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2024劳动合同(30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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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2024劳动合同(30篇)合同编号:甲方(聘用单位)全称:-法定地址:邮政编码:法人代表姓名:职务:委托代理人姓名:职务:乙方(劳动者):文化程度:性别:出生日期:年一月日居民身份证号码:邮政编码:家庭住址:所属街道办事处:甲方与乙方为建立劳动关系,明确权利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第一条合同期限经双方协商,选定以下第种作为本合同的期限:1、有固定期限。本合同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其中,试用期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学徒期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B止。2、无固定期限,自年月日起到终止劳动合同条件出现时止。其中,
2、试用期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学徒期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终止劳动合同的条件为: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具体工作为:第二条工作内容1、甲方根据生产(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生产(工作)岗位,并为乙方提供必要的生产(工作)条件。2、乙方应服从甲方所安排的工种、岗位,按照甲方关于本岗位生产(工作)任务和责任制要求完成规定的数量、质量指标和生产(工作)任务。3、乙方的生产(工作)任务为:o4、甲方根据生产(工作)需要,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调换乙方的工种或岗位。第三条工作时间1、甲方安排乙方执行工作制。但甲方必须遵守以下方面:执行定时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
3、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甲方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日,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时间不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执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在保证完成甲方工作任务的情况下,工作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甲方安排乙方加班的,应安排乙方同等时间补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工资;加点的,甲方应支付加点工资。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长工作时间不受上述限制:(1)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
4、需要紧急处理的;(2)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3、休假规定(1)甲方应按国家规定保证乙方的休息权利。(2)甲方在下列节日期间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元旦;春节;国际劳动节;国庆节;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节日。(3)乙方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国家规定的带薪年休假。第四条劳动保护1、甲方应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2、甲方必须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操作规程、工作规范。3、
5、甲方必须对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4、对乙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甲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组织上岗前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在合同期内每年对乙方进行职业健康检查。5、甲方必须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保护。6、乙方在生产(工作)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在甲方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时有权拒绝执行。7、甲方安排乙方从事特种作业的,必须按国家规定对乙方进行专门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或者乙方已经过专门培训取得特种作业资格。8、甲方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9、甲方不得安排
6、女职工在经期从事高处、低温、冷水作业和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对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10、甲方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一周岁的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第五条劳动报酬1、甲方的工资分配应遵循按劳分配原则。2、甲方承诺每月日为发薪日。乙方在试用期内的工资为每月元。3、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对
7、乙方的工资报酬选择确定以下第种:(1)乙方的工资报酬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中的内部工资分配办法确定,根据乙方的工作岗位确定其每月工资为元。(2)甲方对乙方实行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相结合的内部工资分配办法,乙方的基本工资确定为每月元,以后根据内部工资分配办法调整其工资;绩效工资根据乙方的工作业绩、劳动成果和实际贡献按照内部分配办法考核确定。(3)甲方实行计件工资制,确定乙方的劳动定额应当是本单位同岗位百分之九十以上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能够完成的,乙方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按质完成甲方定额,甲方应当按时足额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4)o4、由于甲方生产任务不足,使乙方下岗待工的,甲方保证乙方的月生活费
