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1_T 2241-2024 建筑与市政工程抗浮勘察标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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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北京市地方标准DB编号:DB11/T22412024建筑与市政工程抗浮勘察标准Geotechnicalinvestigationstandardforupliftpreventionofbuildingsandmunicipalengineering20244)4-01发布2024T(三)I实施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联合发布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北京市地方标准建筑与市政工程抗浮勘察标准GeotechnicalinvestigationstandardforupliftpreventionofbuildingsandmunicipalengineeringDBl1/T22412024主编单位:
2、北京市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批准部门: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实施日期:2024年07月Ol日2024北京MXX.-刖三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年-2035年)的实施,根据北京市“十四五”时期城乡规划标准化工作规划和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北京市地方标准制定项目计划(京市监发(2023)4号)的要求,标准编制组经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国内外相关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本标准。本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和符号;3基本规定;4调查与勘探;5抗浮设防水位;6抗浮评价与勘察成果。本标准由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
3、员会和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同负责管理,由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归口、组织实施,并负责组织编制单位对具体技术内容进行解释。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标准化中心负责标准日常管理。本标准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寄送至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标准化中心(电话:55595000,邮箱:bibb3000),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本标准主编单位:北京市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本标准参编单位:建设综合勘察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中航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兵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北京市地质矿产勘查院北京市水文总站北京城建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航天规划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市地质工程勘察院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市地质环境监测
4、所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员:周宏磊、韩靖、周载阳、李厚恩李建光、刘长青、王慧玲、李海军白国营、吕京京、李世民、刘春刘翠珠、侯东利、黄骁、梁涛王军辉、王树芳、朱辉云、王丽亚王鑫、张宇翔、马秉务、王维理王颖娟、孟维举、白同宇、陈一唱张嘉慧本标准主要审查人员:武威、化建新、王笃礼、戴育华叶超、高文新、郭明田目次1 总则12 术语和符号22.1 术语22.2 符号33 基本规定44调查与勘探53.1 一般规定53.2 资料搜集53.3 工程水文地质调查与测绘63.4 勘探与测试85抗浮设防水位105.1 一般规定105.2 工程水文地质条件分析105.3 远期最高水位预测115.4 抗浮设防水位确定126抗
5、浮评价与勘察成果14附录A工程水文地质分区15附录B地下水水位基准18附录C地下水历史高水位21附录D数值分析法基本要求23本K准用词说明27引用名录28附:条文说明30CONTENTS1GeneralProvisions12 TermsandSymbols22.1 Terms22.2 Symbols33 BasicRequirements44 SurveyandExploration54.1 GeneralRequirements54.2 DataCollection54.3 EngineeringHydrogeologicalSurveyandMapping64.4 Exploration
