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_CECS 1360-2023 建筑抗震支吊架安全监测系统技术规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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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CECST/CECS13602023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标准建筑抗震支吊架安全监测系统技术规程Technicalspecificationforsafetymonitoringsystemofbuildingseismicbracings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标准建筑抗震支吊架安全监测系统技术规程TechnicalspecificationforsafetymonitoringsystemofbuildingseismicbracingsT/CECS13602023主编单位:南京东南建筑机电抗震研究院有限公司东南大学批准单位: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施行日期:2023年11月1日2023北京中
2、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公告第1614号关于发布建筑抗震支吊架安全监测系统技术规程的公告根据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关于印发2018年第二批协会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协字(2018)030号)的要求,由南京东南建筑机电抗震研究院有限公司、东南大学等单位编制的建筑抗震支吊架安全监测系统技术规程,经协会抗震专业委员会组织审查,现批准发布,编号为T/CECS13602023,自2023年11月1日起施行。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二O二三年六月二十八日-J1.X.1刖三建筑抗震支吊架安全监测系统技术规程(以下简称规程)是根据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关于印发2018年第二批协会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
3、标协字(2018)030号)的要求进行编制。编制组经深入调查研究,总结科研成果和实践经验,参考国内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本规程。本规程共分7章和1个附录,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系统设计、系统安装与施工、系统验收、系统运行、系统维护等。本规程的某些内容可能直接或间接涉及专利,本规程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本规程由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抗震专业委员会归口管理,由南京东南建筑机电抗震研究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反馈给南京东南建筑机电抗震研究院有限公司(地址:南京市滦水区秦淮大道288号,幸庄科技产业园独栋总部区F5,邮编:2
4、11200,邮箱:)O主编单位:南京东南建筑机电抗震研究院有限公司东南大学参编单位:金陵科技学院江苏壹鼎固机电科技有限公司上海深物控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大连理工大学同济大学江苏诚晖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深圳市置华机电设备有限公司江苏优尚建筑装配科技有限公司四川省建筑设计研究院中南建筑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江苏誉朔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固耐达科技有限公司江苏齐达新材料有限公司江苏中锐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主要起草人:万春风丁幼亮伊廷华宋永生王威T李王元忠谢丽宇狄志强李学好胡斌胡紫东解放周卫斌陈庆周铁成张念松邓鲸鹏王新宇薛松涛主要审查人:叶肖伟胡明祎施敬林安永辉邓扬高迪贺军刘迎鑫1 总则(1)2 术语(2)
5、3 系统设计(4)3.1 一般规定(4)3.2 监测内容与传感器(5)3.3 数据采集(6)3.4 数据传输(7)3.5 数据库(8)3.6 系统集成(9)3.7 用户界面交互(9)4 系统安装与施工(11)4.1 一般规定(11)4.2 系统硬件安装与施工(11)4.3 系统软件测试与部署(13)4.4 系统试运行(14)5 系统验收(15)5.1 一般规定(15)5.2 质量验收划分和检验数量(15)5.3 验收方法和程序(16)5.4 工程验收(17)6 系统运行(19)6.1 数据处理(19)6.2 数据存储与管理(19)6.3 数据分析、安全预警与评估(20)7 系统维护(22)附录
6、A工程质量验收记录(23)用词说明(26)引用标准名录(27)附:条文说明(29)Contents1 Generalprovisions(1)2 Terms(2)3 Systemdesign(4)3.1 Generalrequirements(4)3.2 Monitoringcontentsandsensors(5)3.3 Dataacquisition(6)3.4 Datatransmission(7)3.5 Database(8)3.6 Systemintegration(9)3.7 Userinterfaceinteraction(9)4 Monitoringsystemdeployme
