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J_T15-261-2023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标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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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广东省标准DBJ/T15-261-2023备案号J17258-2023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标准Technicalstandardforspongecitydevelopment2023-10-23发布2024-04-01实施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广东省标准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标准TechnicalstandardforspongecitydevelopmentDBJT15-261-2023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备案号:J17258-2023批准部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施行日期:2024年4月1日中国城市出版社2023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广东省标准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标准的公告粤建公告(2023
2、)50号经组织专家委员会审查,现批准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标准为广东省地方标准,编号为DBJ/T15-261-2023。本标准自2024年4月1日起实施。本标准由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由主编单位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并于出版后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门户网站(http:/ZfeXjS)公开标准全文。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3年10月23日前三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2016年广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粤建科函(2016)3007号)的要求,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国内外相关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订了本标准。本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
3、总则;2术语;3基本要求;4海绵城市建设体系规划;5设计;6施工;7工程验收;8运营维护。本标准不涉及专利。本标准由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由主编单位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广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先烈东路121号,邮编:510500)o本标准主编单位:广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东首汇蓝天工程科技有限公司本标准参编单位:广东省建科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广东分院新地中联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广州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广东省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中国市政工程西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广州市城市规
4、划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珠海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广州市环境保护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广东省基础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市南沙区建设中心广东广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广东金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员:杨仕超隋军吴晓瑜李廷李胜郭佳曹姝文陈茜赵吉赵璧奎汪传新牛樱阳重阳朱玉玺朱理铭段乔张万辉张学兵邵孟新江刚陈贻龙毕东河何天乐黄丽娜陈程雄马燕飞张真江马振强张颖张桂生刘成林李锐敬陈瑞君本标准主要审查人员:陈伟李扬唐建新王勇陈晓宏王宝华凌霄目次1总则12 术语23 基本要求63.1 一般规定63.2 控制性指标73.3 引导性指标84海绵城市建设体系规划94.1 专项规划编制技术要求94
5、.2 规划专章编制技术要求105设计145.1 一般规定145.2 建筑与小区155.3 市政道路165.4 公园绿地175.5 技术措施175.6 排水管渠225.7 排水泵站235.8 调蓄池245.9 截流井255.10 附属构筑物和设施265.11 排涝除险行泄通道265.12 排涝泵站275.13 削峰调蓄池275.14 调蓄下沉广场285.15 调蓄下沉绿地285.16 调蓄隧道285.17 内湖泊295.18 内河道295.19 监测系统305.20 管理系统305.21 水力模型316施工331.1 一般规定331.2 施工技术措施337 工程验收387.1 一般规定387.2
