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B-T11410-2023抽水蓄能电站投资编制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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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ICS27.140CCSP02NB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行业标准NB/T114102023抽水蓄能电站投资编制细则Preparationregulationforinvestmentofpumpedstoragepowerstation2023T2-28发布2024-06-28实施国家能源局目次-AX前B弓I言IV112规范性引用文件13术语和定义14目标、原则和要求25工程总投资构成26枢纽工程概算编制26.1 一般规定26.2 基础价格编制46.3 安三I三单打漏制56.4 设备价格编制565施工辅助工程概解制66.6 建虹程侬编制76.7 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专项工程概算编制86.8 机电设备
2、及安装工程概算编制86.9 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概算编制96.10 独立费用概算编制96.11 增值税编制126.12 基本预备费编制127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补偿费用概算编制128工程总概算编制138.1 工程静态投资编制138.2 分年度投资及资金流量编制1383价差预备费编制138.4 建设期利息编制1485工程总概耕制149投资估解制149.1 一般规定1492基础价格14NBr11410-20239.3 建筑、安装工程单价159.4 枢纽工程估算编制159.5 分年度投资及资金流量编制179.6 价差预备费、建设期利息、总估算编制17附录A(规范性)枢纽工程项目划分18附录B(规范性)
3、概算表格式47附录C(资料性)边远地区类别划分64图1工程总投资构成2图2枢纽工程项目投资构成3图3枢纽工程费用构成4图4独立费用构成10表1工程建设管理费费率11表2常规生产准备费费率11表3预可行性研究报告阶段其他机电设备费、安装费取值范围16刖S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国家能源局负责管理,由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提出并负责日常管理,由能源行业水电工程技术经济标准化技术委员会(NEA/TC18)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
4、请寄送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六铺炕北小街2号,邮编:100120)本文件起草单位: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可再生能源定额站)、国网新源控股有限公司、河北丰宁抽水蓄能有限公司。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张菊梅、周小溪、徐宏伟、张学清、王善春、吴强、王博、息丽琳、马赫、陈玉荣、马航飞、陆业奇、王水。引言能源行业标准NB/T35034-2014水电工程投资估算编制规定、NB/T11408-2023水电工程设计概算编制规定、NB/T11409-2023水电工程费用构成及概(估)算费用标准规定了水电工程投资估算、设计概算的项目划分、费用构成、编制原则、编制方法及费用标准,适用于常规水电站工程和抽
5、水蓄能电站工程的设计概算编制。由于抽水蓄能电站工程的建设条件、枢纽建筑物组成、建设及运行管理均具有其特殊性,上述编制规定和费用标准不能完全满足抽水蓄能电站工程投资估算、设计概算的编制需要。为适应抽水蓄能电站工程建设的特点,更好地发挥标准在抽水蓄能电站建设过程中的引导和约束作用,合理确定抽水蓄能电站工程投资,确保抽水蓄能电站造价管理科学、规范,提高造价文件的编制质量,根据关于下达2021年能源领域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及外文版翻译计划的通知(国能综通科技(2021)92号)的要求以及国家和行业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抽水蓄能电站工程建设的特点,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本文件。本文件
