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海南省绿色建筑基本技术审查要点(试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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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海南省绿色建筑基本技术审查要点(试行)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5.05前言为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绿色建筑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3)1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保障性住房实施绿色建筑行动的通知(建办(2013)185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和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在政府投资公益性建筑及大型公共建筑建设中全面推进绿色建筑行动的通知(建办科(2014)39号)和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海南省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琼府办(2013)96号)等文件精神,全面推进海南省
2、绿色建筑健康、快速发展,实现“建设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绿色低碳岛”的目标,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科技与产业化发展中心共同组织国家和海南省的相关专家,经过多次研讨并广泛征求意见,编制完成了本要点。本要点以达到现行国家标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ZT50378-2014星级要求和绿色保障性住房技术导则(试行)最低分要求为基础,本着“因地制宜”和“控制增量成本”的原则,规定了规划、园林和施工图审查等部门在规划设计审查、施工图审查等阶段的审查要求。本要点共分3章,主要内容是:总则、规划设计审查要点、施工图审查要点。本要点由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科技与产业化发
3、展中心负责技术内容解释。本要点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和主要审查人:主编单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科技与产业化发展中心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参编单位:海南省建筑设计院海南城建业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服务中心中元国际(海南)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海南雅克建筑设计有限公司海南南方建设设计有限公司海南华得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海南民生置业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海南分院海南华磊建筑设计咨询有限公司海口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河南宏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海口市建筑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海南省农垦设计院清华大学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北京清华同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设计院有限
