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水库集中式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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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2年水库集中式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1.1编制目的为了切实做好畲族自治县龙潭桥水库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建立职责明确、规范有序的环境应急指挥体系,在龙潭桥水库饮用水水源地因突发环境事件影响供水时,最大限度地保障畲族自治县公众健康和人民群众的饮水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畲族自治县龙潭桥水库集中式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于2018年12月发布。现根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集中式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指南(试行)等文件,对畲族自治县龙潭桥水库集中式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18版)进行修订,制定本预案。主要修订内容
2、包括:根据龙潭桥水库饮用水水源地现状情况,重新进行环境风险评估;根据评估结果,进一步完善预案中的应急预警、应急响应、应急处置等内容,同时更新了应急组织人员信息等。1.2编制依据1.2.1法律、法规和规章表1.2-1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序号名称文号等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九号2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六十九号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号4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5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原划、境保护部令第16号6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办法原环境保护部令第17号7突发环境事件调查处理办法原环境保护
3、部令第21号8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原环境保护部令第34号9城市供水水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6号10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卫生计生委令第31号11省环境污染监督管理办法2014.3.13修订12省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浙安监管危化(2012)145号13省水污染防治条例(修订)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1号14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五次会议批准,自2018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15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等1.2.2有关预案、标准规范和规范性文件表1.2-2相关技术规范序号名称文号等1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
4、急预案2014年12月29日2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2006年1月8日3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2006年1月22日4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16年9月22日5市生态破坏与环境污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2017年2月23日6畲族自治县生态破坏与环境污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2017年11月7日7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8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技术规范HJ589-20109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环境保护技术要求HJ773-201510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状况评估技术规范HJ774-201511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分级方法HJ941-201812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
5、行办法环发2010113号13集中式地表饮用水水源地环境应急管理工作指南环办201193号14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指南(试行)环办201250号15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环发20154号16行政区域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推荐方法环办应急20189号17事故状态下水体污染的预防与控制技术要求Q/SY1190-201318集中式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指南(试行)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1号1.2.3其他编制依据1、畲族自治县龙潭桥水库集中式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18版);2、畲族自治县龙潭桥水库集中式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基础
6、状况调查与风险评估报告(2018版)(2018年12月);3、畲族自治县龙潭桥水库集中式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基础状况调查与风险评估报告(2018版)(2022年1月);4、省水功能区水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5、龙潭桥水库饮用水地表水源保护区划分报告(2008年7月);6、畲族自治县龙潭桥水库饮用水地表水源保护区管理办法。1.3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畲族自治县龙潭桥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水域和陆域范围内突然发生或者可能发生造成水污染事件,影响畲族自治县居民饮水安全,对畲族自治县社会稳定、政治安定构成威胁,有重大社会影响的龙潭桥水库饮用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工作,具体包括畲族自治县龙潭桥水库饮用水水源