6、的主要技术内容是: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目标、原则和要求,工程总投资构成,枢纽工程概算编制,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补偿费用概算编制,工程总概算编制,投资估算编制。抽水蓄能电站投资编制细则1范围本文件规定了抽水蓄能电站投资估算、设计概算的项目划分、编制方法、费用构成、费用标准以及计价格式。本文件主要适用于国内新建的抽水蓄能电站投资估算、设计概算的编制。投资匡算参照执行。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NB/T10877水电工
7、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补偿费用概(估)算编制规范NB/T10968水电工程勘察设计费计算标准NB/T35034水电工程投资估算编制规定NB/T11408水电工程设计概算编制规定NB/T11409水电工程费用构成及概(估)算费用标准水电工程设计工程量计算规定(国能新能(2010)214号)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 1投资估算estimateofinvestment按预可行性研究报告阶段工程设计成果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以及行业标准编制的投资文件。3.2 ,、设计概算budgetestimateatdesignstage按可行性研究报告阶段工程设计成果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以及行业标准编制
8、的投资文件。4目标、原则和要求3.3 本文件旨在统一抽水蓄能电站投资估算、设计概算编制规则和计算方法,充分发挥标准、定额在抽水蓄能电站建设过程中的引导和约束作用,合理确定工程投资,提高投资估算、设计概算编制质量。3.4 本文件应与NB/T35034、NB/T1M08、NB/T11409、NB/T10877、NB/T10968.国能新能(2010)214号以及水电建筑工程概算定额、水电设备安装工程概算定额、水电工程施工机械台时费定额等配套使用O4. 3本文件中未详细说明的事项,应执行NB/T35034、NB/T11408.NB/T11409相关规定。5工程总投资构成工程总投资由枢纽工程投资、建设
9、征地移民安置补偿费用、价差预备费、建设期利息四项构成。工程总投资构成见图1。图1工程总投资构成6枢纽工程概算编制6.1一般规定6.1.1枢纽工程投资包括施工辅助工程投资、建筑工程投资、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专项工程投资、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投资、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投资、独立费用、增值税、基本预备费八项。枢纽工程项目投资构成见图2。图2枢纽工程项目投资构成6.1.2枢纽工程项目划分应符合本文件附录A的规定。项目划分各项下设一级(扩大单位工程)、二级(单位工程)、三级(分部工程)项目,各级项目可根据工程需要设置,但一级项目和二级项目不得合并。表A.1至表A.6中未细化的项目可根据国能新能(2010)
10、214号和工程实际需要列项。6.1.3枢纽工程费用由建筑及安装工程费、设备费、独立费用、增值税、基本预备费构成。枢纽工程费用构成见图3。6.1.4编制枢纽工程概算时,应在静态投资中顺序计列施工辅助工程投资、建筑工程投资、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专项工程投资、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投资、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投资、独立费用、增值税、基本预备费。基本预备费图3枢纽工程费用构成6.2 基础价格编制6.2.1 I基础价格包括人工预算单价,材料预算价格,施工用电、施工用水、施工用风预算价格,施工机械台时费,砂石料单价和混凝土材料单价。基础价格应按概算编制期的有关政策、规定及市场价格水平,以不含增值税的价格进行编制
11、。6.2.2 上、下库分别布置施工仓库以及施工用电、施工用水、施工用风、砂石料系统时,相应基础价格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及施工布置特点,按各分区权重综合计算;当上、下库基础价格差异较大且对上、下库投资分布影响较显著时,相关基础价格宜按上、下库分别计算。6.2.3 人工预算单价计第标准、主要材料最高限额价格、材料采购及保管费费率应按照NB/T11409执行。6.2.4 电网供电价格、柴油发电机供电价格计算应按照NB/T11408、NB/T11409执行。6.3 建筑及安装工程单价编制6.3.1 建筑及安装工程费由直接费、间接费、利润组成。6.3. 1.1直接费指施工过程中耗费的构成工程实体或独立计价