4、公司主要起草人:梁俊强马欣伯吴薇张焦宏宫玮李红潘兢李长孟向东李立新齐洪威张水弟何四元袁红葛睿婷卢家意孙吉良胡家僖朱松林飞张碧阳腾久阳胡远琨黄向东宋洪林吴坤顺徐光勇刘长安林波荣鹿勤王昌兴赵锂主要审查人:林明泉蒙少群杨胜先任崇华陈德钟国红邓新兵陈军吴润年目录1总则12规划设计审查要点23施工图审查要点103.1 园林部门审查要点103.2 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要点123.2.1 建筑专业123.2.2 结构专业233.2.3 电气专业253.2.4 给排水专业283.2.5 暖通专业361总则1.1 为全面推进海南省绿色建筑健康、快速发展,实现“建设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绿色低碳岛”的目标,制定本
5、要点。1.2 本要点适用于海南省新建居住建筑(含保障性住房),公共建筑中的办公建筑、学校建筑、商场建筑、旅馆建筑,以及多功能综合性单体建筑的相关审查。多功能综合性单体建筑中的居住和公共功能区域应分别满足对应建筑类型的相关要求。1.3 建设项目除满足本要点的相关要求外,尚应符合国家和海南省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标准、规定的要求。2规划设计审查要点2.1 项目选址应符合所在地城乡规划,且应符合各类保护区、文物古迹保护的建设控制要求。对规划设计说明、规划设计图纸和场地原始地形图等资料进行审查。项目选址应符合所在地城乡规划以及各类保护区、文物古迹保护的建设控制要求。当建设开发确需改造场地内地形、地貌、水系、
6、森林及有保留价值的植被等环境现状时,规划设计说明中应提出合理的场地环境恢复措施建议。规划布局设计应符合项目所在区域的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各部门的专项规划(如林地规划和海洋功能区规划)等要求。2.2 场地应无洪涝、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的威胁,无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危险源的威胁,无电磁辐射、含氟土壤等危害。对项目区位图、场地地形图、规划设计说明、地质勘探报告、环境影评估报告书、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和相关危险源(如电磁辐射、含氮土壤等)检测报告等资料和相关污染源检测报告等资料进行审查。规划设计说明中应对建筑场地内各类危险源、潜在危险源和不利地段提出相应的防护措施建议。2.3 建筑规划布局
7、应满足日照标准,且不得降低周边建筑的日照标准。对规划设计说明和规划设计图纸等资料进行审查。规划设计说明中应概述场地和周边的地形条件,并结合项目特征提出规划布局要求;规划设计图纸中应标明场地内建筑的具体布局及其与周边建筑的位置关系。项目建筑布局设计应满足以下要求:(1)对住区或单体建筑及周边建筑的日照进行模拟分析,计算参数与计算结果均应满足国家或行业对居住建筑以及幼儿园、中小学、医院、疗养院、养老院等公共建筑针对国家气候分区IVb地区所制定的相关标准要求;(2)建筑间距、建筑后退距离等规划布局应满足国家或行业对居住建筑以及幼儿园、中小学、医院、疗养院、养老院等公共建筑针对国家气候分区IVb地区所
8、指定的相关标准要求,不应对周边建筑带来光污染,且不得使周边建筑原本满足国家或行业日照标准要求的门窗洞口在项目建成后日照时数低于相关标准要求。2.4 节约集约利用土地。(1)居住建筑的人均居住用地指标应满足以下要求:3层及以下不高于41m2;4-6层不高于26m2;7-12层不高于24m2;13-18层不高于22m2;19层及以上的建筑13m2;(2)公共建筑的容积率应达到0.8。对规划设计说明、规划设计图纸和人均居住用地指标计算书等资料进行审查。场地规划设计应满足以下要求:(1)规划设计说明中应提出项目的人均用地指标或容积率指标要求。(2)居住建筑应合理选择户型配比,住区人均居住用地指标满足3
9、层及以下不高于41r112;4-6层不高于26r112;7-12层不高于24r112;13-18层不高于22r112;19层及以上不高于13r112;当项目场地内存在n幢不同层数的建筑时,则该住区的人均用地指标限值P应按下式计算:=12vsum式中,M为第i幢建筑的总居住人口数;NSUm为住区的总居住人口数,应依据现行国家标准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按每户3.2人计算;Pj为第i幢建筑的人均用地指标限值;此时,该住区的实际人均用地指标)为:NMlnl其中S为住区场地的总用地面积。则该住区的实际人均用地指标p应小于等于人均用地指标限制,即:PYP(3)公共建筑的容积率应不低于0.8。