8、不低于元。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乙方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1)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2)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3)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6、乙方事假期间,甲方扣除工资的标准为o7、乙方依法享有带薪假期(婚假、丧假、年休假、探亲假)期间的工资,按乙方的工资支付。第六条保险与福利1、甲乙双方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甲方按所在地规定的一定比例按月为乙方缴纳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费,乙方个人负担的部分,由甲方代乙
9、方在其工资中扣缴,具体缴纳办法及标准为:O甲方应当将为乙方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情况公示,乙方有权向甲方查询其各项社会保险的缴费情况,甲方应当提供帮助。2、乙方离退休,由社会保险机构按规定每月发给离退休金。失业后按规定享受失业期间的有关待遇。3、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患病、负伤、因工伤残或者患职业病以及生育,其有关保险福利待遇,按国家和省现行规定执行。如乙方发生工伤事故,甲方应负责及时救治,并在规定时间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为乙方依法办理劳动能力鉴定,并为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履行必要的义务。4、乙方其他保险福利待遇,按国家以及本省有关规定执行。第七条劳动纪律与规章1、甲方依法制定的各
10、项规章制度应向乙方公示。2、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3、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理、行政处分、经济处罚等,直至解除本合同。第八条教育和培训1、甲方应对乙方进行各种必要的政治、思想品德教育和职业技术及上岗前培训I。2、乙方应刻苦钻研业务,达到国家规定的职业技能标准或技术等级标准,持证上岗。3、甲方出资培训乙方后,乙方须为甲方服务年,否则乙方应支付甲方培训费元。第九条甲方的权利义务(一)甲方的权利1、按照岗位责任组织生产,检查考核乙方完成生产(工作)任务情况;2、按照国家法律、法
11、规和本单位有关规定,决定对乙方劳动报酬的分配形式,并对乙方实施奖励或处分;3、根据生产(工作)或调整劳动组织的需要,在征得乙方同意后变更乙方生产(工作)岗位;4、当乙方不履行本合同时,有权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申诉;5、双方约定的其他权利:(二)甲方的义务1、按照有关劳动安全、劳动保护、职业安全卫生的规定,向乙方提供必需的生产(工作)条件;2、创造条件提高乙方的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技术水平;3、根据有关规定及本合同有关条款,按时支付乙方劳动报酬并提供保险福利待遇;4、向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5、双方约定的其他义务:第十条乙方的权利义务(一)乙方的权利1
12、、享有参加业务(技术)学习(培训)、参加工会、参与民主管理和提出合理化建议、评选和被评选为先进职工(生产者)等权利;2、按照规定领取劳动报酬和享受社会保险福利待遇;3、享有休息、休假与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4、按照有关规定及本合同的有关条款,可以解除劳动合同;5、甲方不履行本合同时,乙方有权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申诉;(二)乙方的义务1、服从甲方的生产组织管理,尽职尽责,努力完成生产(工作)任务;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保守国家秘密、甲方商业秘密,爱护甲方财物;3、遵守厂纪厂规和劳动纪律,执行生产操作规程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讲究职业
13、道德;4、努力学习政治文化知识,刻苦钻研技术,不断提高专业技术水平,积极参加必要的社会活动;从事技术工种或岗位的,上岗前必须接受培训;5、双方约定的其他义务:一第十一条合同的变更1、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通知发出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2、下列情况下,甲乙双方可以变更本合同的相关内容:(1)甲方转产或调整生产任务的;(2)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并且不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的;(3
14、)由于不可抗拒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4)双方约定的其他情况:第十二条甲方对合同的解除(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1、在试用期间,乙方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录用条件为:(1) (2) (3) 2、乙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甲方规章制度或不履行劳动合同的;3、乙方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4、乙方泄漏甲方商业秘密的;5、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劳动教养的。6、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7、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地方政府规定的困难企业标准),
15、经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并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本合同。8、双方约定的其他情况:o依照第6、7项解除劳动合同时,甲方还应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终止、解除本合同:1、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达到国家规定不得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等级的;2、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4、乙方在享受法定休假、探亲假期间的;5、复员退伍义务兵和建设征地农转工人员初次参加工作未满三年的;6、义务服兵役期间的;7、担任集体协商代表在履行代表职责的;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其他情况的;9、双方约定的其他情况:第十