6、 工程子项验收397.3 工程专项验收498 运营维护508.1 一般规定508.2 源头减排系统运营维护508.3 源头减排设施维护538.4 排水管渠系统运营维护578.5 排涝除险系统运营维护58附录A广东省各市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与设计降雨量对照表59附录B广东省各市代表站点多年平均逐月降雨量蒸发量参照表61附录C广东省海绵城市建设主要适宜植物64附录D广东省浅层土壤渗透系数71本标准用词说明81引用标准名录82附:条文说明83ContentsIGeneralProvisions2 Terms23 BasicRequirements63.1 GeneralRequirements63.2
7、MandatoryRequirements73.3 OptionalRequirements84 SystemPlanningofSpongeCityDevelopment94.1 TechnicalRequirementsforSubjectPlanningonSpongeCityDevelopment94.2 TechnicalRequirementsforCompilingSpongeCityDevelopmentPlanningChapterWithinUrbanPlanning105 Design145.1 GeneralRequirements145.2 BuildingsandC
8、ommunities155.3 UrbanRoads165.4 PublicParksandGreenSpaces175.5 TechnicalMeasures175.6 DrainagePipesandChannels225.7 DrainagePumpingStation235.8 StorageTank245.9 Interceptor255.10 AffiliatedStructuresandFacilities265.11 ExcessiveStormwaterDischargingChannel265.12 StormwaterPumpingStation275.13 Storag
9、eTankibrPeakFlowControl275.14 UrbanSunkenSquareforStormwaterDetention285.15 SunkenGreenSpacesforStormwaterDetention285.16 StorageTunnel285.17 UrbanFunctional1.ake295.18 UrbanFunctionalWatercourse295.19 MonitoringSystem305.20 InformationSystem305.21 HydraulicModel316 Construction336.1 GeneralRequirem
10、ents336.2 TechnicalMeasuresforSpecificFacilitiesConstruction337 EngineeringAcceptance387.1 GeneralRequirements387.2 EngineeringAccq)tanceforSub-project397.3 EngineeringAcceptanceforSpecialProject498 OperationandMaintenance508.1 GeneralRequirements508.2 OperationandMaintenanceofMicroDrainageSystem508
11、.3 MaintenanceofMicroDrainageFacilities538.4 OperationandMidntenanceofMinorDrainageSystem578.5 OpemtionandMainteniinceofMajorDrainageSystem58AppendixACrossreferenceTableOfDesignPrecipitationDepthandVolumeCaptureRat100fAnnualRainfallforCitiesofGuangdongProvince59AppendixBReferenceTableofAnnualAverage
12、MonthlyPrecipitationDepthandEvaporationDepthforCitiesofGuangdongProvince61AppendixCMainSuitablePlantsforSpongeCityFacilitiesinGuangdongProvince64AppendixDPermeabilityCoefficientofShallowSoilinGuangdongProvince71ExplanationofWordinginThisStandard811.istofQuotedStandards82Addition:ExplanationofProvisi
13、ons83.o.为实现雨水在城市内的积存、渗透和净化,促进雨水资源的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在确保城市排水防涝安全的前提下,推动广东省海绵城市建设科学、规范发展,制订本标准。1.0.2本标准适用于广东省海绵城市建设规划、设计、施工、验收和运营维护。1.0.3海绵城市建设应保护山水林田湖草沙自然生态格局,维系生态本底的渗透、滞蓄、蒸发、径流等水文特征,在城市建设开发过程中应协调建设用地与雨洪调蓄空间的蓄排平衡。1.0.4海绵城市建设应与城市规划、建设相关工作相互衔接,并满足保障公众安全的要求。海绵城市建设项目的实施应根据水文地质、施工条件和维护管理等因素综合确定,做到安全可靠、经济适用、节能环保、技
14、术先进。1.0.5海绵城市建设应遵循下列原则:1应以海绵城市建设理念构建源头减排系统、排水管渠系统和排涝除险系统为基础的现代城市排水防涝、径流污染控制体系。2应将雨水径流污染控制与排水防涝要素作为海绵设施空间布置的前置条件。3应以“源头减排、过程控制、系统治理”的思路系统化建设海绵城市。1.0.6海绵城市建设除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和广东省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2术语2.0.1城市内涝防治系统fldpreventionandcontrolsystem用于应对城市内部降雨,防止和应对城镇内涝的工程性设施和非工程性措施以一定方式组合成的总体,包括源头减排系统、排水管渠系统及排涝除险系统构
