个机型,进行充分的试剂分析性能建立研究,对于其他机型,应分析各适用机型的工作原理、检测方法、反应条件控制、信号处理等,如基本相
11、同,可基于风险分析对已建立的分析性能指标进行合理验证。所有适用机型验证的分析性能应基本一致,如不同机型对某一检测项目的某一分析性能存在差异,应针对该差异采用不同机型进行充分的分析性能建立研究。如不同包装规格产品间存在性能差异,需要提交采用每个包装规格产品的分析性能评估。如不同包装规格之间不存在性能差异,需要提交包装规格之间不存在性能差异的详细说明,具体说明不同包装规格之间的差别及可能产生的影响,采用具有代表性的包装规格进行分析性能评估。申请人应当在原材料和生产工艺经过选择和确认、质量管理体系得到有效控制并且保证产品质量稳定的基础上,进行产品的分析性能评估。申请人应提交对试剂进行的所有性能研究或
12、验证的研究资料,包括试验方法、标准、原始数据、结果、结论等详细资料。性能评估时应将试剂和所选用的校准品、质控品及配套仪器作为一个整体进行评价,评估整个系统的性能是否符合要求。有关分析性能验证的背景信息也应在申报资料中有所体现,包括试验地点、适用仪器、试剂以及校准品和质控品的规格和批号、所选用的样本来源、样本类型、处理方法等,应当采用多批产品进行性能评估。具体研究方法建议参照相关国内或国际有关体外诊断产品性能评估的文件进行。对于本试剂,建议着重对以下分析性能进行研究:4.1 样本稳定性应充分考虑实际使用过程中样本采集、处理、运输及保存等各个阶段的条件,对不同类型样本的稳定性分别进行评价并提交研究
13、资料。对于冷冻保存的样本还应对冻融次数进行评价。内容包括建议的保存条件、添加剂(如抗凝剂)和运输条件(如涉及)等。样本稳定性内容的研究结果应在说明书【样本要求】中进行详细描述。4.2 适用的样本类型血清是肌酸激酶(CreatinekinaSe,CK)测定的适宜标本,也可用肝素血浆。其他抗凝剂(如枸檬酸、氟化物等)会抑制CK活性,因此此类血浆不宜用作CK测定。申请人应对适用的样本类型及添加剂进行适用性确认。如试剂盒不仅适用于一种血液样本类型,则应进行同源样本检测一致性的对比试验研究。研究样本应包含医学决定水平附近以及低值样本。样本量选择应体现一定的统计学意义,说明样本的来源及制备方法。4.3 校
14、准品的量值溯源和质控品的赋值(如适用)4.3.1 校准品的量值溯源和质控品的赋值可参考GB/T21415体外诊断医疗器械生物样品中量的测量校准品和控制物质赋值的计量学溯源性的要求,提供试剂配套校准品量值溯源相关资料;提供质控品赋值及其质控范围确定的相关资料(应当提交在所有适用机型上进行赋值和验证的资料)。432校准品和质控品的性能验证可参考YY1549生化分析仪用校准物、YY/T1662生化分析仪用质控物的要求,对校准品、质控品的均匀性、质控品可接受区间/值进行评价。如校准品/质控品的基质不同于临床常用样本类型,还应提交基质效应研究资料。”肌酸激酶项目有JCT1.M列表参考测量程序(IFCCr
15、eferencemeasurementprocedure(37)forCK,NRMeth65),建议肌酸激酶校准品溯源至参考测量程序。对于不能溯源到参考测量程序的申请人,可以自行验证溯源至有证参考物质。4.4 正确度申请人应评估正确度并提交研究资料。可使用参考物质的正确度评价、方法学比对或回收试验的方法。本项目具有有证参考物质,建议优先采用有证参考物质进行正确度评价。在有证参考物质无法获得的前提下,可采用方法学比对或回收试验的方式。4.4.1 参考物质检测采用至少两个浓度的参考物质,代表临床意义相关的高、低浓度水平,进行多次重复检测,根据检测结果平均值与参考量值计算偏倚。如参考物质只有一个水平
16、,且无合理稀释方法,亦可在说明原因的基础上,仅采用一个水平的参考物质进行正确度评价,结果应在申请人给定范围内。4.4.2 方法学比对采用参考测量程序或国内普遍认为质量较好的已上市同类试剂作为参比方法,与拟申报试剂同时测定一批临床样品(至少40例样本),样本浓度应尽量覆盖试剂的线性区间并均匀分布。用线性回归方法计算两组结果的相关系数(r)及每个浓度点的相对偏差。结果应满足申请人的要求。如条件允许,建议与具有相同溯源性的分析系统作比对。样本尽可能使用新鲜样本。4.4.3 回收试验将标准溶液、标准物质或分析物纯品加入临床样本中,配制成回收样品,进行检测。标准溶液、标准物质的体积与临床样本的体积比应不
17、会产生基质的变化,一般加入体积不超过总体积的10%检测至少3个水平的回收样品,代表试剂测量区间内的高、中、低浓度,其中应包括医学决定水平或参考区间上/下限附近的浓度。每个浓度应进行多次重复检测,采用检测结果平均值计算回收率。4.5 精密度精密度由随机测量误差决定,通常用标准差、方差或变异系数表示。精密度包括重复性、中间精密度和再现性。影响精密度的条件较多。应根据各测量条件对检测结果影响程度的分析,设计合理的精密度试验方案进行评价,包括重复性、实验室内精密度、实验室间精密度和批间(Iot-to-lot)精密度。精密度研究用样本一般为临床实际检测样本或其混合物。必要时可进行稀释、添加或采用基质合理
18、的质控品。样本浓度一般包括测量区间高、中、低在内的35个水平,应有医学决定水平或参考区间上、下限浓度附近的样本。精密度研究可能涉及多天、多地点检测,应确保样本的稳定性和一致性,可将样本等分保存。4.6 空白限、检出限、定量限461空白限、检出限与定量限的建立空白限,检出限,定量限的建立需分别选择多个独立的样本(空白样本、低浓度水平样本、已知浓度的低水平样本),在多天内进行研究。空白限(1.OB)一般由多个独立的空白样本(无分析物)的检测结果计算获得;检出限(1.oD)一般由多个独立的低浓度(含有分析物)样本的检测结果,结合1.OB进行计算获得。定量限(1.oQ)应满足预设准确度指标,即考虑偏倚
19、和精密度的要求。462空白限、检出限与定量限的验证1.oB,1.oD,1.oQ的验证需各选择至少2个样本(空白样本、检出限浓度样本、定量限浓度样本),在多天内进行试验。每个试剂批次至少需要获得20个检测结果,计算符合要求的检测结果比例,如果比例符合统计学要求/预设的临界值,则451建立的1.oB,1.oD,1.OQ得到验证。一般来讲,1.oB总是低于1.oD5而1.oD则低于或等于1.oQo4.7 分析特异性应评估干扰物质并提交研究资料。干扰物质研究应当考虑常见的内源性干扰、外源性干扰和已有报道的干扰物质等对产品测定结果的影响。如胆红素、血红蛋白、甘油三酯等干扰因素的研究,干扰物质浓度的分布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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