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佳隆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年产20万平米预制装配式房屋、21万平米建筑隔墙用保温条板项目环评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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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版)项目名称:年产20万平米预制装配式房屋、21万平米建筑隔墙用保温条板项目建设单位(盖章):衡水佳隆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20年9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的单位编制。1、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30个字(两个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2、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3、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4、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5、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
2、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6、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议项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他建议。7、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不填。8、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建设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年产20万平米预制装配式房屋、21万平米建筑隔墙用保温条板项目建设单位衡水佳隆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法人代表联系人通讯地址衡水市武强县街关镇大韩村村南联系电话传真邮政编码053300建设地点衡水市武强县街关镇大韩村村南Y513乡道路西(衡
3、水佳兴钢结构有限公司院内)立项审批部门武强县行政审批局批准文号武行工备(2020)36号建设性质新建改扩建技改行业类别及代码C3024轻质建筑材料制造占地面积(平方米)4000绿化面积(平方米)总堡区(万元)300其中:环保投资(万元)6环保投资占20%总投资比例评价经费(万元)预期投产日期工程内容及规模:一、项目由来衡水佳隆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主要从事于轻质建筑材料制造,销售、设计、安装(不含石膏制造);水泥制品、其他水泥类似制品、钢结构(不含铸造)制造、销售、设计、安装。的生产、加工和销售。衡水佳隆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拟投资300万元建设年产20万平米预制装配式房屋、21万平米建筑隔墙用保温条板项
4、目。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本项目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且不在河北省新增限制和淘汰类产业目录(2015年版)限制类和淘汰类之列,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本公司于2020年08月18日完成了武强县行政审批局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取得了相关备案文件(武行审工备(2020)36号),详见附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6年9月1日)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682号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保部令第44号)及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部分内容的决定(生态环境部令第1号)等有关规定和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要求,本项目
5、属于“51、石灰和石膏制造、石材加工、人造石制造、砖瓦制造,全部”,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衡水佳隆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委托我单位进行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我单位接受委托后,立即组织持证人员进行了详细的现场踏勘和资料收集,编制完成了本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二、工程概况1、建设项目名称、性质和地点项目名称:年产20万平米预制装配式房屋、21万平米建筑隔墙用保温条板项目项目性质:新建建设单位:衡水佳隆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建设地点:拟建项目位于衡水市武强县街关镇大韩村村南Y513乡道路西(衡水佳兴钢结构有限公司院内),项目厂址中心地理坐标为北纬38。587.31”,东经115。5142.64”。项目厂址东
6、侧为衡水佳兴钢结构有限公司厂区;西侧为乡村道路,隔路为农田;南侧为衡水佳兴钢结构有限公司车间;北侧为家具厂。厂区周围敏感点为东北侧640米的任家庄村居民住宅。具体建设地点见附图一,周边关系见附图三。2、工程内容及规模本项目总占地面积4000nA总建筑面积400011项目租用衡水佳兴钢结构有限公司生产车间进行建设,项目主要建设内容见表1,厂区平面布置图见附图二。表1项目完成后主要建设内容一览表项目内容备注主体工程生产车间用于预制装配式房屋、建筑隔墙用保温条板的生产加工辅助工程原料库用于原辅材料的存放成品库用于成品的存放办公室用于办公公用工程供热拟建项目生产过程中无用热单元,项目冬季生活采暖使用空
7、调供暖,不针对本项目新增燃煤设施和燃煤量供电由衡水市武强县街关镇供电所供给供水由衡水市武强县街关镇当地供水管网供给环保工程废气输送、计量、投料、搅拌粉尘采用加强生产设备的维护保养,保证生产的密闭性,稳定性的措施,同时投料、搅拌工序进行二次密闭,于单操作间内进行。车辆厂区行驶粉尘采用由专人定期对路面进行清扫、洒水的措施筒库顶呼吸孔及库底粉尘经设备自带的WAM除尘器(15m)处理后排空筒库放空口粉尘采用筒库和车辆安装自动衔接输料口的措施废水生活污水用于厂区泼洒抑尘,厂区设防渗旱厕,旱厕定期清掏用于农业堆肥清洗废水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噪声设备均布置于生产车间内,减振、隔声固废除尘器收集