10、2.5 场地内合理设置绿化用地。(1)住区绿地率对于新区建设应达到30%,旧区改建项目应达到25%;住区人均公共绿地面积新区建设应达到1.5n2,旧区改建项目应达到1.Om、属于保障性住房的,人均公共绿地面积新区建设应达到1.om2,旧区改建项目应达到0.7m2;(2)公共建筑的绿地率应达到35%。对规划设计说明、规划设计图纸和绿地率和人均公共绿地计算书等资料进行审查。规划设计说明中应提出项目的住区绿地率和人均公共绿地指标要求,并在规划设计图纸中应标明项目的绿地面积和布局。对于居住建筑,项目绿地设计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海南省城镇园林绿化条例、海南省城镇建设项
11、目配套绿地面积计算规定(琼建城2010167号)和项目所在市县的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的相关要求;新区建设项目绿地率应达到30%,旧区改建项目绿地率应达到25%;人均公共绿地面积应满足:新区建设应达到1.511(保障性住房应达到1.OH?),旧区改建项目应达到1.On?(保障性住房应达到0.711?)。对于公共建筑,项目绿地设计应满足现行海南省城镇园林绿化条例、海南省城镇建设项目配套绿地面积计算规定(琼建城2010167号)和项目所在市县的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的相关要求,且建设项目绿地率应达到35%。2.6 合理开发利用地下空间。(1)居住建筑的地下建筑面积与地上建筑面积的比率应达到5%;(2)
12、公共建筑的地下建筑面积与总用地面积之比应达到05。对规划设计说明和规划设计图纸等资料进行审查。规划设计说明中应提出项目地下空间的利用要求,规划设计图纸中应予以落实。项目规划设计应满足以下要求:(1)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应与地上建筑及其他相关城市空间紧密结合且统一规划。考虑地下空间的利用受诸多因素制约,未利用地下空间的项目应提供相关说明;当项目的场地区位、地质条件或其建筑结构类型、功能或性质经论证不适宜开发地下空间时,该项目可不受本条限制;(2)居住建筑的地下建筑面积与地上建筑面积的比率应达到5%;(3)公共建筑的地下建筑面积与总用地面积之比应达到0.5。2.7 场地内风环境应有利于室外行走、活动
13、舒适和建筑的自然通风。(1)冬季典型风速和风向条件下,建筑物周围人行区风速应低于5ms,且室外风速放大系数应小于2;(2)过渡季、夏季典型风速和风向条件下,场地内人活动区不应出现涡旋或无风区。对规划设计说明、规划设计图纸和室外风环境模拟报告等资料进行审查。规划设计说明应明确项目场地规划设计的总体要求,规划设计图纸应明确建筑的具体布局。场地规划设计应满足以下要求:(1)建筑总体规划和建筑单体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和夏热冬暖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75的相关要求,以及现行海南省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DJOI和海南省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J03的相关规定;(
14、2)应合理组织建筑的总平面布局,宜使各栋建筑物尽量采用南北向或接近南北向;总体规划尽量采取行列式和自由式,并保持适当的建筑间距;有多排建筑物的总平面设计应妥善安排导风通道和减少建筑物之间的遮挡,以避免出现自然通风的滞留区;(3)为提高夏季和过渡季自然通风,当建筑呈一字平直排开且体型较长时(超过30m),应在适当位置设置过街楼以加强夏季或过渡季的自然通风;(4)运用计算流体力学(CFD)手段对场地风环境进行模拟预测,并完成模拟报告,据此完成规划设计。具有应满足以下要求:1)冬季典型风速和风向条件下,建筑物周围人行区风速应低于5ms,且室外风速放大系数应小于2;过渡季、夏季典型风速和风向条件下,场
15、地内人活动区不应出现涡旋或无风区;2)场地风环境模拟应以项目所在地块为对象,当模拟仿真结果存在不利风环境时,应有针对性地采取相应措施进行改善,并出具优化论证说明;3)考虑海南地区以夏季作为主要评价季节,项目场地风环境应有利于夏季和过渡季自然通风;4)场地风环境模拟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不同季节不同来流风速下,场地内1.5m高处的风速分布(矢量图和云图);不同季节不同来流风速下,室外活动区的风速放大系数;不同季节不同来流风速下,建筑首层及以上典型楼层迎风面与背风面(或主要开窗)表面的压力分布;5)场地风环境模拟的边界条件和基本设置应满足以下要求:计算区域:建筑覆盖区域小于整个计算域面积的3%;以目