6、andTesting85 Groundwater1.evelforUpliftPrevention105.1 GeneralRequirements105.2 EngineeringHydrogeologicalConditionAnalysis105.3 1.ongTermHighestGroundwater1.evelPrediction115.4 DeterminationofGroundwater1.evelforUpliftPrevention126 UpliftPreventionAssessmentandInvestigationResults14Appendix A Engin
7、eeringHydrogeologicalZoning15Appendix B ReferenceGroundwater1.evel18Appendix C RecordedHighestGroundwater1.evel21Appendix D BasicRequirementsforNumericalAnalysisMethods23ExplanationofWordsUsedinThisStandard271.istofQuotedStandards28Addition:ExplanationofProvisions301总贝U1.0.1为在北京地区建筑与市政工程抗浮勘察工作中贯彻执行国
8、家有关的技术、经济与环境管理政策,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保障安全和质量,制定本标准。1.0.2本标准适用于北京地区新建扩建、现状改建、内部改造的建筑与市政工程勘察工作中,针对工程抗浮所开展的调查与勘探、抗浮设防水位确定与抗浮评价等工作。1.0.3工程抗浮勘察工作应因地制宜、系统分析,提供资料真实、评价合理的勘察成果。1.0.4工程抗浮勘察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及北京市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2术语和符号2B1术语2.1.1抗浮设防水位groundwaterlevelforupliftprevention抗浮评价计算所需要的、保证抗浮设防安全和经济合理的场地地下水设计水位。2.1.2工程抗
9、浮勘察gtechnicalinvestigationforliftpreventi在岩土工程勘察工作阶段,针对工程抗浮开展的资料搜集、调查与测绘、勘探与测试、分析评价,并在勘察成果中提供抗浮设防水位、抗浮措施建议等技术工作。2.1.3工程水文地质分区engineeringhydrogeologyzoning为开展工程抗浮勘察工作,按照场地的地形地貌、自然地面以下约50m深度以内的含水层特征、地下水分布、水位动态等,对北京市平原区进行的分区。2.1.4远期最高水位predictedlongtermhighestgroundwaterlevel场地地下水在工程设计工作年限内的最高水位预测值。2.1
10、.5地下水高水位基准referencehighgroundwaterlevel在因素叠加法中,用于预测远期最高水位的起算水位。2.1.6因素叠力口法groundwaterlevelsuperpositionmethod在地下水高水位基准的基础上,叠加考虑影响地下水水位的主要因素,预测远期最高水位的方法。2.1.7历年高水位法recordedhighestgroundwaterlevelmethod将通过长期观测或调查与勘探所获得的地下水最高水位作为远期最高水位的方法。2B2符号Hmax一远期最高水位;II0-地下水高水位基准;Hg-地下水历史高水位;h-地下水水位升幅;n-区域水位升幅影响系数
11、;Pmax一最大孔隙水压力;hmax最大水头高度;Yw一水的重度;Z标局O规定3.0.1当建筑及市政工程有抗浮需要时,应进行工程抗浮勘察工作,勘察成果应纳入工程勘察报告。3.0.2工程抗浮勘察前应取得工程设计资料,明确对工程抗浮勘察工作的相关要求。3. 0.3工程抗浮勘察应结合工程水文地质分区,开展下列工作:1搜集气象与水文资料、地质与水文地质资料、相关建设及规划资料;2开展工程水文地质调查与测绘;3查明地下水赋存条件,分层量测地下水水位,进行水压力测试和水文地质试验;4分析工程水文地质条件,预测远期最高水位,提出抗浮设防水位建议值,并提供抗浮措施建议及相关参数。3.0.4建设场地所处的工程水
12、文地质分区可按本标准附录A图A.0.1初步确定,具体分区应根据场地调查与勘探成果,结合附录A表A.0.2的分区特征确定。调查与勘探一般规定4.1.1工程抗浮勘察应进行资料搜集、工程水文地质调查与测绘,并针对性地布置勘探与测试工作。4.1.2工程水文地质调查与测绘的范围和精度应能满足抗浮分析与评价的需要。1 2资料搜集4. 2.1工程抗浮勘察应搜集气象、水文、区域地质、水文地质、建设与规划等资料。4. 2.2气象资料的搜集应包括下列内容:1 降水量、蒸发量的多年变化;2多年平均降水量、最大年降水量、最小年降水量。4. 2.3水文资料的搜集宜包括下列内容:1地表水的常年水位、洪水位;2地表水引水调
13、蓄、生态补水等。4. 2.4区域地质资料的搜集应包括地形地貌、地质构造、地层岩性等内容。4.2. 5水文地质资料的搜集应包括下列内容:1含水层及地下水水位、水质;2地下水露头(井、泉)位置、类型、水量;3地下水的补给、径流、排泄条件;4地下水开采、禁采和限采、回补等。4. 2.6建设与规划资料的搜集宜包括下列内容:1场地周边工程建设资料;2地下水涵养保护及开发利用规划资料;3城市用地规划与建设规划等。工程水文地质调查与测绘4.3.1工程水文地质调查与测绘的范围应涵盖工程建设场地并满足地下水补给、径流、排泄条件分析的需要,比例尺宜选用1:5001:5000,条件复杂时比例尺宜适当放大。4. 3.
