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绿色建筑工程验收标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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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绿色建筑工程验收标准目次1总则12术语23基本规定34场地与室外环境54. 1一般规定54.2 主控项目54.3 一般项目65建筑与室内环境105. 1一般规定105.2 主控项目105.3 一般项目126结构与用材166. 1一般规定166.2 主控项目166.3 一般项目167给水排水197. 1一般规定197.2 主控项目197.3 一般项目218暧通空调258. 1一般规定258.2 主控项目258.3 一般项目279电气与智能化299. 1一般规定299. 2主控项目299.3一般项目3110绿色建筑工程验收34附录A绿色建筑工程现场检验要求36附录B绿色建筑工程专项查验信息表39附
2、录C绿色建筑工程的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表41附录D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421总则.o.为推进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减少建筑碳排放,改善人居环境,统一绿色建筑工程验收要求,制定本标准。1.0.2本标准适用于福建省新建民用建筑的绿色建筑工程的验收。1.0.3绿色建筑工程验收除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和福建省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2术语2.0.1绿色建筑工程greenbuildingconstruction按照现行地方标准福建省绿色建筑设计标准DBJZT13-197设计和建造的建筑工程。2.0.2专项查验specialinspection由建设单位组织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参与方共同对建筑工程的施工
3、结果与设计文件的符合性等进行核查,并对工程是否满足建筑设计要求作出确认的活动。2.0.3现场检验in-situinspection对已经完成施工作业的分部工程,按照有关规定在工程上抽取试样,在现场进行检验或送至有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检验的活动。3基本规定3.0.1按现行地方标准福建省绿色建筑设计标准DBJ/T13-197进行设计且施工图审查合格的工程项目,必须按审查通过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和本标准要求进行绿色建筑工程验收。3.0.2绿色建筑工程验收的分项工程划分应符合表3.0.2的规定,并按各分项工程进行验收。当分项工程的工程量较大时,可由建设、监理、施工等各方协调将分项工程划分为若干个检验批进
4、行验收,验收项目、验收内容、验收标准和验收记录均应遵守本标准的规定。表3.0.2绿色建筑工程的分项工程划分序号分项工程主要验收内容1场地与室外环境I场地资源利用:2场地安全:3场地规划与室外环境控制。2建筑与室内环境1建筑空间布局:2安全耐久:3用护结构与节能:4室内声环境:5室内风环境;6室内光环境:7室内空气质量:8建筑材料与装修。3结构与用材I主体结构:2建筑材料。4给水排水1给排水系统;2节水器具与设备;3非传统水源利用:4可再生能源利用。续表3.().2序号分项工程主要验收内容5暖通空调1冷热源;2输配系统:3空气质量与舒适。6电气与智能化1供配电系统:2照明;3电气设备节能;4计量
5、与智能化:5可再生能源利用。3.O.3绿色建筑工程在施工前,建设单位应组织参建各方对绿色建筑设计及要求等进行技术交底并形成专项会审纪要。施工单位应当编制绿色建筑专项施工方案,按照施工图设计文件和绿色建筑等级要求组织施工,并经监理(建设)单位审查批准后实施。3.0.4监理单位应当编制绿色建筑专项监理方案,对施工单位是否按照施工图设计文件和绿色建筑等级要求进行施工实施监理。3.0.5绿色建筑工程的验收内容与其他单位工程或分部工程的验收内容相同且验收结果为合格时,可直接采信其结果,不再进行重复验收。3.0.6绿色建筑工程验收的现场检验应按本标准附录A的要求执行。3.0.7绿色建筑工程验收时应核对其设
6、计变更情况。当设计变更涉及建筑绿色性能时,应经原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在实施前办理设计变更手续。设计变更不得降低原设计的绿色建筑等级要求。3.0.8绿色建筑工程验收应按本标准规定进行绿色建筑专项查验。3. 0.9绿色建筑工程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在可能影响工程质量和安全,又无相关应用技术标准时,应按有关规定进行论证。4场地与室外环境4.1一般规定4. 1.1场地与室外环境分项工程验收应包括下列项目:1场地资源利用;2场地安全;3场地规划与室外环境控制。4.1.2平面布局、空间布局、主要技术指标、建设项目配套工程等建筑工程规划条件应符合规划管理部门的验收要求。4.2主控项目4. 2.