7、保护区及周边所发生的以下环境事件:1、由于畲族自治县龙潭桥水库饮用水保护区内的因固定源、流动源、非点源突发环境事件以及水华灾害等事件情景所导致的龙潭桥水库水源地水污染事件;2、由于暴雨、洪水、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的发生使得污染物进入龙潭桥水库水源地造成的水污染事件;3、其它意外事件造成龙潭桥水库水源地的水污染事故。本预案适用的地域范围,包括水源保护区、水源保护区边界向上游连接水体范围内的水域和分水岭内的陆域。1.4预案衔接本应急预案作为畲族自治县水环境污染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预案独立编制,并与畲族自治县生态破坏与环境污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中有关组织指挥体系、适用的地域范围、预警分级、信息报告、应急
8、保障等方面进行衔接,确保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组织指挥方式协调一致。当发生在流域汇水区域内、水源地应急预案适用地域范围外的突发(水)环境事件时,首先启动畲族自治县生态破坏与环境污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一旦污染物迁移到本水源地应急预案适用的地域范围,则适用并启动水源地应急预案。浙江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ITI丽水市生态破坏与环境污染突发事件应急预景宁畲族自治县生态破坏与环境污染突发事件应景宁畲族自治县龙潭桥水库集中式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图1.4-1应急预案体系构成1. 5工作原则1、以人为本,积极预防。加强对龙潭桥水库饮用水水源的监测、监控并实施监督管理,构建龙潭桥水库饮用水环境风险
9、防范体系,将应对突发事件的各项工作落实在日常管理之中,尽可能地避免或减少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消除或减轻环境事件造成的中长期影响,最大限度地保障畲族自治县公众用水安全。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畲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畲族自治县各相关职能部门按照本预案的要求,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充分发挥各部门专业优势,不断提高整体应急反应能力。3、属地为主,先期处置。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负责本辖区水环境污染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强化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环境安全主体责任。由企事业单位原因造成的生态破坏与环境污染突发事件,企事业单位实施先期处置,控制事态、减轻后果,同时报告市生态环境局分局和相关主管部门。4、
10、部门联动、社会参与。建立和完善部门联动机制,强化部门沟通协作,充分发挥各部门职责作用,提高联防联控和快速反应能力,共同应对生态破坏与环境污染突发事件。建立社会应急动员机制,充实救援队伍,提高公众自救、互救能力。5、资源共享,科学处置。利用现有环境应急救援力量、环境监测网络和监测机构,充分协调应对生态破坏与环境污染突发事件的物资、技术装备和救援力量,积极采取措施消除或减轻突发事件造成的影响。积极鼓励开展环境应急相关科研工作,重视环境应急专家队伍建设,努力提高应急科技应用水平。2应急组织指挥体系1.1 应急组织指挥机构畲族自治县成立包括总指挥、副总指挥、协调办公室、专项工作组的应急指挥机构。应急组
11、织指挥机构组成、职责分工和成员名单见附件内容。2. 1.1总指挥1、组成由县人民政府分管副县长担任。2、日常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地方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关于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的各项要求;(2)组织修订水源地应急预案;(3)指导加强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体系建设;(4)协调保障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经费。3. 1.2副总指挥1、组成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及县生态环境分局局长担任。2、日常职责(1)协助总指挥开展有关工作;(2)组织指导预案培训和演练、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和能力评估等工作;(3)指导开展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防范和应急准备工作。2.1. 3协调办公室1、组成由县应急管理
12、局局长担任。2、日常职责(1)组织修订水源地应急预案;(2)负责水源地应急预案的日常管理,开展预案培训和演练、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和能力评估等工作;(3)组织开展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防范和应急准备工作。2.1.4专项工作组1、组成由县经济商务科技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发改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委宣传部、县武警中队、县气象局等单位分管负责人担任。2、日常职责县生态环境分局:负责水源地日常监测,及时上报并通报水源地水质异常信息。开展水源地污染防治的日常监
13、督和管理。县财政局:负责保障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经费。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规划、建设和管理适用于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的场地。县公安局:负责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的抢险救援,落实应急处置的治安、保卫、交通管制和其他措施;负责查处导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的违法犯罪行为;负责I1.O指挥中心接入的信息报告处理工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供水单位日常管理工作,对供水单位水质异常现象进行调查处理,及时上报并通报供水单位水质异常信息。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跨越水源保护区道路桥梁的日常应急管理工作,建设维护道路桥梁应急工程设施。县水利局:负责指导水源地水利设施建设和管理
14、。县发改局:负责办理饮用水水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理重点项目和预警、预测工程的立项审批。县市场监管局:负责督促指导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工作。县农业农村局:防范农业面源导致的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县卫生健康局:负责自来水管网末梢水水质卫生日常管理,及时上报并通报管网末梢水水质异常信息。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配合相关部门做好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宣传工作,根据县应急指挥部要求及时发布公众信息,做好舆论引导工作。县应急管理局:防范生产安全事故次生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及时上报并通报事故信息。县气象局:及时上报、通报和发布暴雨、洪水等气象信息。2.2现场应急指挥部当龙潭桥水库饮用水
