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安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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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文安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修改方案二o二O年九月前言文安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以下简称(规划)自批准实施以来,不断完善各项政策措施,加强宏观管理,在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县域生态环境、规范县域集聚发展和保障重点建设项目用地等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但随着社会经济快速发展,文安县正面临重大的机遇与挑战,现行规划面临诸多新形势、新问题。雄安新区的设立,为文安县实施基础设施建设和承接产业转移带来诸多机遇;津石高速的实施建设,将完善区域路网结构,促进对外经济往来,为文安县社会经济的发展提供巨大的支撑与推动。因此,依据河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规范土地利用总体
2、规划修改调整和实施管理的通知(冀国土资办字201420号)等文件的要求,为适应县域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求,推进京津冀一体化建设、综合交通网络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促进县域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需要修改调整文安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便于今后加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确保区域土地统筹利用,在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前提下,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对土地资源的需求。目录一、基本情况1(一)地理位置1(二)自然条件11 .地质地貌12 .气候气象13 .河流水文14 .土壤2(三)社会经济条件2二、规划实施情况3(一)土地利用现状31.农用地32 .建设用地33 .未利用地3(二)现行
3、规划指标执行情况31.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执行情况分析32 .建设用地总规模执行情况分析43 .新增建设用地使用情况分析44 .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情况分析55 .节约集约用地情况分析5三、规划修改必要性分析6(一)培育新产业新动能,推进产业结构新优化的需要6(二)加强生态保护、环境治理,打造优美自然生态环境的需要7(三)落实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需要7(四)改善民生,全面提高群众幸福感、获得感的需要7(五)落实防灾减灾救灾理念,推进河道内村庄搬迁的需要.7四、规划修改的指导原则和依据9(一)指导思想9(二)规划修改原则91.总量平衡和布局限制原则92 .节约集约用地原则93
4、.公众参与原则94 .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的原则105 .“多规合一”原则10(三)规划修改主要依据10五、规划修改具体方案11(一)规划修改范围11(二)调出地块情况11(三)调入地块情况151.推进城中村改造152 .推动新民居建设163 .支持新产业新动能发展174 .保障民生及基础设施建设205 .满足河道内村庄搬迁安置用地需求22(四)土地利用结构调整情况241 .农用地结构调整242 .建设用地结构调整243 .其他土地结构调整25(五)建设用地管制分区调整情况251 .允许建设区调整252 .有条件建设区调整253 .限制建设区调整254 .禁止建设区调整25(六)规划重点建设项目
5、调整情况25六、规划修改方案的可行性分析27(一)规划修改对规划目标影响分析271.对耕地保护目标及质量的影响272 .对基本农田的影响273 .对建设用地的影响27(二)规划修改对土地利用布局变化影响分析28(三)规划修改对环境影响分析28(四)规划修改对经济发展影响分析29(五)规划修改与相关规划衔接情况29(六)规划修改与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衔接情况29(七)规划修改对节约集约用地影响分析30七、结论31(一)结论31(二)规划实施保障措施311 .加强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312 .严格建设项目用地审批管理323 .加快规划管理信息系统建设324 .建立健全公众参与制度325 .严格落实节约集
6、约用地制度33附表34附件51一、基本情况(一)地理位置文安县位于东经116。12,116。45,北纬38。4339。03之间,地处廊坊市南部,东临天津静海县,西与雄安新区、任丘市毗邻,南与大城县接壤,北与霸州市隔大清河相望。文安县东西长44.25公里,南北宽31.25公里,县域总面积1036.89平方公里。地理位置十分优越,地处京津保三角腹地,北距北京140公里,东距天津85公里,西距保定90公里,京九铁路贯穿南北,106国道、廊泊线、静王线等3条国、省公路干线纵横交错,“六纵四横”的路网体系日益完善。(二)自然条件1 .地质地貌文安县处于华北平原相对地下部位一古道冲击平原,地势西高东低,最