8、的粉尘集中收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检验残次品集中收集后出售,不外排沉淀池产生的沉渣其晾干后可作为填方材料外运处理职工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3、产品方案项目投产后年产20万平米预制装配式房屋、21万平米建筑隔墙用保温条板。4、项目投资本项目总投资30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250万元,流动资金50万元。环保投资6万元,占总投资的2.0%。5、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项目劳动定员15人,年工作天数为300天,日班8小时工作制。6、平面布置本项目总占地面积400011总建筑面积400011项目租用衡水佳兴钢结构有限公司生产车间进行建设,厂区平面布置情况见附图二。本项目全部建设内容及生产工
9、序均位于生产车间内,厂区内各构筑物布置比较紧凑合理,厂区外部为一般企业及道路,项目受外界环境影响较小。由以上分析可知,项目厂区平面布置较为合理。7、主要原辅材料、能源消耗项目主要原辅助材料及能源消耗情况见表2。表2项目主要原辅助材料及能源消耗情况序号名称单位用量备注1水泥t/a7000由散装水泥罐车运至厂区水泥筒仓储存2粉煤灰t/a170由散装粉料罐车运至厂区粉煤灰筒仓储存3发泡后的EPS颗粒m3a16万4羟丙基甲基纤维素t/a15发泡剂t/a0.26水m3/a156367电Kwh/a70万发泡剂:泡沫混凝土发泡剂,又名水泥发泡剂,泡沫混凝土发产生大量均匀而稳定的泡沫,用以生产泡沫混凝土的外加
10、剂。本项E活性剂类型,主要成分为烷基苯磺酸盐类。木项目采用的发泡剂为M商发货运至厂房内原料堆放区存放。羟丙基甲基纤维素:羟丙基甲基纤维素为白色或类白色粉末。剁80目通过率大于100%。炭化温度:280-300C,视密度:0.25-0.70/c度:190-200C,性能稳定,作为水泥砂浆的保水剂、缓凝剂使砂浆8、主要生产及辅助设备项目主要设备见表3。表3项目主要生产设备表2剂是指能够降低液体表面张力,1采用的发泡剂主要为阴离子表面攵态桶装的市售常规类型,由供应粒度;100目通过率大于98.5%;in通常在O.5gcm3左右),变色温具有泵送性。序号设备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备注1EPS颗粒输送机台
11、22搅拌机750套13筒库40m3个21个水泥1个粉燥灰,筒库高15m4输送泵75台15除尘设备台2筒库自带6发泡机台1用于水泥发泡7模具100mm120mm150mm200mm套18合计台(套)279、公用工程供电拟建项目供电电源由河北省衡水市武强县街关镇供电所供给,年用电量70万kWh,供电可靠性高,能够满足本工程全部用电负荷要求。供热拟建项目生产过程中无用热单元,项目冬季生活采暖使用空调供暖,不针对本项目新增燃煤设施和燃煤量。给水拟建项目用水由河北省衡水市武强县街关镇当地供水管网供给。项目用水主要为配料用水、搅拌机和搅拌运输车冲洗水,车间地面冲洗水,路面泼洒抑尘用水以及职工生活用水。根据
12、企业提供资料,项目车间无需进行冲洗,不涉及地面冲洗水。配料搅拌用水用水量约为50m3d,存留在产品中,不外排;搅拌机和搅拌运输车辆暂停生产或运输时,需用水进行冲洗防止残留物凝固,冲洗水经循环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根据损耗定期补水,循环水量为15n补水量约0.5m3d;路面泼洒抑尘用水量约1.Om3d,部分采用盥洗用水,新鲜水用量为0.52m3/d;项目劳动定员15人,职工不在厂区内食宿,项目用水主要为职工盥洗用水,项目人均用水量约40升/人日,则项目盥洗用水约为0.6m3do企业新鲜水总用量为51.62m3do4、排水项目无生产废水外排,清洗废水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生活
13、污水主要为职工盥洗污水,产生量按用水量的80%计,则生活污水产生量为0.48nd,用于厂区地面泼洒抑尘,另外厂区设防渗旱厕,化粪池和旱厕由附近农户定期清掏用于农业堆肥利用。项目水平衡图如下图所示。新鲜水51.62图1拟建项目给排水平衡图单位m3d10、政策符合性分析本项目符合衡水市、武强县行业发展要求;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本项目不属于目录规定的鼓励类、限制类及淘汰类项目,故本项目属国家允许发展的产业。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新增限制和淘汰类产品目录(2015年版)的通知(冀政办发20157号),本项目不属其中限制或淘汰类,属允许类项
14、目。同时武强县行政审批局出具了衡水佳隆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年产20万平米预制装配式房屋、21万平米建筑隔墙用保温条板项目备案信息,备案编号:武行审工备(2020)36号。综上所述,拟建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的要求。11、环境管理政策符合性分析(1)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相符性分析表4本项目与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相符性分析文件名称序号与项目有关的条例、条文本项目政策符合性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337号)1加强工业企业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拟建项目各废气均采取合理可靠有效的废气处理措施符合2全面整治燃煤小锅炉.在供热供气管网不能覆盖的地区,改用电、新能源或洁净煤,推广应
15、用高效节能环保型锅炉拟建项目生产过程中无用热单元,项目冬季生活采暖使用空调供暖,不针对本项目新增燃煤设施和燃煤量。符合3加快淘汰落后产能,结合产业发展实际和环境质量状况,进一步提高环保、能耗、安全、质量等标准,分区域明确落后产能淘汰任务,倒逼产业转型升级本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规定的鼓励类、限制类、淘汰类项目符合4全面推行清洁生产本项目实行清洁生产符合5所有新、改、扩建项目,必须全部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未通过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一律不准开工建设本项目已依据环评法要求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现处于报审阶段符合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1禁燃区内不得新建燃烧煤炭、重油、渣
