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工作指南(试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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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贵州省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工作指南(试行)2021年11月-Z-1刖B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优化农村生产、生活、生态用地空间,促进农村生态文明、美丽城乡建设,有效实现用地空间的释放和要素配置的协同,提高资源利用效率,破解耕地占补平衡难题,创新土地制度供给及要素保障,按照自然资源部关于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19)194号)、自然资源部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司关于印发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实施要点(试行)的函(自然资生态修复函(2020)37号)、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名单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0)2421号)和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
2、工作的通知(黔自然资函(2020)322号)等文件要求,特制定贵州省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工作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本指南主要用于指导贵州省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工作,规定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整治任务、工作目标、职责划分、注意事项、工作流程等。根据试点开展情况,适时对本指南进行修编,使之更具有可操作性和指导意义。起草单位:贵州省土地开发整治中心发布单位:贵州省自然资源厅目录1总则11.l适用范围112定义11.3 实施期限11.4 总体要求21.5 工作目标11.6 主要任务12工作流程及职责划分42.1 总体流程42.2 职责划分53试点申报阶段流程及审批73.1 试点乡镇选择73.2 申报流程及审
3、批84试点规划阶段及审批94.1 规划批复94.2 永久基本农田调整方案批复94.3 实施方案批复104.4 子项目批复115试点实施125.1 实施制度125.3 变更管理155.4 权属管理175.5 资金管理186监测监管及评估186试点实施监测监管186.2 永久基本农田监测监管206.3 试点评估217试点验收217.1 验收环节217.2 子项目验收217.3 整体验收227.4 永久基本农田调整方案实施情况审查227.5 后期管护238备案归档248.1 备案管理248.2 档案管理259成果总结2510注意事项2610优先保障试点乡镇产业融合发展用地2610.2 严防形成政府债
4、务2610.3 统筹和规范资金投入26105充分发挥农村集体组织及农民作用2810.6 其他行业子项目管理2811附录29附录1试点常见类型(参考)30附录2试点立项申报材料(参考)32附录3试点建议书编制提纲(参考)33附录4试点实施方案审查提交资料(参考)42附录5试点实施方案审查要点(参考)43附录6试点整体验收提交资料(参考)47附录7试点总体评估提交资料(参考)48附录8试点永久基本农田调整方案(参考)49附录9土地整治类子项目规划设计报告(参考)541总则1.l适用范围本指南规定了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的定义、工作流程、职责划分、试点申报、试点审批、试点实施、监测监管、评估、验收、备
5、案、总结等方面的内容。适用于自然资源部批准的贵州省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全省其他各级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工作可参照执行。1.2定义121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是以科学合理规划为前提,以乡镇为基本实施单元(整治区域可以是乡镇全部或部分村庄),整体推进农用地整理、建设用地整理、乡村生态保护修复和乡村历史文化保护,优化生产、生活、生态空间格局,促进耕地保护和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助推乡村全面振兴的一项综合性活动。122子项目子项目是指试点区域内为到达试点建设目标而实施的各类工程建设项目。1.3实施期限实施期限从试点名单批准到整体验收,一般不超过5年。各类子项目应在试点整体验收
6、前完成验收。1.4总体要求141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习近平总书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以高质量发展统揽全局,围绕“四新”抓“四化。通过实施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创新土地制度供给和要素保障,优化农村生产、生活、生态用地空间布局,促成农田连片与村庄集聚的土地保护新格局、生态宜居与集约高效的农村土地利用空间结构,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开新局,生态文明建设出新绩。1.4.2基本原则1、保护优先,严守底线。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严守耕地红线,切实保护耕地特
7、别是永久基本农田,夯实粮食安全和农业农村发展基础;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严守生态红线,强化生态保护与生态修复。2、规划引领,集约利用。坚持以国土空间规划为基础,以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为抓手,按照“控制总量、优化增量、盘活存量、释放流量、实现减量”的要求,优化用地结构布局,促进土地资源要素有序流动、提升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3、因地制宜,有序推进。摸清自然资源家底,科学分析综合整治潜力,因地制宜的制定整治目标和整治模式,分区、分期、分类依法依规有序实施,防止急功近利、大拆大建,杜绝形象工程。4、政府主导,尊重民意。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群众参与的工作机制。坚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主体地位,