15、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当信息研判和会商判断水源地水质可能受影响时,成立现场应急指挥部。在应急组织指挥机构中选择有直接关系的部门和单位成立现场应急指挥部,全面负责指挥、组织和协调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响应工作。2.2.1总指挥1、组成由县人民政府分管副县长担任。2、应急职责(1)发生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时,亲自(或委托副总指挥)赶赴现场进行指挥,组织开展现场应急处置;(2)贯彻执行当地或上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应急指令;(3)按照预警、应急启动或终止条件,决定预案的启动或终止;(4)研判突发环境事件发展态势,组织制定并批准现场处置方案;(5)组织开展损害评估等后期工作。2.2.2副总指挥1、
16、组成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及县生态环境分局局长担任。2、应急职责(1)协助总指挥组织开展现场应急处置;(2)根据分工或总指挥安排,负责现场的具体指挥协调;(3)负责提出有关应急处置建议;(4)负责向场外人员通报有关应急信息;(5)负责协调现场与场外应急处置工作;(6)停止取水后,负责协调保障居民用水;(7)处置现场出现的紧急情况。2.2.3协调办公室1、组成由县应急管理局局长担任。2、应急职责(1)贯彻执行总指挥、副总指挥的各项指令和要求;(2)负责信息汇总上报,并与有关的外部应急部门、组织和机构进行联络;(3)负责调动应急人员、调配应急资源和联络外部应急组织或机构;(4)收集整理有关事件数
17、据。2.2.4专项工作组1、组成由县委宣传部、县发改局、县经济商务科技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县应急管理局、县人防办、县武警中队、县消防救援大队、县气象局等单位分管负责人担任。2、应急职责县消防救援大队:在处置火灾爆炸事故时,防止消防水进入水源地及其连接水体。县公安局:查处导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的违法犯罪行为。县财政局:负责保障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期间的经费。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保障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的场地。县生态环境分局:负责应急
18、监测,督促、指导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水源地污染物削减处置等工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指导供水单位的应急处置工作,组织供水单位进行应急监测,落实停止取水、启动深度处理设施和切换备用水源等应急工作安排。县交通运输局:协助处置交通事故次生的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事故发生后及时启用道路桥梁应急工程设施,并负责保障应急物资运输车辆快速通行。县水利局:按照应急指挥部要求,利用水利工程进行污染团拦截、降污或调水稀释等工作。县农业农村局:协助处置因农业面源导致的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对具有农灌功能的水源地,在应急期间暂停农灌取水。县经济商务科技局:负责组织协调突发环境事件救援防护装备、监测设备和应急处置物资的生
19、产供应保障工作;协调电力、电信运营企业做好应急电力、通信等相关保障工作。县发改局:参与饮用水水源突发环境事件善后恢复重建工作。县市场监管局:充分利用现有市应急指挥信息平台,参与协调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县卫生健康局:负责管网末梢水水质应急监测,确保应急期间居民饮水卫生安全;参与饮用水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医疗卫生救援工作;提供涉及饮用水污染所致疾病防治等相关信息;负责120急救中心接入的信息报告处理工作县应急管理局:协助处置因企业生产安全事故、违法排污等导致的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县气象局:负责应急期间提供水源地周边气象信息。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配合相关部门做好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宣传工
20、作,根据县应急指挥部要求及时发布公众信息,做好舆论引导工作。县人防办:调配应急物资、协调运输车辆。县委宣传部:负责应急期间的新闻发布、对外通报和信息公开等工作。县武警中队:对影响范围大或严重的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响应工作进行支援支持。2.3现场应急工作组县应急指挥部下设应急处置组、应急监测组、应急供水保障组、应急物资保障组、应急专家组、综合组。应急工作组组成、职责分工和人员名单件附件。2.3.1应急处置组1、组成由县生态环境分局牵头,县经济商务科技局、县公安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应急管理局、县人防办、县消防救援大队、县武警中队等参加。
21、2、应急职责(1)负责组织制定应急处置方案;(2)负责现场污染物消除、围堵和削减,以及污染物收集、转运和异地处置等工作。2.3.2应急监测组1、组成由县生态环境分局牵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气象局等参加。2、应急职责(1)负责制定应急监测方案;(2)负责在污染带上游、下游分别设置断面进行应急监测;(3)负责应急期间的水源地、供水单位和管网末梢水的水质监测。2.3.3应急供水保障组1、组成由县水利局牵头,县生态环境分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卫生健康局等参加。2、应急职责(1)负责制定应急供水保障方案;1. )负责指导供水单位启动深度处理设施或备用水源以及应急供水车等措
22、施,保障居民用水。2. 3.4应急物资保障组1、组成由县经济商务科技局牵头,县发改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人防办等参加。2、应急职责(1)负责制定应急物资保障方案;(2)负责调配应急物资、协调运输车辆;(3)负责协调补偿征用物资、应急救援和污染物处置等费用。3. 3.5应急专家组1、组成由县生态环境分局牵头,县水利局、县卫生健康局等参加。2、应急职责为现场应急处置提供技术支持。4. 3.6综合组1、组成由县委宣传部牵头,县经济商务科技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县卫生健康局、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等参加。2、应急职责负责
23、信息报告、信息发布和舆情应对等工作。3应急响应根据生态环境部发布的关于发布集中式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指南(试行)的公告(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1号),水源地应急预案编制参考以下应急响应工作线路。信息研判预警应急响应监测信息处置效果.AV事态研判应急监测污染源排查与处置物资调集及应急设充应急措施响应应急处置制定现场处置方案水厂应对.图3.1-1应急响应工作线路图4.1 预警4.1.1 预警分级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龙潭桥水库饮用水源地的实际情况,根据龙潭桥水库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的影响范围和严重程度,将龙潭桥水库突发环境事件预警分级确定为二级,即橙色预警、红色预警。橙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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