7、高点为大留镇大李村北洼,海拔7.8米(黄海高程),最低点为马武营东南,海拔2.1米(黄海高程),最大自然坡降1/5000,西靠白洋淀,北接大清河,东临子牙河,三面环水,自然形成以马武营为中心的封闭洼地一文安洼。洼岗交错,地形复杂。1956年在文安北部开挖赵王新渠,把文安洼分成文安大洼和牛角洼两部分。2 .气候气象根据全国气候区划,文安县处于暖温带亚湿润气候区,属于大陆性季风气候,全年四季分明,冬季寒冷干燥,降水稀少;夏季湿热多雨;春秋两季冷暖干湿相互过渡,风多雨少。3 .河流水文文安县境内主要河流有三条,分别为大清河、赵王新渠和赵王新河。大清河上游支流繁多,大都发源于太行山山区或者山麓地带,是
8、海河流域大清河水系干流,境内流程637公里,一般从滩地至河底深度4-6米,该河自1976年后改为灌溉河,以灌溉为主。4 .土壤文安县分为3个土类,9个亚类,13个土属,50个土种。其中潮土、草甸土类、盐土类占总面积的比例分别为95.6%、3.1%,1.3%o(三)社会经济条件文安县现辖12个镇(文安镇、苏桥、新镇、左各庄、史各庄、大留镇、孙氏、滩里、赵各庄、大柳河、兴隆宫、德归)、1乡(大围河回族满族乡)、5个国营农场(黄甫农场、李庄农场、界围农场、新桥农场、小务农场),共383个行政村。2018年文安县总人口55.42万人,城镇化率达56%。文安县近年来综合经济实力稳步提升。2018年全县地
9、区生产总值完成165.02亿元,增长8.3%;全县完成财政收入20.25亿元,增长18.1%;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11.44亿元,增长18.3%;固定资产投资完成168.99亿元,增长10.6%;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完成46.52亿元,增长3.5%;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完成78.48亿元,增长8.5%;城镇和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达到38064元、16727元,分别增长8.6%和8.7%o二、规划实施情况(一)土地利用现状根据2018年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数据显示,文安县土地面积为103689.77公顷,土地利用具体情况如下:1.农用地2018年全县农用地面积为78243.78公顷,占土地总面
10、积的75.46%。其中:耕地面积为61056.4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58.89%;园地面积为1273.8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23%;林地面积为6319.52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6.09%;其他农用地面积为9593.92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9.25%。2 .建设用地2018年全县建设用地总面积为20218.7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9.50%o其中:城镇用地6200.92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5.98%,农村居民点用地9085.0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8.76%;采矿用地1283.6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24%;交通水利用地3058.8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95%;其他建设用地59
11、0.2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57%o3 .未利用地2018年全县未利用地总面积5227.2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5.04%o其中:水域面积3271.0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3.15%;自然保留地面积1956.1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89%o(二)现行规划指标执行情况1 .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执行情况分析文安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确定的耕地保有量指标为53500.00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45669.02公顷。2018年文安县耕地面积为61056.45公顷,高于规划期末耕地保有量指标,完成耕地保护任务。依据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文安县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45808
12、.07公顷,较规划确定的基本农田保护目标多139.05公顷,完成上级下达的基本农田保护任务。2 .建设用地总规模执行情况分析文安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确定的建设用地总规模指标为20002.05公顷。其中,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指标16396.83公顷,城镇工矿用地规模指标为7215.18公顷。2018年文安县建设用地总规模为20218.73公顷,较规划期末建设用地控制指标(20002.05公顷)多216.68公顷。其中,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为16569.57公顷,较规划期末城乡建设用地控制指标(16396.83公顷)多172.74公顷;城镇工矿用地规模为7484.52公顷,较规划期末
