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B8750-2023民用飞机系统电磁环境效应控制要求.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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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ICS49.020V06HB中华人民共和国航空行业标准HB8750-2023民用飞机系统电磁环境效应控制要求Electromagneticenvironmenteffectscontrolrequirementsforcivilaircraftsystems20231229发布2024-07-01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目次前言II1范围12规范性引用文件13术语和定义14 一般要求24.1 电磁环境效应控制程序24.2 电磁环境效应控制计划24.3 电磁环境效应评估25 电磁环境效应控制要求35.1 概述35.2 电磁兼容性要求35.3 高强度辐射场(HIRF)防护45.4 雷电
2、防护45.5 静电防护55.6 电搭接55.7 线缆敷设56研制过程电磁环境效应控制66.1 概述66.2 需求与论证阶段66.3 初步设计阶段66.4 详细设计阶段66.5 试制与验证阶段76.6 批量生产阶段7-IX.刖三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提出。本文件由中国航空综合技术研究所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中国航空综合技术研究所、中国商飞上海飞机设计研究院、航空工业第一飞机设计研窕院。本文件主要起草人:王伟科、陈洁、胡
3、平道、刘卓、杨武、陈志贤、买华。Il民用飞机系统电磁环境效应控制要求1范围本文件规定了民用飞机研制过程中电磁环境效应控制工作内容和要求。本文件适用于民用飞机整机、系统、分系统和设备,其他民用航空器可参照执行。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H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HB6167A民用飞机机载设备环境条件和试验方法HB8412民用飞机系统电搭接通用要求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电磁兼容组织机构electromagneticcompati
4、bilityorganization由采购商设立,负责管理、检查、建议和技术咨询,以及在主要系统的设计和采购过程中组织处理甩磁环境效应事务的组织。3.2电磁环境electromagneticenvironment设备、分系统或系统在执行规定的功能时,可能遇到的电磁发射电平在适当频率范围内功率和时间的分布。3.3电磁兼容性electromagneticcompatibility电子电气设备、分系统和系统在预期的工作环境中正常工作,而不会因电磁干扰而遭受或导致不可接受的降级的能力。3.4电磁干扰electromagneticinterference任何中断、阻碍,甚至降低或限制电子电气设备有效性能
5、的传导或辐射电磁骡扰。3.5不可接受的响应unacceptableresponse电磁干扰导致的系统、分系统或设备功能、性能超过其设计容差,并会影响到系统安全或功能完成的一种响应。3.6不希望有的响应undesiredresponse电磁干扰导致的系统、分系统或设备功能、性能超过其设计容差,但不会影响到系统安全或功能完成的一种响应。3.7高强辐射场highintensityradiatedfield由于大功率射频能量发射到自由空间产生的电磁环境。3.8雷电lightning发生在云内、云间或云地之间,由一个首次回击和后续回击组成,伴随有持续电流或中间电流的整个放电过程。3.9沉积静电preci
6、pitationStatic1P-STATIC由于空气、潮雾、空气中的粒子与运动的飞行器之间的电荷转移所形成的电势累积。4一般要求4.1 电磁环境效应控制程序应在论证阶段为系统制定完整的电磁环境效应控制程序,并在其全寿命周期内执行。控制程序应包括满足本文件要求所需的必要方法、计划、技术设计和管理控制。可对本文件中规定的要求进行剪裁,以满足采购商的需求。在程序的执行期间,应密切保持与系统安全性、维修性和可靠性管理机构的协调。同时,应成立电磁环境效应组织机构,以监控电磁环境效应控制程序,提供解决电磁环境效应问题的方法以及建立高级别的协调途径。电磁环境效应组织机构的详细情况和功能应包含在电磁环境效应
