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远程监控技术规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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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ICS点击此处添加ICS号CCS点击此处添加CCS号OB中华人民共和国家标准GB/T34932XXXX代替GB/T349322017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远程监控技术规范Technicalspecificationforremotemonitoringandcontrolsystemofdistributedphotovoltaicpowergenerationsystem(征求意见稿)XXXX-XX-XX发布XXXX-XX-XX实施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目次前言II1范围32规范性引用文件33术语和定义34总体要求45技术要求4KI系统架构4KO正常运行条件5K2主站功能5K4
2、子站功能9Kh性能要求106试验检测11fi1检验分类和项目HRi)试验设备126Q试验条件12R4功能试验12IK性能试验12IA电磁兼容试验127运行维护137I基本规定137i)远程监控系统日常运维1374分布式光伏发电远程控制策略13附录A(资料性)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记录信息15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本文件代替GB/T34932-2017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远程监控技术规范,与GB/T34932-2017版比较有以下主要变化: 修改了范围中适用电压等级(见第1章): 修改了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远程监控系统的系统架构及
3、配置(见5.1); 增加了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远程监控系统的发电计划要求(见5.3.5); 修改了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远程监控系统在非紧急情况下接收电网调度控制的要求(见5.3.12); 增加了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远程监控系统的时钟同步的要求(见5.3.14); 增加了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远程监控系统的试验检测(见第6章); 增加了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远程监控系统的运行维护(见第7章);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提出并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本文件及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2017年首次发布为GB/
4、T34932-2017o 本次为第一次修订。本标准在执行过程中的意见或建议反馈至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标准化管理中心(北京市白广路二条一号,邮编100761)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远程监控技术规范1范围本文件规定了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远程监控的系统架构、功能要求、性能要求、试验检测和运行维护等技术要求。本文件适用于通过IOkV及以下电压等级并网的新建、改建和扩建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远程监控。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2887电
5、子计算机场地通用规范GB/T13729远动终端设备GB/T19964光伏发电站接入电力系统技术规定GB/T29319光伏发电系统接入配电网技术规定GB/T33593分布式电源并网技术要求GB/T33599光伏发电站并网运行控制规范基本信息GB50174电子信息系统机房设计规范D1./T634.5101远动设备及系统第5T01部分:传输规约基本远动任务配套标准D1./T634.5104远动设备及系统第5-104部分:传输规约采用标准传输协议子集的IEC60870-5-101网络访问D1./T645多功能电能表通信规约D1./T860变电站通信网络和系统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1
6、光伏发电系统photovoltaic(PV)powergenerationsystem利用太阳电池的光生伏特效应,将太阳辐射能直接转换成电能的发电系统。公共连接点pointofcommonCoupling(PCC)电力系统中一个以上用户的连接处。并网点pointofconnection对于有升压站的光伏发电系统,指升压站高压侧母线或节点。对于无升压站的光伏发电系统,指光伏发电系统的输出汇总点。主站themasterstation分布式光伏远程监控系统的中心,实现分布式光伏数据采集与监控、有功功率控制、电压/无功调节等基本功能和协调控制等扩展功能。子站sub-station实现所辖范围内的光伏发
7、电信息汇集、处理、转发和控制等功能。自定义群组user-definedgroup按照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的属性(包括电网接入位置、并网电压等级、光伏发电运营模式等)对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进行分组,完成信息汇集、统计、评价等功能。4总体要求d1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远程监控应采用开放式体系结构,具备标准接口和良好的可扩展性。dZ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远程监控应遵循安全可靠、经济实用和因地制宜的原则。d1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远程监控应满足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规定的要求。AA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远程监控应在支撑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的基础上以经济优化运行为目标,对光伏发电系统进行远程监控、管理和分析。5技术要求R1系统架