15、成的雨水收集、输送、调蓄、行池、处理和利用的天然和人工设施以及管理措施与应急措施等。2.0.2源头减排系统microdrainagesystem通过自然或人工模拟自然的各类海绵设施,如绿色屋顶、植被过滤带、植草沟、生物滞留设施、调蓄设施和透水铺装等设施。通过延缓下垫面产生汇流时间、延缓径流峰值出现时间、降低径流峰值来减轻径流污染与后续排水管渠设施的压力,以尽可能维持城市开发建设前后水文特征不变,有效缓解不透水面积增加造成的径流总量、径流峰值与径流污染的增加等对环境造成的不利影响。2.0.3排水管渠系统minordrainagesystem应对常见降雨径流的排水设施以一定方式组合成的总体,包含雨
16、水管渠、雨水泵站、截流井、调蓄池等设施。2.0.4排涝除险系统majordrainagesystem为应对小概率、长历时的超强降雨,以满足城镇内涝防治设计重现期标准要求为控制指标,为超出源头减排系统和排水管渠系统承载能力的雨水径流提供行泄通道、调蓄和最终出路,防治内涝的雨水径流控制系统。2.0.5排水分区sub-watershed城市市政与小区排水管渠系统规划设计时,雨水径流经地表与管渠相对独立汇集排放的区域。2.O.6汇水分区sub-catchment地表雨水汇流至雨水口、水体、海绵设施的区域。2.0.7年径流总量控制率volumecapturerat100fannualrainfall通过
17、自然和人工强化的渗透、滞蓄、净化等方式控制城市建设下垫面的降雨径流,得到控制的年平均降雨量与年平均降雨总量的比值。2.0.8峰值流量控制效率peakflowcontrolefficiency不溢出河道、地面等的控制峰值流量占全年总降雨量的百分比。2.0.9下垫面UndeHyingsurface降雨受水面的总称,包括屋面、地面、水面等。2.0.10绿色屋顶greenroof在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的屋顶,以及天台、露台等区域表面设置隔水设施和覆土层进行绿化的工程措施。本标准特指以雨水径流减排控制为主要目的的绿色屋顶。2.0.11断接disconnection通过切断硬化下垫面(如建筑雨落管)的径流路
18、径,将雨水径流合理连接至绿地等渗水区域,通过渗透、调蓄及净化等方式控制雨水径流的方法。2.0.12透水铺装perviouspavemen利用透水砖、透水混凝土、透水沥青等铺设广场、停车场及人行道等硬化路面,使其在保持原有功能的前提下,提高雨水的下渗能力,减小下垫面径流系数的铺装结构。2.0.13透水铺装率perviouspavementratio透水铺装地面占硬化地面的比例。2.0.14植被过滤带vegetationfilterzone控制含有泥砂和污染物的径流进入集流渠道之前流经的植被带区域,是低于硬化地面的草地或河岸林带等自然生态植被区。植被过滤带仅适用于薄层漫流,而不适用于集流的处理,可
19、采用水平分水槽或通过场地平整的方式来建造均匀坡度区,从而使径流均匀分布于植被过滤带。下沉式绿地是一种植被过滤带。2.0.15植草沟grassswale在地表沟渠中种植植被,也可含土壤层与过滤介质且带有地下排水系统的用于收集、输送、过滤和排放(一般通过重力流)径流雨水,并利用沟渠内的土壤与过滤介质和植物截留、净化径流雨水的设施。包括转输型植草沟、有蓄水能力的湿式植草沟、含土壤层与过滤介质且带有地下排水系统的渗透型干式植草沟。2.0.16生物滞留设施bioretentionfacilities在地势低洼区域,通过植物、土壤和微生物系统滞、蓄、渗净化径流雨水的设施。生物滞留设施一般由蓄水层、覆盖层、
20、种植土层(人工介质或自然土壤)、隔离层(土工布或砂层)、砾石层(可设置渗排管)及防渗层(可选)构成。雨水花园是一种生物滞留设施。2.0.17雨水塘stormwaterpond以蓄渗、储存、回用、削减雨水峰值流量为主要功能的调蓄和净化雨水的塘体,包括干塘(调节塘和延时调节塘)、湿塘、渗透塘等。2.0.18雨水蓄水模块stormwaterstoragemodule一种雨水调蓄或回收利用工程中用来储存雨水的设施,由固体材料制成镂空结构,并能承受一定外力的蓄水箱体。2.0.19调蓄下沉广场urbansunkensquareforstormwaterdetention城市中高程低于周边路面标高的广场,在
21、暴雨时可临时接纳和储存周边地区的雨水径流,是城市调控排涝除险的一种设施。2.0.20调蓄隧道storagetunnel埋设在地下的深层隧道,在暴雨时可用于排除和储存周边地区的雨水径流。2.0.21雨水湿地stormwaterwetland是通过模拟天然湿地的结构和功能,人工建造的具有蓄渗和水质净化等功能的工程设施,分为雨水表流湿地和雨水潜流湿地两种类型。3基本要求3.1 一般规定3.1.1 海绵城市建设应按照“源头减排、过程控制、系统治理”理念,因地制宜,综合采用“渗、滞、蓄、净、用、排”等措施系统化建设。3.1.2 海绵城市建设应按流域规划管控排水分区,综合分析城市水安全、水生态、水环境、水
22、资源等多重需求,提出合理的目标和指标。海绵城市建设指标包括控制性指标和引导性指标。3.1.3 海绵城市建设应科学划分排水分区,使其为相对独立汇集排放雨水的区域,还应明确竖向管控要求,并合理设计海绵设施。3.1.4 海绵城市建设应进行系统化设计,并遵循安全第一、生态优先、因地制宜的原则。3.1.5 海绵城市建设应包括源头减排系统、排水管渠系统和排涝除险系统等的建设。3.1.6 6海绵城市建设应对源头减排系统提出平面布局和规模的需求,排水管渠系统和排涝除险系统应根据城市规划、海绵城市相关规划和建设情况协调统一布置。3.1.7 海绵城市建设应开展城市暴雨内涝的系统研究,合理确定内涝、径流峰值流量、径
23、流总量、水质、合流制溢流污染、雨水资源再利用等控制目标值。3.1.8 珠三角及沿海地区城市(非河网城市除外)的水域面积率应按不低于10%控制;水体生态岸线率应在满足防洪排涝等相关功能的基础上,根据水体功能和岸堤稳定性等要求合理确定。3.1.9 内涝、径流峰值流量和水质控制水平应通过以下三种准则界定绩效:1内涝控制标准;2径流峰值流量控制效率;3污染物去除效率。3.1.10广东省内城市年径流总量控制率和设计降雨量的对应关系应按本标准附录A执行。3.2 控制性指标3. 2.1控制性指标为建设项目必须遵循的标准,包括雨水管渠设计标准、内涝防治标准、年径流总量控制率、年径流污染总量(以悬浮物SS计)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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