14、2工程水文地质调查与测绘的观测路线宜按下列要求布置:1沿垂直岩层(或岩浆岩体)、构造线走向;2沿地貌变化显著方向;3沿河谷、沟谷和地下水露头多的地带;4沿含水层、含水带走向。4.3.3工程水文地质调查与测绘的观测点宜布置在下列地点:1地层界线、断层线、褶皱轴线、岩浆岩与围岩接触带、标志层、典型露头和岩性、岩相变化带等;2地貌分界线和地质现象发育处;3井、泉、钻孔、矿井、地表坍陷、岩溶水点和地表水体等。4.3.4地形地貌调查宜包括下列内容:1地形隆起突变、斜坡场地、低洼地带、临水场地等的起伏变化,地貌形态及成因类型;2地形变迁历史及场地填方、挖方情况。4. 3.5地表水调查宜包括下列内容:1地表
15、水体类型、岸坡及底部的衬砌和渗漏情况;2地表水的现状水位和变化情况;3河流、沟渠等改道和变迁、水量变化情况。4.3.6地下水调查宜包括下列内容:1地下水赋存条件,地下水流向及其变化情况;2历年最高地下水水位、近3年5年最高地下水水位以及现状地下水水位、水位年动态变化规律和主要影响因素等;3地表水与地下水的补排关系;4场地周边工程采用的抗浮设防水位及抗浮措施;5可能对地下水流场产生影响的地铁、管廊、市政管道等线状地下工程情况;6场地及周边设施渗漏水、建筑肥槽积水等情况;7挖方、填方工程引起的场地地形地貌、地表径流及地下径流等变化情况;8当有泉水出露时,应确定泉的类型,实测泉水的流量和出露点高程。
16、4.3.7当建设场地位于洪泛区、蓄滞洪区、延庆平原区时,尚宜调查建设场地上游的汇水面积、地下水分布特征,分析是否为淹没区、地下水溢出带、湿地。4.3.8当建设场地位于山前坡洪积扇地带时,现场调查尚宜包括下列内容:1山前坡洪积扇的形态、分布范围、前后缘标高及地面标高的变化情况;2山麓至坡洪积扇前缘的岩性变化及垂直方向上多元结构的特征;3山前地带水井的地下水水位、水量变化及季节性开采情况。4.3.9当建设场地位于山区时,现场调查尚宜包括下列内容:1河道及阶地、冲沟及山间台地第四系的物质组成;2坡面汇水面积、泄水通道及地下水分布特征;3矿井、巷道、溶蚀孔洞及其积水情况;4地层成因类型、产状与厚度、裂
17、隙发育程度,地层透水性及变化规律等;5断层位置、类型、导水性,节理、裂隙发育特征、充填情况及富水性,褶皱类型及富水性等。勤探与测试4. 4.1勘探应查明地下水分布条件和水位状况,并应符合下列要求:1遇地下水时应量测初见水位和稳定水位,多层地下水应分层量测水位;2稳定水位距初见水位量测的时间间隔按地层的渗透性确定,对砂土和碎石土,间隔时间不得少于0.5h,对粉土和黏性土,不得少于8h;3水位量测读数至厘米,精度不得低于2cm。4. 4.2当缺乏地下水水位长期观测资料时,勘察期间宜布设专门的地下水观测孔,开展地下水水位观测。5. 4.3专门的地下水水位观测孔布设应符合下列要求:1地下水水位观测孔应
18、分层设置,每层地下水的观测孔数量不宜少于3个;2轨道交通、综合管廊、地下道路、输水隧道等线状工程,每100OnI不宜少于1组观测孔;3当跨越不同水文地质单元或地下水水位变化较大时,观测孔数量应适当增加;4应根据地下水分布条件及工程需要确定孔深及孔身结构,观测孔口径不宜小于50mm,滤水管应置于观测目标含水层中。4.4.4地下水水位的长期观测,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城市地下水动态观测规程CJJ76的规定。4.4.5当采用数值分析法预测远期最高水位或抗浮评价需要时,应提供场地的水文地质参数。水文地质参数宜通过现场试验获取,测定方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的规定。4.4.6建设场