7、nt(11)4.1 Generalrequirements(11)4.2 Hardwareinstallationandconstruction(11)4.3 Softwaretestinganddeployment(13)4.4 Testoperationofsystem(14)5 Systemacceptance(15)5.1 Generalrequirements(15)5.2 Qualityacceptancedivisionandinspectionquantity(15)5.3 Acceptancemethodsandprocedures(16)5.4 Systemacceptan
8、ce(17)6 Systemoperation(19)6.1 Dataprocessing(19)6.2 Datastorageandmanagement(19)6.3 Dataanalysisandearlywarningassessment(20)7 Systemmaintenance(22)AppendixAQualityacceptancerecord(23)Explanationofwording(26)1.istofquotedstandards(27)Addition:Explanationofprovisions(29).o.为规范建筑抗震支吊架安全监测系统的技术要求,做到安全
9、适用、技术先进、数据可靠、经济合理、系统稳定,制定本规程。1. 0.2本规程适用于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9度的建筑抗震支吊架安全监测系统的设计、安装、验收、运行及维护。1.0.3建筑抗震支吊架安全监测系统的设计、安装、验收、运行及维护等除应符合本规程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和现行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有关标准的规定。2. 0.1建筑机电工程设施buildingmechanicalandelectricalequipmentengineeringfacilities为建筑使用功能服务的附属机械、电器构件、部件和系统。主要包括电梯、照明系统、应急电源、通信设备、管道系统、供暖和空气调节系统、火
10、灾报警和消防系统,以及共用天线等。2. 0.2抗震支吊架seismicbracing与建筑结构体牢固连接,以地震作用为主要荷载的抗震支撑设施。由锚固件、加固吊杆、抗震连接构件、管道连接构件及抗震斜撑组成。2. 0.3结构监测structuralmonitoring频繁、连续观察或量测结构的状态、变化特征及发展趋势,并进行分析、反馈的活动。2. 0.4监测系统monitoringsystem能实现一定监测功能的软硬件集成系统。2. 0.5监测设备monitoringequipment监测系统中,传感器、采集仪等硬件设备的统称。2. 0.6传感器sensor;transducer能感知规定的被测物
11、理量并按照一定的规律转换成可用输出信号的器件或装置,通常由敏感元件和转换元件组成。2.0.7预警earlywarning在监测数据特征值超过预警值时,监测系统发出异常情况警告的行为。2. 0.8预警值alarmingvalue针对所监测的结构可能出现的不同程度异常或危险,监测系统为监测数据特征值所设定的警戒值。2. 0.9数据清洗datacleansing发现并纠正数据文件中可识别错误的行为,包括检查数据一致性、处理无效值和缺失值等,是数据预处理的第一步。3系统设计3.1 一般规定3.1.1 建筑抗震支吊架宜通过监测系统进行安全监测。对于甲类和乙类建筑以及长期处于振动环境或地下室等潮湿环境的抗
12、震支吊架,应安装建筑抗震支吊架安全监测系统,对支吊架结构系统进行安全监测。3.1.2 2建筑抗震支吊架安全监测系统应能实现对抗震支吊架的螺栓松动、顶锚失效、环境腐蚀等病害的监测预警以及地震发生后的状态评估,同时应便于安装、维护、更换及扩展。3.1.3 建筑抗震支吊架安全监测系统应进行专项设计,专项设计的内容应包括监测内容、测点选择、设备选型、数据采集与传输、数据处理与管理、数据分析及预警评估。传感器的监测点应结合建筑和机电管线的结构特征进行优化布设,且监测点数不应少于抗震支吊架总数的5%。3.1.4 建筑抗震支吊架安全监测系统的选择、传感器的选型与布置、数据采集和传输方式,应满足监测的目的和功
13、能。3.1.5 5建筑抗震支吊架安全监测系统的计算设备可采用中心式集中计算方式,也可采用分布式边缘计算方式进行。3.1.6 6建筑抗震支吊架安全监测系统硬件应具有保护措施和可维护性,并应保证设计使用寿命。3.1.7 建筑抗震支吊架安全监测系统软件应与硬件相匹配,且应具有兼容性、可扩展性、易维护性和良好的用户使用性能。3.1.8 建筑抗震支吊架安全监测系统应根据抗震支吊架的静、动力特性,并结合长期数据积累设定监测预警值。3.1.9 9建筑抗震支吊架安全监测系统的实施不应影响抗震支吊架的抗震承载能力,不应对抗震支吊架防腐措施产生负面影响。3.1.10 10建筑抗震支吊架安全监测系统应包括传感模块、
14、数据采集与传输模块、数据处理与管理模块、数据分析与预警评估模块,并通过系统集成技术将各模块集成为统一协调的整体。各模块应符合下列规定:1传感器模块宜由结构振动监测传感器构成,传感器应实现环境激励、激振器激励或地震作用下抗震支吊架振动响应的测量;2数据采集与传输模块宜由数据采集设备、数据传输设备与线缆、数据采集与传输软件构成,应实现传感器数据高质量采集与传输;3数据处理与管理模块宜由数据预处理、中心数据库、数据查询与管理软硬件构成,应实现监测数据的处理、查询、存储与管理等功能;4数据分析与预警评估模块应实现监测数据的在线显示、数据诊断分析、安全预警及评估等功能。3.1.11 建筑抗震支吊架安全监