16、标建筑(高度H)为中心,半径5H范围内为水平计算域;建筑上方计算区域应大于3H(H为建筑主体高度);模型再现区域:目标建筑边界H范围内应以最大的细节要求再现;网格划分:建筑的每一边人行高度区1.5m或2m高度应划分10个网格或以上;重点观测区域要在地面以上第3个网格或更高的网格内;入口边界条件:入口风速的分布应符合梯度风规律,并以距离模拟场地最近的城市气象站10米高处风速为来流风速,按照指数为0.22的情况设置;处于郊区或城市空旷地带的场地嘉指数应为0.2,或者满足ASHRAE90.1-2007FUndamental手册中的规定;地面边界条件:对于未考虑粗糙度的情况,应采用指数关系式修正粗糙度
17、带来的影响;对于实际建筑的几何再现,应采用适应实际地面条件的边界条件;对于光滑壁面应采用对数定律;湍流模型选择:一般为标准k.模型,高精度要求时采用DUrbin模型或MMK模型;差分格式:避免采用一阶差分格式。2.8 场地内人行通道均应采用无障碍设计。对总平面图和建筑平面图等资料进行审查。总平面设计说明和建筑设计说明中的“设计概述”部分均应提出场地内人行通道的无障碍设计要求。场地内人行通道、场地内人行通道与场地外人行通道的连接处、建筑入口等位置,均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无障碍设计规范GB50763的相关要求设置无障碍设施。2.9 自行车停车设施位置合理、方便出入,且有遮阳防雨措施。对规划设计说明和规
18、划设计图纸等资料进行审查。规划设计说明中应提出自行车停车设施的设置要求;规划设计图纸中应标明自行车停车设施的具体位置,且具体位置应方便出入。2.10 公共建筑提供便利的公共服务。对规划设计说明和规划设计图纸等资料进行审查。规划设计说明中应概述公共服务设施的设置要求,规划设计图纸中应标明公共服务设施的具体位置。具体设计应满足以下要求中的2项以上:(1)2种及以上公共建筑集中设置,或公共建筑兼容2种及以上公共服务功能;(2)配套辅助设施设备共同使用,资源共享;(3)建筑向社会公众提供开放的公共空间;(4)设有对社会公众开放的室外活动场地。2.11 结合现状地形地貌进行场地设计与建筑布局,应保护场地
19、内原有的自然水域、湿地和植被,采取表层土利用等生态补偿措施。对场地原地形图、规划设计说明和规划设计图纸等资料进行审查。规划设计说明中应说明场地开发利用要求及相应的保护措施;规划设计图纸中应标明场地内原有的自然水域、湿地和植被的具体位置,并明确具体的场地开发保护措施。规划设计应对场地可利用的自然资源进行勘查,充分利用原有地形地貌,尽量减少土石方工程量,减少开发建设过程对场地及周边环境生态系统(包括原有水体、湿地和植被,特别是大型乔木)的改变。当建设过程中确需改造场地内的地形、地貌、水体、湿地、植被等时,应在工程结束后及时采取生态复原措施,以减少对原场地环境的改变和破坏;当场地内的地形、地貌、水体
20、、植被被大量改造时,应制定生态保护和补偿计划。2.12 充分利用场地空间合理设置绿色雨水基础设施,对大于IohnI2的场地应进行雨水专项规划设计。(1)下凹式绿地、雨水花园等有调蓄雨水功能的绿地和水体的面积之和占绿地面积的比例应达到30%;(2)硬质铺装地面中透水铺装面积的比例应达到50%。对规划设计说明和规划设计图纸等资料进行审查。绿色雨水设施包括雨水花园、下凹式绿地、屋顶绿化、植被浅沟、雨水截流设施、渗透设施、雨水塘、雨水湿地、景观水体、对功能调蓄设施等。规划设计说明应提出场地内绿色雨水基础设施的设置要求,相关图纸中应予以落实。其中,当场地面积大于IOhm2时应进行雨水专项规划设计。有雨水
21、调蓄功能绿地和水体面积比例计算书的计算过程应合理准确,下凹式绿地、雨水花园等有调蓄雨水功能的绿地和水体的面积之和占绿地面积的比例应达到30%。硬质铺装地面中透水铺装面积的比例应达到50%。2.13 建筑平面、空间布局合理,没有明显的噪声干扰。对规划设计说明和图纸等资料进行审查。规划设计说明应对噪声源与建筑布局设置提出具体要求,规划设计图纸应予以落实。建筑平面布置应满足以下要求:(1)噪声敏感建筑物或房间应远离噪声源,而对于噪声不敏感建筑物或房间可作为隔声屏障;(2)锅炉房、水泵房、变压器室、制冷机房等宜单独设置在噪声敏感建筑物之外;确需设置在噪声敏感建筑物内时,宜将噪声源设置在地下,且不宜毗邻
22、主体建筑或设在主体建筑下;(3)冷却塔与热泵机组宜设置在对噪声敏感建筑物或房间噪声干扰较小的位置。2.14 居住建筑与其相邻建筑的直接间距应超过18米。对规划设计说明和图纸等资料进行审查。规划设计说明中应提出建筑布局的具体要求,且规划设计图纸中应标明建筑与室外自然环境及周边构筑物或建筑的布局关系。居住建筑与相邻建筑的水平视线距离应超过18m。当小于18m时,应至少有一栋建筑的外墙上没有窗户。3施工图审查要点1.1.1.1 审查要点3.1.1 采取措施降低热岛强度。乔木、构筑物和建筑日照投影的遮荫面积之和占红线范围内户外活动场地面积的比例,对于普通住宅和公共建筑应达到20%,对于保障性住房应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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