19、地渗流分析评价需要时,可进行孔隙水压力测试,测试点数量不宜少于3组,每组测试点在深度方向上根据地层结构布设测点,每个主要弱透水层不宜少于1个。抗浮设防水位1 一般规定1.1.1 抗浮设防水位应在综合分析工程水文地质条件、远期最高水位的基础上,结合工程设计条件确定。5.1.2远期最高水位预测应根据场地所处的工程水文地质分区,选用历年高水位法、因素叠加法或数值分析法。5.1.3 对于轨道交通、综合管廊、地下道路、输水隧道等线状地下工程,应根据沿线水文地质条件以及结构埋深变化情况,分区、分段提供抗浮设防水位。5.1.4 当建设场地跨越不同地貌单元、水文地质单元,或室外地坪高差较大时,应结合工程设计条
20、件,分区提供抗浮设防水位。12工程水文地质条件分析5. 2.1区域水文地质条件分析宜包括下列内容:1地下水的埋藏、分布、补给、径流和排泄条件;2各层地下水的水位动态变化规律及各层地下水间的水力联系;3气象、水文、地形地貌、地质条件等自然因素对区域地下水水位的影响;4地下水的开采、禁采、限采、回渗补给等对地下水水位的影响。5.2.2场地水文地质条件分析应包括下列内容:1场地地下水的埋藏、分布条件及与区域地下水的对应关系;2场地的工程水文地质分区;3周边地表水体与场地地下水的水力联系及其对场地地下水水位的影响;4周边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所采取的地下水控制措施,对场地地下水水位的影响;5场地及周边
21、挖方、填方等活动对场地地下水水位的影响。迁期最高水位预测5. 3.1当建设场地位于平原区的A区、B区、C区时,宜采用因素叠加法,按式5.3.1计算远期最高水位。Hmax=H0+hi+h2(式5.3.1)式中HmaX一远期最高水位(m);H0-地下水高水位基准(m),按照本标准5.3.2条确定;%区域水位升幅(m),按照本标准5.3.3条确定:h2-场地水位升幅(m),根据场地水文地质条件分析确定,其取值不宜小于零。5. 3.2地下水高水位基准HO应取以下地下水水位的最高值:1按本标准附录B确定的地下水水位基准;2勘察时场地近3年5年的最高水位;3勘察时场地内测量的最高水位。5.3.3区域水位升
22、幅Ahi应按式5.3.3确定:h1=(Hg-H0)(式5.3.3)式中Hg-地下水历史高水位(m),按本标准附录C确定;当调查与勘探获取的地下水水位高于附录C的水位时,应取高值;当地下水历史高水位Hg小于HO时,计算时H2取Ho。n-区域水位升幅影响系数,应分析自然因素和人为因素影响确定,当无经验时,可按表5.3.3确定。表匹域索位升幅影响系数工程水文地质分区A区B区C区区域水位升幅影响系数0.70.90.51.O0.61.0注:1.当场地位于A区,(Hg-Ho)大于IOm时n宜取高值,小于5m时n宜取低值,5m1011时n宜内插取值;2.当场地位于B区、C区,(Hg-H0)大于2m时n宜取高
23、值,小于Im时n宜取低值,Im2m时n宜内插取值。5.3.4当建设场地位于平原区的D区、E区时,宜采用历年高水位法,按本标准附录C确定远期最高水位;当调查与勘探获取的地下水水位高于附录C的水位时,按高水位值确定。5.3.5 当建设场地位于平原区的AO区时,应根据场地的调查与勘探成果,结合场地地形地貌、地表汇水、地层分布、地下水分布与补径排条件、工程建设活动等因素,确定远期最高水位。5.3.6 当场地位于分区界线附近时,应分析场地水文地质条件,按不利工况确定远期最高水位。5.3.7当建设场地地势低洼且有可能发生淹没、浸水时,其远期最高水位应根据工程水文地质条件、积水及内涝情况、场地及周边设计地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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