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公司违规经营投资损失线索移交登记及核查认定工作规则.docx
《集团公司违规经营投资损失线索移交登记及核查认定工作规则.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集团公司违规经营投资损失线索移交登记及核查认定工作规则.docx(8页珍藏版)》请在课桌文档上搜索。
1、XX集团公司违规经营投资损失线索移交登记及核查认定工作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立健全XX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制度体系,根据XX集团公司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规则。第二条本工作规则作为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制度体系的一部分,适用于集团及所属企业内部发现违规经营投资损失线索(以下简称“线索”)的责任追究工作。集团直属企业及所属各级全资、控股企业可参照本工作规则开展相关工作。第二章线索移交登记第三条线索来源:(一)业务管理部门(办公室、战略管理部、财务管理部、人力资源部、资本运营部、投资管理部、技术与信息部、土地房产管理部、
2、安保后勤部等)日常管理工作中发现的;(二)专业监督部门(纪委、纪检监察室、巡察办公室、外派监事会、审计法务部等)监督工作中发现的;(三)集团直属企业自查报告的;第四条业务管理部门和专业监督部门发现线索后,应填写线索移交单(见附件1),连同相关资料及时移交集团责任追究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下设的责任追究监督办公室(以下简称“追责监督办”)。移交部门应在线索移交单中明确说明违规行为属于暂行办法第二章责任追究范围中的相应情形、预计损失金额等重要信息。领导小组负责全面统一领导集团责任追究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审定责任追究体系建设方案、审核集团自查报告、确定纳入责任追究范围的线索和分类分级、设立专
3、项核查组启动调查取证工作、审核专项调查报告、审核干部管理权限内责任认定和处理意见、审定监督整改方案等。追责监督办成员包括相关业务管理部门、专业监督部门及组织部门负责人。追责监督办负责组织完善责任追究体系建设方案、组织开展集团及所属企业自查工作并形成自查报告、线索台账管理(见附件2),对线索集中登记并统一编号管理、组织相关部门核实线索并提出意见、根据责任追究范围内线索分类分级落实责任追究工作、编制责任追究工作年度预算、领导小组会务组织等。第五条专业监督部门应建立线索联席排查机制;办应组织直属企业建立定期线索排查机制。第六条在线索处理的过程中应严格执行保密制度责监督办批准,不得向无关人员披露线索信
4、息。追责监督未获追第三章初步核实第七条追责监督办牵头组织专业监督部门和相关业务管理部门,对线索及相关证据、材料进行初步核实。初步核实的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一)是否属于暂行办法中的责任追究范围;(二)是否发生暂行办法中定义的经营投资损失;(三)对违规经营投资损失责任的初步判断情况;(四)其他方面。第八条初步核实工作一般应于线索移交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根据需要可以适当延长,但最长不应超过20个工作日。第九条追责监督办组织上述部门对线索初步核实后,应当集体讨论形成初步核实意见。核实意见应全面反映上述部门对某一线索是否纳入责任追究范围的意见和依据。初步核实意见形成后,应及时报领导小组,由领导小组召开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集团公司 违规 经营 投资 损失 线索 移交 登记 核查 认定 工作 规则
链接地址:https://www.desk33.com/p-14219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