13、城镇工矿用地控制指标(7215.18公顷)多269.34。文安县建设用地总规模、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和城镇工矿用地规模均突破规划控制指标,主要为采矿用地、农村建设用地腾退难度大,加上园区建设加快,新增规模相继落地,使得建设用地增长速度较快。3 .新增建设用地使用情况分析文安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确定的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为2335.16公顷,其中,新增建设占用耕地指标为1516.68公顷。规划实施至2018年,文安县共使用新增建设用地规模1288.73公顷,占用耕地992.32公顷,均未突破规划期末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指标(2335.16公顷)和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指标(1516.68
14、公顷)。4 .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情况分析2010-2018年,文安县通过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505.53公顷,与规划安排的土地整治补充耕地规模1332.10公顷相比,相差826.57公顷,需要加大补充耕地力度。5 .节约集约用地情况分析2018年,文安县人均城镇工矿用地面积为179.65平方米/人,与规划期末人均城镇工矿用地指标162平方米/人相比,超出17.65平方米/人,应注重提升土地集约利用水平;2018年全县建设用地地均GDP为81.82万元/公顷,较2009年的54.38万元/公顷有明显提高。三、规划修改必要性分析文安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自批准实施以来,对
15、文安县经济社会发展起到了重要指导和保障作用。在京津冀协同发展、维安新区规划建设等一系列重大战略深入推进的背景下,需要以新发展理念引领高质量发展:突出区域转型、整体提升,在做强优势传统产业的同时,培育新产业新动能,推进产业结构新优化;突出生态保护、环境治理,把保护和优化生态环境作为服务雄安、借势发展的首要任务,推进生态支撑新优化;突出乡村振兴、提质发展,着力推动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增美,推进农业农村发展格局新优化;突出公平普惠、共建共享,强化社会保障,办好民生实事,推进民生保障体系新优化。因此,新形势、新发展理念对全县用地布局优化等提出了更高要求,规划需要顺应发展形势,根据县域经济社会发展需
16、求做出相应修改。(一)培育新产业新动能,推进产业结构新优化的需要规划实施以来,文安县围绕县域经济发展的总体目标,依托文安经济开发区省级园区平台,以服务京、津为导向,构筑了具有县域经济特色的产业发展格局。在新形势下,全县把加速新旧动能转换作为服务雄安、借势发展的核心要素,按照培育新产业新动能,推进产业结构新优化的发展目标,精准承接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和雄安新区产业辐射,引进培育一批先进制造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为区域经济结构调整注入新动力、增添新活力。因此,通过科学合理调整建设用地布局,优先满足新兴产业的用地需求,是推进产业结构新优化,带动全县经济高端发展,实现经济提质增效的必然要求。(二)加强
17、生态保护、环境治理,打造优美自然生态环境的需要“十三五”期间,文安县生态保护成效显著,大气污染治理成效得到巩固,水生态环境持续改善,生态建设取得新进展。在新形势下,文安县坚持把保护和优化生态环境作为服务雄安、借势发展的首要任务,持续深入开展大气、水污染治理和生态建设,打造优美自然生态环境。因此,为加强生态保护、环境治理,需要通过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保障生态重点项目建设,推进生态支撑新优化。(三)落实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需要在新形势下,文安县坚持把农业农村优先发展作为服务雄安、借势发展的重要内容,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农业农村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
18、着力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增美。因此,为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需科学合理调整建设用地布局,保障新民居建设和农业产业建设,激发“三农”发展活力。(四)改善民生,全面提高群众幸福感、获得感的需要“十三五”期间,文安县以改善民生福祉为目标,改善人居条件,优化公共服务,健全社保体系,群众生活持续改善。在新形势下,文安县坚持把健全民生保障体系、实现发展成果共享作为服务雄安、借势发展的终极目标。因此,为使发展更有温度,幸福更具质感,需要通过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保障民生、基础设施等用地需求。(五)落实防灾减灾救灾理念,推进河道内村庄搬迁的需要实施河道内村庄搬迁,是河北省委、省政府