7、1场地内污染源的排放及场地与各类危险源的距离应满足相关标准要求,所采取的隔离和处理措施应符合设计要求。验收方法:对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文件、设计文件,核查场地内污染源和场地周边危险源(加油站、加气站)的位置、规模,污染物排放高度、方向及处理设备设施的落实情况。检查数量:全数检查。5. 2.2场地无障碍步行系统设置应符合设计要求。验收方法:对照总平面图、景观设计总平面图,现场核查无障碍步行系统落实情况。检查数量:全数检查。6. 2.3电动汽车车位及无障碍车位的位置和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验收方法:对照规划条件、总平面图、地下室平面图、电气设计相关图纸,现场核查电动汽车车位及
8、无障碍车位落实情况。检查数量:全数检查。7. 2.4自行车停车场所的位置和附属设施应符合设计要求。验收方法:对照景观设计图或总平面图、地下室平面图,现场核查自行车停车场所的位置和附属设施落实情况。检查数量:全数检查。8. 2.5户外活动场地的乔木、构筑物等遮阴措施应符合设计要求。验收方法:对照景观设计图或总平面图,现场核查户外活动场地的乔木、构筑物等的数量、位置和规模。检查数量:全数检查。1.1.1 2.6绿化形式和规模、植物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验收方法:对照建筑、景观施工图、相关比例计算书,核查乡土植物比例、植物配置、地下室顶板上方种植区域覆土深度、住宅建筑种植的乔木数量。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9、。4.2.7 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应符合设计要求。验收方法:对照建筑、景观施工图,核查垃圾容器、垃圾收集点的布置情况。检查数量:全数检查。4.2.8 场地内环境噪声及环境降噪措施应符合设计要求。验收方法:对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环境降噪措施设计文件等,核查噪声检测报告,现场核查环境降噪措施的落实情况。检查数量:进行现场检验时,影响声环境的每个方位设置至少1个监测点;噪声敏感建筑在离该建筑物最近的方位增加12个监测点。4.3一般项目4. 3.1地面机动车停车位的位置和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验收方法:对照总平面图,现场核查地面机动车停车位设置情况。检查数量:全数检查。5. 3.2防坠物风险的缓冲区、隔
10、离带设施应符合设计要求。验收方法:对照总平面图、建筑、景观施工图,核查缓冲区、隔离带的形式和范围。检查数量:全数检查。6. 3.3室外地面或路面防滑措施应符合设计要求。验收方法:对照总平面图、建筑、景观施工图,核查防滑材料有关检测检验报告。检查数量:全数检查。7. 3.4场地人车分流措施应符合设计要求。验收方法:对照总平面图,现场核查人行出入口、车行出入口及人行流线和车行流线的设置情况。检查数量:全数检查。8. 3.5室外健身场地面积和专用健身慢行道设置应符合设计要求。验收方法:对照总平面图、景观施工图,现场核查室外健身场地位置、面积,专用健身慢行道的宽度、长度。检查数量:全数检查。9. 3.
11、6室外吸烟区设置应符合设计要求。验收方法:对照总平面图、景观施工图,现场核查室外吸烟区位置,及与建筑出入口、新风进气口、可开启窗扇、儿童和老年人活动场地的距离;核查室外吸烟区的座椅、垃圾桶、导向标识、定位标识、警示标识的配置情况。检查数量:全数检查。10. 3.7场地内透水铺装应符合设计要求。当透水铺装下方为地下室顶板且覆土深度小于Im时,地下室顶板上方应设置排水设施。验收方法:对照景观施工图或总平面图,核查透水铺装地面的位置、面积,透水基层施工过程照片、施工验收记录以及透水铺装材料透水率、抗压强度的相关检测报告;对照地下室顶板标高施工图、景观施工图,核查地下室顶板上方排水设施相关施工组织设计