8、保障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和收益权,全面调动其主动性、积极性,确保村集体利益和农民利益不受损。5、试点示范,改革创新。在试点中围绕农村土地改革目标,在确保土地公有制性质不改变的前提下,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不断创新农村土地管理利用制度,激发农村发展内生动力。1.4.3工作依据1.4.3.1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修正)(2)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3)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132次会议修订)(4)基本农田保护条例;1.4.3
9、.2政策文件(1)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意见(中发(2017)4号)(2)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中发(2018)1号)(3)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做好“三农”工作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号)(4)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5)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抓好“三农”领域重点工作确保如期实现全面小康的意见(中发(2020)1号)(6)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中发(2021)1号)(7)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国办发(
10、2020)44号)(8)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24号)(9)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的意见(国办发(2021)4()号)(10)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1号)(Il)自然资源部关于探索利用市场化方式推进矿山生态修复的意见(自然资规(2019)6号)(12)自然资源部关于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19)194号)(13)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村庄规划促进乡村振兴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19)35号)(14)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村
11、庄规划工作的意见(自然资办发(2020)57号)(15)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名单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0)2421号)(16)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标准的通知(财综(2011)128号)(17)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整治工作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建(2017)423号)(18)财政部关于印发重点生态保护修复治理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资环(2021)100号)(19)自然资源部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司关于印发V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实施要点(试行)的函(自然资生态修复函(2020)37号)(20)自然资源部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司关于印发全域土地
12、综合整治试点实施方案编制大纲(试行)的函(2021年4月)(21)贵州省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条例(22)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建设并监督实施的意见(黔党发(2020)5号)(23)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黔府办发电(2020)316号)(24)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国土空间生态修复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黔财资环(2021)79号)(2021年修订)(25)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和责任分工的通知(黔自然资函(2020)319号)(26)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全域土地综
13、合整治试点工作的通知(黔自然资函(2020)322号)(27)省自然资源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国土空间生态修复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黔自然资函(2020)13号)1.433技术规范和标准(1)农用地质量分等规程(GB/T28407-2012)(2)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标准(TD/T1033-2012)(3)土地复垦质量控制标准(TD/T1036-2013)(4)土地整治重大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规程(TD/T1037-2013)(5)土地整治项目验收规程(TD/T1013-2013)(6)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标准(财综(2011)128号)(7)土地整治工程建设标准编写规程(TD/T10
14、45-2016)(8)土地整治重大项目实施方案编制规程(TD/T1047-2016)(9)土地整治项目规划设计规范(TD/T1012-2016)(10)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技术规程(TD/T1055-2019)(11)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15618-2018)(12)土地整治项目工程量计算规则TD/T1039-2013(13)土地整治项目制图规范TD/T1040-2013(14)土地整治工程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TD/T1041-2013(15)土地整治项目规划设计规范TD/T1012-2016(16)土地整治项目设计报告编制规程TD/T1038-2013(17)土地