19、贯彻落实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防灾减灾救灾新理念的一项重要决策部署,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能够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和安全水平。因此,为解决河道内村庄防洪安全隐患,顺利完成河道内村庄搬迁任务,需要通过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保障搬迁后所需的安置区规模。四、规划修改的指导原则和依据(一)指导思想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中央关于严格土地管理的新要求为指导,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强化规划统筹管控和土地用途管制,严防死守耕地红线,节约集约用好土地,调整优化城乡用地结构与布局,提高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0、的现势性、科学性和权威性,推进土地利用和管理方式的根本性转变,促进经济转型升级、新型城镇化和生态文明建设。(二)规划修改原则1.总量平衡和布局限制原则规划修改应确保规划约束性调控指标的落实,即耕地保有量不降低、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减少、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不增加。规划修改不改变基本农田保护区布局,不改变禁止建设区,不占用生态保护区的核心区。2 .节约集约用地原则规划修改应严格按照节约集约用地相关要求、准入条件和行业用地标准,以节约集约利用土地为核心,严控总量、盘活存量、集约高效。3 .公众参与原则规划修改过程中应组织相关部门共同参与,广泛听取规划修改涉及区域社会各界的意见,采纳合理性建议,并对规划修
21、改方案进行充分听证、论证,提高规划的可行性与可操作性。4 .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的原则规划修改应按照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目标和国土资源管理、生态环境保护等要求,合理调整和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总体布局,发挥土地资源利用的社会、经济、生态最佳效益。5 .“多规合一”原则规划修改应与县城乡总体规划等相关空间规划进行充分的衔接,项目选址符合区域相关发展规划,符合“多规合一”相关要求。(三)规划修改主要依据1 .文安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2 .文安县政府工作报告(2020);3 .文安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4 .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5 .文安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
22、-2020年)调整完善方案;6 .文安县城乡总体规划(2013-2030年);7 .河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规范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调整和实施管理的通知(冀国土资发(2014)20号)。五、规划修改具体方案按照河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规范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调整和实施管理的通知(冀国土资办字(2014)20号)规定,编制完成文安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方案。(一)规划修改范围本次规划修改通过对部分建设用地布局进行调整,满足城中村改造、新民居建设、新产业新动能发展、民生及基础设施建设以及河道内村庄搬迁安置的用地需求。涉及文安镇、赵各庄镇、大留镇镇、德归镇、史各庄镇、兴隆宫镇、大围河回族满族乡、大柳河镇、左
23、各庄镇、滩里镇10个乡镇和小务农场、界围农场、李庄农场、新桥农场4个国营农场,涉及调入地块22个,总面积171.7284公顷,涉及调出地块25个,总面积171.7288公顷。(二)调出地块情况按照项目建设时序,统筹优化建设用地布局,按照“保近期、保急需”的原则,将近期暂无用地意向的部分规划建设用地调出,涉及地块23块;此外,依据河北省防汛抗旱指挥部文件关于加快推进河道内村庄搬迁的通知,沙窝村、河北庄村、付王店村和杨庄子村为需实施搬迁的村庄,在文安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上述4个村已经为规划复垦村,因此,为落实搬迁安置规模,同时保证建设用地总规模不增加,需复垦一定规模村庄,涉及地块2块。综合上述,
24、本次规划修改,调出地块共25块,主要分布在小务农场、界围农场、李庄农场、新桥农场等,总面积171.7288公顷,可恢复农用地171.301公顷(其中,耕地127.3346公顷),未利用地0.4278公顷。地块TC1:面积2.4084公顷,位于界围农场,修改前规划为其他独立建设用地,修改后恢复为农用地2.4084公顷(其中,耕地2.2558公顷);管制分区由允许建设区修改为限制建设区。地块TC2:面积7.4846公顷,位于界围农场,修改前规划为其他独立建设用地,修改后恢复为农用地7.4846公顷(其中,耕地5.9603公顷);管制分区由允许建设区修改为限制建设区。地块TC3:面积2.5619公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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