12、文件和隐蔽工程施工验收记录。检查数量:全数检查。11. .8场地内生态滞留设施、透水铺装、立体绿化、雨水利用系统、生态水景等海绵城市技术措施应符合设计要求。验收方法:对照雨水综合利用方案、雨水专项规划设计或给水排水施工图、海绵城市专项设计等相关设计文件,核查海绵城市技术措施形式、位置、面积,现场核查海绵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检查数量:全数检查。12. 3.9机动车道的降低热岛强度措施应符合设计要求。验收方法:对照景观施工图,核查机动车道路面太阳辐射反射系数检测报告;现场核查机动车道行道树的种植情况。检查数量:全数检查。13. 3.10屋面的降低热岛强度措施应符合设计要求。验收方法:对照景观施工图
13、、太阳能利用系统施工图,现场核查屋顶绿化、遮阳构件、太阳能板等的位置和规模。检查数量:全数检查。14. 3.11废弃地再生利用的改造措施应符合设计要求。验收方法:对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场地再生利用评估报告,核查其内容对应的竣工文件、检测报告。检查数量:全数检查。15. .12避雨防晒的走廊、雨棚等设施应符合设计要求。验收方法:对照总平面图、景观施工图,现场核查场地内走廊、雨棚的位置、数量。检查数量:全数检查。16. 3.13底层架空或骑楼的设置应符合设计要求。验收方法:对照总平面图、建筑施工图,现场核查底层架空和骑楼的位置、面积。检查数量:全数检查。5建筑与室内环境5.1 一般规定5.1.1
14、建筑与室内环境分项工程验收应包括下列项目:1建筑空间布局;2安全耐久;3围护结构与节能;4室内风环境;5室内声环境;6室内光环境;7室内空气质量;8建筑材料与装修。5.1.2建筑与室内环境工程的测试方法和测试条件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GB55015和建筑环境通用规范GB55016的相关规定。5.2主控项目5.2.1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应进行能效测评。验收方法:核查建筑能效测评报告。检查数量:以单体建筑为对象全数检查。5.2.2主要功能房间的室内噪声级应符合设计要求。验收方法:核查室内噪声级检测报告。检查数量:选取
15、距离户外噪声源和室内噪声源空间垂直分布最近的功能房间进行现场检验;公共建筑每类主要功能房间不得少于房间总数量的2%,并不得少于3间,房间总数量少于3间时,应全数检验;住宅建筑每类户(套)型不得少于1套,每类主要功能房间不能少于1间。5.2.3主要功能房间围护结构的隔声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验收方法:核查分户墙(隔墙)、楼板的隔声性能检测报告和楼板撞击声压级检测报告。公共建筑每类主要功能房间不得少于1间;住宅建筑每类户(套)型不少于1套,每类主要功能房间检查数量不得少于1间。5.2.4新建住宅、国家机关办公楼、医院门诊急诊楼和病房楼、中小学校、托儿所、幼儿园、老年人建筑,不得在二层及以上采用玻璃幕
16、墙。验收方法:现场核查建筑玻璃幕墙的使用情况。检查数量:全数检查。5.2.5厨房、卫生间、浴室、盥洗室的楼、地面的防水层,墙面、顶棚的防潮层设置应符合设计要求。验收方法:对照建筑施工图,核查防水、防潮材料质量证明文件和施工记录。检查数量:按厨房、卫生间、浴室、盥洗室数量的5%抽查,但均不得少于2处。5.2.6建筑标识系统设置应符合设计要求。验收方法:对照标识系统设计文件与设置说明文件,现场核查警示和引导标识系统设置情况。检查数量:不同功能区域不得少于1处。5.2.7建筑室内和建筑主出入口的禁烟标识设置应符合设计要求。验收方法:对照标识系统设计文件,现场核查禁烟标识系统设置情况。检查数量:全数检
17、查。5.2.8室内装饰装修材料的使用应符合设计要求。建筑室内空气中氨、甲醛、总挥发性有机物、氨等污染物浓度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标准GB50325中的相关规定。验收方法:核查室内空气污染物浓度检测报告。对于改善室内空气质量的功能材料,还应核查相关材料的质量证明文件并现场核查其使用部位。检查数量:室内空气污染物浓度按每个单体建筑抽取典型房间,抽检数量不得少于房间总数量的5%,并不得少于3间;房间总数量少于3间的,全数检测;样板间检测结果合格的,抽样数量减半,但不得少于3间;非全装修房间不检测。5.3一般项目1.1.1 3.1建筑室内外公共区域全龄化措施应符合设计要求。验收