16、油等高污染燃料的设施;现有燃烧高污染燃料的设施,应当限期改用清洁能源;未改用清洁能源替代的高污染燃料设施,应当配套建设先进工艺的脱硫、脱硝、除尘装置或者采取其他措施,控制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烟尘等排放;仍未达到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拟建项目生产过程中无用热单元,项目冬季生活采暖使用空调供暖,不针对本项目新增燃煤设施和燃煤量。符合应当停止使用2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和服务活动,应当在密闭空间或者设备中进行,并按照规定安装、使用污染防治设施;无法密闭的,应当采取措施减少废气排放拟建项目安装了废气治理设施符合3禁止在人口集中地区从事露天喷漆、喷涂、喷砂、制作玻璃钢以及其他散发有毒有害气体的作业
17、。拟建项目无喷漆、喷砂工序,喷涂工序于车间内完成符合由表4可知,本项目符合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337号)及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中相关要求。(2)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符合性分析表5本项目与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相符性分析文件名称序号与项目有关的条例、条文本项目政策符合性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O1517号)1全部取缔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小型造纸、制革、印染、染料、炼焦、炼硫、炼碑、炼油、电镀、农药等严重污染水环境的生产项目本项目不属于取缔类符合2专项整治十大重点行业。制定造纸、焦化、氮肥、有色金属、印染、农副食品加工、原料药制造、制革
18、、农药、电镀等行业专项治理方案,实施清洁化改造本项目不属于整治类行业符合3调整产业结构,依法淘汰落后产能;优化空间布局,合理确定发展布局、结构和规模本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规定的鼓励类、限制类、淘汰类项目符合4严控地下水超采,在地面沉降、地裂缝、岩溶塌陷等地质灾害易发区开发利用地下水,应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严格控制开采深层承压水,地热水、矿泉水开发应严格实行取水许可和采矿许可本项目用水由武强县街关镇当地供水管网提供,厂内不设自备水井符合河北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1对造纸、焦化、氮肥、石油化工、印染、农副食品加工、原料药制造、制革、农药、电镀等“十大重点行业,新建、改
19、建、扩建项目实行新增主要污染物排放倍量替代本项目不属于所述“十大”重点行业符合2全面取缔“十小”落后企业。2016年6月底前,完成全省装备水平低、环保设施差的小型企业排查,制定和实施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小型造纸、制革、印染、染料、炼焦、炼神、炼硫、炼油、电镀、农药等严重污染水环境的生产项目取缔实施方案,于2016年底前全部取缔本项目不属于“十小”落后企业符合3严格建设项目取水许可审批,对取用水总量已达到或超过控制指标的地区,暂停审批其建设项目新增取水许可;对取用水总量接近控制指标的地区,限制审批新增取水,逐步实现区域水资源供需平衡本项目用水由武强县街关镇当地供水管网提供,厂内不设自备水井符合4
20、严格控制地下水超采。在唐山、廊坊、保定、沧州、衡水、邢台、邯郸等地面沉降、地裂缝、岩溶塌陷等地质灾害易发区开发利用地下水,应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严格控制深层承压水开采,开采矿泉水、地热水和建设地下水源热泵系统应进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严格实行取水许可和地下水采矿许可。未经批准和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的自备水井,于2016年底前一律予以关闭本项目用水由武强县街关镇当地供水管网提供,厂内不设自备水井符合由表5可知,本项目符合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517号)和河北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中相关要求。(3)与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净土计划符合性分析表6本项目与土壤污染防治行
21、动计划和净土计划相符性对照表文件名称序号与项目有关的条例、条文本项目政策符合性国务院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6)31号1防控企业污染。严格控制在优先保护类耕地集中区域新建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等行业企业,现有相关行业企业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加快提标升级改造步伐。项目占地为工业用地,不属于优先保护类耕地符合2防范建设用地新增污染。排放重点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在开展环境影响评价时,要增加对土壤环境影响的评价内容,并提出防范土壤污染的具体措施;需要建设的土壤污染防治设施,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项目无重金属污染物,废气设置治理措施达
22、标排放,车间防渗,不会对土壤产生影响符合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北省“净土行动”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冀政发20173号)I实施重点监管企业土壤污染监测,列入全省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名单的企业要自行或委托有资质的环境监测机构对其企业用地每年开展至少1次土壤环境监测,编制土壤环境治理报告,监测数据和报告向当地环保部门备案并向社会公开。企业目前未列入上述重点名单符合衡水市“净土行动”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1推进新型城镇化、产业结构调整和化解过剩产能。2018年底前依法搬迁或关闭对土壤造成严重污染的现有企业。严格控制在优先保护类耕地集中区域新建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制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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