7、控制计划中,除非有其他规定。4.2 电磁环境效应控制计划系统电磁环境效应控制计划应包含在采购商审查和批准程序中,并应提早上报。控制计划中应包括详细的系统电磁环境效应控制程序,并且制定和提交的控制计划应与采购文件要求一致。控制计划应包括但不限于本文件规定的整个程序的纲要和控制计划中数据项的说明,并应按照合同要求进行更新。所有必需的信息(最初提交的时间不适用)均应包含在补充和修订版本内。4.3 电磁环境效应评估在最初的设计阶段就应对系统电磁环境效应进行评估,以建立获得需要的电磁环境效应等级的总体方案。评估的内容包括:a)明确预期工作的电磁环境:b)确定系统电磁环境效应功能降级准则:0确定安全裕度要
8、求;d)进行支撑性分析。系统电磁环境效应评估结果应包含在电磁环境效应控制计划中,并可用于分系统和设备电磁环境效应要求的剪裁。4. 3.1降级准则在与采购商协商后,由供应商确定每个分系统和设备的降级准则。这些准则可用于评价系统、分系统和设备的电磁环境效应故障、不希望有的响应。当分系统和设备在实验室内的干扰试验结果适用时,可用于降级准则的建立或确定。4. 3.2分析和预测为实现系统的电磁兼容,确定降级准则和安全裕度,以及发现系统设计,研制、试验和生产中的潜在问题,应对系统进行电磁兼容性分析和预测。系统电磁环境效应分析应包括预期工作的电磁环境,以及系统根据电磁兼容降级准则、安全裕度和电磁环境的分配给
9、分系统和设备的电磁干扰指标。分系统和设备分析主要基于分配的电磁干扰指标和相关的分系统和设备要求,内容包括电磁干扰发射和敏感度特性。5电磁环境效应控制要求4.1 概述应通过合理的设计对飞机系统电磁环境效应进行控制,以满足全机电磁环境效应要求。系统设计应与系统规定的电磁环境(如高强辐射场、雷电、静电)相兼容,并应考虑预期的外部环境可能导致系统效能的降低程度。所有的分系统和设备电磁在规定的电磁环境中执行预定功能时能够相互兼容的工作,设备的设计和安装应采用适当的电磁防护设计措施。4.2 电磁兼容性要求5. 2.1电气设备电气设备和控制装置的安装,应使任何一个部件或部件系统的工作不会对同时工作的、对安全
10、运行起主要作用的其他系统和部件产生不利影响。飞机上任何可能产生的电气干扰不得对飞机或其系统产生危险的影响。产生相互不利影响的因素有:a)电气设备、控制装置产生的干扰;b)电气设备、控制装置抗干扰能力;c)电气设备、控制装置之间安装位置:d)电气设备、控制装置的电线(或线束)敷设。5. 2.2电子设备无线电和电子设备、控制装置和线缆的安装应保证在任一部件或系统工作时,对民用航空规章所要求的任何其他无线电和电子部件或系统的同时工作不会有不利影响。电子设备必须被设计和安装成当由于电源供电瞬变或其他原因产生的瞬变时不会导致重要负载不工作。电子设备电磁兼容性应考虑可能有的干扰源包括:a)无线电发射机发射
11、的基波、谐波及杂散发射;b)接收机和计算机的电磁泄漏:c)旋转设备和荧光照明工作时伴随产生的宽带电磁频谱:d)各种机电开关、电子开关产生的宽带干扰;e)交流电源系统的400HZ800HZ的基频及其谐波。应当考虑的可能的干扰耦合路径包括:a)天线之间的耦合;b)电线、电缆之间或电缆、电缆与天线馈线之间的耦合;c)天线与电线、电缆之间(包括天线至电线、电缆或电线、电缆至天线)之间的耦合;d)共阻抗耦合(包括电源共阻抗耦合和地回路耦合)。5.2.3货架产品当系统中使用货架产品时,系统中设备的选择和使用应遵循以下原则:a)如果系统要求低于设备的设计要求,则认为设备能够满足系统要求。同时,应提供相关的电
12、磁环境效应试验报告,以充分证明其兼容性。然而,与分系统和设备相关要求的符合性不应免除供应商承担的系统兼容性的责任;b)由于试验报告的无效性而使得符合性要求不能被证明时,可按照与采购商达成的协议通过实验室试验或预测分析的方法取得认证资格;c)完成评估之后,如果确定必须使用更加严格的要求,应由供应商负责执行相关要求,或按照与采购商达成的协议选用其他能满足要求的设备。5.3 高强度辐射场(HlRF)防护高强辐射场(HlRF)防护要求包括:a)除本节(d)规定以外,对于其功能失效会影响或妨碍飞机继续安全飞行和着陆的每个电气和电子系统必须设计和安装,以符合以下要求;b)当飞机暴露HIRF环境I时和暴露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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