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司股权转让合同范本(31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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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公司股权转让合同范本(31篇)关于公司股权转让合同范本(精选31篇)关于公司股权转让合同范本篇1转让方)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鉴于甲方在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合法拥有股权,现甲方有意转让其在标的公司部分股权。鉴于乙方同意受让甲方在标的公司拥有股权。鉴于标的公司股东会决议也同意由乙方受让甲方在标的公司拥有的股权,其余股东同意该权利受让行为并放弃对该部分转让权利的优先受让权。甲乙双方经自愿、平等、友好协商,就标的公司股权转让合同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股权转让1、甲方同意将其在标的公司所持部分股权,即标的公司注册资本的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受让。2、甲方同意出售而乙方同意购买股权,包括该股
2、权项下所有的附带权益及权利,且上述股权未设定任何(包括但不限于)留置权、抵押权及其他第三者权益或主张。第二条股权转让价格及价款的支付方式1、甲方同意根据本合同所规定的条件,以公司拥有的股权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以此价格受让该股权。2、乙方同意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让款以货币形式完成交割。第三条甲方声明1、甲方为本协议第一条所转让股权的唯一所有权人。2、甲方作为标的公司股东已完全履行了公司注册资本的出资义务。第四条乙方声明1、乙方以出资额为限对标的公司承担责任。2、乙方承认并履行标的公司修改后的章程。3、乙方保证按本合同第二条所规定方式支付股权转让款。第五条股权转让有关费用和变更登记手续1、双方同意办
3、理与本合同约定的股权转让手续所产生的有关费用由方承担。2、乙方支付全部股权转让款后,双方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第六条有关股东权利义务1、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甲方不再享有转让部分股权所对应的标的公司股东权利同时不再履行该部分股东义务。2、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乙方享有标的公司持股部分的股东权利并履行股东义务。必要时,甲方应协助乙方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包括以甲方名义签署相关文件。第七条协议的变更和解除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变更或解除本协议,但甲乙双方需签订变更或解除协议书。1、由于不可抗力或由于一方当事人虽无过失但无法防止的外因,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2、一方当事人丧失实际履约能力;3、由于一
4、方违约,严重影响了另一方的经济利益,使合同履行成为不必要;4、因情况发生变化,当事人双方经过协商同意;5、合同中约定的其它变更或解除协议的情况出现。第八条违约责任1、如协议一方不履行或严重违反本协议的任何条款,违约方须赔偿守约方的一切经济损失。除协议另有规定外,守约方亦有权要求解除本协议及向违约方索取赔偿守约方因此蒙受的一切经济损失。2、如果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第二条的规定按时支付股权转让款,每延迟一天,应按延迟部分价款的支付滞纳金。乙方向甲方支付滞纳金后,如果乙方的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超过滞纳金数额,或因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其它损害的,不影响甲方就超过部分或其它损害要求赔偿的权利。第九条保密条款1
5、、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向其他第三人泄漏在协议履行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或相关信息,也不得将本协议内容及相关档案材料泄漏给任何第三方。但法律、法规规定必须披露的除外。2、保密条款为独立条款,不论本协议是否签署、变更、解除或终止等,本条款均有效。第十条争议解决条款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1、将争议提交按照提交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甲乙双方均有约束力。2、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一条生效条款及其他1、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2、本协议生效后,如一