8、构5.1.1 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远程监控主要包括主站、子站和通信网络,典型架构见图1。I电网调度机构信息管理区生产控制大区应用服务远动服务发布服务前置服务安全网关用户访问公用网络IOkV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图1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远程监控典型架构5.1.2 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远程监控应支持有线或无线接入,采用无线通信方式时应采取信息通信安全防护措施。5.1.3 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远程监控应包含前置服务、应用服务和远动服务。5.1.4 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远程监控子站应包含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的通信终端或本地监控。K9正常运行条件5.2.1环境条件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远程监控正常工作环境条件应满足以下要求
9、:a)温度:-20C45C;b)相对湿度:95%,无凝露;c)海拔:2000mo5.2.2电源要求5.2.2.1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远程监控宜采用来源不同电源点的双路电源供电。5.2.2.2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远程监控应配置具有备电功能的电源系统,维持系统正常工作时间应不低于2小时的不间断供电。5.2.3防雷和接地5.2.3.1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远程监控应采取有效隔离和防雷保护的措施,具体要求应符合GB/T2887的规定。5.2.3.2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远程监控的接地设计应符合GB50174的规定。K1主站功能5.3.1数据采集5.3.1.1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远程监控应配置数据采集功能,采集的模拟
10、量、开关量电气特性应符合GB/T13729的要求。5.3.1.2通过380V电压等级并网的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应至少上传并网点电流、电压、有功功率、无功功率、发电量和并网状态等信息,数据上传频率宜不低于15min.通过10(6)kV电压等级并网的光伏发电系统应实时提供以下信息:a)模拟量:并网点电压、电流、有功功率、无功功率、功率因数;b)状态量:逆变器运行状态、并网点开关、隔离开关和接地刀闸等设备状态、故障信息、远方终端状态信号和通信通道状态等信息;c)电能量:发电量、上网电量、下网电量;d)功率调节数据:有功/无功调节投退状态、调节上/下限、无功电压控制模式、异常及告警等信号;e)功率预测
11、数据;D电能质量监测数据。5.3.1.3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远程监控应具备对采集数据信息进行存储的功能,存储服务应包括:a)支持对采集的各类原始数据和应用数据进行分类存储和管理;b)支持对事件顺序记录、操作记录的存储功能;c)采集的数据宜本地保存30天,重要数据存储时间不少于3年。5.3.2数据处理5.3.2.1应具备对采集数据进行统计、处理等功能,应包括:a)支持数据源选择、自动计算周期等,支持按日、月、季、年或自定义时间段统计;b)支持统计指定量的实时最大值、最小值、平均值和发电量总加值,统计时段包括年、月、日、时等;c)支持多位置信号、状态信号的逻辑计算;d)支持统计指定量变位次数、遥控、
12、遥调次数等;e)支持统计遥控正确率和遥调响应正确率等;f)支持统计光伏发电系统公共连接点、并网点、接入点、光伏逆变器和汇流箱等重要连接点及设备的停运时间、停运次数等;g)支持对电压电流越限、功率因数和电能质量合格率等统计;h)支持人工设定数据和状态,所有人工设置的信息应能自动列表显示。5.3.2.2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远程监控应具备对采集数据信息进行合理性检查及越限告警功能,检测告警服务应包括:a)支持数据完整性检查,自动过滤坏数据,根据光伏发电运行状态,自动设置数据质量标签;b)支持设定限值,支持不同时段使用不同限值:c)告警公共服务支持告警定义、告警动作、告警分流、画面调用、告警信息存储等。
13、5.3.2.3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远程监控应具备对采集数据信息进行存储的功能,存储服务应包括:a)支持对采集的各类原始数据和应用数据进行分类存储和管理;b)支持对事件顺序记录、操作记录的存储功能;c)重要数据存储时间不少于3年。5.3.3运行监视5.3.3.1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远程监控应具备远程/本地监视功能。5.3.3.2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远程监控运行监视内容应包含但不限于变压器、开关、刀闸、母线等设备运行信息。5.3.3.3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远程监控应具备图元动态着色、动态闪烁及网络拓扑等功能,实现分布式光伏运行状态直观监视。5.3.3.4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远程监控的运行监视图宜包括索引图、
14、主接线图、间隔分图、光字牌图及网络通信状态等。5.3.4异常报警5.3.4.1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远程监控应按照事故、异常、越限、变位及告知等报警等级,实现报警信息的分级处理。5.3.4.2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远程监控应具备图形、语音、文字、打印等形式的报警功能,支持报警查询、自定义报警级别、报警统计分析、报警确认与清除、主要事件顺序显示等功能。5.3.4.3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远程监控应具备按条件检索报警信号功能。5.3.5发电计划5.3.5.1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远程监控应具备发电计划的编制和日内滚动调整。5.3.5.2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远程监控应具备发电功率预测功能,包括获取和展示数值天气预报、
15、网格化功率预测、站点功率预测、功率预测对比展示、预测结果统计分析等功能。5.3.6功率控制5.3.6.1宜具备本地/远程有功/无功功率控制功能。5.3.6.2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远程监控执行有功/无功功率控制指令的速度和精度应能满足GB/T29319的要求。5.3.6.3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远程监控宜具备馈网有功功率控制功能,响应时间应小于2s,控制精度应小于1%额定功率。5.3.6.4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远程监控应具备本地/远程启停功能。5.3.7远程控制5.3.7.1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远程监控操作和控制应能实现人工置数、标识牌操作、闭锁和解锁操作、远方控制与调节功能,应有相应的权限控制。5.3.