15、测系统应对不同层面的用户进行管理,应支持用户权限的定义和分配功能。系统根据用户的权限来操作不同的模块,宜提供基于角色的用户组管理、用户授权、注册账号和认证管理等。用户管理内容应包括用户角色定义、用户属性定义、用户标识、标识信息管理、用户鉴别、鉴别失败处理,以及访问历史管理等。3.2 监测内容与传感器3. 2.1建筑抗震支吊架的安全监测内容宜为支吊架的振动特性,应根据使用环境、受力特点、抗震设计和监测功能确定;监测项目可包括环境激励、激振器激励或者地震作用下的支吊架振动响应监测;监测参数可为加速度、速度或位移等。4. 2.2建筑抗震支吊架的病害监测宜根据建筑抗震支吊架动态特性进行分析诊断,监测物
16、理量宜采用加速度进行分析。3. 2.3振动监测的测点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测点位置应根据抗震支吊架模态分析结果进行确定,宜布置在抗震支吊架主要振型中振幅相对较大的位置,且应避开振型节点;2测点布置应便于传感器的安装、测读、维护和更换;3测点布置不应妨碍抗震支吊架的正常使用;4宜缩短信号的传输距离。3. 2.4振动监测传感器的选型应符合下列规定:1传感器应满足技术成熟、性能良好、经济实用、安装维护方便和便于系统集成;2传感器应满足监测系统对灵敏度、通频带、动态范围、量程、线性度、稳定性、供电方式及使用寿命等的要求;3传感器应在监测期间具有抗干扰能力,采集信号的信噪比应满足实际工程分析需求;4传感
17、器宜采用低功耗产品,可采用大容量电池及休眠机制延长使用时间。3.2.5振动监测传感器的采样频率应大于抗震支吊架结构拟监测频段最高频率的2倍以上,宜取2.5倍以上。3.2.6建筑抗震支吊架的振动监测宜采用主动激励方式,振动监测传感器宜与激励装置进行一体化集成。3.3数据采集3.3.1数据采集设备应与传感器的性能相匹配,应满足监测系统对数据采集模块的性能、功能、可靠性与环境适应性的要求。3.3.2数据采集设备的布置应根据建筑机电工程设施的空间特征、传感器数量及位置、网络状况等实际情况设计数据采集硬件和传感器之间的拓扑结构,宜选择采用集中采集、分散采集、拓扑混合采集、云端采集等方式。3.3.3数据采
18、集站布置应根据监测要求和信号传输距离要求确定,应满足采集硬件的工作环境要求以及电力与通信条件,同时不应影响数据质量。3. 3.4数据采集的频次应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设定,可采用全时实时采集、定时采集、触发采集和混合采集四种模式。对于地铁、综合管廊等长期振动环境下的抗震支吊架宜采用全时实时连续监测,对于一般地下室和普通房屋的抗震支吊架宜采用非全时监测方式。4. 3.5依据监测系统的监测需求,数据采集的时间可采用严格同步采集、伪同步采集和异步采集等方式,数据的采样时间长度应保障结构特征参数的提取。5. 3.6数据采样频率应能反映建筑抗震支吊架的振动行为和状态,并应满足监测数据的应用条件。对于管道的抗震
19、支吊架,监测频率的确定应同时适应管道空载和满载的情况。6. 3.7数据采集软件应实现数据采集、自动存储、缓存管理、即时反馈和自动传输等功能,并应能与数据库系统和数据分析软件实现稳定、可靠的通信。3.4数据传输3. 4.1数据传输应确保系统各模块之间无缝连接,数据传输的硬件应提供满足需要的带宽和数据存储空间。4. 4.2数据传输连接方式可分为有线传输和无线传输,传输方式的选择宜依据工程现场实际情况及网络条件确定。5. 4.3数据有线传输方式的选用宜符合下列规定:1当传输距离相对较短且无强电磁干扰时,可采用模拟信号进行传输;2当传输距离较远或有较强电磁干扰时,宜采用RS-485.工业以太网等数字信
20、号或光纤传输技术进行传输。3.4.4数据无线传输方式宜选用电磁波传输技术,信号发射装置和接收装置应远离强电磁干扰源。3.4.5监测现场与监控管理中心之间的远距离数据传输宜采用光纤传输技术、无线传输技术或两者相结合的方式。3.4.6数据传输硬件的性能规格与指标、安置和防护、线路布设拓扑设计等应满足监测系统具体需求,并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综合布线系统电气特性通用测试方法YD/T1013的有关规定。3.4.7数据传输同步方式可分为基于信号的同步和基于时间的同步,应依据监测系统需求和结构特点进行选择。3.4.8数据传输质量的控制宜根据传感器单位时间采集的数据量大小,结合设计的实际通信传输能力对数据进行分
21、包处理,并以“包”为单位实施传输,同时应监测信号在传输过程中的衰减问题。开发的数据传输软件在设计中应采用应答模式,并宜引入检校一重发一补发机制进行误码控制。3.5数据库3. 5.1监测系统数据库设计应遵循数据库系统的可靠性、先进性、开放性、可扩展性、标准性和经济性的基本原则,应保证数据的共享性、数据结构的整体性、数据库系统与应用系统的统一性。4. 5.2监测系统数据库设计时应根据传感器数量、采样频率、监测时间等因素估计数据库的容量,保证数据存储和使用,从整体上应满足系统设计的合理性。5. 5.3数据库数据装载宜包括数据筛选、输入、校验、转换和综合等主要步骤。6. 5.4数据库系统的选型宜支持对
22、海量数据的高效管理机制、异常情况下的容错功能、数据库系统恢复功能,数据库系统应支持分布式数据管理功能,包括分布式数据存储、复制、数据透明访问等。7. 5.5数据库的管理功能宜包括监测设备管理、监测信息管理、抗震支吊架信息管理、预警评估信息管理、数据转储管理,以及安全管理。8. 5.6数据库的组成架构应与数据库的功能相对应,宜划分为监测设备数据库、监测信息数据库、抗震支吊架信息数据库、预警评估信息数据库和用户数据库等。3.5.7数据库应建立在清晰、简明、标准化的数据元上,保证用户方便、快速、准确地检索到所需信息。3.6 系统集成3. 6.1系统集成应确保各个子系统和模块的兼容性、数据传输可靠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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