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8岁患者眼球摘除术后半身不遂起诉医院索赔61万丨医法汇医疗律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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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B国若汇78岁患者眼球摘除术后半身不遂,起诉医院索赔61万I医法汇案情简介患者张女士(78岁)因左眼视力丧失2年,疼痛半月到眼科医院住院治疗。入院诊断:左眼绝对期青光眼;左眼老年性白内障;右眼人工晶状体眼;右眼慢性闭角型青光眼;右眼复发性翼状蜀肉。住院第2天下午医院为张女士实施了左眼球摘除术,术后诊断:左眼绝对期青光眼。护理记录记载,患者张女士术后一切正常。术后第1天上午医生查房,患者诉昨夜间起左侧上下肢不能活动;体查:嘴角右歪,左侧上下肢肌力差,不能抬举。医生指示急查颅脑核磁共振检查,请神经内科会诊。核磁共振检查:右侧脑梗塞,神经内科会诊:考虑右侧脑梗死。建议患者转科治疗,患者家属要求转上
2、级医院治疗,当日即转入市医院住院治疗。24天后出院,出院诊断为:脑梗死(右侧大脑半球)、右侧大脑中动脉Ml段闭塞、高血压压病2级、左侧眼球摘除术后。家属认为患者术后当天晚上出现肢体麻痹症状后,医院没有及时诊治及协助转院,导致患者脑梗死,左侧肢体半身不遂,起诉要求眼科医院赔偿各项损失共计61万余元。法院审理诉讼中,司法鉴定中心因医患双方对患者出现肢体活动障碍的时间存在分歧,直接关系到医疗过错的认定,不予受理医疗损害鉴定。眼科医院认为,脑梗塞是患者脑动脉硬化造成,与眼科手术没有关联性,术后第1天上午查房时,患者说左侧肢体不能行动,具体发病时间患者也不能确定,患者也没有向医生、护士反应过,医生在得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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