18、方法:对照建筑施工图设计说明、室内装饰装修施工图,现场核查室内无障碍系统、公共区域墙柱阳角、安全抓杆或扶手的设置情况,核查无障碍电梯尺寸。检查数量:每栋单体建筑不得少于1处。1.1.2 3.2室内健身空间的设置应符合设计要求。验收方法:对照建筑施工图、室内装饰装修施工图,现场核查室内健身空间的面积、楼梯间的外窗。检查数量:全数检查。1.1.3 可重复使用的隔断(墙)设置应符合设计要求。验收方法:对照建筑及装修相关施工图、可重复使用的隔断(墙)比例计算书,核查可重复使用的隔断(墙)施工记录,现场核查可变换功能室内空间的隔断(墙)形式、位置和材料。检查数量:按可变换功能室内空间各类房间数量的10%
19、抽查,但均不得少于1间。1.1.4 保障人员安全的防护措施应符合设计要求。验收方法:对照建筑施工图、室内装饰装修施工图,现场核查窗台的高度,防护栏杆高度、垂直杆件间距,外墙饰面、门窗玻璃、幕墙意外脱落的防护措施落实情况,以及外墙饰面破(板)的使用情况。检查数量:外窗、防护栏杆应按总数量的5%进行抽查,但不少于1处;外墙全数检查。1.1.5 门窗、玻璃的安全防护功能应符合设计要求。验收方法:对照建筑设计说明、室内装饰装修施工图,核查安全防护玻璃和门窗防夹配件的质量证明文件,现场核查安全防护玻璃和门窗防夹功能的落实情况。检查数量:应按门窗总数量的5%进行抽查,但不得少于1处。5. 3.6室内地面的
20、防滑措施应符合设计要求。验收方法:对照建筑设计说明、室内装饰装修施工图,核查防滑地面的型式检验报告或现场检验报告。检查数量:每种类型地而不得少于1处。5.3.7地下建筑或设施出入口的防止雨水倒灌措施应符合设计要求。验收方法:对照建筑施工图,现场核查防止雨水倒灌措施的位置和落实情况。检查数量:全数检查。5.3.8装饰装修建筑材料的耐久性应符合设计要求。验收方法:对照建筑施工图、室内装饰装修施工图,核查外饰面材料、防水和密封材料、室内装饰装修材料的材料性能检测报告。检查数量:按抽检数量检查。5.3.9建筑幕墙玻璃的可见光反射比应符合设计要求。验收方法:对照建筑施工图,核查幕墙玻璃可见光反射比检测报
21、告。检查数量:按抽检数量检查。5.3.10空调室外机位置和风口布置应符合设计要求。验收方法:对照建筑、暧通施工图,现场核查空调室外机位置、朝向。检查数量:分体空调应按总数量的5%进行抽查,但不得少于1处;多联机空调系统应按总数量的10%进行抽查,但不得少于1处。5.3.11屋顶绿化或垂直绿化面积应符合设计要求。验收方法:对照建筑施工图、景观施工图,现场核查屋顶绿化或垂直绿化的位置和规模。检查数量:全数检查。5.3.12绿色装饰装修材料的选用应符合设计要求。验收方法:对照建筑施工图、室内装饰装修施工图,核查装饰装修材料的绿色产品认证证书或有害物质含量检测报告。检查数量:全数检查。5.3.13工业
22、化内装部品的选用应符合设计要求。验收方法:对照室内装饰装修施工图、工业化内装部品用量比例计算书,核查工业化内装部品采购合同、施工记录。检查数量:全数检查。5.3.14装修工程施工应符合土建与装修一体化设计要求。验收方法:对照建筑施工图、室内装饰装修施工图,核查施工记录,现场核查装饰装修实施情况。检查数量:住宅建筑按土建与装修一体化施工总户数的5%抽查,但不得少于5户;公共建筑按土建与装修一体化施工总房间(场所)数量的5%抽查,且不同的功能房间(场所)均不得少于1处。5.3.15公共建筑中的多功能厅、接待大厅、大型会议室、讲堂、音乐厅等有声学要求的功能房间的声学性能指标应符合设计要求。验收方法:
23、对照声学专项设计文件,核查声学指标检测报告。检查数量:全数检查。5.3.16室内天然采光和主要功能房间眩光控制措施应符合设计要求。验收方法:核查采光系数检测报告,或对照建筑施工图、室内装饰装修施工图、采光分析报告等,现场核查主要功能房间眩光控制措施、地下空间采光优化措施的落实情况。检查数量:对于采光系数,住宅建筑每类户(套)型抽检数量不少于1套,每类主要功能房间不少于1间;公共建筑每类主要功能房间抽检数量不得少于房间总数的2%,并不得少于3间;房间总数少于3间时,应全数检查。对于眩光控制措施,按各类房间数量的2%抽查,但均不得少于1间。5.3.17公共建筑主要出入口截尘设施的设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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