6、方需修改本协议的,须提前十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经双方书面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3、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其余送有关部门审批或备案,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4、本协议于年月日订立于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年一月日年一月日关于公司股权转让合同范本篇2转让方:(简称甲方)受让方:(简称乙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注册资金为人民币100O万元。甲方自愿将其持有的公司股权转让给乙方;经公司股东会通过,并征得他方股东的同意,现甲乙双方协商,就转让股权一事,达成协议如下:一、甲方自愿将其持有的公司%的股权转让
7、给乙方。二、甲方保证对其拟转让给乙方的股权拥有完全、有效的处分权,保证该股权没有质押,并免遭第三人追索,否则应由甲方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三、有关公司盈亏(含债权债务)的分担。1、本协议书生效后,乙方按受让股权的比例分享_公司的利润,分担相应的风险及亏损。2、甲方承诺:截止到一年月日,公司所负债务共计万元,由甲方负责偿还,与乙方无关。股权转让后,因甲方债务披露遗漏,导致乙方或公司承担在股权转让前的债务,乙方及公司有权向甲方追偿。具体债务清单附后作为本协议附件。四、权利与义务:本协议签订后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办理股权转让手续,并在本协议签订后日内协助完成该股权的变更登记。五、违约责任:
8、本协议书一经生效,双方必须自觉履行,任何一方未按协议书的规定全面履行义务,违约方向守约方承担一万元违约金。六、纠纷的解决: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提交绵阳仲裁委员会仲裁;七、有关费用负担:在转让过程中,发生的与转让有关的费用(如公证、审计、工商变更登记等),由方承担。产生的税费属于各自应当承担的部分由各自承担。八、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司执四份并报相关部门备案。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一日年一月B关于公司股权转让合同范本篇3本协议由以下各方授权代表于年月一日于签署:
9、股权受让方:,是一家依照中国法律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公司(以下简称受让股东),其法定地址位于号楼。股权出让方:,是一家依照中国法律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公司(以下简称出让股东),其法定地址位于._区_大街号。前言1.鉴于股权出让方与(以下简称某某)于年月日签署合同和章程,共同设立公司(简称目标公司),主要经营范围为等。目标公司的营业执照于年月日签发。2.鉴于目标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元人民币(RMB),股权出让方为目标公司之现有股东,于本协议签署日持有目标公司百分之(一%)的股份;股权出让方愿意以下列第2.2条规定之对价及本协议所规定的其他条款和条件将其持有的目标公司的百分之(一%)股份转让予股权受让
10、方,股权受让方愿意在本协议条款所规定的条件下受让上述转让之股份及权益。据此,双方通过友好协商,本着共同合作和互利互惠的原则,按照下列条款和条件达成如下协议,以兹共同信守:第一章定义1.1 在本协议中,除非上下文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1)中国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包括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及我国台湾地区);(2)人民币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货币;(3)股份指现有股东在目标公司按其根据相关法律文件认缴和实际投入注册资本数额占目标公司注册资本总额的比例所享有的公司的股东权益。一般而言,股份的表现形式可以是股票、股权份额等。在本协议中,股份是以百分比来计算的;(4)转让股份指股权出让方根据本协议