15、整治权属调整规范TD/T1046-2016(18)贵州省村庄规划编制技术指南(试行)(19)贵州省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指南(试行)(20)其他有关规范和标准1.5 工作目标试点所在地方政府要将涉农涉村项目优先安排在试点区域,通过“全区域整治、全要素保障”,进一步优化农村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着力解决乡村耕地碎片化、空间布局无序化、土地资源利用低效化、生态质量退化等问题,促进耕地保护,盘活存量建设用地,保障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打造集约高效的生产空间、宜居适度的生活空间、山清水秀的生态空间,达成“控制总量、优化增量、盘活存量、释放流量、实现减量”的国土空间利用目标,巩固拓展脱贫攻坚
16、成果,助推乡村振兴。试点区域通过整治后,整治区域内新增耕地面积原则上不少于原有耕地面积的5%,整治区域内涉及永久基本农田调整的,确保新增永久基本农田面积原则上不少于调整面积的5%,实现耕地质量有提升、建设用地总量不增加、生态保护红线不突破。1.6 主要任务161科学合理规划加快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的乡镇国土空间规划和村庄规划编制,统筹试点实施方案编制,通盘考虑农村土地利用、产业发展、居民点布局、人居环境整治、生态保护和历史文化传承等,严格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严守生态保贵州省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工作指南(试行)护红线,统筹生态保护修复,集约高效布局村庄建设用地,保障农村村民住宅、基础设施和基
17、本公共服务设施等建设用地,合理布局农业设施用地,统筹安排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用地。162合理调整永久基本农田开展乡村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应先做好永久基本农田调查,包括图斑数量、面积、地类、分布、粮食等农作物种植情况以及坡度与质量等别、破碎图斑分布等情况,全面查清整治区内未划入永久基本农田的耕地数量、质量和土地利用、耕地保护具体情况等,调查分析整治区内新增耕地潜力数量和具体地块位置,分析永久基本农田布局优化合理性与可行性,做好永久基本农田布局优化工作。1.6.3大力开展农用地综合整治适应发展现代农业和适度规模经营需要,优化农用地结构布局,统筹推进低效林草地和园地整理、耕地提质改造、宜耕后备资源开发及
18、农田基础设施建设等,减少耕地“碎片化”,增加耕地数量、提高耕地质量、改善农田生态环境。164深入推进建设用地整治统筹农民住宅建设、产业发展、公共服务、基础设施等各项用地需要,有序开展农村宅基地、工矿废弃地、地质灾害搬迁点、城镇低效用地以及其他闲置低效建设用地整治,优化农村建设用地结构布局,促进农村闲置土地盘活利用,提高节约集约用地水平,腾出建设用地空间优先用于支持农村新产业新业态融合发展用地,为城乡统筹发展和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发展提供用地保障。在建设用地整治中,注重保护好历史文化村落、传统建筑、街巷空间等,留住乡村美丽历史人文风貌。165整体实施乡村生态保护修复按照山水林田湖草整体保护、系统修复
19、、综合治理的要求,在坚持生态保护的基础上,优化调整生态用地布局,保护和恢复乡村生态功能。开展各类乡村生态修复工程,提高自然灾害防御能力,保持乡村自然景观和农村风貌。166注重乡村历史文化保护充分挖掘乡村自然和文化资源,保留村庄特有民居风貌、农业景观、乡土文化,注重农耕文化传承,保护历史文脉。1.6.7探索改革、制度建设创新深化农业供给侧改革,探索农村土地制度创新。结合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理念、政策导向、技术支持,探索生态保护修复、土地整治、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等方面的改革创新和制度建设。从工作机制、投入机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验收评估、风险管控、“一张图”信息建设与应用,以及整治修复技术及
20、标准等方面强化制度建设,试出行之有效的制度。2工作流程及职责划分2.1 总体流程总体工作流程主要分为三个阶段:申报阶段、规划阶段和实施阶段,具体流程如下图:r(*ttW规划阶段总体工作流程图2.2 职责划分221组织形式成立省、市(州)、县三级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协同、上下联动、公众参与”的工作机制,统筹推动、压实责任,有序开展试点工作。落实“放管服”要求,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涉及面较广、项目类型复杂、行业主管部门多,各地需整合归并各部门相关审批事项,优化流程,简化审批程序。2.2.2组织机构省级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全面统筹指导试点工作,市级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领导小组督导辖区内
21、试点实施工作。县级人民政府作为试点实施主体,成立县级领导小组,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和日常监管。在省级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联动协作机制,完善管理制度,规范开展试点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同时可以引入第三方机构为试点建设管理提供技术保障和资金监管等服务。223各级工作职责2.231省级工作职责省级负责统筹组织开展试点工作,明确试点重大事项,协调解决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细化政策和技术标准、审查核实试点实施方案和整治区域永久基本农田调整方案,实施督导、监管试点建设实施,对试点及其子项目进行备案管理,对试点进行阶段性评估、总体评估和工作总结。2.232市级
22、工作职责市级负责统筹开展辖区内的试点工作,负责辖区内试点乡镇上报,落实上级决策,组织对试点乡镇实施方案、整治区域永久基本农田调整方案初步审查论证,协调、督导项目实施,对调入的永久基本农田进行把关,对试点及其子项目进行备案管理,对辖区内试点进行阶段性评估和试点整体验收。2.233县级工作职责县级人民政府作为项目责任主体,负责组织辖区内各项具体工作。(1)组织申报试点。按照试点申报要求组织开展试点乡镇基本情况调查,编制项目建议书,参加项目遴选,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开展的现在踏勘等工作。(2)编制规划及实施方案。按要求编制乡镇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村庄规划、实施方案、永久基本农田调整方案,土地权属调整方案,
23、做好子项目勘测、规划、设计、审批等工作。(3)组织试点项目实施工作。落实项目实施管理五项制度,开展工程招投标并签订工程建设合同;发布项目公告,对项目资金使用拨付、工程质量、施工进度进行全面控制,对资金安全、工程建设质量负责;监督、检查项目施工、监理等单位履行合同情况。(4)验收与备案工作。对试点进行初步验收及子项目验收,做好试点整体自查自验和永久基本农田上图入库,并向市级申请试点整体验收;向省级、市级做好变更、验收等实施管理阶段性备案工作,做好档案管理,办理各类子项目工程移交手续,落实后期管护措施等。3试点申报阶段流程及审批3.1 试点乡镇选择依据乡镇国土空间规划,结合村庄类型和乡村发展目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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