12、措施项目的费用,以及按综合计费形式表现的措施费用,由基本直接费和其他直接费组成。a) 基本直接费包括人工贽、材料费和施工机械使用费。b) 其他直接费包括冬雨季施工增加费、特殊地区施工增加费、夜间施工增加费、小型临时设施摊销费及其他。6.3.1.2间接费指建筑、安装工程施工过程中构成建筑产品成本,但又无法直接计量的消耗在工程项目上的有关费用,由企业管理费、财务费用组成。6.3.1.3利润指按抽水蓄能电站建设项目市场情况应计入建筑安装工程费用中的利润。6.3.2建筑、安装工程单价应按NB/T11408的方法计算不含增值税单价。定额消耗量和费率应执行行业定额和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有关定额和费用标准。对
13、于定额中缺项的工程单价,可采用编制补充定额的方式进行计算。6.3.3上、下库涉及海拔高程跨档时,上、下库相关枢纽建筑物宜按海拔高程分别确定人工、机械定额调整系数,输水建筑物等同时涉及两个定额调整系数档位的枢纽建筑物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综合确定人工、机械调整系数。若上、下库海拔高程调整系数对投资分布影响不显著,高海拔地区人工、机械定额调整系数也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及枢纽建筑物分布特点综合确定。6.4设备价格编制6.4.1设备价格由设备原价和运杂综合费组成。运杂综合费由运杂费、运输保险费、特大(重)件运输增加费、采购及保管费组成。各项组成内容均按不含增值税的价格编制。6.4.2设备价格编制应执行NB/
14、T11408。运杂综合费中各项费用取费费率应执行NB/T11409,主要设备运杂费率可根据抽水蓄能电站机组特点和设备价格的实际情况适当调整。6.5 施工辅助工程概算编制6. 5.1施工辅助工程指为辅助主体工程施工而修建的临时性工程,由以下扩大单位工程(一级项目)组成:施工交通工程,施工供电工程,施工供水系统工程,施工供风系统工程,施工通信工程,工程建设管理信息化数字化工程,料场覆盖层清除及防护工程,砂石料生产系统工程,混凝土生产及浇筑系统工程,导流工程,临时安全监测工程,临时水文测报和泥沙监测工程,施工及建设管理房屋建筑工程,地下施工通风工程,安全生产措施,其他施工辅助工程。7. 5.2施工交
15、通工程、施工供电工程、施工供水系统工程、施工供风系统工程、施工通信工程、工程建设管理信息化数字化工程、料场覆盖层清除及防护工程、砂石料生产系统工程、混凝土生产及浇筑系统工程、导流工程、临时安全监测工程、临时水文测报和泥沙监测工程、施工及建设管理房屋建筑工程概算编制办法应执行NB/T11408o8. 5.3地下施工通风工程指地下工程施工期内需要建设的通风设施及施工期通风设施运行、维护与管理,其投资应按设计工程量乘单价或按地下工程空间体积及单位造价指标计算,单位造价指标可根据通风条件分析确定。投资计算范围包括供风站建筑、供风干管敷设、移设和拆除、配套设施以及地下工程中机械施工通风设施运行、维护与管
16、理等。9. 5.4安全生产措施指为满足施工现场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需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施工安全标准采取的相关措施,包括购置施工安全防护用具、落实安全施工措施、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等。安全生产措施费应以建筑及安装工程费(不含安全生产措施费)合计为基数,按不低于2.5%的费率标准计算。根据工程安全生产实际需要,可适当提高安全生产费费率标准。安全生产有关政策法规调整水电工程安全生产费用标准时,应按照政策法规要求相应调整。10. 5.5其他施工辅助工程指除前述所列工程外的施工辅助工程,包括施工场地平整,施工临时支撑,施工排水,大型施工机械安装拆卸,大型施工排架、平台,施工区封闭管理
17、,施工场地整理,施工期防汛、防冰工程,施工期沟水处理工程、拦漂工程施工期运行及维护等。其中,施工临时支撑不包括已单独出项的隧洞工程钢支撑;施工排水包括施工期内需要建设的排水工程、初期和经常性排水措施及排水费用;施工区封闭管理包括施工期内封闭管理需要的措施和投入保卫人员的营房、岗哨设施及人员费用等;拦漂工程施工期运行及维护包括定期对漂浮物进行清理及对拦漂设施进行修理或维护所产生的费用。其他施工辅助工程投资应按施工辅助工程部分的第一至第十四项(施工交通工程、施工供电工程、施工供水系统工程、施工供风系统工程、施工通信工程、工程建设管理信息化数字化工程、料场覆盖层清除及防护工程、砂石料生产系统工程、混