16、7.2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远程监控应支持多种类型的远方控制自动防误闭锁功能,包括基于预定义规则的常规防误闭锁和基于拓扑分析的防误闭锁功能。5.3.7.3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远程监控应具备向分布式光伏发电监控子站下发遥控跳闸指令的能力,控制分布式光伏发电并网点断路器跳闸。5.3.7.4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远程监控宜具备向满足可控条件的分布式光伏逆变器下发远程启停指令的能力。5.3.7.5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远程监控应具备电压无功调节功能,根据并网点电压执行电压调节策略,对分布式光伏监控子站下发参考电压、电压/无功调节策略等无功电压控制指令。5.3.7.6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远程监控宜具备有功调节功能,能够
17、按照电网调度指令响应光伏发电有功功率调度指令。5.3.7.7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远程监控宜具备序列控制功能,可预定义控制序列,控制过程中每一步的校验、控制流程、操作记录等与单点控制采用同样的处理方式。5.3.7.8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远程监控宜具备集群控制功能,可预定义分布式光伏集群,主站同时向多个分布式光伏发出控制指令。5.3.8运行分析5.3.8.1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远程监控对分布式光伏发电自定义群组和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运营评价宜包括综合发电分析、异常发电分析、电能质量分析。5.3.8.2综合发电分析应能按区域、电压等级、自定义群组、光伏发电项目等类别对象,以日、月、季、年或时间段等时间维度对
18、系统所采集的电能量进行组合分析,包括统计电能量查询、电能量同比环比分析、电能量峰谷平分析、发电趋势分析和发电高峰时段分析、排名等。5.3.8.3异常发电分析应能结合实时辐照度、环境温度等气象信息对计量及发电异常进行监测,提供光伏发电情况跟踪、查询和分析,发现设备异常、运行异常和发电异常。5.3.8.4当接入10(6)kV时电能质量分析应包括光伏发电系统公共连接点的电压、谐波、不平衡及闪变等越限统计和功率因数合格率统计等。5.3.9通信方式5.3.9.1远程监控系统与子站和调度主站间应支持MODBUS、D1./T860、D1./T634.5104、D1./T645、FTP/SFTP、UQTT和D
19、1./T634.5101等多种通信规约,支持有线和无线等多种通信方式的信息接入和转发功能。5.3.9.2通过10(6)kV电压等级并网的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子站内部宜采用光纤专网通信、载波通信或无线专网通信,光纤专网包括以太网无源光网络和工业以太网。5.3.9.3通过380/220V电压等级并网的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子站内部可采用无线专网通信和载波通信等。5.3.9.4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远程监控主站和子站之间通信可采用无线通信、以太网通信和光纤通信方式,当容量较大且地理位置较近时宜采用光纤通信,具有遥控功能需求时宜采用光纤通信方式。5.3.9.5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远程监控主站与调度主站间通信可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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