16、三条乙方对合同的解除(一)乙方可以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二)在下列情况下,乙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劳动合同,甲方应当支付乙方相应的劳动报酬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1、在试用期内的;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3、甲方不按国家、省和本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保险福利待遇的;4、甲方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劳动者身体健康的;5、甲方有侵害乙方合法权益行为的;6、经甲方同意,乙方自费离职学习和培训的;7、乙方参军、入学或出境定居的;8、双方约定的其他情况:(三)在下列情况下,乙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1、由甲方出资培训1(包括送大、中专院校或技
17、工学校学习),培训后为甲方服务期未满的;2、属于技术骨干,承担某项重点工程的建设、改造任务或科研项目而任务未结束的;3、双方约定的其他情况:第十四条合同续订1、劳动合同期满或甲乙双方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终止执行。如双方同意续订,应提前30日办理续订手续。逾期不办理的,则本合同视为自动续订,并应补办续订手续。2、甲方补签或续订劳动合同,双方就合同期限协商不一致时,补签或续订的合同期限应从签字之日起不得少于月。乙方符合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的,甲方应与其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第十五条甲方对乙方的补偿与赔偿(一)甲方违反劳动合同的,应按下列标准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1、甲方克扣
18、或者无故拖欠乙方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乙方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25%的经济补偿金。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要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另外支付相当于低于部分25%的经济补偿金。(二)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应根据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乙方解除本合同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1、经与乙方协商一致,甲方解除本合同的;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应根据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本
19、单位上年月平均工资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2、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由甲方解除劳动合同的;3、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裁减人员的。以上三种情况,如果乙方被解除本合同前十二个月的月平均工资高于本单位上年月平均工资的,按本人月平均工资计发。(四)甲方发生故意拖延不与乙方续订劳动合同、与乙方订立无效劳动合同、违反规定或本合同约定侵害乙方合法权益以及解除劳动合同等情形之一的,给乙
20、方造成损害,甲方应按下列规定赔偿乙方损失:1、造成乙方工资收入损失的,按乙方应得工资收入支付给乙方,并加付应得工资收入25%的赔偿费用;2、造成乙方劳动保护待遇损失的,应按国家规定补足乙方的劳动保护津贴和用品。3、造成乙方工伤、医疗待遇损失的,除按国家规定为乙方提供工伤、医疗待遇外,还应支付乙方相当于医疗费用25%的赔偿费用;4、乙方为女职工或未成年工,造成其身体健康损害的,除按国家规定提供治疗期间的医疗待遇外,还应支付相当于其医疗费用25%的赔偿费用;(五)支付乙方经济补偿时,乙方在甲方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甲方解除本合同后,未按规定给予乙方经济补偿的,除全额发给经济
21、补偿金外,还须按该经济补偿金数额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第十六条乙方对甲方的赔偿(一)乙方违反规定或本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下列损失:1、甲方为其支付的培训费和招收录用费;2、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3、本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二)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保守商业秘密事项,对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按损失的程度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第十七条违约责任1、由于甲乙双方任何一方的过错造成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法律责任;如属双方过错,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别承担法律责任。2、甲方未征得乙方同意
22、强制乙方加班加点的,除支付加班工资外,还须付给乙方两倍于加班工资的违约金。乙方已同意加班但又临时拒绝的,须按预定加班时数付给相当于两倍加班工资的违约金予甲方。3、甲方如不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和金额支付乙方工资,除付清所欠工资外,须按日支付乙方相当于所欠款额设的违约金。4、在合同期内,甲方非法单方面解除合同或乙方因甲方过错而解除合同,甲方应按乙方在本企业服务年限长短支付违约金,数额为:解除合同当年乙方月平均工资总额的两倍乘服务年限(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计)。5、乙方非法单方面解除合同,须付给甲方违约金,数额为解除合同当年乙方月平均工资总额的两倍乘合同期未满年限(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计)。6、甲、乙任何一方
23、违反本合同,给对方造成严重损失的,除承担经济责任外,还应负相应的法律责任。第十八条合同鉴证甲、乙双方签订本劳动合同后,应在十五日内将劳动合同送劳动行政部门鉴证,经鉴证后的劳动合同变更内容的应重新鉴证。第十九条劳动争议处理1、甲乙双方执行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应当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本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企业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自接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2、甲乙双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对仲裁裁决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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