18、凝土生产及浇筑系统工程、导流工程、临时安全监测工程、临时水文测报和泥沙监测工程、施工及建设管理房屋建筑工程、地下施工通风工程)投资合计的5%20%计算。其他施工辅助工程所包含项目中,如有费用高、工程量大的项目,可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在其他施工辅助工程项下单独列项处理,并相应减小上述百分率。6.6 建筑工程概算编制6.6.1. 1建筑工程指枢纽建筑物和其他永久建筑物,由以下扩大单位工程(一级项目)组成:上库工程、下库工程、输水建筑物、发电建筑物、升压变电建筑物、灌溉渠首建筑物、交通工程、房屋建筑工程、安全监测工程、水文测报和泥沙监测工程、消防工程、安全设施与应急工程、其他工程。其中上库工程、下库工程
19、、输水建筑物、发电建筑物、升压变电建筑物、灌溉渠首建筑物为主体建筑工程。6.6.2. 库工程、下库工程包括挡水建筑物、泄水消能建筑物、库盆处理工程、近坝岸坡处理工程、环库公路工程等。6.6.3. 1挡水建筑物包括具有拦截水流、壅高水位功能的的各类坝(闸)以及地基处理工程。发电进水口坝段、泄洪坝段、坝基及坝肩防渗工程、挡水建筑物开挖范围内的边坡开挖及支护处理工程、水库库岸防渗工程、拦漂工程均应列于本项下。混凝土坝(闸)项下应分别列出非溢流坝段、泄水坝段、进水口坝段、地基处理工程;土(石)坝项下可分别列出挡水坝段、坝身泄水建筑物和地基处理工程。6.6.2.2 泄水消能建筑物包括宣泄洪水的岸坡溢洪道
20、、泄洪洞、冲砂孔(洞)、放空洞(孔)等建筑物和进出水口边坡、溢洪道沿线边坡及岸坡和坝后泄水设施之后的消能防冲建筑物等。消能防冲建筑物可分为消能工程(水垫塘、消力池)、辅助消能工程(消力墩、消力齿、二道坝)、海漫、防冲槽、预挖及岸坡保护等。6.6.2.3 库盆处理工程包括库盆开挖、填筑以及库盆防渗工程等。6.6.2.4 环库公路工程主要指环库公路路面工程。6.6.2.5 近坝岸坡处理工程主要包括对水工建筑物安全有影响的近顷岸坡及泥石流整治,以及受泄洪雾化、冲刷等影响的下游河段岸坡防护工程。6.6.3输水建筑物包括上库进(出)水口(含闸门室)、引水隧洞、引水调压室、高压管道、尾水调压室、尾水隧洞(
21、渠)、尾水事故闸门室、下库进(出)水口(含闸门室)、补水工程等。其中补水工程指为电站水库初期蓄水、正常运行期补水等需要而兴建的永久配套工程。6.6.4交通工程包括上坝、进厂、上下库连接、对外等场内外永久性的公路、铁路、桥梁、交通洞(含进厂交通洞及设备交通洞)、水运等新建工程,以及对原有的公路、桥梁等的改造加固工程。6.6.5房屋建筑工程指为现场生产运行管理服务的房屋建筑工程,包括场地平整、辅助生产厂房、仓库、办公用房、值班公寓、附属设施、室外工程及生产运行管理设施等。办公用房、值班公寓及附属设施等在电站红线范围外建设时,为取得其建设用地发生的相关费用以及建设费用应在房屋建筑工程投资中计列。6.
22、6.6除上库工程、下库工程、输水建筑物、交通工程外,其他建筑工程项目划分应执行NB/TU408。6. 6.7建筑工程概算编制应执行NB/T11408。已发布专项投资编制细则的专项工程,应执行相应专项投资编制细则。6.7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专项工程概算编制6. 7.1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专项工程指抽水蓄能电站枢纽工程建设区内,专为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目的兴建或采取的各种保护工程和措施。7. 7.2环境保护专项工程包括水环境保护工程、大气环境保护工程、声环境保护工程、固体废物处置工程、土壤环境保护工程、陆生生态保护工程、水生生态保护工程、人群健康保护措施、景观保护工程、环境监测(调查)、其他环境保护工程
23、。8. 7.3水土保持专项工程包括枢纽工程区、弃渣场区、交通设施区、料场区、施工生产生活区内的水土保持专项工程措施、植物措施、临时措施、水土保持监测工程。6. 7.4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专项工程概算编制应执行相应专项投资编制细则。6.8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概算编制6. 8.1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指构成电站固定资产的全部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由以下扩大单位工程(一级项目)组成:发电设备及安装工程、升压变电设备及安装工程、安全监测设备及安装工程、水文测报和泥沙监测设备及安装工程、消防设备及安装工程、安全设施与应急设备及安装工程、电站智能化设备及安装工程、其他设备及安装工程。7. 8.2发电设备及安装工程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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