11、的条件及约定出让的其持有的目标公司的百分之的股权;(5)转让价指第2.2及2.3所述之转让价;(6)转让完成日期的定义见第5.1条款;(7)现有股东指在本协议签署生效之前,日期最近的有效合同与章程;中载明的目标公司的股东,即出让股东和本协议股权出让方;(8)本协议:指本协议主文、全部附件及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列为本协议附件之其他文件。1.2 章、条、款、项及附件分别指栖协议的章、条、款、项及附件。1.3本协议中的标题为方便而设,不应影响对本协议的理解与解释。第二章股权转让2.1 甲方双方同意由股权受让方向股权出让方支付第2.2条中所规定之现金金额作为对价,按照本协议第四章中规定的条件收购转让股份。
12、2.2 股权受让方收购股权出让方转让股份的转让价为:人民币万元。2.3 3转让价指转让股份的购买价,包括转让股份所包含的各种股东权益。该等股东权益指依附于转让股份的所有现时和潜在的权益,包括目标公司所拥有的全部动产和不动产、有形和无形资产的百分之)所代表之利益。转让价不包括下列数额:(八)本协议附件2中未予列明的任何目标公司债务及其他应付款项(以下简称未披露债务),和(b)目标公司现有资产与附件1所列清单相比,所存在的短少、毁损、降低或丧失使用价值(统称财产价值贬损)。2. 4对于未披露债务(如果存在的话),股权出让方应按照该等未披露债务数额的百分之承担偿还责任。2. 5本协议附件2所列明的债
13、务由股权受让方承担。2.6本协议签署后个工作日内,股权出让方应促使目标公司向审批机关提交修改后的目标公司的合同与章程,并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提交目标公司股权变更所需的各项文件,完成股权变更手续,使股权受让方成为目标公司股东。第三章付款3.1股权受让方应在本协议签署后十五(15)人工作日内,向股权出让方支付部分转让价,计人民币万元,并在本协议第4.1条所述全部先决条件于所限期限内得到满足后十五(15)个工作日内,将转让价余额支付给股权出让方(可按照第3.2条调整)。3. 2股权受让方按照本协议第3.1条支付给股权出让方的转让价款项应存入由股权出让方提供、并经股权受让方同意的股权出让方之独立银行账户
14、中,由甲乙双方共同监管。具体监管措施为:股权受让方和股权出让方在本协议第3.1条所述转让价支付前各指定一位授权代表,共同作为联合授权签字人(上述两名联合授权签字人合称联合授权签字人),并将本方指定的授权代表姓名、职务等书面通知对方。在上述书面通知发出后和本协议第3.1条所述转让价支付前,联合授权签字人应在共同到上述独立银行账户的开户银行办理预留印鉴等手续,以确保本条所述监管措施得以实施。该账户之任何款额均须由联合授予权签字人共同签署方可动用。如果一方因故需撤换本方授权代表,应提前三个工作日向对方发出书面通知,并在撤换当日共同到开户银行输预留印鉴变更等手续。未经股权受让方书面同意,股权出让方不得
15、以任何理由撤换该股权受让方授权代表。3.3在股权受让方向股权出让方支付转让价余额前,如发现未披露债务和/或财产价值贬损,股权受让方有权将该等未披露债务和/或财产价值贬损数额的百分之六十三(63%)从股权受让方应向股权出让方支付的转让价余额中扣除。在股权受让方向股权出让方支付转让价余额后,如发现未披露债务和/或财产价值贬损,股权出让方应按照该等未披露债务和/或财产价值贬损数额的百分之六十三(63%)的比例将股权受让方已经支付的转让价返还给股权受让方。3.4本协议项下,股权转让之税费,由甲、乙双方按照法律、法规之规定各自承担。第四章股权转让之先决条件4.1只有在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二十四(24)个月内
16、下述先决条件全部完成之后,股权受让方才有义务按本协议第三章的相关约定履行全部转让价支付义务。(1)股权出让方已全部完成了将转让股份出让给股权受让方之全部法律手续;(2)股权出让方已提供股权出让方董事会(或股东会,视股权出让方公司章程对相关权限的规定确定)同意此项股权转让的决议;(3)作为目标公司股东的已按照符合目标公司章程规定之程序发出书面声明,对本协议所述之转让股份放弃优先购买权。(4)股权出让方已经按照中国法律法规之相关规定履行了转让国有股份价值评估手续,以及向中国财政部或其授权部门(以下简称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提出股份转让申请,并且已经取得了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批准;(5)股权出让方已履行了
17、转让国有股份所需的其他所有必要程序,并取得了所有必要的许可转让文件;(6)股权出让方已签署一份免除股权受让方对股权转让完成日之前债务以及转让可能产生的税务责任的免责承诺书;(7)股权出让方已完成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对股权转让所要求的变更手续和各种登记;(8)股权受让方委聘之法律顾问所已出具法律意见,证明股权出让方所提供的上述所有的法律文件正本无误,确认本协议所述的各项交易协议为法律上有效、合法,及对签约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4.2股权受让方有权自行决定放弃第4.1条中所提及的一切或任何先决条件。该等放弃的决定应以书面形式完成。4.3倘若第4.1条中有任何先决条件未能于本协议第4.1条所述限期内实现
18、而股权受让方又不愿意放弃该先决条件,本协议即告自动终止,各方于本协议项下之任何权利、义务及责任即时失效,对各方不再具有拘束力,届时股权出让方不得依据本协议要求股权受让方支付转让价,并且股权出让方应于本协议终止后,但不应迟于协议终止后十四(14)个工作日内向股权受让方全额退还股权受让方按照本协议第3.1条已经向股权出让方支付的转让价,并返还该笔款项同期产生的银行利息。4.4根据第4.3条本协议自动终止的,各方同意届时将相互合作输各项必要手续转让股权再由股权受让方重新转回股权出让方所有(如需要和无悖中国当时相关法律规定)。除本协议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股权受让方不会就此项股权转让向股权出让方收取任何
19、价款和费用。4.5各方同意,在股权出让方已进行了合理的努力后,第4.1条先决条件仍然不能实现进而导致本协议自动终止的,不得视为股权受让方违约。在此情况下,各方均不得及/或不会相互追讨损失赔偿责任。第五章股权转让完成日期5.1本协议经签署即生效,在股权转让所要求的各种变更和登记等法律手续完成时,股权受让方即取得转让股份的所有权,成为目标公司析股东。但在第四章所规定的先决条件于本协议第4.1条所规定的期限内全部得以满足,及股权受让方将转让价实际支付给股权出让方之日,本协议项下各方权利、义务始最终完成。第六章董事任命6.1股权受让方有权于转让股份按照本协议第4.1条第(9)款过户至股权受让方之后,按
20、照目标公司章程第七章之相应规定委派董事进入目标公司董事会,并履行一切人微言轻董事的职责与义务。第七章陈述和保证7.1本协议一方现向对方陈述和保证如下:(1)每一方陈述和保证的事项均真实、完整和准确;(2)每一方均为一家具有法人资格的公司,按中国法律设立并有效存续,拥有独立经营及分配和管理其所有资产的充分权利;(3)具有签订本协议所需的所有权利、授权和批准,并且具有充分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每项义务所需的所有权利、授权和批准;(4)其合法授权代表签署本协议后,本协议的有关规定构成其合法、有效及具有约束力的义务;(5)无论是本协议的签署还是对本协议项下义务的履行,均不会抵触、违反或违背其营业执照/商业
21、登记证、章程或任何法律法规或任何政府机构或机关的批准,或其为签约方的任何合同或协议的任何规定;(6)至本协议生效日止,不存在可能会构成违反有关法律或可能会妨碍其履行在本协议项下义务的情况;(7)据其所知,不存在与本协议规定事项有关或可能对其签署本协议或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义务产生不利影响的悬而未决或威胁要提起的诉讼、仲裁或其他法律、行政或其他程序或政府调查;(8)其已向另一方披露其拥有的与本协议拟订的交易额关的任何政府部门的所有文件,并且其先前向它提供的文件均不包含对重要事实的任何不真实陈述或陈述而使该文件任何内容存在任何不准确的重要事实。7.2股权出让方向股权受让方作出如下进一步的保证和承诺。
22、(1)除于本协议签署日前以书面方式向股权受让方披露者外,并无一股权出让方所持目标公司股权有关的任何重大诉讼、仲裁或行政程序正在进行、尚未了结或有其他人威胁进行;(2)除本协议签订日前书面向股权受让方披露者外,股权出让方所持目标公司股权并未向任何第三者提供任何担保、抵押、质押、保证,且股权出让方为该股权的合法的、完全的所有权人;(3)目标公司于本协议签署日及股权转让完成日,均不欠付股权出让方任何债务、利润或其他任何名义之金额。7.3股权出让方就目标公司的行为作出的承诺与保证(详见附件3:股权出让方的声明与保证)真实、准确,并且不存在足以误导股权受让方的重大遗漏。7.4除非本协议另有规定,本协议第
23、7.1条及第7.2条的各项保证和承诺及第八章在完成股份转让后仍然有法律效力。7.5倘若在第四章所述先决条件全部满足前有任何保证和承诺被确认为不真实、误导或不正确,或尚未完成,则股权受让方可在收到前述通知或知道有关事件后14日内给予股权出让方书面通知,撤销购买转让股份而无须承担任何法律责任。7.6股权出让方承诺在第四章所述先决条件全部满足前如出现任何严重违反保证或与保证严重相悖的事项,都应及时书面通知股权受让方。第八章违约责任8.1如发生以下任何一事件则构成该方在本协议项下之违约:(1)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任何条款;(2)任何一方违反其在本协议中作出的任何陈述、保证或承诺,或任何一方在本协议中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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